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热设备与设施
黑龙江省的供热有两种不同的设备和设施。
一、供热设备
(一)利用发电设备供热。供热的生产设备,即是发电设备。生产热能的过程是:在汽
轮机中部或尾部安装供热的抽气和减压设备,从汽轮机抽取作功发电后的蒸气,经过减压,
进入供热管道,向各用户供热。这类利用发电设备作为供热设备的共有87台(套)。
(二)用单独供热锅炉供热。这类供热有两种:一种是中、小型企业自备工业锅炉,对
本厂搞生产供热;另一种是利用采暖锅炉对公有房产集中供热采暖。这两类供热不作统计,
具体设备台数无记载。
二、供热设施
(一)管道网。凡属商业性电厂供热的,均建有主线管道和支线管道。主线管道供向热
力公司;支线管道供向用热户。主线管道装有主线管道阀门和计量表;支线管道装有支线管
道阀门和计量表。形成从产热电厂到热力公司,从热力公司到用热户的供热网络。全省有供
热主线管道38条,11500米;支线管道200多条,20多万米。
(二)直管供热。属于单独供热锅炉供热的,一般均是从锅炉出口,分几条管线向生产
车间或采暖楼直接供热。这类供热没有统计资料,具体设施数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