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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用电量

第四篇 用电与营业

第一章 用电量

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沙俄在哈尔滨建成第一座发电厂起,黑龙江开始用电。当 年只有哈尔滨用电,年用电量约15万千瓦时左右。此后,用电范围开始向各地逐渐发展。到 1911年,已有哈尔滨、安达、齐齐哈尔、黑河等四个市镇用电。全年用电总量增加到38万千 瓦时。
    民国时期,近代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发展,生产开始向机械化过渡,黑龙江的用电量不断 增加。到1930年,用电地区扩大到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北安、富锦以及各政治、经济中 心地区的附近县镇。年用电量达到3600万千瓦时左右。
    东北沦陷时期,随着日本侵略者的侵略和掠夺,用电量大幅度增加。1934年的用电量比 1930年增加44%,达到5200万千瓦时。此后,以每3年翻一番的速度增加用电量,到1944年, 黑龙江用电量增加到2.8亿千瓦时。
    黑龙江解放当时,由于日本侵略者的破坏,黑龙江用电量减少到9800万千瓦时。到1948 年末,黑龙江地区经济开始恢复,用电量又增加到1.7亿千瓦时左右。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全面恢复经济建设,接收一批“南厂北迁”的大、中型企业,实 施“一五”计划,建设苏联援建的22项重点工程。到1953年用电量猛增到4.53亿千瓦时,比 东北沦陷时期用电量最高水平的1944年还增长61.78%,比新中国建国前的1948年增长1.66 倍。1958年国民经济搞“大跃进”,各行各业都搞“大办”,用电量又迅猛上升,到1959年 ,用电量增加到19.27亿千瓦时,比新中国建国前的1948年增长10.4倍。
    1961年国民经济进入困难时期,用电量增长缓慢。1963年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大办 ”、“大炼”停止,一些工商企业“关、停、并、转”,用电量开始下降,1961年和1962年 两年分别下降到18.9亿千瓦时和18.8亿千瓦时,比1959年减少1.8%和2.5%。但由于大庆 油田的开发,1963年用电量又由减到增,当年增加到20.51亿千瓦时,比1959年增长6.43% 。1965年上升到27.13亿千瓦时,比1959年增加40.78%。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 经济建设遭到干扰,用电量在大多数行业开始呈缩减的趋势。然而,由于大庆油田正处于发 展阶段,用电量在大幅度增长。同时,这一时期又发展了山区备战工业,全省用电量不但未 减,反而不断增加。1967年增加到30.48亿千瓦时,比1965年增长12%。1969年又增加到35. 93亿千瓦时,比50年代末的1959年增长86.5%。
    “文化大革命”后期,国民经济发展仍然受到冲击,影响用电增长。但此时大庆油田已 开始进入高产稳产阶段,虽然原油产量增长不多,但每吨油耗电却增长很快,油田用电量大 大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为满足大庆油田用电需要进行了繁重的电力建设,全省用电量仍 然增长很快。1974年增加到59.2亿千瓦时,和1969年比,5年增长64.8%。到1979年又增加 到92.76亿千瓦时,比1969年增长1.58倍,10年翻了一番半。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定了发展国民经济搞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方针,百废待举,各行各业竞相发展。同时,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住宅增加 迅猛,家用电器的大量涌入居民家庭,使用电量快速增长。980年突破100亿千瓦时,1983年 突破140亿千瓦时,到1985年增加到169.3亿千瓦时,和1979年相比,6年增加近一倍,和新 中国建国时的1949年相比,增长了8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