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结构和素质
人口结构和素质的变化与提高,对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起着
重要作用。人口年龄的构成,在50—60年代,少年儿童比重很高。1953年14岁以下的儿童占
总人口的38.3%。到了1964年上升到45.2%,同时期人口平均年龄由24.8%降到22.9%岁,
这是两次计划生育高峰形成的结果。到了70年代,人口增长速度逐年减缓,人口年龄结构发
生了明显变化,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14岁以下的人口降到了34.8%,平均年龄上升到
25.4%,老年人口由1964年的2.9%上升到3.4%,人口年龄类型开始向成年型转化。因此,
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增加,在业人口比重逐步增大。据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全省劳动年龄人
口为1836万人,占总人口的56.21%,比1953年增长了1207万人,平均每年增长3.8%。在以
后的20年内还保持增长趋势。劳动适龄人口在业率为68.4%,还有31.6%的劳动适龄人没有
工作。全部在业人口中,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占90.1%;直接从事工业、农业、林业、牧业
、渔业的人口占在业人口75.9%,比全国低12.1%;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口占14.9%,比全国
高6.9%,说明黑龙江省人口结构在技术构成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人口素质方面,不但就业人口结构在技术构成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6岁以
上人口的文化程度也较高。1949年全省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在校大学生4.7人,中专生3.4人
,中学生21.8人,小学生882人,文盲率约62%。到了1981年大学在校生上升到15.3人,中
专在校生12人,中学生667人,小学生达到1571人,文盲率降到22%。据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
,6岁以上人口平均文化程度为5.21年,高于全国平均4.44年的水平,在29个省、市(直辖
市)、区(大区)中居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