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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勘察选厂

  黑龙江省电力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发电选厂(包括宏观选择的规划选厂和微观选定的 工程选厂)、输电选定走向、变电勘察选址工作,都是自然形成的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清末时期,企业自己建设自备发电厂和供用电设施,是根据企业生产需要进行选择安排 ,把电厂摆在什么位置,变电所设在哪里,送电线路怎样安排都是在企业的范围内,而且机 组容量小,对工程地质等条件要求不十分严格,因此前期工作很简单。这一时期建设的营业 性电厂的厂址选择比自备电厂稍微复杂些。因为当时电压等级低,送电损耗大,因此都建在 用电负荷集中的城市。送变电的建设一般以电厂为中心向各方向呈放射状。
    民国时期,一些较大的发电厂装机容量比清末明显增大,因此占地、除灰、燃料运输等 问题突出。电厂建设前除对负荷、送变电工程进行考察外,还要考虑上述因素。因此,一些 较大的发电厂在正式建设前进行了必要的但是有限的前期工作。这一时期的电力建设,事先 都核算建在哪里占地方便、便宜,有除灰地点,是用电负荷集中地区,能用较短的供电线路 售出更多的电量,就选定在哪里建设发电厂。1927年建设哈尔滨发电厂时,经多次考察发现 建在当时人烟不稠密的马家沟地区有广阔的建厂用地和除灰场地,距新兴的南岗经济发展区 及道里、道外经济区都比较近,建厂投资相对较少,售电比较集中,所以把电厂的厂址选定 在马家沟。由于当时各方面条件限制,形成了这一时期比较粗略的前期选厂工作。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其军事占领和经济掠夺需要,规划发展电力布局。依据发 展布局选定建设发电厂的厂址,以及建设输变电设施的走向、地址。如:在哈尔滨建立和发 展其侵略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需要大量电力;在鸡西地区掠夺煤炭资源,在牡丹江地 区掠夺木材资源,需要电力;在北方齐齐哈尔、北安等地区掠夺粮食等资源,并屯驻重兵, 也需要电力,就规划扩建哈尔滨发电厂,建设鸡西、牡丹江、镜泊湖、齐齐哈尔、佳木斯、 北安等发电厂,以及建设相配套的输变电设施。并按此布局,选定合适的地点确定建设发电 厂的厂址,以及送变电设施。其中由于鸡西靠近煤矿坑口,电厂又靠近穆棱河,除灰也方便 ,日本侵略者急于多采煤,曾经考虑建设成更大容量的发电厂,机组也采用了黑龙江地区这 一时期最大的1.5万千瓦机组。只是由于侵略战争的失败,才停止扩建。佳木斯发电厂靠近 松花江,水源丰富;离鹤岗煤矿近,燃料充足,又是三江地区的中心,输电方便。为此日本 侵略者不断扩建佳木斯发电厂。这样就自然地形成了不十分严密的电力建设前期的规划选厂 和工程选厂。
    黑龙江地区解放初期,主要是抢修原有发、供、用电设施,没有从事新的电力建设,修 复和改造的电力设施都是在原有电力设施基础上进行,所以不存在前期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3年“一五”计划实施开始,黑龙江进入有计划、有布局地发展社 会主义经济时期,要求按经济发展计划和布局发展电力。从这时起,黑龙江电力建设的规划 选厂和工程选厂得到了重视。前期工作开始走向正轨。
    规划选厂的完善从整个布局上安排电厂的设置。主要对:1.煤(油、气)——资源情况 ,即一次能源的来源;2.电——对电力的需要情况,负荷的分布,电能输送的经济性和电网 的规划布局;3.运——铁路对煤、油等的运输能力、可行性以及输送燃料的经济性等各方面 进行综合论证、比较、分析,确定是新建电厂还是扩建原有电厂。
    工程选厂的发展为在规划选厂基础上,对新建电厂厂址的工程地质情况、水源情况以及 除灰、交通、通讯等进行具体的勘察和论证;扩建电厂也同样对扩建的可能性,包括上述条 件进行论证。最后确定建电厂的厂址,新建或扩建的容量及机组选型等。然后进行初步设计 ,进而进行工程设计,工程才能按设计开工建设。
    50年代初,国家从辽宁和南方迁来的企业和苏联援建的重点工程中相当一部分建到齐齐 哈尔市以及该市富拉尔基区。富拉尔基成为电力负荷增长的中心,一些重点企业还需要热能 。这里铁路运输方便;嫩江通过市区,水源充足。因此在富拉尔基建电厂既有必要性,也有 可行性,所以选定在该地嫩江右岸建设了我国第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富拉尔基热电厂。
    哈尔滨热电厂的建设也是如此,由于电机、锅炉、汽轮机“三大动力”厂的建设,急需 大量热能和电能,需要在其附近建设一座热电厂。经勘察,根据地质、除灰、交通运输,以 及送电距离短等各种条件,将电厂设在了香坊区和动力区的交接处(现哈尔滨热电厂厂址) 。同时留了扩建的场地,在60年代一、二期工程建成后,于1975年、1976年又扩建了两期工 程,电厂容量达30万千瓦。
    60年代初期,大庆油田开发和大庆化工生产需要电能越来越多,从齐齐哈尔向大庆送电 已远远满足不了需要,需在大庆油田区域内邻近炼油厂等企业,同时又方便供热的地方建一 座热电厂。经过工程选厂,确定在炼油厂西侧,铁路南侧建设龙凤热电厂,既向油田供电, 又向化工企业供热,同时用管线从炼油厂向电厂直接输运燃油,既节约了输电设施建设资金 ,又节省了燃料和铁路运输费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电力建设必须经过的正常的前期工作程序被打乱。电厂的建设方 针改为“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贯彻战备原则,要“靠山、分散、进洞、隐蔽”,不 考虑可行性条件。给生产、生活带来困难,给国家造成浪费。
    为保大庆用电需要建设的新华发电厂和典型的靠山工程亮子河发电厂分别建在四邻不靠 的大草原上和闭塞的山沟里。虽然水源、地质、除灰等问题解决较好,但是交通不便,地域 荒凉,给生产特别是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职工的思想情绪,在相当长时间内稳定不下来,不 仅给生产带来不稳定,而且加重了企业负担,不得不把电厂办成了小社会,投放大量的人财 物力搞社会性服务工作。
    1967年和1969年分别在五常县胜利公社和杜家公社建设的代号“一○三”发电厂和代号 “六九”发电厂,是两项典型的贯彻战备方针,不按基建程序建设的小型发电厂。结果一个 因附近根本无煤源、山洞潮湿无法发电,而被迫拆迁;一个因容量小,投资高,得不偿失等 原因停建。分别造成了几千万元和几百万元的损失。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的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对电力的需求 越来越大,急需增建电厂,因此电力建设前期选厂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完善,逐渐做到了 能综合全省经济发展状况做宏观规划选厂,综合各项建厂条件做微观工程选厂。除对近期要 开工建设的发电工程进行勘察选厂外,还保有一批已完成前期工作的好的电源点作为储备, 使电力建设得到按规划、有秩序地快速发展。
    为解决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电力紧张问题,经规划选厂认为牡丹江市是电力负荷中心,靠 近东部煤炭基地,可建电厂。又经工程选厂勘察分析,牡丹江市郊区牡丹江畔水源充足,征 地容易,地质条件好,可向山沟除灰,靠近铁路线,运输燃料有保障,在电网附近可少建输 电线路,地处郊区不干扰社会,职工生活虽然不在城市,但离城市较近,食品供应有保障。 于是就确定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的厂址。
    为缓解黑龙江省西部缺电矛盾,规划选厂认为在富拉尔基建第二发电厂比较适宜,经工 程选厂综合分析,厂址确定在富拉尔基热电厂5公里处与热电厂同一侧的嫩江岸边,地质条件 好,取水、除灰都很方便。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和富拉尔基第二发电厂,由于条件好,在1985 年前,分别建成4台10万千瓦机组和3台20万千瓦机组,同时还计划进行更大规模的扩建。
    从1978年到1985年,黑龙江省还选定了一批条件十分优越的大型电厂厂址。主要有在呼 兰县城郊的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在双鸭山几个煤矿中心坑口的双鸭山发电厂,在鸡西煤矿坑 口上的密山发电厂,在鹤岗附近煤矿坑口的鹤岗电厂等。其中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985年前已 破土动工。1986年和1987年分别投产了1台20万千瓦机组。二期工程规划要建设国产60万千瓦 机组。双鸭山发电厂1985年也部分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