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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售电量

  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多为各发电企业自营售电,没有完整的统计。中东铁路发电厂投 产至1915年间,每年可发电量20—25万千瓦时,但多数自用,只有少量外卖。1920年至1925 年间,年可发电量140万千瓦时至200万千瓦时,外卖电量100万千瓦时左右。1931年外卖给铁 路机关、铁路员工住宅的电量达120万千瓦时。哈尔滨发电厂1927年建成后,售电量迅速增长 ,1928年为247万千瓦时,1929年达到972.2万千瓦时,1930年又增至1597.8万千瓦时;19 31年达到1932.7万千瓦时。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各支店分别统计各自的售电量情况。据查,1941年6个支店的 售电量为5160万千瓦时;1944年为2.8亿千瓦时。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发电量的不断增加,黑龙江地区的售电量增长也很快,1949年为1. 86亿千瓦时,1952年就超过3亿千瓦时。其中哈尔滨地区售电量居黑龙江的哈尔滨、齐齐哈尔 、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北安六个地区之首,1951年为1.28亿千瓦时,占黑龙江当时售电 量总数的43.3%。
    从1953年开始,售电量增长更加迅猛。从1953年的4.53亿千瓦时到1957年已接近10亿千 瓦时。4年售电量翻了一番还多,“一五”计划期间平均每年递增22.7%。
    1958年黑龙江省的售电量突破14亿千瓦时,1960年达到25.4亿千瓦时,为第二个五年计 划的最高水平。1961年和1962年又降到19亿千瓦时以下。
    1963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处于调整时期,但由于各行各业用电仍然非常紧张,黑龙江 省的售电量并没有调整下去,仍然是稳步增长的势头。1963年为20.5亿千瓦时,1964年达2 3.3亿千瓦时,1965年又增至27.1亿千瓦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但当年电力生产并未受到影响,全省售电量仍比1965年增 长4亿千瓦时,增长14.8%。1967年和1968年,售电量逐年下降,但减少的幅度并不大。分别 比1966年减少6532万千瓦时和1.39亿千瓦时。
    1969年全省售电量又增至35.93亿千瓦时,1970年突破40亿千瓦时,达40.75亿千瓦时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的速度仍然达到8.48%。
    由于大庆油田的开发和建设,使西部地区售电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化大革命” 之前,哈尔滨地区售电量始终居全省其他地区之首,到1969年,开始改变这种状况,西部地 区包括齐齐哈尔和大庆地区的售电量达到10.8亿千瓦时,超过哈尔滨地区的10.64亿千瓦时 。
    1973年全省售电量突破50亿千瓦时,1975年又突破60亿千瓦时,达到65.42亿千瓦时。 整个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售电量增长速度平均为9.93%。
    1976年大庆电业局成立,大庆地区售电由大庆电业局负责。虽然当年大庆地区售电量只 有5.39亿千瓦时,但1977年就猛增到22.22亿千瓦时,大大超过哈尔滨地区的19.78亿千瓦 时,而居全省首位,占全省售电量总数的28.44%。
    在整个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黑龙江省的售电量几乎以每年增长10亿千瓦时的水平持续 发展,1976年突破70亿千瓦时,1978年突破80亿千瓦时,1979年又突破90亿千瓦时,1980年 达到103.4亿千瓦时。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6%。
    这期间大庆地区售电量发展尤为迅猛。1980年已接近30亿千瓦时,占当年全省售电量总 数的28.82%。
    1981年至1985年全省售电量由108.3亿千瓦时增至154.2亿千瓦时,5年增长近50%,增 长幅度为8.32%。
    1985年末,全省共有营业用户81.2万户,其中哈尔滨供电区有23.14万户;齐齐哈尔供 电区有17.12万户;牡丹江供电区有11.95万户;佳木斯供电区有14.90万户;北安供电区 有2.96万户;绥化供电区有2.28万户;大庆供电区有1.43万户;鸡西供电区有7.43万户 。
    1985年大庆地区售电量仍居全省之首,当年售电46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29.83%。哈 尔滨地区居第二位,售电量31.9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20.69%。第三位是佳木斯地区, 售电量26.3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17.06%。齐齐哈尔地区居第四位,售电量为17.6亿千 瓦时,占全省总数的11.41%。以下依次为鸡西地区,12.7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8.24% ;牡丹江地区11.4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7.39%;北安地区4.5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 2.92%;绥化地区3.8亿千瓦时,占全省总数的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