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产业发展的条件
(一)水域面积较大
黑龙江省江河众多,较大江河除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和乌苏里江外,还有绥
芬河、穆棱河、挠力河、呼兰河、乌裕尔河、讷谟尔河和呼玛河等。较大的湖泊除兴凯湖、
镜泊湖、五大连池、连环湖、向阳湖和大里加湖外,还有无数湖泡和大中小水库。全省淡水
面积约6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43%,其中可养殖水面约44万公顷。另外省内还有沼
泽和河泛区约200万公顷,淡水面积居全国第八位。
(二)水质良好,水产资源丰富
黑龙江省水域,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生物比较丰富,水质肥沃。各种鱼类所需饵
料条件较好,鱼类产卵、繁殖、肥育条件优越,为天然鱼类的繁殖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基础,
适宜各种鱼类在此索饵与产卵,所以鱼类资源比较丰富。
黑龙江省的鱼类资源丰富多样,鱼类区系组成比较复杂,呈现南北互交特点。大体由6个
鱼类复合体组成:(1)中国平原复合体鱼类,如鲤、鲫、鲢、鳊、草鱼等;(2)印度平原
复合体鱼类,如乌鱼(黑鱼)、黄

(嘎牙子)。(3)北方平原复合体鱼类,如狗鱼、花鱥
、雅罗等。(4)北极淡水复合体鱼类,如江鳕、白鲑、红点鲑等。(5)北
方山区复合体鱼类,如哲罗、细鳞、茴鱼等。(6)古代上第三纪复合体鱼类,如六须鲶、七
鳃鳗、鳇鱼等。经考查全省有鱼类105种,其中有一些是名贵特产。大马哈鱼(鲑鱼)、鲟鱼
、鳇鱼及它们的卵籽,是黑龙江省名贵特产。兴凯湖大白鱼(翘咀红鲌)、松花江的鳜鱼(
鳌花)、镜泊湖的湖鲫和绥芬河的“金滩鱼”等都是国内珍贵名鱼。
(三)养殖型渔业条件优越
在可养殖水面中,有22.3万公顷湖泡,13万公顷水库,可供人工放养增殖。有1.5公顷
养鱼池可进行精养。在技术上进行人工授精孵化鱼苗、网箱养鱼、工厂余热温流水养鱼和稻
田养鱼等,使渔业发展的条件更加多样。
二、水产业发展与分布
黑龙江省渔业有悠久历史,但自古以来都以天然捕捞为主,产量不稳,水产业在农业中
的地位十分微弱。
1949年前,黑龙江省在老解放区就进行了渔政改革,同时在1946年建立了铙河渔业公司
和抚远渔业公司。1947年建立肇源渔场。1949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9万吨,总产值400万
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3%。
1949年后,进一步加强水产业建设,先后建成抚远、饶河、镜泊湖、兴凯湖、石人沟、
连环湖、五大连池、茂兴湖和涝洲省属国营渔场。大大促进了水产业的发展。1960年水产品
产量达到7.7万吨,水产业产值达到4200万元,水产业产值在农业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0.3
%上升到2.4%。但由于主要靠天然捕捞,加上水域污染,围垦水域等种种因素,60年代后水
产业严重受损。1979年全省水产品产量只有1.7万吨,产值1200万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
2%。
1978年,国家确定黑龙江省为全国十大淡水鱼商品基地之一,给黑龙江省水产业建设一
股强大的推动力量。在加强省属各渔场建设的同时,在巴彦、宾县、呼兰、双城、五常、肇
东、肇源、桦川和宁安、富裕等沿江河地带,建设商品渔业基地。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
木斯、大庆等大中城市郊区也建立了商品鱼生产基地。在牡丹江市郊和肇东的涝洲建有大型
鱼苗场。其他市、县都先后建立一些养鱼池,全省养鱼水面20多万公顷。1985年全省水产品
产量恢复到6.63万吨,其中人工养殖约占60%,水产业产值8080万元,水产业产值在农业总
产中占0.8%(1986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8.4万吨,超过了1960年的水平)。几年来全省淡
水鱼产量,在国内北方各省中居首位。
黑龙江省水产业生产分布比较广泛,全省各市、县均有水产业,1985年水产品产量最少
的县也有25吨,全省只有7个县、市水产品产量在百吨以上,超过1000吨的县、市有22个。但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省水产业也有相对集中的特点,松嫩平原有松花江、嫩江和呼兰河、连
环湖、向阳湖等水域,还有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水产业发展条件较好,1985年
水产品产量占全省总产量71.5%。省内水产品产量最多的肇源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就位于这个平原的西南部。这两个县再加上附近的肇东、安达、大庆、林甸和泰来等市、县
,是省内水产业最集中的产区。三江平原的抚远、同江、富锦、绥滨、饶河、桦川、汤原和
密山、虎林等县,是省内第二个水产集中产区。密山境内有兴凯湖、小兴凯湖,还有省内最
大的水库(青年水库),所以水产品产量居全省第四位。抚远县地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之间
,境内又有大里加湖,所以也是水产业发展十分优越的地方,是黑龙江省、也是全国最大的
鲑鱼产地。地处东南山区的宁安县,有镜泊湖、小北湖和桦树川大型水库,也是省内水产品
重点产区。
黑龙江省江河中天然繁殖的鱼类,在地区分布上也有一些特点。鲤、鲫、鲢等一般江河
、湖泊都有。三花(鳌花、鳊花、吉花)、五罗(哲罗、法罗、雅罗、铜罗、胡罗)只有松
花江和嫩江才有。至于海洋性回游性鱼类大马哈鱼(鲑鱼)则只有黑龙江及其各支流的下游
段才有。红色湖鲫产于镜泊湖与牡丹江上游水域,黑背白肚鲫鱼则产于挠力河中下游水域。
兴凯湖盛产大白鱼和湖虾,绥芬河的特产则是“金滩”、“银滩”鱼。
三、渔类生产分区与水产基地布局
(一)渔业分区
根据渔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和渔业生产特点,黑龙江省分为6个渔业区:
1.黑龙江中上游捕鱼区
黑龙江中上游捕鱼区大致包括萝北以上沿江各县、市,以黑龙江天然捕捞为主。黑龙江
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如逊河、呼玛河等下游盛产大马哈鱼、鳇鱼、鲟鱼以及鲤、鲫、鲶鱼等等
。
2.嫩江沿岸养捕区
嫩江沿岸养捕区大体包括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至嫩江各县、市,嫩江和沿岸两侧湖
泡水产资源丰富。石人沟、连环湖、北湖等人工养殖基础好,水平高。
3.中部支流库塘增养区
中部支流库塘增养区大体指绥化地区的呼兰河流域与齐齐哈尔市东北部以及黑河地区南
部地区。这些地区除松花江、嫩江的一些支流外,还有许多大中型水库,如大庆水库、红旗
泡水库、泥河水库、津河水库、敏七水库、东方红水库、联丰水库、燎原水库、三道水库、
爱国水库等等。本区库塘众多,养殖水平较高。
4.松花江中游捕鱼、精养区
松花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产资源较为丰富,经济比较发达,人口众多,养殖水平较
高。肇源、肇东、双城、哈尔滨市、呼兰、阿城、巴彦、木兰、通河、宾县都是水平较高的
养鱼基地。
5.三江平原捕鱼、资源保护区
三江平原捕鱼、资源保护区主要包括完达山南北的三江平原各县、市。该区水域辽阔,
水产资源丰富,是全国大马哈鱼、鳇鱼、鲟鱼唯一产区。这些海洋回游性鱼类,在它们入江
产卵前禁止捕捞,如迎捕亲鱼必然导致资源枯竭。宜为其创造产卵环境,产后再进行捕捞。
6.牡丹江、绥芬河养捕区
牡丹江、绥芬河养捕区大体包括省内东部各县、市。本区有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和
一些湖泊、水库。该区天然捕捞量日益减少,逐渐以人工养殖为主,利用现有湖泊和团结、
桦树川、青年等大水库,积极发展养殖业。
(二)渔业基地布局
根据渔业生产环境条件和市场条件、运输条件。黑龙江省现有水产养殖场和10个商品鱼
基地县应作为渔业生产基地进行扩建和提高。在地区布局上主要有如下安排。
1.城郊渔业生产基地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鸡西、鹤岗、绥化、安达等城市郊区都相
继建有养鱼池共2500公顷,鱼产量占黑龙江省10%以上。其中佳木斯市郊2000多亩鱼池,平均
亩产189公斤(1982年)。牡丹江郊区利用发电厂排出的温水建立大型温流水鱼苗场。今后应
利用大中城市的经济、技术、市场优势,扩大精养面积,增加优质品种,提高产量。
2.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应建成为养殖业的重点基地
松嫩平原地域辽阔,是黑龙江省重点农牧区,也是重点渔产区。平原及其周围江河纵横
,湖泡水库星罗棋布。三江平原是东北的“水乡”。这两大平原可养鱼水面占黑龙江省2/3
,渔业生产条件较好,国营渔场较多,经济发达且技术力量雄厚,市场容量大并交通便利。
今后应扩大水面利用,建设标准化鱼池,提高精养水平。
3.发展山区、半山区水库养殖基地
黑龙江省南北三山两岭广大山区、半山区,河流纵横,水库、塘坝、沟塘众多,发展水
库、塘坝养鱼,满足山区人民生活需要有重大意义。
4.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发展特种鱼产区
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是大麻哈鱼、鳇鱼与鲟鱼回游、产卵、栖息、繁殖的场所,为防
止资源破坏,应在两江沿岸建立特种鱼保护区和人工繁殖场,利用这些珍稀鱼类资源优势扩
大特种鱼类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