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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族构成

  黑龙江省是一个由多民族构成的边疆省份,除汉族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95%以外,还有4 5个少数民族,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共有161.4万人,主要是满、朝鲜、回 、蒙、达斡尔、锡伯、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等民族。
    少数民族的分布:黑龙江省有1个民族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32个民族乡( 朝鲜族乡16个、鄂伦春族乡5个、蒙古族乡3个、达斡尔族乡3个、赫哲族乡2个,达斡尔族、 满族乡2个,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1个),608个少数民族村。
    满族:1982年人口为90.8万人,主要分布在宁安、五常、双城、呼兰、黑河、依兰、绥 化、望奎、海伦、哈尔滨和齐齐哈尔等市县,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
    朝鲜族:人口43.1万人,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海林、宁安、东宁、鸡东、五常 、延寿、尚志、阿城、铁力、桦川、汤原、勃利、庆安、绥化以及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 、齐齐哈尔等市县,多从事水田生产。
    回族:人口12.6万人,大部分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等城市和 各县镇,多从事手工业生产或服务性行业,少部分散居农村从事农业或牧业生产。
    蒙古族:人口9.6万余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从事农业生产。
    达斡尔族:人口3万人,主要分布在西部一带的齐齐哈尔附近以及龙江、富裕、讷河、嫩 江等县,以从事农、牧业生产为主。
    锡伯族:有2600余人,主要分布在双城、五常、呼兰、嫩江等县,多以农业生产为主。
    鄂伦春族:人口2013人,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山区,多从事狩猎业和农副业生产。
    赫哲族:人口1387人,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的同江、饶河、抚远地区,从事渔业生产为 主,兼农副业生产。
    鄂温克族:人口1098人,主要分布在嫩江上游讷河县,从事农、牧、渔业生产。
    柯尔克孜族:人口888人,主要分布在西部富裕县的友谊乡,从事农牧业生产为主。
    除上述10个民族外,还有壮、苗、侗、土家、水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他们多是解放后 到本省来的职工。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他们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对黑龙江 省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