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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为落实政策提供凭证

  档案是历史的真凭实据,有着重要的凭证作用。在全省平反冤假错案,改正错划右派,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等各项政策中,都利用大量的档案,为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凭证。 仅省档案馆1978年和1979年在改正错划右派工作中就提供利用档案5321卷。到1981年统计, 全省共平反“文化大革命”和反右派、反右倾中造成的冤假错案12046起,共改正错划右派1 3588人。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各级档案馆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大量的档案 ,在落实党的政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为赵尚志恢复党籍就是典型的一例。赵尚志是 东北抗日联军著名将领、抗日民族英雄。1940年1月,因所谓反对中央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的战略方针和企图捕杀北满省委领导人问题被开除党籍。1982年,赵尚志将军殉国40周年之 际,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根据赵尚志家属的请求,中共中央组织部致信中共黑龙江省 委组织部,要求对赵尚志党籍问题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根据对中共北满省委全 宗有关档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复查,证实赵尚志在珠(河)汤(原)联席会议上以及会后并没 有反对中央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方针,只是对吉东特委、中央代表来信和王明、康 生指示信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批评,不存在反对中央和反党“左”倾关门主义路线问题,更不 存在企图捕杀北满省委领导人的问题。同时,大量的档案文献和资料证明,赵尚志在东北抗 日武装斗争中坚强不屈,英勇奋斗,是坚贞的共产主义战士。依据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中 共黑龙江省委于1982年6月8日作出决定,撤销1940年1月中共北满省委《关于开除赵尚志党籍 的决定》,恢复赵尚志党籍,推倒强加给赵尚志的一切不实之词,为其恢复名誉。同时,对 因赵尚志的问题被牵连的受到错误处理的人,都予以平反。
    中共宾县特支于1937年5月13日遭到破坏,特支书记孙保太被捕遇害。至于该特支被破坏 的原因,多年来一致的说法是呼兰县特支书记刘志恒被捕受刑不过,供出孙保太,刘志恒也 因此被定为叛徒。其子刘哲民一度受到株连。1983年,宾县县志办在编修县志中查阅有关敌 伪档案,证明孙保太与刘志恒是同时被捕的。他们的被捕及特支遭到破坏是由于哈尔滨特委 书记韩孝先叛变造成的,从而澄清了事实真相。据此,党和政府给刘志恒平反昭雪,批准为 革命烈士。其子刘哲民也卸掉了政治包袱。
    富锦县的“青年会”组织,是1945年“8·15”后由一些知识青年自发地组织起来的,会 员发展到100余人。该会当时提出“为当地人造福,不干涉政治,研究科学文化,不为各党派 所左右,保持清洁为宗旨”。1951年镇反运动中,“青年会”被定为“国民党外围组织。” 这个组织的成员以及他们的子女皆受到株连,政治上受歧视。1982年,在落实党的政策中, 对“青年会”组织进行复查。县档案馆为其提供1947年富锦县长田澍在县政府会议上作的总 结报告,证实青年会有一些较进步的活动。如该会组织调查土豪劣绅、伪警宪特的罪恶,将 材料交苏联红军驻富锦卫戍司令部司令刘雁来(抗联干部),发动会员在各小学开办扫盲识 字班,发动募捐活动,修复被破坏的学校等。从而排除了“国民党外围组织”的定性,为其 平反,使其成员和家属政治上获得解放。
    1983年1月,长春市轻工设计研究所派陈亚杰等2人到黑龙江省档案馆查阅该所研究人员 王琦的个人历史情况。据介绍,王琦(王美琦)于1945年在国民党统治下的长春市松北联合 中学学习过,长春解放后参加革命工作。1961年,当地公安机关向王琦所在单位发了通报材 料,说王琦是三青团员,团证号:松字00236号。1947年(民国36年)9月7日在松江支团筹备 处加入三青团,并附有入团介绍人证明信。王琦本人档案未有记载此段情况。当组织上找王 琦谈其历史情况时,本人不承认历史上有过加入三青团的问题。此后,他被当作有意隐瞒严 重的政治历史问题,一直背着历史问题不清的包袱。不仅影响本人的进步,而且直接影响子 女。省档案馆根据上述情况,把本馆所藏的记载有王琦的三青团、国民党问题的档案全部提 供出来,逐卷进行查阅核对,发现有一卷档案中有一张王琦的三青团员登记表,并有本人照 片,团证号是00236。经鉴别认定,该所的王琦,与这卷档案所记载的王琦,除姓名相同外, 其相貌、年龄、原籍、职业都不同。由此证明,这是一起张冠李戴的错案,从而为王琦卸掉 背了21年的历史问题不清的包袱,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二、平反冤假错案
    五常县于1958年初发生一起所谓“打着民族自治的幌子,以分裂党为目的的反党集团” 案件,即“徐黎反党集团案”。这一案件,以原五常县委书记兼县长徐黎为首,共涉及93人 ,其中乡以上干部49名。1958—1959年,经省委批准相继开除徐黎、赵延春、靳忠恒、关品 珍、王永新等人的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案件涉及的其他人员也都做了组织处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五常县委根据徐黎本人的申诉,决定对此案进行复 查。县档案馆及时提供有关本案的档案材料。省、地、县有关部门据此对案件进行反复审议 ,认定此案与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处分不当,实属错案,决定予以平反。此案涉及的93 人的20多年的沉冤得以平反。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李家驯曾在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 又以“反革命”罪被判刑6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落实党的政策,哈尔滨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复查,院档案室及时提供有关此案的档案材料,经复查澄清了事实, 为他平反昭雪。他重新工作后,研制成功多项科研成果,其中“真空自耗炉电源”产品,填 补我国该项产品的空白,其性能、质量均超过西德和日本。据统计,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档案科为复查冤假错案提供利用档案2万余卷,平反冤假错案500余件。
    三、落实统战政策
    198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统战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关于把 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精神,落实被错划为工商业者的个体工 商劳动者的政策。因不少单位有关工商业者的档案材料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有的股金 帐被销毁,使这项工作一时处于无据可查的困难局面。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得知情况后,及时 将馆藏工商业者档案的目录编印下发到全市各有关的38个单位,及时提供原企业名称、经理 姓名、股东、股金、开业时间、雇工人数等档案资料,为落实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市委统 战部很快从原1590名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1464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占区别总数的92.1%, 使这一工作比原计划提前四个月完成任务。市委统战部在写给上级的报告中称赞:“市档案 馆工作积极主动,使得区别工作避免了内查外调的困难,既节省了经费,又加快了工作进度 ”。据哈尔滨市档案馆统计,在区别个体工商劳动者工作中,市馆共提供利用档案2305卷, 从全市6122名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劳动者5272人,占86.1%,使党的政策得到落实。
    方正县电影院干部王继贤是原国民党投诚军官。50年代,在肃反中被撤销股长的职务, 并给予降薪一级的处分。1980年以后,王继贤多次到省、地、县统战部门要求落实政策,因 无材料给予证实,这一问题一直未能解决。1985年,县有关部门到方正县档案馆查找有关王 继贤的材料,县档案馆为其提供有关王继贤受处分的档案,从而搞清事情的原委,澄清了事 实。按照党对起义投诚人员既往不咎的政策,给王继贤落实了政策,并恢复一级工资,纠正 了这起错案。据统计,全省2389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需要落实政策751人,全部依据档 案材料,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落实了政策。该撤销原判、撤销管制、管训和劳动改造的 撤销了;该恢复公职、恢复党籍的基本上恢复了;对需要安置的,作了适当安置,使党的政 策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