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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地理特征

  一、城市经济实力占主导地位
    1985年,黑龙江省城市人口为1088.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32.8%。而全国平均为20.3 %。全省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为772.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23.3%,而全国平均为11.3%。城 市人口比重之高,在全国仅次于3个直辖市和辽宁省。1985年,黑龙江省城市市区土地面积约 7.6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6.7%,而全国平均为8.6%。黑龙江省城市建成区 面积约671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而全国平均为1.01%。1985年黑龙江省城 市拥有工业企业13.646个,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77.4%,其中城市市区工业企业8000多个 ,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46.2%。城市工业总产值320.3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1.1%, 其中市区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75.1%,充分表明城市经济实力在黑龙江省内的主导 地位。
    二、城市在地域分布上不平衡
    1985年,黑龙江省有16个城市,平均2.8万平方公里有1个城市,略高于全国平均2.96 万平方公里有1个城市的密度。
    城市在地域分布上不够均衡。一是铁路、江河沿线城市发育条件较好,故城市分布较多 。全省有14个城市位于铁路沿线,只有黑河、五大连池目前暂不通铁路。如滨洲铁路沿线有 哈尔滨、安达、大庆和齐齐哈尔等4个城市,形成了城市带。此外大多数城市靠近江河,哈、 齐、牡、佳4大中心城市都濒临江河。二是大多数城市分布在省内南半部,而省内北半部只有 几个小城市。三是城市分布呈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形成一些局部地区城市成群,而一些地 区没有城市的状况,如松嫩平原中北部、三江平原、大兴安岭、哈佳线、哈牡线、齐嫩线、 齐北线和松花江沿岸等城市分布极少,尤其是3000多公里的边境地带只有2个小城市,平均1 600公里才有1个城市。
    三、城市类型多样
    (一)按人口规模分黑龙江省市区人口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哈尔滨市;市区人口50万 至100万的大城市有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伊春市、鸡西市;市区人口20万至50万的中等城市 有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市区人口20万以下的小城市有绥化 市、安达市、北安市、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绥芬河市。
    (二)按城市职能分1.综合性大中型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 江市、佳木斯市等。
    2.资源型城市:煤炭工业城市有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石油与石油化 工城市有大庆市;森林工业城市有伊春市;轻纺工业城市有绥化市、安达市、北安市;边境 口岸城市有黑河市、绥芬河市;旅游疗养城市有五大连池市。
    (三)按行政管辖级别分黑龙江省有国家计划单列市哈尔滨市;省辖地级市有齐齐哈尔 市、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鹤岗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地辖 县级市有绥化市、安达市、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绥芬河市(牡丹江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