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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电安全管理

  清朝末期的供电范围小,设备简陋,安全工作未列入供电内容,无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 。
    民国时期,随着电业发展,供电范围扩大,技术工种增多,设备增加,供电安全管理有 所加强。但因条件所限,安全管理仅限于加强设备维护,保证不间断供电。这时较大的电业 公司、电灯厂都设置专职的供电设施维护人员,供电安全系数有所提高,设备事故率减少。 但人身安全管理相应较弱,高空坠落和触电事故还时有发生。
    东北沦陷时期,随着电业发展,发供电管理逐渐分开,形成发、供电两个系统。供电安 全做为生产项目加强了管理,有组织地搞安全供电。这一时期制订了供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供电设施检修和维护规程;输变电春秋两季检查维修;供电设施故障排除;供电预防故障 等一些规程和措施,把供电安全严格管理起来,使安全供电时间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一些线 路已能达到连续百日安全送电。然而对供电人身安全管理仍然不重视,对中国电业工人的生 命不珍惜。1943年哈尔滨发电厂线路工人在抢修6.6千伏精炭线时,一组工人未完工,日本 人就送了电,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触电事故。
    黑龙江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电业,把供电安全作为生产主要内容加以管理。特别是对 供电人身安全管理放到主要管理位置。一是保留了有利于安全供电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制 度,严格了安全作业规程,防止误操作事故。二是更新改造了变电所及不安全的供电设施, 堵塞事故漏洞。三是充实了断电杆、安全带等一些防护用具,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这一时 期很少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新中国成立以后,电力部门把供电安全管理提到重要日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北安、鸡西等电业局都成立供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重要 的一次变电所也设了安全员,使供电安全首次成为有组织、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的重要工 作之一。同时制订和执行发、供电安全规程及一系列有关保障供电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规 章、制度,使供电安全管理初步规范化,消除了天天有事故的被动局面,出现了一些有较长 安全运行纪录的变电所和输电线路。松滨线1957年底创造出安全输电57个月的纪录。
    1958年黑龙江省电业局成立后,统一了全省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省电业局在用电处设 立了专管安全的机构和人员。基层供电部门也完善了安全机构,成立了安全科(股),配备 了专职安全人员,主要变电所设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供电局内部形成了安全管理网络, 全省电力系统形成了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先后制订、充实和执行了一系列供用电安全的规 程、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了供电操作票及操作监护制度;供电检修及检修停送电调度命 令,请批联系制度;增设了供电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如安全 帽、绝缘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等。供电安全管理逐年加强。从1959年到1966年,在供电 系统出现了安全变电和送电的新局面。
    1966年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安全机构被砸烂,规章制度被废除。1966年 至1977年全省出现了10余次重大供电事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供电事故最多的10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全机构恢复,安全人员归队,规章制度恢复。企业 整顿和对供电企业的考核,都把安全作为重要指标,使安全工作日益受到重视。1980年以后 ,每年都开展“安全月”、“百日无事故”、“千次操作无差错”、“大干一百天”、“春 秋安全大检查”等安全活动。各级行政领导都做为各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做工作计划 ,布置各项工作,首先做安全计划,布置安全措施。主要送变电作业不仅安全负责人员到场 ,而且主管安全的行政领导也亲自到场,使安全工作越来越好。一些供电区创造了人身、设 备安全的较好纪录。
    哈尔滨电业局,从1958年至1985年,共创造了5次千天以上无人身事故的好成绩。其中1 958年5月21日至1967年9月12日,创造了3401天无人身事故的最佳纪录。全局有5个变电所创 造了3000天以上安全运行纪录。其中302变电所,1972年4月2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创造了 5000天安全运行的好成绩。5个变电所创造2000天以上安全运行纪录,创造1000天以上的变电 所有13个。松滨线1953年3月6日至1963年11月,创造了3890天的安全纪录;热滨线1977年1月 25日至1985年12月31日,创造了3256天的安全纪录;热康线1980年2月22日至1984年12月31日 ,创造了1768天的安全纪录;新哈线1981年8月12日至1985年12月31日创造了1599天的安全纪 录。
    齐齐哈尔电业局安全生产超过200天的纪录4次。1968年2月20日至1969年2月7日安全生产 354天。局属送电线路1967年7月至1985年末,4次实现一年以上无事故。有14个变电所安全运 行超千天,其中2个变电所超2000天;4个变电所超3000天;1个变电所超过4000天;齐发变电 所安全运行超过6000天。
    牡丹江电业局实现安全生产超百天无事故的纪录有13次。其中1966年5月27日至12月22日 实现安全生产210天无事故。
    佳木斯电业局实现安全生产超百天的纪录有5次。无人身事故超过1000天的有3次。鹤岗 、佳木斯南一次变电所分别创出安全生产3000天和千天的纪录。
    大庆电业局从1977年至1985年末共创出百天以上安全生产纪录12次,其中200天以上无事 故的纪录5次。
    北安电业局1984年2月20日至7月25日安全生产156天。人身无事故千天以上纪录1次。
    鸡西电业局和绥化电业局也创造了多次安全无事故纪录。
    黑龙江省历年供电典型设备事故如下:
    1.1950年10月2日,哈尔滨一次变电所154千伏松滨线入口开关512号(ICB少油开关)在 运行中,C相转动轴绝缘击穿,开关爆炸,造成全市停电事故。
    2.1960年11月16日,佳木斯佳东变电所值班员用反光镜对BMT—133—1开关进行检查。 反光镜被面水银导电造成孤光短路,主变一次开关跳闸,值班员烧伤,值班长晕倒。恢复供 电操作时,发生误操作,使事故扩大,造成桦南电厂与系统解列,桦南厂2号机与系统紧急并 列成功。1号机准备并列时,佳东变第二次误操作,致使佳千线跳闸,桦南电厂2号机危急保 安器动作与系统解列,全厂停电。
    3.1965年8月4日穆棱河水泛滥,鸡西电业局15条配电线路被水淹,电网解列,1市3县大 面积停电,鸡西矿务局48个工作面停产,少产煤10多万吨。
    4.1971年4月3日,因跨越距离不够,110千伏佳双乙线对配电水泥杆放电,使佳双乙线 佳木斯电厂侧开关跳闸,重合不成功,手动强送时,造成佳厂110千伏南北母线解列。由于6 、7号发电机过速危急保安器动作,解列了6、7号机,切除了佳汤线,使佳东、佳西、桦南变 电所低周减载装置动作,甩掉部分负荷。事故限电4.32万千瓦,造成了汤原、依兰、勃利、 桦南、双鸭山、鹤岗、佳木斯大面积停电。
    5.1972年6月17日,五常县山河镇农村小孩爬上154千伏松滨线436号塔,往塔下扔草, 草落到导线上,造成单相接地,开关跳闸后重合不成功。哈尔滨一次变电所母联开关拒动, 使哈尔滨地区大面积停电,共停送、配电线路40条,减掉负荷达13万千瓦。
    6.1972年7月5日17点1分,龙卷风(风速35米/秒以上)将110千伏佳鹤线甲线水泥杆刮 倒,造成与该线路交叉的35千伏导线混线。与此同时,110千伏佳鹤线乙线保护动作跳闸,兴 安台变值班员处理不当扩大事故,使鹤岗地区全部停电达44分钟,事故使鹤岗煤矿有的矿被 水淹3天后才恢复生产。
    7.1975年5月11日15点39分,哈尔滨电网66千伏系统发生接地故障,值班员用重合闸送 出康望线时,产生2.2—2.5倍操作过电压(相电压),引起哈尔滨一次变电所的哈顾线( 66千伏)空气开关B相负荷侧固定套管因绝缘降低而产生闪络,套管击穿爆炸,弧光引起BC两 相短路,漫延到哈顾线垂直上方的西母线,导致丰满电厂距离二段保护跳闸,松滨线断开, 哈尔滨、阿城两个一次变电所失去水电电源,全所停电。事故当时地区供电负荷15.5万千瓦 ,使双城、阿城、五常、尚志、延寿、宾县等6个县和哈尔滨市区、市郊52个变电所全部停电 。
    8.1975年7月18日,佳木斯造纸厂在高压线下搞基建施工,钢丝绳碰在110千伏佳南甲线 上,不仅使作业的8名工人被电伤,而且使系统停电2小时6分,佳木斯地区遭受很大损失。
    9.1980年1月17日牡丹江树脂厂主变压器因缺油烧毁,开关拒动。牡丹江北一次变电所 线路保护在运行中三级管击穿,导致35千伏侧保护脱离,越级主变220千伏过流保护动作,致 使北一次变电所全所停电25分钟,供电地区65%的负荷被甩掉,造成大面积停电。
    10.1980年3月7日中午12时,哈尔滨降粘雪,18时0分(空气湿度为97%,气温为1.1度 )由于线路瓷瓶脏污,使哈尔滨热电厂66千伏系统热化、热建、热三、热太、热松和哈热甲 乙等7条线路相继发生跳闸,同时产生震荡,因热电厂侧哈热甲线开关拒动,使事故扩大。又 因哈热电厂和哈发电厂保厂用电措施不完善也相继全停电。哈尔滨发生大面积停电。
    11.1980年7月27日,牡丹江北一次变电所北二线检修后送电,值班员错将北联线拉闸, 引起孤光短路,母线分段刀闸瓷瓶烧坏,主开关跳闸。
    12.1980年10月25日至27日,佳木斯连降粘雪,使导线复冰,线路瓷瓶串与变电所所有 的套管形成冰柱,致使输电线路停电40条,1450.45公里;倒杆塔39基,断线17处,损坏横 担386基,瓷横担30根;配电线路停电57条,588.3公里,倒杆445基,多处断线。损失金额 约915.7万元。少供电量444.7万千瓦时。佳木斯西部等13个市、县停电。
    13.1983年4月28日,齐嫩地区特大暴风雪使齐齐哈尔电业局运行中的42条送电线路,7 6条配电线路覆冰雪全部停电。少送电量1453万千瓦时。事故直接损失700多万元。
    14.1985年11月23日哈西一次变电所2号调相机大修后,合上该机控制回路正负保险时, 控制盘绿灯亮,操作人认为开关在跳闸位置,没有检查开关分闸、合闸的指示标志,就合甲 刀闸,2号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跳开主一次开关及主二次开关,使2号主变压器全停电达 39分钟,少送电量28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