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援外国电力建设
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根据水利电力部的统一安排,从1956年开始到1977年的22年中共有50
多人次先后到5个国家援助电力建设。
一、支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电力建设
1956年2月按上级要求,从富拉尔基热电厂抽调1名同志到越南海防市支援电力建设。19
57年8月回国。
二、支援蒙古人民共和国电力建设
1959年6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齐齐哈尔电业局、哈尔滨电业局抽调12人支援蒙古乌兰
巴托查里干电厂工程和苏赫巴托陶拉盖面粉厂电气工程。1962年6月回国。在援蒙期间,省电
力建设公司孙鹤岭获苏赫巴托市授予的奖励勋章和荣誉证书。
三、支援阿尔巴尼亚电力建设
1965年10月至1966年6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佳木斯发电厂、富拉尔基热电厂、哈尔滨
热电厂等抽调11名同志分赴阿尔巴尼亚菲里电站支援电力建设。1966年和1967年分批回国。
1969年9月至1970年3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哈尔滨电业局抽调5名同志分赴阿尔巴尼亚
利尔察电站等支援电力建设,分别于1971年、1973年回国。援阿期间省电力建设公司蔡玉林
于1970年8月获阿尔巴尼亚工矿部“三级劳动勋章”和荣誉证书。
1971年5月至1972年12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哈尔滨电力学校、佳木斯发电厂、齐齐哈
尔电业局、鸡西电业局、合江电业局等抽调6名同志赴阿尔巴尼亚毛泽东水电站等工地援助电
力建设。分别于1972年、1973年回国。援阿期间,省电力建设公司孙松林获阿尔巴尼亚政府
“二级红旗”勋章和荣誉证书。
1973年1月至1975年4月,从黑龙江省电力建设公司、安达热电厂、鸡西发电厂、哈尔滨
发电厂抽调9名同志分赴阿尔巴尼亚巴尔什热电站等工地支援电力建设。分别于1975年、197
6年和1978年回国。其中巴尔什电站专家组获阿尔巴尼亚政府颁发的集体荣誉奖章和证书。1
977年11月省电力建设公司又抽调5人再次赴阿处理该电站工程结尾遗留问题,1978年5月回国
。
四、支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电力建设
1966年9月至1967年10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抽调4名同志分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熙川电站支援电力建设。分别于1968年回国。
1973年9月,援助朝鲜的5万千瓦水冷发电机组在哈尔滨热电厂进行试验,不久运往朝鲜
。
1975年4月至1976年5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省电力中心试验所抽调5名同志分赴朝鲜清
川江电站支援电力建设,分别于1977年和1978年回国。援朝期间省电力建设公司鞠家山、孙
松林获朝鲜“三级劳动勋章”和荣誉证书;省电力建设公司李荣芳、鞠忠德、省电力中心试
验所孟昭范获“劳动奖章”和荣誉证书。
五、支援刚果(布)电力建设
1967年8月,从省电力建设公司抽调一名同志赴刚果(布)金松迪纺织厂变电站援助电力
建设。1968年8月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