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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山 地

  黑龙江省山地大于平原,山地面积为24.1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3.2%。由西 北到东南,山地贯穿全省,西北为大兴安岭,中部为小兴安岭,东南部为东部山地。从地貌 上看,黑龙江省山地有如下特征:
    (1)大部分山脉的主要延伸方向为北偏东,这与新华夏构造体系的主体方向北北东向是 一致的。
    (2)所有的山峰海拔都在1780米以下,所以境内无高山,中山也不多,以低山和丘陵为 主。
    (3)山坡不对称,一般东坡陡峻,西坡平缓。
    (4)多数山脉山脊宽阔平坦,山顶浑圆,多被夷平成平顶山,沟谷宽浅,很少有急流和 瀑布。
    (5)山区由于地壳处于上升状态,侵蚀作用强烈,地表切割显著,水系发育,河网较密 。
    (6)山间河谷平原较多,占全省总面积的11%,如果和平原面积加在一起,则山区与平 原面积就大体相等。
    (7)北部山地冰缘地貌发育。
    黑龙江省的基本地势完全受新华夏构造体系控制,东 部山地属第二隆起带,松嫩平原为第二沉降带,大兴安岭则为第三隆起带,形成了山脉和平 原相间的地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