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热范围
黑龙江省的供热范围,是由大、中城市到县镇、农林地区;由中央直属大中型企业到地
方企业;由工矿和农林企业到城镇居民;由生产用热到采暖用热,逐渐扩大的。
60年代以前,供热范围很小,仅限于齐齐哈尔市的富拉尔基区。60年代中、后期(1965
年至1969年),供热地区由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扩大到哈尔滨市的动力区、佳木斯市佳东
区和佳西区。供热对象由企业发展到邻近供热电厂的居民。富拉尔基供热区,扩大后的供热
单位有:第一重型机械厂、齐齐哈尔钢厂、齐齐哈尔建材厂、齐齐哈尔水泥制品厂、黑龙江
化工厂以及企业住宅楼共10大户,采暖面积233万平方米。哈尔滨市动力区的供热范围是:哈
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林机厂、哈尔滨市汽车一队以及供热企业的邻近公有
住宅,共42户。佳木斯市的佳东和佳西两区的供热范围是:佳木斯造纸厂和佳木斯纺织厂及
住宅区。
70年代,供热范围又有扩大。供热地区又扩大到伊春的南岔、友好两地区。供热区的供
热面积也有扩大。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供热区,新增加富拉尔基区和富拉尔基发电总厂两个
供热网站系统,使供热网站由以前的第一重型机械厂和齐齐哈尔钢厂2个,扩大到4个。哈尔
滨市动力供热区,供热户由以前的42个大户,扩大到75个大户,增加33户。
80年代(1980年至1985年),由于黑龙江省各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供热范围空前扩大
。供热地区发展到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鸡西市及密山县、兴凯湖,佳木斯市内,黑河市
区,富锦县镇,绥滨县镇,通河县镇,伊春市带岭区、郎乡林区、铁力林区、八五○农场、
建三江农场等,共计扩大到5市、4县、3个林区、2个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