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业务指导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原则下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各级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的对象是文书档
案、科学技术档案、专业(专门)档案和不同载体的档案工作。指导的形式、方法多种多样
,有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制定法规和规划、举办展览、总结经验等等。通过这
些活动,能较深入、具体地和有效地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一、指导档案工作
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档案工作初创阶段,松江、合江、黑龙江、牡丹江省就
制发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程、规定或程序,共7个,规定了档案的范围、分类方法、步骤
及管理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还召开3次全省秘书会议,传达部署文秘档案工作。要求各县市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要有人负责,并规定了任务。
在档案工作全面建设阶段,共召开29次会议,制发9个规定、细则、办法和一个规划。1
955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召开党的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
书局1954年12月召开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明确省(市)委办公厅对同级各部门和
下级党委机关的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进行指导,通过《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地(市)、县级
机关文书处理工作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文书处理工作的基本做法。会后,省委办公厅派出
工作组,到全省党的机关督促检查会议贯彻情况。
1956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清理
积存文件。同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制定了《1956—1962年黑龙江省党的(团的)档案
工作规划(草案)。
1958年3月,黑龙江省人委办公厅颁发《黑龙江省国家机关整理积存档案工作暂行办法》
。11月,省委决定在庆安县召开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现场会议,交流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经验,
掀起利用工作高潮。会后,由省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长带领与会的100余人赴沈阳市参加辽宁
省档案工作评比会和参观档案工作展览,学习辽宁省档案工作经验。
1959年和1960年,贯彻全国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国档案馆工作上海
和兴宁现场会议精神,1960年4月省档案管理局在龙江县召开县档案馆工作龙江现场会议,总
结1958年以来的档案工作,部署下步任务。会上通过《黑龙江省县级档案馆工作暂行细则》
,还参观了龙江县和嫩江地区举办的档案工作展览。1958年后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以多快好
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纲,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来
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生产服务,为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
,为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和“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积极开展
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两个档案工作方针,全省档案工作有很大发
展,从省到人民公社普遍建立档案工作,市、地建立档案机构,县建立档案馆,工矿、企业
、学校建立档案室,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档案管理体系。
1961年8月,省档案管理局召开地、市档案处、科长座谈会,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检查分
析本省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意见。1962年档案工作重点是贯彻中共中央东北局办
公厅召开的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省直单位的档案工作。
1963年,档案工作重点之一是档案材料鉴定工作。4月,召开全省档案材料鉴定座谈会。
5月,由31人组成4个试点小组,进行档案材料鉴定的试点工作。同年9月,在肇东县又召开了
档案材料鉴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同年,国家档案局制定《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草案,档案资料)》,省档案管理局依据此规划,制定《黑龙江省档案事业第三、四个五
年计划设想》。
1964、1969年,根据当时形势需要和上级部署,业务指导以档案战备为重点,召开专门
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工作组深入各级档案部门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档案战备,对档案要求
做到“三分开”(三个保管期限分开)、“四落实”(转移地点、人员、物资和车辆落实)
。
1965年,全省档案工作重点之一是抓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档案。至1966年2月共召开4次
会议,具体部署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档案工作机构被砸烂,人员被调离,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被迫中
断。1968年4月,原省档案馆与省革委会办公室的档案组合并,除负责省直机关档案管理外,
还负责对全省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
恢复整顿全面发展阶段:召开档案工作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汇报会、研
究会等共34个,制定通则、细则、办法、条例等共7个,制定全省档案工作规划3个。业务指
导工作的重点是抓全省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1969年10月31日,中共黑龙江省革委会核心小
组第22次会议讨论决定,设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档案局,边筹备,边抓工作。1972年10月
召开地市档案工作座谈会,提出恢复整顿的任务。全省市、地、县档案局(科)相继建立,
充实了人员,熟悉档案业务的骨干相继归队。为使业务工作有所遵循,于1973年11月,制定
《黑龙江省党政档案管理试行通则》和《省、地、县党政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1975年,黑龙江省革委会办公室制发《文秘档案工作试行细则》。
1977年,业务指导工作重点抓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召开了全省科技档案工
作会议,推广牡丹江木工机械厂和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科技档案恢复整顿的经验。由于贯彻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恢复以专业主管机关为主的业务指导体系,更加快了科技档案
工作恢复整顿的进程。各专业主管机关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管生产和技术的厅
局长亲自抓这项工作。省冶金局确定两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在全省的有关会议上党组书
记、局长多次强调做好科技档案工作。主管局长亲自出席本系统的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亲自
带领工作组到各地检查科技档案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抓得紧,使冶金系统的科技档案工作
发展很快,不仅是全省恢复整顿较好的单位之一,也是全国冶金系统科技档案工作恢复整顿
最好的单位。
1979年,全省档案工作已得到初步恢复,但馆内基础建设尚须加强,特别是要解决检索
工具“一本帐”问题,并列为当年业务指导的重要内容。同年6月在绥化县召开了全省档案业
务研究会,就档案的利用、编制检索工具问题进行了学习和研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检
索工具达到了多样化,一般最少有五种,即案卷(全引)目录、重要文件卡片(目录)、人
物卡片、文号索引、存放索引等,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本帐”的问题,适应了从各方面查档
的需要。同年12月1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革委办公厅颁发《黑龙江省党政机关文
书秘书工作暂行条例》。同年12月,以省委和省革委两个办公厅的名义召开全省文秘档案工
作会议,由省委书记李力安作工作报告。为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1980
年6月发出在省直机关开展文秘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由两个办公厅的秘书处、档案局、省直
各口办公室领导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省直各口等9个系统,93个单位进行检查,推动了省直
机关文秘档案工作的开展。省档案局制发了《1980—1985年黑龙江省档案工作规划》。
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各地都加强对档
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议程,主管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岗
位责任制,经常过问和督促检查。牡丹江地区各市、县许多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到“三
亲自”(亲自听工作汇报,亲自做工作部署,亲自深入检查)、三统一(统一部署工作任务
,统一进行检查,统一表彰奖励)。在贯彻文件中,又进一步抓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同
时抓恢复和健全规章制度、馆室建设和基层档案工作。1981年的指导工作,以科技档案为重
点,抓好馆内基础建设。1982年又重点抓档案编研工作。经过几年的工作,于1982年全面地
完成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任务,达到了国家档案局提出的五条标准(恢复并健全了档案机构
;配备充实档案干部;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干部得到了初步训练;各项业务工作逐步开展
起来,并有了一个良好的秩序),并且在恢复中有发展,在整顿中有提高。1983年,巩固恢
复整顿成果,丰富馆藏,重点是贯彻《档案馆工作通则》,抓好馆、室建设。同年,省档案
局制发了《1983—1990年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984年,以贯彻《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重点,继续抓好馆室基础建设。省档案局于同
年7月在齐齐哈尔市召开全省市级档案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广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工作的经
验。
1985年,业务指导工作的重点是抓两个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
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关于以卷定编的通知)。为贯彻好两个文件,
首先向市地档案局(处)负责人分东西两片传达文件精神,在省直召开了厅局、大专院校办
公室主任会议,传达这两个文件。由于认真督促检查,全省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改变(归政
府领导),人员编制开始增加,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档案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同年12月,
省档案局制发《全省档案馆工作“七五”规划设想(征求意见稿)》。
二、指导文书处理工作
根据1962年12月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文书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健全
文书处理工作各项制度,保证现行文件迅速、安全、准确地传递和处理,归档文件的齐全、
完整,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与省档案管理局商定,将黑龙江省各级文书处理工作的业务
指导任务,由各级党委办公室移交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并于1963年5月2日中共黑龙江
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文书处理工作业务指导任务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的通知》。各级档案
管理部门对文书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主要是协助建立文书处理工作的收发、登记、运转、
催办、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对于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内
容、行文方式等工作,仍由各级办公部门负责指导。档案部门承担这一任务后,均积极主动
做好这项工作。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把住文件收发“关口”,坚持平时收集积累,使立卷归
档的文件齐全完整,为做好档案工作打下基础。但这项业务指导任务,从1974年全省文秘工
作鹤岗现场会议之后,又改归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及各级党、政办公部门负
责。
虽然改变了文书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关系,但在有些地、市、县还是一如既往,一直在
抓。所以这样做,一是县领导把文书处理工作的指导任务交给档案部门;二是承担文书处理
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做好档案工作有利。如庆安县委明确规定,文书处理工作业务指导工作
由县档案科负责。庆安县档案科每年都要举办文秘人员短训班,讲解文书处理工作,传授理
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讲解怎样做会议记录,还制定《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保证文
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对全省绝大部分档案管理部门来说,为了使档案工作有个好的基础,还
必须抓好文书处理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一—文书立卷。省档案局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每年
的年末或下年初,都要集中人力、集中一定时间,抓文书立卷工作。省直各单位及在哈尔滨
市的各大专院校的文书立卷工作,省档案局每年都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限一季度内或稍长
一点的时间内完成立卷工作。对各单位的立卷工作,还以协作组的形式逐个单位按照《省直
机关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者推倒重来。牡丹江市及各县的文书立
卷工作,每年均在第一季度内完成,是全省完成立卷工作最早的地区之一。
在县和县以下机关指导文书立卷多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业务指导人员走下去,到各文
书立卷单位,亲自指导、检查和验收。二是将各单位的文档人员请上来,带上收集齐全完整
的文件材料到指定地点,面对面地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合格后由文档人员将案卷带回。
单位多时要分期分批地进行。
三、保密“三查”
1963年7月,省档案管理局向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发出对文件、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同年8月,经与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商量同意,由省委组织部给各级党委组织
部下发审查文书、档案人员政治历史的通知。同年9月,又与省委保密委员会联合发文,部署
保密“三查”(清查文件、检查制度、审查队伍)工作。全省保密“三查”工作在各地迅速
行动起来。“三查”的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重要厂矿、企业、文教、科研单位。检查的内
容是机密文件、档案、重要统计报表、技术档案和重要资料。“三查”做到了与阶级教育和
形势教育结合;与机关清查与整理零散文件结合;清查与改进制度结合。经过“三查”,提
高了干部对保证党和国家机密安全的认识,查清并收缴回大批文件、资料。在此期间,省档
案管理局召开过4次大会和小会,研究和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深入到17个市县和较大工矿企
业和4个边境县,专门督促检查和了解情况。据省直机关14个单位统计,从各处室及领导干部
手中清理出来文件资料达12万余份。从19个厅局领导干部手中清理出重要文件3400多份。据
从55个省直单位的了解,有28个单位丢失或下落不明的文件3750多份,有19个单位丢失党内
文件1200多份,有10个单位丢失案卷。齐齐哈尔市对全市8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据16个单位
的统计,收集归档的文件有75436份,技术图纸38063张。查出下落不明的文件1897份,技术
图纸45158张。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挂号的失密案件4起。许多单位对下落不明的文件资料陆
续找到,有些查清了下落,对清理上来的文件进行核对,对丢失文件、案卷的有关人员作了
适当处理。保密“三查”工作,历时一年多,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是彻底清查文件、档案
,建立和健全了文书处理、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纯洁了干部队伍,广大干部受
到一次生动的保密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90%以上,为今后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绝对安全奠定了
有利基础。
四、组织协作
为加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全面贯彻
档案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更好地为领导、为机关工作和生产建设服务,全省从县、市、地
区档案管理部门到省直机关各单位,都比较普遍地开展了档案工作协作活动。为加强横向联
系,跨省区在东北和华北地区组成档案工作协作区,并进行多次活动。
(一)参加东北、华北档案工作协作区活动
东北、华北档案工作协作区活动,第一次会议是1958年8月8至1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
开。出席会议的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内蒙、河北、山西等七省、市、区党政档案
处长和秘书处长、档案科长等30余人。黑龙江省出席会议的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档案管
理处副处长姚玉和省委办公厅机要秘书处处长程飞等人。国家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
案系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交流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经验,对业务指导、档案工作体
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会上中共石家庄地委做了“发动群众大搞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的报告
。会议由河北省委副秘书长主持,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裴桐做总结发言。会议结束
时去藁城县参观人民公社档案工作,藁城县委书记做了工作情况介绍。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后
把黑龙江省档案资料利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东北、华北第二次档案工作协作会议,于1958年12月22至2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参
加会议的七省、市、区党政档案处(秘书处)处长、科长共32人。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档
案管理处副处长姚玉等人出席会议。会议重点讨论档案资料工作范围、任务、工作方向和质
量问题。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太原市档案资料利用工作先进事迹展览。
东北、华北第三次档案工作协作区会议,于1959年4月20至27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参加
会议的有7省、市、区党政档案处长、科长共17人,黑龙江省参加会议的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办
公厅档案管理处处长邢竹青等人。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委嗄如布僧格副秘书长和国家档案
局副局长郝化村主持,会议主要是汇报全国档案资料利用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议准备和展览
会的筹办情况,交流技术档案和县档案馆工作情况和经验。会议期间还参观了内蒙古自治区
档案展览会。
东北、华北协作区档案工作会议,于1959年12月1至9日在辽宁省旅大市召开。参加会议
的除七省、市、区外,并扩大邀请20个省、市、区和20个中央主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共207人
出席会议。黑龙江省参加会议的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副处长姚玉等人。会议
主要是以审查、讨论《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草案》为中心,并着重研究技术档案室中的
几个根本性问题。这次会议,不仅是协作区会议,而且是全国性的技术档案工作会议。会议
期间还参观了旅大市5个现场,所以又是一个现场会议。旅大市委书记胡明到会并讲了话,国
家档案局局长曾三在会上作了报告和总结。
华北、东北档案工作协作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会议,于1960年10月17至26日在哈尔
滨市召开。参加会议的七省、市、区和上海、山东档案管理局(处)长、科长,国家建委、
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黑龙江省档案管理局局长宗克文(省委副秘书长兼)
、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韩二辉出席会议,与会者共37人。中共黑龙江省委候补书记李剑
白到会并讲了话。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讨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统一管理问题。会议结束时曾
三作了总结性发言。此外,还交流技术档案工作情况和问题,并参观了黑龙江省举办的档案
工作展览会。
1982年5月6日,由黑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盛彦牵头,辽宁、吉林两省档案局负责人及有
关人员参加,在长春市召开恢复东北三省档案工作协作组问题碰头会。经协商,一致赞同恢
复协作组活动。活动方式、内容不拘一格,可多样化。协作组会议是对等协商会,不是工作
会或学术会,它的任务是沟通情况,交流想法和经验,探讨问题,预测工作趋势。每次会议
一两个主题,力求实效。三省档案部门之间可互邀参加业务会、学术会,交流业务资料、学
会会刊,组织参观、学习、考察等。协作会每年一次,由北向南轮流召集,东道主是执行组
长。每次会邀请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派人指导。每次会议三省
各出席5至7人。
东北三省档案工作第一次协作会议,于1983年8月11至15日在黑龙江省密山县召开。出席
会议的代表共36人,列席16人(密山县档案科列席10人)。黑龙江省出席会议的有谢玉琢、
盛彦、刘晓光等21人。会议由三省档案局长轮流主持。国家档案局长韩毓虎、办公室主任王
景高、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名誉主任吴宝康出席会议。韩毓虎、吴宝康讲话。会议主要议题
是以档案馆为重点,侧重讨论档案史料编研、丰富馆藏、二三级单位档案接收范围、历史档
案开放利用等问题。会议收到经验材料和论文19篇,黑龙江省交流论文4篇。通过交流,对三
省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东北三省档案工作第二次协作会议,于1985年6月27至7月1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出席
会议的代表共31人。黑龙江省出席会议的有谢玉琢、盛彦等10人。延边朝鲜自治州列席10人
,会议由吉林省档案局长主持,中共吉林省委副秘书长江涛、中共延边朝鲜自治州委副书记
张德江到会并讲了话。国家档案局派人指导。会议就档案馆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进
行交流和讨论,会议收到经验材料和论文共21篇。
(二)省直和大专院校档案工作协作组
省直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协作组,始建于1961年。协作组是按照专业、系统划分5个协作组
,以主管机关为组长单位。初建时活动不定期,何时活动取决于有无内容。由于协作组是按
“口”划分,单位驻地过于分散和遥远,活动不便,时常不能全出席,影响协作组活动效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协作组活动中断。
1981年,恢复省直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为把协作组活动搞得好一些,于同年
9月黑龙江省档案局派人同省直几个单位共11人,去吉林省档案局学习开展协作组工作经验,
同时对口参观了吉林省直机关的一些单位,学到了经验和做法。回省后,经过研究,对省直
协作组进行调整,在哈大专院校文书档案工作也纳入协作组,同时加强领导力量。调整后的
协作组是按着单位性质和距离远近组成的。组长是经过本组充分酝酿,推选有组织能力、热
心组长工作、比较熟悉档案业务,经民主选举产生出来的。每个协作组长均认真负责,按时
组织活动。
为加强大专院校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于1982年成立了大专院校科技档案工作协作组。
它的主管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每次活动均派人参加。大专院校文书档案和科技档
案协作组活动,视活动内容,时分时合。对协作组的制度:协作组每月一般要组织活动两次
,最低不少于一次;对每月(或季度)活动,组长事先要作出计划发组内各单位,大家都做
好准备,按时参加活动;每次活动,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均派人参加,协助搞好活动;每年
要评选先进协作组和先进个人,由省档案局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成立协作组作用突出,方便工作,有什么精神、任务需要传达贯彻,有什么工作要开展
,均可通过协作组进行,对抓好省直这个重点和大专院校的档案工作帮助极大。
为了帮助在哈尔滨的大专院校档案工作协作组学习文书档案工作经验,省档案局于1984
年3月21日在省机械工业厅召开文书档案工作现场经验学习会。在哈大专院校办公室主任、文
秘或档案科长及文档人员和省直各厅局档案工作人员,计250多人参加会议。省高教局办公室
主任也出席会议。省机械工业厅办公室主任、有关科长介绍经验,并参观了现场。从此,省
高教局这个主管机关开始抓大专院校的档案工作。
(三)市地县档案工作协作组
市、地、县档案工作协作组是从1958年开始建立的。首先是在地市县的直属机关建立档
案工作协作组,开展活动,以后扩展到地市内各县(区)间的协作组和县内人民公社间的档
案工作协作组。伊春市1958年在市区、南、北、中片和市直机关建立5个协作组,1960年伊春
市委组织各协作组分别在南岔、乌敏河、红星召开协作组长会议,检查总结和交流经验,评
选出5个先进单位。松花江地区(现绥化地区)1963年把全地区14个市、县(按地域)划分为
两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在省档案管理局召开各协作组长会议之后,全省13个县与县之间的档
案工作协作组,已有龙江、拜泉、绥化(第二次召开)、肇源、鹤岗、富锦、尚志、依兰、
宾县、讷河等10个协作组先后召开了会议,部署开展协作组活动。伊春市还召开了林业局之
间的档案工作协作组会议。
1963年4月,齐齐哈尔市档案管理处根据各单位业务性质结合地域情况,把全市各单位划
分为10个协作组。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和群团部门为一个协作组;市人委各局、处划为4个协作
组;各人民公社、郊区、大专院校划分为两个协作组;国营工厂划分为3个协作组。协作组的
任务是:组织业务研究、学习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采取定期活动的办法,每次活动不
超过一天。协作组活动以研究问题为主,还可与参观、学习结合起来。协作组统一负责本组
党政档案和技术档案业务协作活动,必要时亦可分开活动。
1963年8月,省档案管理局召开了市县档案业务协作组长会议,检查、讨论和总结档案鉴
定工作,研究下半年工作任务。“文化大革命”期间协作组活动中断。1979年2月,肇东县档
案科在农村人民公社建立5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庆安县建立4个协作组。1983年4月,鹤岗市档
案局把全市各单位划分为10个协作组,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开展业务活动。1985年3月,齐齐
哈尔市档案局分别召开各县区和市直单位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协作组长会议,讨论全市档案
工作、协作组活动和评比检查工作等。档案管理机关对各协作组工作要求有:每次会议要事
先做好准备,内容要集中,议题要明显,有重点;协作会不能成为汇报会,应是研究会,大
家谈,议而有决,有结果;组长要事先有准备,谈后要加以综合,使之明确。
五、评比竞赛
(一)全省和省直的评比竞赛
开展评比竞赛是推动档案工作,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有效形式。从19
58年,各地、市、县档案部门就比较普遍地开展了评比竞赛活动。
1959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在省直机关开展了档案工作红旗竞赛,1960年召开竞赛
评比会议,评选出省委和省人委档案室、公安厅、文化局、建设厅、轻化工业厅、商业厅和
教育厅等8个单位为红旗档案室。
在1979年12月省委和省革委两个办公厅召开的全省文秘档案工作会议上,表彰了先进集
体64个,先进个人27名。
1983年,黑龙江省档案局组织了一次全省性的档案工作竞赛活动。于同年7月6日省档案
局发出通知,提出竞赛条件、赛区划分、竞赛办法等。竞赛条件是: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方针
、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显著成绩;馆藏档案丰富、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馆内基础建设好
;积极开展利用,效益显著;编研、全面履行业务指导职责,业务培训成绩显著等。赛区是
按照工作相似、地域就近原则划分的。全省共划分4个赛区,第一赛区是嫩江、黑河、大兴安
岭3个地区;第二赛区是绥化、牡丹江、松花江、合江等4个地区;第三赛区是哈尔滨、齐齐
哈尔、大庆、伊春;第四赛区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每个赛区都由省指定了牵
头单位。竞赛是按条件在本赛区内开展地市间或对口间竞赛,分层次,按专业对口,计分评
比方法进行。检查每个市县时划分若干组,检查内容是档案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社队
档案工作。每半年初评一次,年终总评。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4个赛区的牵头单
位都召开了本赛区地市档案局负责人会议,研究具体竞赛方案和办法,确定接受检查单位,
按照条件全面检查,分类比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确定初评意见,到1984年再进行总评
。省档案局于1985年1月召开全省档案工作表彰大会,总结1984年全省档案工作竞赛评比活动
,表彰先进集体37个,先进个人46人。
省直机关和在哈尔滨的大专院校作为一个赛区,单独开展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工作竞赛
活动。于1983年11月30日省档案局下发了开展竞赛的意见,以原来的档案工作协作组为竞赛
小组,提出竞赛条件和评分标准。竞赛分3个阶段进行。成立省直机关竞赛评委会,每个竞赛
小组推选一人(大学组2人)参加评委会。省直和大专院校参加竞赛的单位共计146个,评比
结果是:90分以上单位64个,占受检单位的58%;80分以上的单位有32个,占受检单位总数的
28%;70分以上单位有10个,占受检单位总数的9%,还有5个单位未评分。于1984年12月召开
了省直机关和大专院校档案工作竞赛评比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12个档案工作先进单位、3个
档案工作先进协作组、24名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省直有的专业系统也开始了档案工作竞赛活动。黑龙江省公安厅于1984年11月,开展了
全省公安档案工作竞赛活动。提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竞赛条件,对全省各市地县和铁路、林业
、农场、交通、航运、民航等公安系统划分8个赛区,提出了竞赛方法、阶段、评分标准和组
织领导等。竞赛推动了全省公安档案工作不断提高和发展。
(二)市地县的评比竞赛
牡丹江市档案局自1978年后,文书档案工作年年都搞百分竞赛。第一年竞赛内容是“五
比五看”。即:比领导,看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比队伍,看专兼职干部配备和业务水平;
比作风,看工作态度和深入基层;比制度,看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比工作,看质量和
效率。后来发现,条件不具体,不好评选,只能凭印象,影响竞赛效果。1981年总结经验教
训,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百分竞赛方案,共分6项28条,每条均定标准分,满分为100。规定
60分以上为及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全优。实施此方案引起各级领导和办公部门
的重视,不少单位专门开会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以促进文书档案工作。据1982年统计,全市
有835个单位建立档案工作,占应建单位的95.3%。搞百分竞赛效果显著,在文件材料的收集
工作,提高案卷质量方面;在馆室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及在史料编研利用,基层档案
建设,调动文档人员积极性,后进单位转化方面,均有促进作用。牡丹江市从1983年开始,
档案工作百分竞赛增加了科技档案工作的内容,推动了科技档案工作的开展。
1982年9月,绥化地委、行署召开地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先进
集体189个,先进个人199名。
鹤岗市在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从市直机关抽调75名处、科级干部,组成7个检查
组,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文书档案、保密工作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检
查的基础上经各检查组评比,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推选出23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并
于1984年4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大兴安岭地区于1984年10月召开全区档案工作竞赛总结表彰大会,受表彰奖励的有22个
单位。
松花江地区档案处1985年3月召开全区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受表彰的先进单
位34个,先进个人10名。
佳木斯市档案局于1985年5月向所属14个县档案局(馆)发出做好开展百分竞赛准备工作
的通知,在县档案馆馆际之间开展百分竞赛活动。采取分片联检,划分3个联检小组,组长县
由市档案局指定。联检采取听、看、议、评的方法进行,听汇报、看实物、分析议论找成绩
和问题,按百分标准评分。
(三)业务考核
1980年8月开始,绥化地区档案局对全地区档案馆(局)的全体干部进行业务考核。首先
制定了全区统一的业务考核标准和具体计分办法,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和评选先进的条
件。业务考核标准主要有4个方面:1.档案馆业务建设标准,包括按期接收档案,交接手续
齐全,案卷质量合乎要求。还有档案保管、保护、统计、检索工具、提供利用、执行制度等
方面的具体标准。2.档案科长业务考核标准,包括了解上级指示、要求、全面掌握工作情况
、有独立工作能力、基本懂业务理论知识等。3.业务指导干部考核标准,包括熟悉精通主管
具体业务,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主管工作情况、典型、问题及解决措施。大公无私,坚持
原则,如实反映情况。4.档案馆业务建设干部考核标准,包括熟悉全部馆藏情况,掌握一般
性保管技术,调卷迅速、准确,立卷合乎质量要求。按档案馆通则办事。按照各自的标准进
行检查评比,方法是在一个县,按着先集体、后个人,先领导,后一般的顺序,按条件逐人
逐条进行检查。进行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最后评定分数。在检查评比基础上,每年选出
先进县,先进档案科长,先进档案员。对档案干部进行业务考核,使档案干部理论和业务水
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地区档案工作全面发展。
六、业务简报与书刊
(一)简报
为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沟通情况,宣传、指导档案工作。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秘书处
于1955年开始编印,《文书档案工作通报》,1957年停办,1958年4月复刊。《文书档案工作
通报》为打字、油印本,不定期的内部参考资料。每期发文稿不等,少则几千字,多则数万
字。内容比较丰富。从1958年7月第7期更名为《文书档案工作简报》,改为铅印。至1959年
11月共印发20期。同年中共合江地委、合江专员公署两个办公室共同创办《文档战线》以指
导全区文档工作。仅1959年办了几期就停办。
1959年12月,全国技术档案工作会议之后,全省各地都将技术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停办了《文书档案工作简报》,
从1960年2月创办了《档案工作简报》,既报道文书档案工作情况,也报道科技档案工作方面
的内容,每期刊发五六篇文章,约1—1.5万字,不定期印发,截至1960年9月共印发5期。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局成立后,为了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研究,推动全省
档案工作,省档案管理局办了档案《业务工作通讯》,用以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的档案工
作情况和动态,交流档案工作经验,研究、探讨档案业务问题。1963年3月,经中共黑龙江省
委领导批准,印发《业务工作通讯》第一号,每期只报道一个专题或一件事,多为1000至20
00字,一般不超过3000字。每期发至各市(地)、县档案处、科(馆),省直各机关办公室
。到1965年11月,共印发57期。
为交流省内外档案工作经验,省档案局从1977年3月开始编印不定期的《档案工作情况》
。由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供稿,印发全省各地、市。每期报道一两个专题,一般是4000—50
00字,多者上万字,各期不等。1980年下半年创刊《黑龙江档案通讯》,《档案工作情况》
停刊。
省档案局为交流全省档案工作情况,从1982年开始由局办公室主办《档案情况》。每期
集中一个专题。到1985年共印发32期。
《档案资料报导》是1982年3月由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创办的不定期内部刊物。以报道馆藏
档案为主,主要内容有介绍馆藏档案的情况,公布档案;选登与齐齐哈尔市历史有关的沿革
、大事记、人物传记等;翻译介绍馆藏有关齐齐哈尔市历史的日文档案资料;刊载与档案工
作有关的短小精悍的文章。《档案资料报导》从1982年至1983年,共编印10期,54.7万字,
每期印500册。它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齐齐哈尔市过去与现在。对研究齐齐哈尔市300年
的历史,以及政治经济变化、民族风情、宗教活动等各方面,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对领导
决策、城市规划、旅游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也扩大了档案工作的影响和档案馆的信
誉。
1985年末,一些市、地也办有档案工作业务简报。佳林斯市档案处办的《档案工作情况
》,齐齐哈尔市档案局办的《工作简报》,松花江地区档案局办的《松花江档案情况》,大
兴安岭地区档案局办的《档案业务通讯》等等,都起到了相互通报、指导和交流经验的作用
。
(二)书刊
1.《黑龙江档案》
为适应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需要,省档案学会建立后,于1980年10月与省档案局联合创
办《黑龙江档案通讯》。它是综合性的档案、文秘专业刊物,不定期出版,每期印650份,为
赠阅读物。至1981年底,共出8期。从1982年10月,将《黑龙江档案通讯》改为《黑龙江档案
》,并经省委宣传部批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注册,向全国发行,每期发行量7000册。至
1985年末共发刊31期,1390篇文章,其中有70%以上是本省档案工作者撰写,共有200余万字
。有的文稿被《甘肃档案》、《贵州档案》、《吉林档案》、《山东档案》刊用。
黑龙江省档案局切实加强对刊物的领导,除设有10人组成编委会外,3名局领导成员有2
名兼任期刊的总编辑和副总编辑,严格掌握办刊方向,使档案刊物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
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坚持“政策性文章要精,辅导性文章要多,知识
性文章要新”,从而使刊物重点突出,内容丰富。1984年,为促进档案干部学习,达到“激
发热情、开拓智慧、推动读书”的目的,《黑龙江档案》发起有奖“百题征答”活动。这在
全国档案专业刊物上是首创。试题涉及档案学的有关各学科及古今中外与档案有关的知识,
颇受广大读者关注,纷纷投稿应答,参加“百题征答”者遍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数
百人。“百题征答”活动,收到了促进学习、工作的效果。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
奖,获奖者达111人。
同年,《黑龙江档案》还出版《档案史料与研究》增刊,它以主要篇幅公布黑龙江省各
历史时期,包括清朝末期、民国时期、东北沦陷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
外交关系、文教卫生、科学技术、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档案史料。同时也刊登利用
历史档案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历史考证等文章。由省档案馆编辑,内部发行。1984年10月1日
出版,至1985年末共出增刊6期,共发表档案史料28组、历史照片17幅,各种文章34篇。
1985年7月,由《黑龙江档案》编辑部发起,邀请北京、上海、湖南、江苏、浙江、吉林
、甘肃等省市期刊负责人,在哈尔滨召开8省市档案专业期刊工作研究会。会议就办刊方向,
充实期刊内容,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发行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取得了共识。
1985年8月,《黑龙江档案》编辑部被邀出席《档案工作》杂志社在北京召开的通讯员代
表会;同年10月又应邀出席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召开的黑龙江省社联系统办刊经验
交流会。《黑龙江档案》编辑部介绍了办刊经验,与各兄弟单位进行了交流。
2.《齐齐哈尔档案》
《齐齐哈尔档案》是齐齐哈尔市档案局和学会主办的双月刊。是地方性的综合性档案专
业刊物,内部发行。1984年2月创刊的《档案与资料报道》同时停刊,至1985年底,出版12期
,增刊1期,约50万字,每期发行500份。
《齐齐哈尔档案》1985年前处于初创阶段,未设专职编辑,全部工作由8人组成的编委会
承担。具体编务工作由2名业务科长兼做,1985年末配专职编辑1人。该刊物的宗旨是宣传党
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布馆藏档案史料;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和动态,报道学
术研究成果等。在内容上力求做到指导性、学术性、信息性、知识性相结合,因而发行范围
、发行量都在不断扩大。
3.《怎样做县档案馆工作》
该书于1984年8月由国家档案出版社出版,盛彦、陈永斌、冯连祥、汪万仁等4人合著。
该书是为了研究、探讨在新的历史时期县档案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开创县档案馆工作的新局面。“作者对全国县档案馆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在这个基础上
,总结、概括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县档案馆的性质、特点、任务、各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作
了较详尽的论述,是一本比较切合实际,系统、完整的业务学习和参考书”。全书分12章,
10.8万字,印刷20000册,向全国发行,供工作参考。发行后,一些地区曾组织档案工作人
员来黑龙江省学习、考察,有一定影响。因此,获中国档案学会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会联
合会优秀论著奖。
七、档案宣传
(一)展览
50年代,为了大力宣传和搞好档案工作,省、市(地)、县档案局(馆)曾组织过“档
案工作”或“档案利用”工作展览。据1959年7月统计,全省共举办档案资料工作展览62次。
1.省级展览
1956年6月,为配合全省档案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全国第二次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中共黑
龙江省委办公厅举办为期7天的展览,组织全省各市(地)文秘档案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参观
,总人数达1400余人次。
1959年,黑龙江省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全国档案工作展览,黑龙江省筹办其中的黑龙
江馆。黑龙江馆重点介绍了县档案馆建立的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经验。1959年2月先在哈尔
滨进行预展。预展时,中共黑龙江省委全体常委亲自观看、审查。
1960年,为配合东北、华北地区档案工作协作会的召开,省档案管理局在哈尔滨举办以
重点矿区、基本建设档案为内容的小型科技档案工作展览。反映黑龙江省科技档案工作概貌
以及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的成果,7月20日预展时,中共黑龙江省委和中共哈尔滨市委有关领
导亲临指导、审查。出席东北、华北地区档案工作协作会的代表也观看展览。
1984年,黑龙江省财政厅举办文秘工作展览,分6部分,展出70余份典型文件及文书处理
全过程的说明,对提高文秘工作质量和保证文件材料归档的齐全完整有重要作用。厅长带头
参观。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省直属机关87个厅局的950名文秘档案工作人员也进行参观学
习。
2.市(地)级展览
哈尔滨市于1958年举办的两次档案工作展览。一是《文书、档案工作中浪费和混乱现象
展览》,二是《哈尔滨市档案资料利用及人民来信来访展览会》。后者规模较大,参观人数
达2936人次,其中有市级领导、局级领导、科技干部、文书档案人员、人民来信来访和秘书
工作人员。同时还接待中央机关、外省、市参观的客人103人。
松花江地区(现绥化地区)于1958年10月配合在庆安县召开全省档案工作现场会,举办
全地区档案工作展览,每县一个展览室。全省地、市、县党政办公室主任和档案馆长都参观
了展览。这次展览对全省档案利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影响作用。
1980年5月,佳木斯市本着“面向基层,讲求实效”和“正反对比说明,以传播知识为主
”的精神,市委决定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处联合举办了一次《文秘档案保
密工作展览》。全市专兼职文秘档案人员,各部门主管文秘工作的领导,都进行参观学习,
兄弟市、县和农场总局的有关人员亦来参观学习,合计达2300余人次。许多单位还把参观学
习同找差距、订措施结合起来,推动了实际工作的开展。
同年7月,合江地区组织了文秘档案工作展览,并到地区所属的15个市县及3个农管局进
行巡回展出,历时1个月,参观者达1000余人。然后,针对展览揭露的问题,对地区直属机关
的文书及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月,鹤岗市也组织了文秘档案工作的巡回展览。展览共
分6个部分,22块板,参观者达3000多人。
(二)档案宣传
早在1958年,一些市(地)的报纸即刊载有关档案工作的文章和报道。1958年12月26日
《鹤岗日报》发表社论,题目是《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同时还发了《依靠党、走群众
路线,我市档案工作出现新的跃进》一文。两篇文章占半版篇幅。据大兴安岭地区档案局统
计,1977—1985年,他们利用广播、电视共发稿61篇,接受宣传教育者达8万人次。80年代,
省内报刊、广播、电视发表省、市(地)文秘档案工作会议的消息、领导讲话、大型培训活
动、公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采访先进人物事迹较多。有力地宣传了档案工作,扩
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给予档案工作以很大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