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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水资源

第四章 水资源及其利用

  黑龙江省水资源较为丰富。地表水资源量为655.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73.5亿 立方米,扣除重复水量157.1亿立方米后,其总量为772.2亿立方米(表6-34)。全省天然 水资源水质较好。适合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的标准,但时空分布不均匀,尚需解决供需矛 盾问题。
    
    一、地表水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天然河流众多,水量丰富。地表水资源总量为655.8亿立方米。主要以大 气降水为补给,径流量在年内分配上与降雨的分配趋势基本一致。但是不同的地表形态和河 槽特性对水量的分布也有较大的影响,山区水资源丰富,平原地区较少;在流域上,以松花 江干流和黑龙江干流流域为最丰富。全省各条江河均具有明显的年际变化,呈现连丰、连枯 ,丰枯交替的势态。据对省内较大河流1956-1979年24年资料统计结果,1956-1963年计8年 为丰水期,均值为880.8亿立方米;1964-1973年计10年为平水期,均值为641.5亿立方米 ;1974-1979年计6年为枯水期,均值为379.7亿立方米。其中最丰年(1960年1077.2亿立 方米)和最枯年(1969年228亿立方米)两者相差3.7倍之多。这种变化对省内各地旱、涝灾 害有较大影响。
    
    黑龙江省河流水量除区域地表产水外,大部分为客水量(即过境水量或入境水量),其 中国内邻省河流注入黑龙江省或流经黑龙江省界江河有嫩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 、额尔古纳河、绥芬河等,水量为469.0亿立方米;国外注入边境的河流有额尔古纳河下游 一部分,石勒喀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注入水量为1720.1亿立方米。两部分客水量总计 2189.1亿立方米。其中以流经黑龙江干流的水量为最多,约1010.2亿立方米,占总水量的 46.1%;经乌苏里江干流的水量为554.9亿立方米,占25.4%;经松花江干流的水量为344. 5亿立方米,占15.7%;经额尔古纳河的水量为275.0亿立方米,占12.6%;经绥芬河的水量 为4.5亿立方米,占0.2%。这些经黑龙江省河道流出,加上省内河流的产水量(扣出工农业 生产及生活用水及河道损失量),黑龙江省总出境水量为2790.5亿立方米。在总出境水量中 ,过境水量占78.4%。省内出境水量中,通过黑龙江干流流出水量占99.3%,绥芬河仅占0. 7%。这些过境水量,如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充分进行利用,便可以成为黑龙江省得天独厚 的资源,对缓解一些地区缺水,控制旱、涝灾害,将起一定的作用。
    
    
    
    二、地下水资源
    黑龙江省平原地下水资源量为159.4亿立方米,山丘区为125.1亿立方米,扣除重复水 量11.0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73.5亿立方米。地区分布上以松花江干流区为最 多,约134.1亿立方米,其次为嫩江区、黑龙江干流区、乌苏里江区(表6-38)。地下水每 年可开采量为99.2亿立方米(表6-39)。各流域开采情况不甚平衡,其中以松花江干流区 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