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大 风

  大风是指风力等于或大于8级(17.2米/秒)的风。大风具有一定的破坏力,是常见的 一种灾害性天气,对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影响。在黑龙江省,春季大风加速土壤水分蒸发, 加剧干旱程度,加重春旱,易引起火灾;夏季大风往往与大雨或暴雨伴随发生,使作物倒伏 或杆折;秋季大风可使成熟的作物籽粒落地,造成丰产不丰收;冬季寒潮大风,往往产生雪 暴,造成牧区牲畜的大量死亡。
    1982年5月,全省大部分地区刮了7—8级偏西大风,最大达11级。松嫩平原风力最大,肇 源县受风灾面积10.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1983年是黑龙江省的一个多风年,特别是春 季,省中部和东部地区大风日数达15—35天。4月17日,哈尔滨市瞬间风速达9—10级,火险 气象指标达87,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值。同日,道里区河图街发生特大火灾,损失780万 元。同年4月26—30日西部地区出现1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风雪,嫩江平原风力达7—8级,同 时急骤降温至零度以下,风灾、雪灾、冰凌冻害同时出现,损失近3亿元。
    龙卷风是一种小尺度强对流性天气,中心风力很大,破坏力极强,往往给国民经济和人 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黑龙江省龙卷风多发生在7—8月份,最早可出现在5月份,讷河、 克东、拜泉、海伦一带为多发区。1985年8月29日拜泉县出现两股龙卷风,中心风力达11—1 2级,绝产42890亩,房屋倒塌1426间,损失505.5万元。
    一、年大风日数的分布
    黑龙江省年大风日数在5—50天左右,大小兴安岭地区、东南部地区大风日数低于20天, 大兴安岭地区西南部低于10天,佳木斯、依兰附近年大风日数超过50天,通河、密山、哈尔 滨等地年大风日数在40天以上。
    二、各季大风日数的分布
    黑龙江省冬季大风日数最少,1月份大部分地区不足1天,三江平原以及绥芬河市、东宁 等地大风日数超过1天,只有依兰和桦南一带大风日数超过5天以上。春季大风日数最多,只 有大兴安岭地区西南部不足1天,除大小兴安岭山区、三江平原东部、东部山地等地外,大风 日数多在5天以上。三江平原西部、松嫩平原东南部的松花江沿岸大风日数较多。夏季大风日 数略高于冬季,7月份大风日数除松花江沿岸、松嫩平原南部和西部等地外,全省多不足1天 ,佳木斯大风日数最多为3天。秋季大风日数比夏季要多,除大兴安岭山地、小兴安岭山地北 部、东南部的海林、宁安等地外,大风日数多在1天以上。沿松花江两岸,大风日数仍然较多 ,佳木斯接近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