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燃料的演变
第三章 燃料
清末和民国时期,黑龙江地区发电用煤和油两种燃料。使用汽轮机和汽力机发电的用煤
炭,使用锅驼机和柴油机发电的用柴油和煤油。这一时期发电机组对燃料的要求和选择不严
格,所用发电燃料不分品种,有什么用什么。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发电燃料仍为煤、油两种,以煤为主。另有水力发电。10座大型
火力发电厂均是以煤为燃料发电;镜泊湖水力发电厂用水力发电。煤电和水电的发电量占全
省总发电量的90%以上。其余的锅驼机及柴油机发电的小发电厂是用油为燃料。火电大型机组
:如鸡西、佳木斯、哈尔滨发电厂的机组,对煤种有一定的选择性,主要是对发热量和结焦
情况有不同要求。当时主要是燃用鹤岗和鸡西煤炭,煤种不符合锅炉设计要求,影响锅炉出
力。
黑龙江地区解放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发电燃料比较繁杂。由于当时处于解放战争
时期,除水电外,火电燃用的煤和油都比较紧张,特别是油的来源基本断绝。由于煤源不足
,齐齐哈尔发电厂等一些电厂,在一段时间内燃用过豆饼、木柴和黄豆。
新中国成立至1961年前,除柴油小机组外,黑龙江省无电厂烧油。1962年开始,富拉尔
基热电厂锅炉点火使用少量原油。1964年龙凤热电厂1.2万千瓦烧油机组投产,黑龙江省发
电烧油越来越多。但此时黑龙江省发电燃料仍为煤、油两种,以煤为主。全省90%以上的发电
机组用煤发电,其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83%以上。用水发电只有镜泊湖发电厂和农村少量小
水电站,发电量为总发电量9%左右。龙凤热电厂和林区边远农村个别小电厂燃油发电,发电
量只占8%左右。此时火力发电对煤的品种有了较严格的要求,锅炉在选型时就确定了煤种,
因此发电燃用一种固定的煤种。
1964年起,随着大庆油田的开发,黑龙江省发电燃料开始以油代煤。全部烧油的电厂龙
凤热电厂,到1974年全部投产共13.27万千瓦容量。1972年至1979年建成的大庆新华发电厂
,为50万千瓦容量全部烧油,以渣油为主,兼烧原油、重柴油等。
从60年代末期开始由于煤炭供应紧张,而大庆油田的开发燃油充足,因此,黑龙江省骨
干发电厂中原来烧煤的发电机组也陆续改烧油。其中哈尔滨热电厂4台2.5万千瓦机组和197
5年及1976年新投产的2台10万千瓦机组全部烧油;北安发电厂6万千瓦和哈尔滨发电厂3.8万
千瓦发电设备也改为烧油;富拉尔基热电厂6台烧煤机组掺烧燃油,掺烧比从30%提高到80%。
80年代以后,国家燃料政策改变,燃油的机组开始改回烧煤。黑龙江省11座骨干发电厂
,凡是能改烧煤的机组均改为燃煤。到1985年,11座电厂中全部烧油的电厂3座(龙凤热电厂
、哈尔滨发电厂、新华发电厂);油煤混烧的电厂2座(哈尔滨热电厂、北安发电厂);全部
烧煤的电厂5座(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鸡西、佳木斯、亮子河发电厂和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水力发电厂仅有1座(镜泊湖发电厂)。龙凤热电厂除烧油外,从1983年开始还燃用部分天然
气。全部烧煤的电厂锅炉点火或出现特殊情况时也燃用少量油料。
这一时期发电所用燃料品种有了较严格区分。燃煤的品种分为原煤、混煤、中煤、块煤
、混中块煤;燃油品种分为原油、重油、渣油、重柴油、轻柴油、脂油;燃天然气的品种分
为油田伴生气和炼油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