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黑龙江省位于祖国的东北边陲,是中国最北部的一个省,以边境最大河流黑龙江得名。她在祖国的版图上,形似一只天鹅展现着美丽的风姿。境内地域辽阔,山地、平原交错,河流纵横,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大中城市和小城镇星罗棋布。还有各种自然、人文景观,构成了雄伟壮丽的北国风光。
黑龙江历史悠久,疆域广阔,地名繁多。据80年代初全省地名普查和90年代初地名补查更新资料统计,全省自然村屯、街道和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山川湖泊岛屿等自然地理名称,重要的场、站、港、台名称,名胜古迹和建筑名称等,共有11.18万个,其中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7.05万个。境内古代世居民族较多,又是满族的发祥地;近代汉族人口大量移入,森林、矿山和土地全面开发,因此,地名语音语意繁杂,既有满语、蒙古语、达斡尔语、鄂伦春语、赫哲语地名,又有汉语地名。地名的地方色彩和民族特征较为显著。
我国地名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对于行政区域的划分,行政建制的设立,地形地势的勘查测量,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设计和施工,以及人们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等均有直接关系,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和各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是黑龙江省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翔实的资料性著述,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基本建设。
地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朝代的更迭,不断发展变化和更新演进,有的已经消失,成为历史,有的在不断革新和完善。不仅人文地理名称是这样,山川湖泊等自然地理名称也如此。今黑龙江境内的忽汗州、胡里改路、蒲峪路、泰宁县等许多地名随着时代的变迁已不再使用;一大批以封建地主、官僚豪绅姓氏命名和不文明的村屯名称,在土地改革中已为团结、胜利、和平、民主等新的名称所代替。一些名山、大川名称,因朝代更迭也有过多次变更,如大兴安岭,古代称“大鲜卑山”,清代曾将大、小兴安岭统称为“兴安岭”或“内兴安岭”;松花江历代称呼不一,唐称“涑沫江”、“粟末水”,金称“宋瓦江”。元称“混同江”,明称“松花江”,清初称“松阿里乌拉”(满语)。综观地名变化,绝大多数地名的演进、更新的结果,日臻完美,更趋符合实际,便于人们记忆和使用,或起激励人们奋进的作用。但也有些地名更改不当,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地名被改得不伦不类,如“火箭乡”、“卫星镇”、“解放村”、“反修路”之类的名称,与其地域特点毫不相干;有的地名被简化的似是而非,如“二八井”简化为“二八”、“金沙河”简化为“金沙”,失去了原来地名的含义;还有的地方对行政区划命名或更名随意性很大,使地名偏离了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地理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地名将纳入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范围。
《黑龙江省志·地名录》主要记述黑龙江地区今昔各级行政区划名称,名山、大川和湖泊岛屿名称,以及著名村屯、港站、农林牧渔猎场和重要历史地名等。今昔黑龙江境内比较主要的地名,均已收入。在2012个条目中,行政区划方面的条目占70%以上,收录了今黑龙江境内乡镇以上各级行政区划名称,和清代以来曾经设过或管辖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山川湖泊岛屿方面的条目占17%,主要是今黑龙江境内的名山、大川,以及著名湖泊、名泉和较大江河岛屿等。所谓名山,系高山、界山、县(市)境内最高峰和有特殊意义的山;所谓大川,包括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河流及其支流长度50—70公里以上的一、二、三级河流。村屯场站与其它地名方面的条目占10%。主要收录了省内著名村屯、重要港站、典型农林牧渔猎场和大型农场(耕地面积30万亩以上)、自然保护区,以及昔日黑龙江境内的重要历史地名。地名条目内容,以资料为基础,以翔实为标准,反复考证核实,剔除虚假成份,用字力求简洁扼要。条目记述要素包括地理位置、名称来历及含义、历史沿革和现状,以及主要特点等,村名亦已全部写入相关乡镇条目中。通览全书,可以全面了解和认识黑龙江的过去和今日之基本面貌,乃至对一县、一市、一乡、一镇和一山、一水都可了如指掌。因此,《黑龙江省志·地名录》的出版面世,将成为广大读者和各界人士了解黑龙江、认识黑龙江的良师益友,成为观光旅游者的“向导”。
《黑龙江省志·地名录》的编纂人员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精心编写,力求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黑龙江省地名的历史和现状。但因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记述内容可能有重要遗漏或其他错误,欢迎指正。
编者
199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