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生产条件与现状
第十一篇 生产布局
第一章 农业生产及其布局
一、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
农业生产是人们利用植物、动物的生物机能,通过人工培育繁殖而获得产品,其生产过
程始终交织着自然再生产过程与经济再生产过程,因此农业生产既受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影响
,也受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制约。黑龙江省农业生产与农业布局主要受下列自然条件影响:
(一)地形条件
黑龙江省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61%,漫岗地(台地)占13.27%,
平原、盆地占39.11%。大体是“五山一岗四平地”。这种地形结构大势是逐渐形成黑龙江省
“五林一草一水三分田”的农业地貌资源的自然基础。
黑龙江省地貌类型与地域组合的另一特点是南北两大山区,东西两大平原,由此形成农
林区相间、农林牧结合的农业布局。
黑龙江省山区由3大部分构成。西北部大兴安岭,是阻挡西伯利亚寒潮的天然屏障,极大
地护卫了松嫩平原农业区。大兴安岭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商品木材生产基地和具有寒温带特色
的农业区。小兴安岭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是松嫩平原东北部的天然屏障,也是十分重要的商
品木材生产基地;东部山地由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太平岭所组成,山川相间,适以
农、林、牧、副业的立体布局。
黑龙江省平原包括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周围为丘状、
波状、倾斜状台地,台地外缘为大、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地。中间地势低平,多沼泽、草原,
宜发展农牧渔业。三江平原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以北、以南两部分,地势低平,多沼泽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发的农业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黑龙江省平原区有1/3属于台地,其余为阶地、河漫滩,既有利于旱田、水田的合理布
局和岗地、洼地的旱涝互补,也有利于农林牧结合。东西两大平原,在年际间旱涝机遇较多
,具有明显的丰歉互补作用,有利于省内农业的合理布局和生产的稳定。
(二)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达45.4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六位。其中平原面积1950万公顷,占
全省42.3%。平原面积之大,其它省、市、自治区均不可及。平原地区地势起伏较小,土层
深厚、土质肥沃,农业利用条件优越。山地面积1643.5万公顷以上,占全省土地总面积36.
3%。山地多为较低缓的中低山丘,大多可作为农、林、牧、副业用地。全省丘陵地面积约75
8.1万公顷,占全省上地总面积的16.7%,大部分可作农、林、牧业用地。全省江河湖泊面
积21.34万公顷,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可作渔业、副业用地。
黑龙江省丰富的土地资源,一向是满族、蒙古族等各民族先民耕耘和游猎场所。1895年
清政府废除封禁,实行移民实边、放荒垦殖政策后,尤其是1903年中东铁路修通后,关内移
民大量涌入,大批土地逐步得到开发,到1907年全省已垦耕地133.33万公顷,1917年达260
万公顷,1939年达288.67万公顷,1949年达566.7万公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开
发了533.33万公顷,除去各种占地外,到1985年末全省有耕地893.1万公顷,①(①黑龙江
省1987年统计年鉴第5页)人均耕地0.27公顷,均居全国首位。
黑龙江省耕地约30%分布在东部和北部各垦区,分别建有红兴隆、建三江、宝泉岭、牡丹
江、北安、九三、嫩江、绥化和哈尔滨9个国营农场管理局,成为全国农场群最集中、规模最
大的垦区。三江平原的友谊县基本上是农垦县,宝清、富锦、抚远、同江、铙河、萝北、绥
滨等县,黑河地区的北安、德都、嫩江等县,国营农场面积均占1/3以上。
黑龙江省耕地主要分布在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绥化地区、松花江地区和黑河地区以
及牡丹江市。其中耕地面积超过20万公顷的10个县为:嫩江县(32.1万公顷)、海伦县(2
7.15万公顷)、讷河县(26.45万公顷)、宝清县(25.14万公顷),拜泉(24.12万公顷
)、虎林县(22.5万公顷)、依安县(21.1万公顷)、克山县(20.45万公顷)、德都县
(20.57万公顷)和肇东县(20.26万公顷)。龙江、密山、双城、甘南、巴彦、绥化、萝
北、北安、绥滨和五常10县、市耕地面积也在16万公顷以上,这20个耕地大县约占全省耕地
的45%。此外这20个县中有15个县、市位于松嫩平原及其周围的台地,只有5个县在三江平原
。
黑龙江省耕地中有水田39.33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4.4%。水田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地
区、佳木斯市、绥化地区和牡丹江地区。其中五常县水田面积达3.85万公顷,居全省首位,
占该县耕地总面积的23.7%。汤原县有水田2.53万公顷,庆安县2.03万公顷,居全省第二
、第三位。水田面积1.33万公顷以上的县还有密山县(2.02万公顷)、木兰县(1.58万公
顷)、绥化市(1.56万公顷)和尚志县(1.41万公顷)、桦川县(1.4万公顷)等。此外
,虎林、方正、延寿、鸡东、桦南、宁安、通河、泰来、海林、绥滨、依兰、肇源、甘南、
阿城等县,水田面积地达6700公顷以上。小兴安岭北部的黑河市也有水田近15公顷,这是目
前世界上纬度最高的水田分布区(北纬50度附近)。
黑龙江省耕地随着耕种的发展,地力有所下降。一般开垦较早的中部、南部地区的耕地
有机质含量只有2-4%,大约每年以1-2‰递减。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营不当造成水肥流失,
地力减退。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400万公顷,几乎占全省耕地四成以上,其中水土流失严重
的约200万公顷,表土每年流失1厘米。
黑龙江省森林地面积1672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区。
黑龙江省有草原217.5万公顷,草山草坡66.6万公顷,牧业用地约达284万公顷,占全
省土地总面积的6.3%。草原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中西部,其中以安达、肇源、杜尔伯特蒙古
族自治县和富裕县等最为集中。
黑龙江省江河湖泊水面面积约73.3万公顷,另有沼泽133.3万公顷。这些水域是本省发
展水产业的主要场所。
(三)光、热与水资源
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处于中温带,极少部分地区处于寒温带,具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气
候特征。春季气温变化大、升温快,大风多、降水少,容易发生春旱,影响春播与抓苗。夏
季气温高、降水多,有利于作物生长与营养积累,秋季天气晴朗,降温快,有霜害,冬季严
寒干燥。
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在4.9℃—5℃之间。全年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1500-
2800℃之间。其中北部地区一般为1800-2300℃,中南部地区一般为2300-2800℃,中西部
地区为2400-2700℃,东部地区一般为2300-2700℃。各地积温均可满足各种农作物的生长
要求。
黑龙江省全年光照2200—2900小时,东部一般为2200-2400小时,西部则多在2600—29
00小时,是省内,甚至是国内光照较充足的地区。丰富的光照资源补充了热量的不足,为全
省农作物生产发育、营养物质积累起到极大作用。
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无霜期在100-140天。南部较长,北部较短;平原区较长、山区较
短。一般来看,大多数都能满足一熟农作物的生长要求。
黑龙江省降水量一般在400-600毫米之间,东部地区较西部地区多。一般年降水量500-
600毫米,中部一般450-500毫米,西部地区一般为350-450毫米。降水多集中在7-9月,冬
春降水稀少,夏秋之间正是高温季节,因此雨热同季,对农作物生长十分有利。
黑龙江省由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比较丰富,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及其支
流和各湖泊,全年径流总量达655.8亿立方米,如按保证率80%计算为413亿立方米,平均每
亩耕地拥有水资源504立方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黑龙江省农业种植以旱地为主,所以
水资源对农业生产极为有利。此外全省有地下水资源281.2亿立方米,对农业用水能起一定
作用。
黑龙江省水资源分布不均,总的来看是东部较多,西部较少,山区较多,平原区较少。
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与提高
(一)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现代化的主要手段与标志。黑龙江省从1947年
通北国营农场首先应用农业机械,到1985年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9.03万混合台,354万千瓦
,小型及手扶拖拉机有15万台,134万千瓦。机引农具有6.3万部,插秧机876部,2639千瓦
。①(①黑龙江省1987年统计年鉴137页)联合收割机2万台,割晒机5368台,机动农用汽车
12970辆,大中型拖车53777辆。此外还有其它农业机械。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949.5万千瓦
,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70千瓦。②(②黑龙江省1987年统计年鉴137页)机耕面积达60.6万
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60%。其中翻地占90%,播种占40%,中耕占47%,收获占10%。非田间作
业机械化程度更高,饲料加工、粮油加工和场上脱谷等已基本上实现机械化。
国营农场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而一般农村乡镇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黑龙江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加强与完善。经过30多年努
力,已初步形成如下5方面的农田水利建设布局:①以松花江、牡丹江和穆棱河为重点的防洪
除涝水利布局。到1985年已建成大型水库12座、中型水库42座、小型水库379座、防洪大堤9
654公里,300多处排涝工程,治理涝区200万公顷,占全省易涝面积的54%。②以中西部为重
点初步形成抗旱灌溉水利布局。建成大中型灌区280多处,其中利用江河的自流灌区138处,
主要分布在拉林河、蚂蚁河、呼兰河、嫩江、乌裕尔河等江河沿岸。水库灌区60多处,主要
分布在五常、海伦、木兰、呼兰等拥有大中型水库的地区。建有抽水灌区80多处,主要分布
在哈尔滨、肇东、桦川、齐齐哈尔等市、县。此外建成配套电井5.2万多眼。全省灌溉面积
69万公顷,坐水、滤水种面积133.3万公顷。大中城市郊区建成喷灌工程400多处,受益面积
近8000公顷。③以中东部为重点,初步形成水田水利设施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
江省水田不足13.3万公顷,而目前全省建成各类灌区5300处,水田面积扩大到近40万公顷,
并逐步把部分低洼易涝地改造成为水田,不断扩大水田面积。④以山区丘陵为重点,初步形
成以水土保持发展山区经济的水利设施布局。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400万公顷,经过30多年
的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万公顷。⑤以三引①(①拉哈、塔哈、他拉
哈三引嫩江水)为重点,初步形成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布局。在70年代以后本省在嫩江北部的
拉哈、中部的塔哈、南部的他拉哈建立3处无坝引嫩工程,年引水14亿立方米,形成西部扇形
供水网,既可保证大庆石油工业用水,还可灌溉农田、苇塘、草原和水产养殖场。
(三)化肥和农电
50年代平均每亩化肥用量不足0.5公斤。1985年每亩平均施用化肥7.8公斤,年化肥用
量达42.1万吨,。其中安达县平均每亩施化肥18.3公斤,双城县15.7公斤,绥化、鸡西、
宁安、海林、肇州等县、市都超过11公斤。
由于电力工业的发展,输电网遍布全省广大农村,1985年全省农村用电量达到14.35万
度,平均每亩耕地用电量10.72度。其中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平均每亩用电量60度以上,七
台河、绥芬河、双鸭山、鸡西等市达30-44度,尚志、安达、齐齐哈尔等市、县也达到20-
26度。但发展不平衡,如庆安县平均每亩用电量不足1度,同江不足2度,海伦也不足3度。
(四)农业科技和良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省经过30多年努力,省、地、县农业研究体系初步建立
,从省至乡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网络也已建立,全省拥有农业科技人员26400多人。有农业院
校9所,农业中等专业学校13所,林业院校2所,林业中专学校4所,农林牧、渔、水等科研机
构87所,拥有中高级人员2660多名。有许多科研成果得到应用与推广。1978年以来,推广了
24个早熟高产新品种,并对过去的300个品种进行整理筛选,从中推出88个早熟高产优质品种
,在省内6个积温区作为主要与搭配品种。
三、农业生产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向黑龙江省农业投资59.5亿元,为林业和森工企业投资3
8.5亿元,建成了中国第一批最大的林业生产基地和国营农场群,使黑龙江省林业得到迅速
发展。耕地由1949年的569.8万公顷扩大到1985年的892.86万公顷,粮豆薯总产量由1949年
的577.5万吨,提高到1985年的1430万吨,交售粮食612.4万吨,占总产量的42.8%。从19
52年到1985年平均每年收购粮食481万吨,净征购粮食395.6万吨,①(①黑龙江省1987年统
计年鉴615页)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尤其大豆生产在全国有突出地位,是全国最
大的大豆生产与出口基地。黑龙江省木材产量1667万立方米,约占全国木材总产量1/3。全
年生产商品木材1059万立方米,占全国商品材3/4以上。35年共为国家生产商品材3.3亿立
方米,为全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此外黑龙江省也是全国最大的甜菜种植、亚麻生产、奶
牛养殖基地和大马哈鱼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