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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旱 涝

  旱涝灾害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也会给工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带来重大影响。 受季风影响,黑龙江省降水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7月、8月份,且降水变率较大。因此,旱 涝是黑龙江省自然灾害中范围最广、危害最大的灾害性气候。旱涝的成因较复杂,与天气和 气候状况、地理条件、水利设施、土壤结构、作物布局及作物在不同生育期抗旱耐涝的能力 等因素均有关系,但其中大气降水的多少是形成旱涝的主要因素。
    一、历史时期的旱涝规律
    据已有的资料分析表明,黑龙江省自1784年以来,经历了近200年为周期的旱涝变化,前 100年比较湿润,后100年比较干旱。全国近500年旱涝史料分析表明,全国旱涝各型均有200 年左右周期,现已经历了两次过程,黑龙江省这一变化趋势很相似于全国第二个200年周期变 化过程。研究表明,在每一个大的干湿期中,又有20-30年的周期波动。
    二、近30年的旱涝规律
    黑龙江省大多数气象站、水文站、雨量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的,分析近30 年(1952-1985年)的有关资料,可定量地分析黑龙江省旱涝的时空分布规律。
    (一)旱涝的时间变化 1.年内变化
    
    由上表可见,黑龙江省年内以春旱夏秋涝,春夏秋连旱为主,两种情况占50%,其次是春 夏秋连涝,春涝夏秋旱,这4种情况占总年数的百分比为82.2%,春夏秋连旱、春夏秋连涝约 占40%以上。
    2.年际变化
    以生长季(5-9月)的旱涝,分析旱涝的年际变化,见表5—6所示:
    
    黑龙江省连涝的年份为13年,占全部涝年的76%,连旱的年份为8年,占全部旱年的62%。 因此,黑龙江省连涝、连旱的规律明显。
    (二)旱涝的地区分布
    
    由上表5-7可见,全省涝、全省旱情况居多,约占总年数的64.8%,全省正常占8.8%, 全省一致的分布占73.5%,不一致分布中,以东涝西旱情况稍多。
    三、旱涝对黑龙江省的影响
    (一)水涝
    水涝包括河流泛滥引起的洪涝和长期大雨或暴雨产生的积水和径流淹没低地块所造成的 内涝。一般洪涝多发生在中部山区和江河的沿岸,内涝在三江平原和低地最为普遍。黑龙江 省雨量集中夏季,此时也正是暴雨多发期,易形成夏涝。夏涝是严重影响全省作物产量的因 子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现11个亩产减少1成的年份中,有8个年份与夏涝有关。此 外,夏涝还会严重影响城乡生产、生活、水电、交通,造成山区水土流失。危害不仅反映在 当年,还会波及到更久。1932年7、8月,全省主要江河泛滥,土地被淹,庄稼无收,灾民数 十万,啼饥号寒,惨不忍睹,是黑龙江省历史上的一次大涝年。1957年,松花江流域出现特 大洪涝,农作物减产4-5成,1455万亩农田受灾,房屋倒塌4万余间,死亡75人,经济损失2 .4亿元。1984年7、8两月全省各地普遍雨量较大,黑龙江发生80年来特大洪水,嫩江、松花 江超出警戒水位,10余条支流相继出槽泛滥,全省受灾农田2908万亩,绝产838万亩,受伤5 19人,死亡69人,全省直接经济损失达7.1亿元。1985年8月由于持续大雨,超出历年平均值 8成以上,达到有记录以来同期最大值,酿成严重灾害,全省除大兴安岭地区与黑河市部分县 外,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
    黑龙江省春涝年比较少,且范围小,强度不大,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北部山间和半山 间地区。
    (二)干旱
    对黑龙江省农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春旱、夏旱、春夏连旱。省西部地区干旱较严重。由 于黑龙江省春季降水少,占全年降水量的百分比低,而且年际间变化较大,因此春旱分布地 区广,发生几率大,是影响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的重大灾害。西部地区发生春旱的几率多达80 %。春旱影响春播作物的适时播种,使幼苗出土困难,造成缺苗断垄或者减少分蘖。
    1985年发生全省范围的春旱,干旱面积达2540万亩。受旱最严重的齐齐哈尔市5月上旬降 水量仅为0.4毫米,干旱面积达107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43%。
    大强度的夏旱会导致黑龙江省农业减产,尤其是6、7月间正值作物生长旺盛时期,需水 量大,此时发生干旱就会严重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下降。1982年黑龙江省出现严重夏 旱,从5月底到8月上旬,全省大部分地区有60-80天的干旱期,旱情严重的6、7两月,主要 产粮区的降水量比历年少7成,全省土壤含水量大都在20%以下,西部地区仅在1—5%,达历史 最低值。旱情最重的绥化、望奎、庆安、青冈等县严重干旱面积达80%,全省受灾面积达112 73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87%。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严重减产使轻工业产值损失达89.8亿 元。
    春夏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更大,黑龙江省大旱年多属这种类型。1982年的夏旱就是从春 旱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