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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部门机构

  为了适应本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省直属各部门和大专院校,在五六十 年代就开始设置档案管理机构。省公安厅1956年3月为加强敌伪档案的清理工作而设置档案处 ,1957年下半年清理敌伪档案工作结束,撤销档案处,仍设档案科。省地质局设置地质资料 处。1960年省测绘管理处设资料科,1973年11月设测绘资料处,1983年5月在资料处的基础上 建立黑龙江省测绘资料馆。实行处馆合一。省气象局于1985年6月成立省气象档案馆。省森工 总局、邮电局、轻工厅、机械厅、省法院等单位设置档案科。档案处(资料处)在厅局的直 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档案科是在各该厅局办公室(秘书处)领导下进行工作。档案处、科的 任务,总的是负责本机关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对所属单位(部 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制定规章制度等。有的在档案机构成立之初,只负责本机关档案室的工 作;有的除负责本机关档案室工作外,还对全省本系统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专门 )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到1985年末,省直厅局和大专院校共有档案(资料)处 、科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