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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变迁

  黑龙江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各民族繁衍和生息的地区之一。黑龙江地区自然环境的 变化,是和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华各民族的生产活动有密切关系。古代居住在黑龙江地区 先民们,由于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活动范围小,大山大河都成为无法克服的障碍。生活上完 全依附于自然界。因此,古代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小,自然环境完全处于原始自然 状态。
    据史料记载: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7世纪之间,黑龙江地区的先进部族,已使用铁制工 具进行农业生产。从公元7世纪开始,黑龙江地区的农业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如公元698年 在牡丹江流域宁安附近建立的渤海国,人口发展到300万人左右。松花江以南的平原地带和牡 丹江流域的荒地,被开发为农田,普遍种植粟、麦、豆、麻等农作物。畜、牧、渔业兴起, 手工业丝绸织品也发展起来。黑龙江地区以农牧业产品和名特产品,同中原地区及日本等国 进行贸易,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改变着本地的自然环境及经济环境。
    从10世纪到12世纪之间,辽金时代,松嫩平原西南部成为经营农业的重点地区。金代重 视发展农业,解放奴隶,迁进人口,发展冶铁业,普遍使用铁制农具。相继在黑龙江、松花 江、嫩江、牡丹江、绥芬河、乌苏里江沿岸的平原地带和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地,大面积 开荒种地。据《金史》记载:公元1193年,“上京、蒲与、速频、曷懒、胡里改等路猛安谋 克户,计有一十七万六千余”。据史学家考证,当时黑龙江地区的人口,约有120—150万人 ,有耕地1900—2400万亩,耕地面积超过历史任何时期。可见金代在黑龙江地区的农业生产 有了空前的发展,许多荒地开辟成良田,自然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金后期战乱不已,无数 城堡被毁,农田变成牧场。原来发达的农业地区,变成了人烟稀少、土地荒芜之地。
    从13世纪到19世纪,虽然元廷实行禁毁农田为牧场、招集逃亡、鼓励开荒、开展屯田等 办法,明朝驻军屯田并资助当地居民发展农业生产,但是黑龙江地区的农业生产仅在局部地 方有所恢复。特别是清王朝建立之后,以保护“龙兴之地”为名,实行“封禁政策”,一直 持续有200年之久,严重阻碍了黑龙江地区生产的发展。
    20世纪初期,黑龙江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原始森林遍布,森林覆盖率很高。据《绥化县 志》记载:1920年“咸丰五年北团林子、呼兰、诺敏河等皆森林地。北部丘陵漫岗森林遍布 、树木参天,郁郁葱葱。”《黑龙江志稿》记载:“巴彦苏苏(今巴彦县)垦前森林遍野, 古木参天,鸟语花香,珍禽满林。”黑龙江西部广大地区,则是草原连片,人烟稀少,开垦 有限。自然环境处于原始的良好状态。到了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黑龙江地区全面开禁后 ,人口大量涌入,被开垦的土地面积成倍增长。据历史记载:1914年黑龙江地区的人口总数 达380万,到了1930年,人口增到630万。耕地面积从396万垧增到731万垧。这时黑龙江地区 形成了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以及东部以牡丹江流域为中心的产粮区。1931年“九·一八”事 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掠夺大豆和小麦,不断扩大开荒面积,到1943年全省耕地曾一度达 到1.1亿亩。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时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掠夺更加残酷。据《哈尔滨铁路志》 记载,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14年中,共掠夺运走木材达35000万立方米。更为严重的,为 了限制东北抗日联军活动,把铁路和公路两旁以及村屯周围的树木全部砍光,抗日游击队经 常活动的森林区几乎全部烧光。致使黑龙江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 和空前的浩劫。
    黑龙江地区于20世纪初,约有森林3300万公顷,总蓄积量为4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 到70%。由于俄、日帝国主义相继侵占和掠夺,再加上大量移民垦荒,乱砍滥伐,仅仅历经半 个世纪,森林资源损失过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积极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实行精耕细作,开展农林牧副 渔业多种经营,兴修水利,建造防风林带,不断改自然环境和发展农村经济。到1952年,耕 地面积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期扩大1182万亩,粮食总产量增加226万吨,牲畜增加84万头 。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中,由于指导思想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刮起“共产 风”,破坏了经济正常发展,同时也破坏了人与地的正常关系。“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 错误的指导思想又进一步发展,取消了“按劳分配”原则,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挫伤 了人们生产积极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了经济政策,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工 农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在农业生产方面,能够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地积极发 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使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走向协调发展的道路。使农村自然面 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全省农业人口到1985年增加到1975万人,全省耕地面积到1985年已发展 到13395.5万亩,成为全国之首。农村用电到1985年达到14.4亿度,对扩大开荒、精耕细作 、防止自然灾害、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等都起到了巨大作用。全省到1985年共建立农场450处, 拥有耕地3200多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383.5万亩,比建国初期扩大5倍,人造防风固 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风林已达1140余万亩,使风沙、干旱、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得到了 改变。
    由于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对自然资源利用,在黑龙江的土地上出现了农田、森林、 牧场、水库、渔塘、油田、矿山互相交错。铁路、公路、水路、航路四通八达,大小市、镇 、村、屯密布的景象。改变了昔日荒凉落后的“北大荒”面貌。
    但是,黑龙江省在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因资源过 量开发,不断引起生态平衡的破坏;工业迅速发展引起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等方面。
    森林资源锐减,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引起环境恶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黑龙 江地区森林总面积有3亿亩,到1985年,森林总面积已减少到2.39亿亩,森林覆盖率由52%缩 减到35.5%,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森林面积减少6100万亩,覆盖率下降了16.5%。据 测算,黑龙江地区林缘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撤150华里。由于林业资源的破坏,对农业 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1.降水量减少,蒸发量增大。如大小兴安岭地区,已由过去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减 少到450毫米。过去经常西旱东涝,现在东部也常有旱情出现。
    2.由于大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地的森林减少,使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半月形的绿色屏障 被破坏,平原区变得风多、风大,风灾也增多了。
    3.森林覆盖率下降,水源涵养能力减弱,水土流失严重。据1983年统计,全省水土流失 面积达7500万亩,其中耕地流失面积为6000万亩,一年流失表土4—7毫米,坡耕地的黑土变 成“破皮黄”。大型冲沟14.4万条,吞并良田140万亩。在3000公里的界河岸边,流失的河 段达250公里,每年平均流失宽度3—5米,目前已流失国土面积3万亩左右,现已治理130公里 。
    4.土地风蚀严重,受风蚀面积达4100万亩。西部泰来、甘南、富裕风蚀面积占耕地65% 。
    5.加快了土壤盐碱化和沙漠化的速度。由于森林资源被破坏,调节气候功能减弱,造成 土地大面积的盐碱化和沙漠化。全省风沙面积为1184万亩,占全省总面积1.8%。全省盐碱化 面积2961万亩,占全省总面积4.4%。西部地区嫩江流域还有增加趋势。
    6.珍贵的动植物锐减。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的东北虎几乎灭绝,大小兴安岭地区198 0年东北虎就已绝迹,目前仅在东部山地发现尚有东北虎。红松故乡伊春,原有红松面积1. 35亿立方米,现仅有2000万立方米。以前到处都生长的黄波萝、水曲柳、核桃楸等珍贵树种 ,如今濒于绝迹。一些中草药材,如人参、刺五加、五味子、党参等,也面临灭绝的边缘。
    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的,有的已经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1985年统 计,全省工业排水总量21.19亿吨/年,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为757324.22吨/年,有毒污 染物排放总量为139.22吨/年,占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0.02%。如松花江每天接受污水530 万吨(不包括第二松花江),其中污染物,据不完全统计,排入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多达 百种以上,严重影响了沿江的城乡水源,破坏了水产资源,江河鱼类锐减。全省大气污染较 为严重,每年排放到大气环境废气排放总量约为4000亿标准立方米,总排放量的80%集中在城 镇上空。
    1984年牡丹江市连续出现烟雾污染,据当时现场临测,总悬浮微粒的浓度高达7毫克/立 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也达0.6毫克/立方米。
    由于人和环境没有能够协调发展,因而破坏了生态平衡乃形成了很多不利于人类生存的 因素。我们必须走人类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即“共生”之路。当前已具备有利条件 :
    1.人类对所居住的自然地理环境的认识水平提高了,能够比较自觉的走向与自然“共生 ”之路。使自然地理环境的反馈作用向有利于人类生存方向发展。
    2.当前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三大技术的应用,加强了人对环境的改造能力。
    3.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从全局着眼,合理规划,既讲求经济效益、又讲求社会 效益和环境效益。
    4.有能够搞好工业和农业的生态设计条件,这是发展生产建立优良的生态环境的根本保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