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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热设备与设施

  黑龙江省的供热有两种不同的设备和设施。
    一、供热设备
    (一)利用发电设备供热。供热的生产设备,即是发电设备。生产热能的过程是:在汽 轮机中部或尾部安装供热的抽气和减压设备,从汽轮机抽取作功发电后的蒸气,经过减压, 进入供热管道,向各用户供热。这类利用发电设备作为供热设备的共有87台(套)。
    (二)用单独供热锅炉供热。这类供热有两种:一种是中、小型企业自备工业锅炉,对 本厂搞生产供热;另一种是利用采暖锅炉对公有房产集中供热采暖。这两类供热不作统计, 具体设备台数无记载。
    二、供热设施
    (一)管道网。凡属商业性电厂供热的,均建有主线管道和支线管道。主线管道供向热 力公司;支线管道供向用热户。主线管道装有主线管道阀门和计量表;支线管道装有支线管 道阀门和计量表。形成从产热电厂到热力公司,从热力公司到用热户的供热网络。全省有供 热主线管道38条,11500米;支线管道200多条,20多万米。
    (二)直管供热。属于单独供热锅炉供热的,一般均是从锅炉出口,分几条管线向生产 车间或采暖楼直接供热。这类供热没有统计资料,具体设施数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