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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电运行

第二章 发电生产

  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发电运行只是维持运行发电;东北沦陷时期,在发电运行中,开始 注重安全运行;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科学管理的不断加强,发电运行发展到注重安全运行和 经济运行。
    一、安全运行
    清末和民国时期,发电生产在安全运行方面没有相应的工艺技术,没有成型的规章制度 ,基本是处于任其自然状态。所以经常出现运行故障,停机次数多、时间长,设备年利用率 只有1000—1500小时。每千瓦设备容量年均发电量不足1500千瓦时。
    东北沦陷时期,采取当时先进的汽轮发电机组发电,配有相应的安全设施,有了比较系 统的工艺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安全运行有一定的保障,年设备利用率增加到2000—3000小 时左右,比民国时期提高近一倍。
    黑龙江解放以后,基本是沿袭东北沦陷时期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运行。日本侵略者 投降时,对发电设备进行破坏,多数发电设备是用代用材料修复的,所以设备运行不安全, 火灾事故和设备事故时有发生,设备年利用小时低于东北沦陷时期,仅1170小时。每千瓦设 备年发电量只有1200千瓦时。
    从50年代开始,黑龙江省电力工业系统,把安全运行作为发电生产的中心,采取了多方 面保障措施:①全面完善安全措施,应设置的安全设施都设齐,无安全设施的不准投入运行 ;②完善技术规程,严格实施按技术规程从事发电运行;③健全规章,监督遵章操作;④推 行春季和冬季两个换季季节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漏洞,及时处理隐患,及早消灭故障,各 发电厂每次安全检查都处理隐患几个至几十个,基本防止了季节性事故的发生;⑤强化检查 维修,规定班前班后检查维修制度,使频发性事故比以前明显减少;⑥加强经常性的安全运 行教育,使运行人员树立安全第一思想;⑦建立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对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 失的进行查处;⑧50年代末期还建立起运行分析、运行例会等制度,经常对运行安全进行分 析,并相应采取措施。因此,“文化大革命”以前出现了富拉尔基热电厂安全运行585天、鸡 西发电厂汽机分场十年如一日保持安全运行、哈尔滨热电厂安全运行821天、哈尔滨发电厂安 全运行1464天等一批安全运行纪录。富拉尔基热电厂和鸡西发电厂汽机分场分别获全国大、 中型电厂安全运行先进单位称号。安全运行状况不断好转,全省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提高到 5992小时;使设备出力比建国初期提高4.1倍;每千瓦设备容量年增发电量4800千瓦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发电生产受到极“左”思想影响比较严重。虽然生产 还照常进行,但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遭到批判和破坏,运行人员的 思想比较混乱,岗位练兵、安全教育被忽视,安全运行纪录在这一时期比较少。
    1970年违背发电生产的规律,错误地推广了石家庄热电厂“提高出力多发电”的所谓“ 经验”。在全国电力系统盲目提高发电出力的形势下,东北电业管理局提出实现“四个一百 万,一厂变一厂半”的口号。黑龙江省为实现“一厂变一厂半”,提出了向“洋设备”开刀 的口号,这就使本来就老、小、多病的发电机组又大大缩短了寿命,导致发电机烧损、汽轮 机事故频发。
    在发电机超出力上,改变较大的是在发电机的定子槽楔处和上下层线棒间装管通水,用 冷水降低发电机温度,机组提高出力幅度一般在30—50%左右,经过短期运行,暴露了电机温 度过高、绝缘热老化、线棒烧损、并头套开焊等一系列隐患。
    为使汽轮机也超出力,随意改变设备原有结构。富拉尔基热电厂为了实现“单机翻一番 ”,他们对5号汽轮机的隔板喷咀几次进行电割,加大通气面积,使叶型完全被破坏,发电出 力由铭牌2.5万千瓦下降到2.0万千瓦,隔板也被迫全部更换,直接损失数十万元。3号汽轮 机经过超出力改造,造成转子叶轮裂纹一直波及至大轴,最后不得不车去这一级叶轮,使3号 机长期处于缺陷运行。当时,设备陈旧、缺陷较多的鸡西发电厂,也提出要超发5万千瓦,造 成设备磨损严重,事故频发,19万千瓦容量,只能在13——14万千瓦之间运行。20年代建厂 的哈尔滨发电厂,也未能幸免,对东北沦陷时期留下的幅流式机组进行改造,也实行超出力 运行。
    根据黑龙江省电力试验所1972年1月《关于1970年至1971年黑龙江省电网发电机绝缘事故 分析》报告的统计,两年来,由于提高出力共发生发电机绝缘损坏事故12次,其中鸡西发电 厂5次,哈尔滨热电厂4次,富拉尔基热电厂2次,佳木斯发电厂1次。损坏发电机总容量32. 2万千瓦,占当时运行发电机总容量的38%。
    1972年以后,虽然改变了超出力的错误做法,但是近1/3的发电设备受到破坏,安全运 行仍然没有保障。
    1979年,电业系统开始拨乱反正,重新确立尊重科学,发电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开始 恢复以前行之有效的各项保障安全运行的措施,全面检修受损的发电设备,严格执行安全运 行的各项规章和奖惩制度,使安全运行逐年好转。1980年发电设备事故比1979年下降31.5% 。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多数达到300天左右,到1985年基本实现了稳定的安全运行。锅炉 事故率仅0.22%,汽轮机事故率仅0.3%,发电机事故率仅0.21%,就连先天不足,投产后相 当一段时间事故频发的亮子河发电厂也创出安全运行1000天的记录,名列全国10万千瓦以上 发电厂安全运行第二位。
    二、经济运行
    清朝末期,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中心发电厂等企业电厂,发电量以企业自用为主,不 从发电中获经济效益,所注重的是为本企业提供足够的动力和照明用电,所以不考虑经济运 行。耀滨电灯公司等营业性电厂,处于刚刚建立阶段,生产技术问题较多,而且机组容量较 小,用电户和用电量不稳定,忙于发电,对经济运行问题考虑不多。民国时期,发电生产转 化为以营业为主体,所发电能作为商品对用户销售。同时,主要城市已有多家营业性电厂出 现了竞争,各电厂为获取更多利润,开始注重经济运行。当时,主要从定时、定量发电上组 织经济运行。即按用电户用电时间和每一时间里的用电量发电。虽然这只是实行大致的计算 ,没有达到按计划精确发电的程度,但却初步使发电、供电、用电达到大体平衡,大幅度减 少了窝电,提高了发电机组的经济效益。这一时期每千瓦时电量利润比清朝末期高10—30%。
    东北地区沦陷以后,日本侵略者为强化其军事占领和经济掠夺,加剧了对中国人民的残 酷压榨。1932年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侵略者受长期霸占中国的野心支配,对东北地区 的电力工业加强统治,调集日本国内有组织经济运行经验的发电厂管理者加强电力经营与管 理,在残酷压榨,吸吮中国工人血汗的同时,改变了侵占初期只注重多发电,不太强调经营 效益的管理方式。以中国工人的惨重牺牲,实施了多用效益高的大机组发电,少用效益差的 小机组发电以及降低煤耗,减少厂用电,按用电需求组织发电,减少窝电等经济措施。因此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的发电比民国时期表现为经济目标低、基本消灭了窝电,发电标 准煤耗每千瓦时电量降低20—40%左右,厂用电也明显降低。这一时期经济运行还表现在194 3年建成了吉林丰满水电厂至哈尔滨的输电线路以后,把哈尔滨发电厂的发电机组置于备用状 态,水电成本低,节约了大量燃料。
    黑龙江地区解放后,从1945年到1949年发电生产的中心任务,是尽快修复被日本侵略者 破坏的发电设备,多发电支援解放战争,顾不上考虑经济发电,所以没有组织经济运行。因 而这一时期发电生产煤耗和厂用电均高于东北沦陷时期的最低水平。1949的发电煤耗率为94 7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11.29%。
    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是对发电设备进行修整,无暇研究经济运行问题。发 电生产特别是电力系统的发电生产统由国家管理,生产任务是指令性的。同时由于发电厂不 是单独核算企业,赢利上缴,亏损由上级补贴,而能否完成发电量计划是对国家计划的态度 问题,因此从宏观上不太注重经济发电。经济指标也只满足于国家制订的计划数。但这一时 期鸡西发电厂在经济发电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1950年东北电管局在鸡西发电厂进行掺烧劣 质煤发电试点。设计百分之百燃烧原煤的锅炉掺烧滴道2号、3号水洗煤发电。由开始掺烧10 %,到1951年底在全国首创百分之百燃烧劣质煤发电新技术。1952年又进一步创造了掺烧矿山 废弃的煤矸石发电成功。发电成本逐年降低并创全国最好水平。1953年,鸡西发电厂全面总 结了掺烧劣质煤发电的经验,并将这一做法长期坚持下去。
    1958年黑龙江省电业局成立后,有计划地更换大机组发电,采取制订发电煤耗和厂用电 指标,实行计划发电等一些措施,开始有意识地组织经济运行工作。到1959年电力系统发电 煤耗比1949年降低了323克/千瓦时,厂用电率由11.01%降到了7.71%,下降了3.3%。
    60年代初,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发电燃料紧缺,黑龙江省又从少用燃料多发电、降 低厂用电对用户多供电出发,组织发电的经济运行工作。在加强计划发电,修订发电煤耗定 额和厂用电定额的基础上,把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和班组,组织发电运行小指标竞赛,实行日 考核,旬公布,月评比,每季进行各运行值总评和奖励,使职工千方百计降低煤耗、气耗、 电耗。到1966年,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960年的567克/千瓦时,降低到446克/千瓦时;厂用 电率由1960年的7.72%降低到7.48%。“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扫“四旧”的干扰下,把 经济运行的一套有效措施都砸烂了,在“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口号的影响下,经济运行工 作被废止,小指标竞赛也被停止。从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中,电力系统建起2座低煤耗的大 机组发电厂,本应大幅度降低发电标准煤耗和厂用电,但发电标准煤耗却上升到454克/千瓦 时;厂用电率也仍维持在7%以上,没有保持经济运行。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黑龙江省发电企业注重经济效 益,把发电经济运行作为发电生产的中心任务,并以科学手段组织经济运行工作。①报废煤 耗高及厂用电高、不经济的超龄老机组,新建和扩建煤耗低和厂用电低的新型大机组。从19 79年到1985年6年中,电力系统新装10万千瓦、20万千瓦高温高压大机组130万千瓦。②按不 同机组制订煤耗和厂用电定额,实行按定额定量供煤,逐厂、逐机、逐班、逐日按定额耗煤 ,以及逐日、逐月核算厂用电量,控制煤耗和厂用电。③加强计划发电,建立发电调度,按 每时每刻用电量调度煤耗低、经济性能好的机组发电。④健全严格的发电机组检修制度,强 化机组检修,提高设备出力。运用这些科学措施组织经济运行,发电煤耗和厂用电逐年下降 。1980年发电标准煤耗降到409克/千瓦时,到1985年下降到387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虽 然由于燃煤机组增多等多种原因增加了耗电量,但仍保持在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