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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管理现代化

  一、推行标准化
    我国档案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50年代以后,国家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 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案卷格式等,虽然起到业务规范的作用,但未形成国家标准。19 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后,各地、市档案部门开始进行了一 些标准化、规范化的偿试工作。绥化地区档案局于1982年2月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关于 文书立卷等有关规定,结合绥化地区实际情况,就文件材料立卷及归档范围、保管标准、案 卷类目、案卷质量、全宗划分等问题初步制定全区统一标准,即《绥化地区县级机关文书立 卷归档工作标准(试行)》,经地委办公室、专署办公室批准后开始在地直机关和县直机关 试行。哈尔滨市档案局制订《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牡丹江市统一各县全宗划分标准, 齐齐哈尔市统一各县检索工具,为全面进行标准化的工作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1983年1月,为适应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使编制的检索工具向标准化方向发 展,省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在调查全省58个单位档案用表后,于1983年7月规定 了14种文书档案管理用表,在全省各级档案馆实行,为推行档案管理标准化打下了一定的基 础。1983年,讷河县档案馆开始对档案著录标准化进行考察研究工作。
    1985年1月,全国档案著录座谈会要求各省搞好档案著录试点和著录人员的培训工作。省 档案局贯彻这次座谈会的精神,组织12人到讷河县档案馆进行档案著录试点,选择了中共讷 河县委全宗1983的档案著录卡片共625张,标引主题词478个,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试点工作 告一段落后,省档案局又派出3人小组到国家档案局科研所、北京图书馆、西安市档案馆、河 南省浚县档案馆进行参观学习。1985年5月,国家档案局拟制的《档案著录规则》经国家标准 局批准公布实施后,为学习贯彻著录规则,省档案局于同年8月在呼兰县举办黑龙江省文书档 案著录研究会,对档案著录标准、主题标引理论与实践、主题词语法与逻辑关系等进行专题 研究,学习著录业务知识,为开展档案著录工作培训人才。此后,档案著录工作逐步开展起 来。
    二、缩微
    全省档案馆保存的历史档案,有许多由于年代久远而濒于损坏,有的已无法翻阅和提供 利用。通过缩微可以将这批珍贵的历史档案抢救保存下来,也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 内容。档案缩微是用照相设备或其他摄影方法,把以纸张为载体的档案材料按照一定的缩小 比例摄录在胶卷或平片上,是一种高密度、长寿命存贮档案的新技术,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 化的重要手段。60年代,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档案室,土法上马,研制一套缩微设备, 并开始进行技术档案的缩微试验工作。
    1982年8月,国家档案局提出进口缩微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后,省档案局开 始进行缩微技术的引进工作。同年10月,省档案馆、大庆市档案馆、大庆油田研究院档案室 、省气象台档案室先后与外商签订合同,开始购置缩微设备。为加强缩微工作,1983年经省 编委批准成立省档案馆缩微中心,除负责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缩微工作外,同时承担地、市 、县档案馆重要档案缩微和技术咨询的任务。1983年,省档案馆和大庆市档案馆引进的缩微 设备陆续到货。大庆市档案馆于1983年10月将设备组装调试完毕,计进口缩微机、检索机、 拷贝机、冲洗机、接片机、缩微复印机、阅读器等9台。1984年,培训缩微工作人员,开始试 拍。1985年3月,省档案馆引进的缩微摄影机和复制、阅读等配套设备亦安装调试完毕,试拍 《晨光报》,为档案缩微工作做好了准备。
    1985年,大庆市档案馆档案缩微试拍工作逐步展开,当年完成1960年至1984年《大庆日 报》的缩微拍照,拍摄16毫米胶片缩微品14轴,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经验,为档案缩微化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5年9月,全国档案馆缩微工作会议后,省档案馆和大庆市档案馆等认真贯彻这次会议 精神,总结缩微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缩微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缩微技术的标准化, 促进了档案馆缩微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