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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级市

第三章 市县

第一节 地级市


  哈尔滨市 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松花江中游,是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黑龙江省省会。北邻呼兰县,东接阿城市,南界双城市,西与肇东市毗连。全市总面积1675平方公里。
  哈尔滨之名,众说不一。一说蒙古语“平地”;一说满语“晒网场”;一说女真语“阿勒锦”,汉译“荣誉”、“声望”之意。今哈尔滨市区,汉晋属夫余,隋唐属靺鞨,渤海国时归鄚颉府,辽属东京道完颜部,金属上京会宁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初属宁古塔将军辖区,后归阿勒楚喀副都统统辖。光绪初年添设民官后,松花江以南分属吉林将军辖区的宾州、双城厅管辖,江北属黑龙江将军所属呼兰副都统管辖。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开始以此为中心修建中东铁路,人口集聚,兴办商行工厂,城市迅速兴起。1905年10月3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四日),清廷批准,添设哈尔滨关道(即滨江关道),翌年5月11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正式设置道署,驻滨江城(今道外区)。
  1907年1月14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清廷决定“哈尔滨开为商埠”。同年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初十日),吉林将军与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滨江厅,隶属滨江关道;4月18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六日),设署启用关防,首任滨江厅江防同知在傅家甸(今道外)“开篆任事”。同年11月23日(农历十月十八日),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公布非法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将埠头区(今道里)、新市街(今南岗)7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市区,归公议会管辖。宣统年间(1909—1911年),将双城府和阿城县沿江的一部分村屯划归滨江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将滨江厅改为滨江县。1919年12月,黑龙江省长公署决定,于哈尔滨江北设置马家船口市政局,翌年1月31日改为松北市政局。1921年2月5日,成立哈尔滨市政管理局,掌握中东铁路沿线各地方行政。1922年11月24日,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宣布,所有东省特别区内之军警、外交、行政、司法等均归护路军总司令兼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监督节制。1923年3月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正式成立,驻哈尔滨埠头区。1925年9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松北市政局改为松浦市政管理处,旋改松浦市政局。1926年3月30日,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发布布告,取消哈尔滨市公议会,宣布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6月17日,《哈尔滨特别市自治试办章程》公布实施,将埠头区、新市街划为哈尔滨特别市管辖区域,其余马家沟、老哈尔滨(今香坊)、新安埠(偏脸子)、八区、顾乡、正阳河等仍归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管辖,称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哈尔滨市。1927年12月1日,将滨江县马路工程局与卫生局合并改设滨江市政公所。1929年5月1日,将滨江市政公所改为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等地归滨江市管辖,隶属吉林省。至此,哈尔滨形成了5市、县并存的局面。
  东北沦陷后,1932年7月1日,伪满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政筹备所。1933年6月19日,伪满国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将原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辖哈尔滨市、吉林省辖滨江市及江北黑龙江省辖松浦市政局辖区“四合为一”,并将滨江县全境、呼兰县10屯和阿城县31屯划入,成立哈尔滨特别市,总面积930平方公里,人口约50万人,由伪国务院直辖。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从7月1日开始将哈尔滨特别市改为普通市,隶属滨江省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除保甲制,实行区制,全市划分为埠头、新阳、南岗、马家、东傅家、西傅家、顾乡、香坊、太平、松浦10个区。1940年10月1日,伪满进行国势调查,哈尔滨市总人口64.55万人。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东北各省处理办法要纲》,重划东北行政区划,哈尔滨市为中央直辖市。1946年5月建立人民政权,隶属中共北满分局领导。同年11月18日,改为哈尔滨特别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1949年2月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各特别市一律取消“特别”二字;3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改为哈尔滨市。同年4月21日,东北政委会决定,改为松江省辖市。同年10月,哈尔滨市分设9个区。1953年7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从8月1日起改为中央直辖市。1953年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116.3万人,已经达到特大城市的标准。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的建制”,同年8月1日正式改变隶属关系。1956年8月28日,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将道里、顾乡2区合并为道里区,将平房区改为城市区。调整后,哈尔滨市分设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平房6个城市区,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1958年8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省直辖的肇东、宾县、阿城3县和绥化专区的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9月27日,将香坊区部分区域划出设置动力之乡区(后改为动力区);10月22日,将3个郊区合并为滨江区;同年底撤销滨江区,将郊区农村公社分别划归各城市区管辖。至此,哈尔滨市共辖7个区、4个县。1960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将松花江专区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哈尔滨市领导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区,使市属县达到8个。1963年3月8日,恢复滨江区,将郊区各公社划归滨江区管辖。1965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哈尔滨市领导的8个县划归新设立的松花江专区。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原滨江区所属郊区各公社仍划归各城市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将松花江地区的阿城、呼兰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85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市计划单列,并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1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和松花江地区所属依兰、宾县、方正3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至此,哈尔滨市共辖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动力、平房7个市辖区和呼兰、宾县、方正、依兰4个县,代管阿城市。
  哈尔滨,早在30年代即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国际性质的商贸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推进,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工业门类齐全,有电机、锅炉、汽轮机、轴承、量具、刃具、电表仪器、飞机制造、亚麻纺织等大型企业。商业发达,大专院校云集。交通四通八达,有十多条铁路和公路交会于此,已建成有数十条航线的大型空港。松花江航运上溯嫩江,下抵同江市入黑龙江,并开通了江海联运航线。1992年全市(不含辖县,下同)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32.17亿元,全部工业总产值204.48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0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18.4亿元。经济综合实力被评为全国城市50强。1992年末全市总人口28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6.8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5%。市政府驻地道里区。
  哈尔滨是一座现代城市,素有“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之称。名胜古迹有文庙、极乐寺、东北烈士纪念馆等。
  齐齐哈尔市 位于松嫩平原西部,嫩江中游,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黑龙江省的第二大城市。东与富裕、林甸县为邻,南与泰来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连,西与龙江县接壤,北与甘南县相连。所属碾子山区距市中心区西85公里,跨越龙江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毗邻。全市总面积4350平方公里。
  齐齐哈尔,达斡尔语“奇察哈里”的转音,意为“边疆”或“天然牧场”。因建城于“卜魁(亦作卜奎)村”,又称“卜奎”,别名“龙沙”。汉晋属夫余,隋唐属室韦,辽属东京道和上京道,金属蒲峪路和乌古迪烈统军司管辖,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为奴儿干都司福余卫辖地,清初为达斡尔、锡伯族狩猎游牧之地。康熙初年见于文献记载有“卜魁村”。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清廷将吉林水师营部分兵丁移驻嫩江西岸齐齐哈尔屯(今齐齐哈村)。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因征“罗刹”,于齐齐哈尔屯设火器营,派参领驻守。翌年于江东卜奎设卜奎驿站。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清廷为加强齐齐哈尔边防,批准在齐齐哈尔屯建木城。后因隔江交通不便,改在江东卜奎站建城,仍以齐齐哈尔名城,是为齐齐哈尔建城之始。翌年,清廷决定,选披甲1000名,并附丁2000名,一同镇守齐齐哈尔地方,令副都统品级管辖,两翼各设一防守尉。1698年(清康熙三十七年),裁去城守尉,移墨尔根副都统驻守齐齐哈尔城。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城,从此齐齐哈尔便成为黑龙江地区的政治中心和军事重镇。康熙年间,城中已拥有数万人,驻防清军两千余人。清末,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奏准,于齐齐哈尔城设置黑水厅,管辖齐齐哈尔一带地方。翌年初,因已设民官,遂裁撤齐齐哈尔副都统。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裁将军改设行省,齐齐哈尔城由城垣巡警总局管辖,并由清廷决定开为商埠。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水厅升改龙江府,府署仍驻齐齐哈尔城。中华民国成立后,齐齐哈尔城为省、道、县公署驻地。1924年3月1日,于齐齐哈尔设省城市政公所,1929年1月1日改设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东北沦陷后,1932年7月,设立省城市政局。1933年2月,设立齐齐哈尔市政局,1936年4月改称齐齐哈尔市公署。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10月,将龙江县的达斡尔族自治区、富拉尔基镇、昂昂溪镇等地区,共59个村、16个街,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1958年至1963年曾划归嫩江专区代管,其间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实行地市合并,领导原嫩江专区的12个县。1964年1月,改由省直辖。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与齐齐哈尔市实行地市合一,从1985年1月1日起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除辖有原7个市辖区外,领导龙江、讷河、拜泉、依安、克山、克东、富裕、甘南、泰来、林甸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共11县。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林甸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划归大庆市领导;9月,讷河县撤县设市,由齐齐哈尔市代管。是时,全市共辖7区、8县,代管1个市。
  齐齐哈尔由于长达250余年一直是省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区范围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并逐步发展成为新兴的工业城市,已建成以机械工业为主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到199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76.2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4.3%。郊区有耕地133.5万亩,近郊建成了蔬菜和瓜果基地,远郊主要种植粮食作物。齐齐哈尔是黑龙江省西部重要的交通枢纽,滨洲、齐平、齐北铁路在这里交会。民航已开通了直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等7条国内航线,成为仅次于哈尔滨的国内航空港。
  市区内古老的龙沙公园、明月岛和劳动湖,是各族人民游览和休息的场所。位于市区东南26.7公里处的国家级扎龙自然保护区,是“鸟的乐园,鹤的故乡”,除丹顶鹤外,还驯养了白枕鹤、白鹳、白琵鹭、天鹅等珍禽,并从国外引种驯养了赤颈鹤、澳洲鹤、黑冠鹤等,成为世界野生鹤类资源最丰富的地区。
  全市共辖龙沙、铁锋、建华、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6个城市区和梅里斯1个郊区,梅里斯是全国达斡尔族聚居区之一。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总人口13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8.5万人;满、达斡尔、回、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达斡尔族人口占全国达斡尔族总人口的1/4。市政府驻地龙沙区。
  牡丹江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张广才岭和老爷岭之间,市区濒临牡丹江,是黑龙江省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东邻穆棱县,南界宁安县,西、北与海林市毗连,东北与林口县接壤。全市总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0余平方公里。
  牡丹江市,因江得名。牡丹江系满语“牡丹乌拉”转译而来,意为“弯曲的江”。周为肃慎地,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属靺鞨,唐属渤海国,金属胡里改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代属宁古塔将军辖区,今郊区乜河村(古称尼叶赫)是宁古塔通往三姓的重要驿站。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修筑中东铁路建火车站,因车站南临牡丹江,遂取名“牡丹江站”。清末添设民官后,隶属宁安府管辖。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隶属宁安县管辖。1920年以后,在牡丹江车站周围丈放街基,人口不断增加,店铺日益兴起,逐渐形成集镇。东北沦陷后,1936年12月,图们江至佳木斯铁路全线通车后,牡丹江新站(今牡丹江站)落成,成为贯穿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增设牡丹江省;同时设置牡丹江市,从7月1日开始执行。在伪牡丹江省公署内设立牡丹江市政筹备处,同年12月1日,成立伪牡丹江市公署,隶属牡丹江省管辖。1943年10月后,相继为东满总省和东满省省会。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中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派干部到达牡丹江,建立了牡丹江市民主政府。1946年4月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牡丹江市隶属绥宁省管辖,并为绥宁省省会。同年10月8日,撤销绥宁省,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专区管辖。1947年8月20日,设置牡丹江省,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9日,撤销牡丹江省,将牡丹江市划归松江省管辖。1949年12月,将牡丹江市郊区部分村屯分别划归海林、穆棱两县,全市总面积由1083.5平方公里减少到750平方公里。1951年底,全市总人口11.3万人,分设4个市辖区,为丁等市。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兴隆区的江南、乜河、下乜河、兴隆、海浪和柴河区的桦林、工农、互利、铁岭等9个村划归牡丹江市管辖。全市管辖范围恢复到1945年10月的原状。1956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在20万以下的市一般不设市辖区的规定,撤销了4个市辖区,改设6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1月,全市总人口已超过20万人,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爱民、东安、西安3个市区和1个郊区。同年8月,将牡丹江市划归牡丹江专区管辖;10月,将宁安县温春公社划归牡丹江市管辖,全市总面积达到1400平方公里,总人口达到23.8万人。1960年4月5日,将牡丹江专区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1962年9月22日又将宁安县划回牡丹江专区管辖。1966年2月8日,将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1968年2月又改由牡丹江地区管辖。1970年10月,设置阳明区。1983年9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市带县试点,撤销牡丹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原牡丹江地区的宁安、海林、密山、林口、穆棱、东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同年10月18日,省政府决定,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1988年后,密山、海林两县先后撤县设市,改由牡丹江市代管。1992年10月,省政府决定,密山市改由鸡西市代管。至此,牡丹江市共辖5个区,领导5个县,代管两个市。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现已形成轻纺、化工、机械、建材为主体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综合性工业体系。郊区有耕地25.5万亩,是以蔬菜为主、粮菜并举的副食品生产基地。交通四通八达,是滨绥、图佳铁路的枢纽,哈绥、佳敦公路于此交会,并开辟了至哈尔滨、沈阳、北京的航线。1992年全市(不含辖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58.2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4.28亿元。
  牡丹江市市区四面环山,为天然盆地,受海洋气候调节,冬暖夏凉,被誉为“塞北江南”。驰名中外的镜泊湖、火山口地下森林、唐代渤海国遗址,距市区只有百余公里,以及市境内的“八女投江”群雕、牡丹峰自然保护区等,吸引着国内外大批游客观光游览。
  全市共辖爱民、东安、西安、阳明、郊区5个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市辖县,下同)总人口7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7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9.3%。市政府驻地爱民区。
  佳木斯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濒临松花江南岸,是三江平原的中心城市。东与桦川县为邻,南与桦南县、依兰县接壤,西、北与汤原县隔江相望。全市总面积1094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42.7平方公里。
  佳木斯,清康熙年间晚期写作“甲母克寺噶珊”,后汉译“嘉木寺”、“贾木司”、“佳木斯”。“佳木斯”一词,一说赫哲语,意为“骨头”或“尸体”;一说满语,“驿丞”或“站官”之意。周属肃慎,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唐属靺鞨,辽属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辖区。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于今市内永红区丈放“东兴镇街基”,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广商户渐开”。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依兰府,归依兰府管辖。1910年3月1日(清宣统二年正月二十日)正式设置桦川县,改隶桦川县管辖。桦川县署驻东兴镇。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1月,桦川县署迁驻悦来镇。1930年佳木斯屯与东兴镇合并,定名为“佳木斯镇”,隶属桦川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4年12月1日,伪满新设三江省,伪省公署驻佳木斯。同时,伪桦川县公署移驻佳木斯镇。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佳木斯市,9月成立佳木斯市制筹备处,12月1日正式成立伪佳木斯市公署,由三江省管辖。1942年全市人口达到11.6万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下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佳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设置合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市。1946年将市郊纯农村部分村屯划归桦川县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由松江省直辖。1952年1月,将桦川县的耿家、模范、双合、四丰、中兴5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全市分设4个区。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与市郊周围毗连的桦川县太平山、三家子、新华、靠山、蒙古力、新民6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3月,桦川县人民委员会由佳木斯移驻湖南营镇。1956年夏,撤销市辖区,分设街道办事处。1957年11月,将桦川县的黑通、西格木、永安、大来岗、裕太、兴华6个乡和四合山乡花园屯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58年1月,全市人口超过20万人,恢复市辖区,分设长安、三合、和平3个城市区和1个郊区。同年8月,佳木斯市划归合江专区代管。1959年3月,将桦川县的悦来、新城、星火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61年1月,增设佳东区。同年3月,撤销郊区。1964年8月,为缩小城市郊区,将郊区的大来、永安、西格木、悦来、建国、星火、拉拉街、苏家店、中伏、梨树、新城11个公社划归桦川县管辖,但西部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因距桦川县城较远,不便领导,仍由佳木斯市代管。
  1966年2月,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1968年4月,划归合江地区管辖。同年,将长安、三合、和平、佳东4个区分别更名为向阳、永红、前进、东风区;将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移交桦川县管辖。1972年恢复设立郊区,全市共辖5个区。1978年12月,将桦川县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82年8月,将依兰县的高峰、桦南县的陡沟子和桦川县的顺山堡等6个生产大队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83年11月1日,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合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其原辖的依兰、汤原、桦南、桦川、萝北、绥滨、富锦、集贤、宝清、饶河、同江、抚远、友谊13县,于1985年1月1日正式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2月,同江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同年11月,将佳木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领导;将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1988年8月,富锦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1991年4月1日,将佳木斯市所属的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宝清、友谊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至此,佳木斯市共辖5区、5县,代管两个县级市。
  佳木斯市地处三江平原中部,是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交通枢纽,绥佳、佳牡、佳鹤、佳富铁路交会于此。该市是一个以轻纺工业和机械工业为主体的综合性新兴工业城市,已形成了电力、机械、纺织、建材、化工、电子、造纸等为骨干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1992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37.5亿元,位居全省大中城市第四位。城郊有耕地46.5万亩,近郊多种蔬菜,远郊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1992年完成农业产值1.7亿元。
  全市共辖向阳、前进、永红、东风、郊区5个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下同)总人口6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9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市政府驻地前进区。
  主要名胜有东北抗日联军战绩纪念塔、国际主义战士绿川英子夫妇合冢墓。游览胜地有市南郊的四丰山水库和松花江北岸的柳树岛。
  大庆市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中部。东与安达市、肇州县接壤,南与肇源县交界,西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邻,北与林甸县相连。全市总面积550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33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
  大庆市,是以大庆油田的名称命名的。1959年9月26日,位于肇州县大同镇西北高台子附近的“松基三井”喷出油流,这是我国东北地区第一口油井,时值“建国十周年大庆”前夕,因此命名“大庆油田”。为适应石油工业发展的需要,1960年5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以原安达县全部行政区域和肇州县的大庆区(包括大庆等7个乡镇)和升平、昌德两个乡,为安达市的行政区域。全市总面积9036平方公里,人口30万。安达市人民委员会驻安达镇。由松花江专区代管。同年12月6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安达市分设天泉、萨尔图、杏树岗、大庆4个区。1961年7月,增设龙风区。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安达市,设置安达特区(对外仍沿用安达市名称)。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准,将安达市(特区)东部地区划出恢复安达县;4月12日,省人民委员会就恢复安达县有关事项下发通知:安达县址设安达镇,安达市址在萨尔图;原安达市所属萨尔图、杏树岗、龙凤等油区划归安达市管辖,总面积1671平方公里;其余地区划归安达县管辖。同年,撤销市辖区,改设萨尔图、龙凤、让胡路3个镇。同年12月28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安达市改为省直辖。1968年5月,改称“大庆革命委员会”,对外仍沿用安达市名称,对内行文则用“大庆革命委员会”名称。1974年7月,将萨尔图、龙凤、让胡路3镇改为区的建制。1978年1月,撤销让胡路区。同年4月,将安达县的大同镇、高台子、八井子、老山头、庆阳山、祝三、大青山、葡萄花、双榆树、兴隆泉等10个公社和红旗林场、立志办事处划归安达市管辖。1979年7月,设立大同区。同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安达市更名为大庆市。1980年3月,设立红岗区,恢复让胡路区。全市分设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大同5个市辖区。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大庆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将齐齐哈尔市领导的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绥化地区所辖的肇州县、肇源县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992年12月1日开始变更隶属关系。
  大庆,是全国著名的石油工业城市,已形成采油、炼油、石油化工配套的石油工业体系。除石油工业外,建材、乳品、轻纺等工业也很发达。市郊有耕地130万亩,草原205万亩,以种植玉米、小麦、甜菜和饲养奶牛、肉牛、细毛羊为主。盛产芦苇和羊草。滨洲线、通让线铁路交会于此。石油管道通大连和秦皇岛。199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实现311.1亿元,其中工业产值304亿元。
  全市共辖萨尔图、龙凤、红岗、让胡路、大同5个市辖区,领导肇州、肇源、杜尔伯特、林甸4个县。1992年末全市总人口(不含辖县)96.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8.9万人。大庆市政府和大庆石油管理局驻地萨尔图区。
  伊春市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纵贯小兴安岭山脉。东邻鹤岗市和汤原县,南接依兰县,西南与铁力市毗连,西与庆安、绥棱县接壤,西北与逊克县分界,东北与嘉荫县相连。全市总面积19655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城市,素有“祖国林都”之称。
  伊春市,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伊春,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清代,先后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和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划归汤原县管辖,为原始森林地区。东北沦陷后,1941年11月建成绥佳线铁路后,于1942年7月修建汤林线铁路南岔至伊春段,日本殖民主义者开始进行掠夺式地乱砍滥伐。1945年春,伪汤原县公署于伊春设立伊春街。“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49年10月设置伊春镇。1950年建立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设南岔等5个森工分局。为了适应森林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松江省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报请设置伊春县。同年9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函告:“经中央内务部批示,同意将汤原县伊春林区划出,成立伊春县,县府设在伊春街”。全县共7.5万人,为丁等县。12月1日,伊春县政府正式成立,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7月,将小白、朗乡两镇划归铁骊县管辖。同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由于森林工业的迅速发展,1955年底,全县人口剧增到23万人,且政权组织与党的组织、经济组织不相适应,1957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以原伊春县的行政区域为伊春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委员会驻伊春镇。伊春市由省直辖。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撤销原伊春县的伊春、南岔等13个镇和佳林乡的建制,分别设置伊新、南岔、双子河、五营、带岭、翠峦、美溪、浩良河8个市辖区。1958年2月13日,召开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设置伊春市,撤销伊春县。同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增设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8个市辖区,全市共辖16个区。1962年12月,将16个区调整为11个区,撤销了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5个区。翌年4月,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实行双层领导制度”,有关企业工作以林业部为主,有关地方工作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主。同年12月,设置乌敏河、上甘岭、友好、东风、红星5个区,全市共为15个区,基本上是1个林业局1个区,“政企合一”。1965年4月,撤销伊新区设置伊春镇和伊东区。1966年4月,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同年设立乌伊岭区,将伊春镇改为伊春区。1969年10月,设置西林区;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撤销双子河区,并入友好区。1970年4月1日,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同时,将黑河地区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的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伊春地区由省直辖。是时,伊春地区共辖15区、2县。1979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原伊春地区的嘉荫、铁力两县仍归伊春市领导。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大丰区更名为金山屯区。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设立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市。
  伊春市全境地处小兴安岭南坡,汤旺河纵贯南北。山峦起伏,森林茂密,北部多以红松、落叶松为主,南部多以杨、桦、榆树等占优势,是我国木材生产基地之一,素有“红松故乡”之称。随着木材资源采伐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近年来木材加工业有了迅猛的发展,地方工业已初步建立起机械、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等工业体系,其中西林铅锌矿和西林钢铁厂已成为本市的工业骨干。交通发达,绥佳线、汤林线、翠峦线铁路贯穿境内。1992年全市(不含所辖县市)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8.3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5.5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0%。
  全市共辖伊春、南岔、带岭、西林、金山屯、美溪、翠峦、乌马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15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所辖县市)总人口86.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9万人,占92.7%。市政府驻地伊春区。
  市域北部五营区内的以原始森林为保护对象的“丰林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主要自然保护区之一。
  鸡西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座落在鸡冠山西麓。北、东与鸡东县接壤,南与穆棱县毗邻,西与林口县相连。是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工业城市,素有“煤城”之称。全市总面积2198平方公里。
  鸡西市因其位居鸡冠山之西,故名“鸡西”。唐属渤海国东平府,金属胡里改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归“密山、穆棱分治”。东北沦陷后,归密山县管辖。1941年7月14日,伪东安省长令,将密山县雞西街改为雞宁街。同年9月1日,将密山县所属雞宁街和滴道村、黄泥河村、哈达河村、哈达岗村、新平村、平阳镇村、曲河村划出,设置雞宁县,伪县公署驻雞宁街,隶属东安省管辖。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隶合江省,后隶绥宁省,复隶合江省。1947年5月,将东海、下亮子两个区划出,与密山县划出的两个区合并设置永安县。同年9月,撤销永安县,将原东海区、下亮子区划回雞宁县。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划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7月30日,为取消敌伪之反动遗称,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将雞宁县改为雞西县。1950年7月,将雞西县的“雞”字改为“鸡”字。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5日,将鸡西县划归牡丹江专区管辖。同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鸡西县,设置鸡西市。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于1957年1月22日发出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撤县设市决定的通知,明确鸡西市的管辖范围包括:原鸡西县的鸡西、恒山、滴道3个镇和红星、丰乐、城子河、梁家街、兰岭、柳毛、胜利、团山子、大通沟等9个乡,穆棱县的梨树镇,林口县的麻山乡和杏山乡的太和村;将原鸡西县的银丰、鸡林、永安等14个乡和平阳镇划归密山县,将兴农等3个乡划归勃利县;鸡西市分设鸡冠、恒山、滴道、梨树、麻山5个区,市人民委员会驻鸡冠区。全市总面积1755平方公里,总人口22.38万人。1958年8月,将鸡西市划归牡丹江专区代管。1960年10月,将密山县的银丰、哈达两个公社划归鸡西市管辖。1964年8月,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复下发通知,将鸡西市郊区的哈达、平阳公社和张家街农业大队划归鸡东县,将穆棱县的碱场煤矿地区划归鸡西市。1966年2月,鸡西市改由省直辖。1970年10月,增设城子河区。1983年9月,将牡丹江地区的鸡东县划归鸡西市领导。1992年10月5日,省政府决定,将由牡丹江市代管的密山市改由鸡西市代管(从1993年1月1日起变更)。
  鸡西市辖境地处完达山与老爷岭接合部的余脉,穆棱河纵贯全境,山峦起伏,沟壑连绵。自然资源丰富,煤炭储量140亿吨,是全国最大煤田之一;石墨储量居亚洲之首;硅线石储量和品位属全国少有;还有石灰石、透灰石、白云石等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鸡西是全国12个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煤炭基地之一。已发展成为以煤炭工业为主,电力、冶金、机械、电子、建材、化工等门类比较齐全的重工业城市。郊区耕地面积69万亩,以种植蔬菜、薯类、大豆、小麦、水稻、玉米为主。交通发达,林密线铁路横贯全境,鸡城线铁路纵贯南部。1992年全市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3.1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占93.7%。
  全市共辖鸡冠、恒山、滴道、城子河、梨树、麻山6个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总人口8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0.8万人,占80%;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4%。市政府驻地鸡冠区。
  鹤岗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南端。北抵嘉荫县,东邻萝北县,南达汤原县,西接伊春市。全市总面积455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08平方公里。是我国重要煤炭工业城市之一。
  鹤岗市,原名兴山市。兴山,得名于最先在此开矿的兴华煤矿公司,即“兴华矿山”之简称。鹤岗则取名于“鹤立岗”,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曾拟设鹤冈县。1920年将兴华煤矿公司改为鹤岗煤矿公司。
  鹤岗一带,周属肃慎,汉魏属挹娄,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黑龙江将军所属呼兰副都统辖地。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汤原县,归汤原县管辖。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曾奏准于鹤立岗添设鹤冈县,终因人烟稀少,未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开始清丈放荒,称“鹤字段”。同年,当地人发现露头煤。1918年,鹤立岗居民沈松年成立兴华煤矿公司,开始掘煤。1926年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开通,遂人口聚集,商贾往来,形成集镇,称“矿山镇”。1929年3月,设置兴山镇,由驻矿事务所管理兴山镇街政事务。东北沦陷后,1934年将兴山镇改为汤原县矿山保,1938年改为兴山街。1939年6月设置鹤立县,兴山街划归鹤立县管辖。1944年1月,伪三江省公署将兴山街改为鹤岗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2月20日,合江省政府批准,将兴山镇改设兴山市,隶属鹤立县领导。1946年4月,改由合江省管辖;同年11月,合江省委决定,复又改隶鹤立县领导。1947年2月,改隶合江省第四专区管辖。翌年8月,改由合江省直辖。
  1949年5月,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兴山市隶属松江省管辖。同年11月24日,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兴山市改为鹤岗市。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改隶黑龙江省管辖。1957年1月,将汤原县的峻德乡划给鹤岗市管辖。同年7月,将鹤岗市管辖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1月,将汤原县的吉祥、永发、振兴乡划归鹤岗市。1958年8月,将由省直辖的鹤岗市划归合江专区。同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入鹤岗市。1959年1月,将汤原县的裕德公社和鹤立镇划归鹤岗市管辖。1960年12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鹤岗市升为地级市,设置西山、新街基、南山、兴山、兴安、大陆、东山、新一、新华9个市辖区。1962年鹤岗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新华区。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鹤岗市所属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将鹤立镇和吉祥、振兴、裕德、永发4个公社,以及梧桐河、鹤立河、伏尔基河3个农场划归汤原县管辖。1966年2月,鹤岗市改由省直辖。同年8月,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新街基区更名为工农区、西山区更名为向阳区、东山区更名为群力区、兴山区更名为红卫区、南山区更名为东风区、大陆区更名为跃进区、兴安区更名为红旗区、新一区更名为反修区。1980年4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东风、跃进2区合并为南山区;群力、反修2区合并为东山区;红旗区更名为兴安区;红卫区更名为兴山区。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领导。
  鹤岗是国家重要煤炭基地,境内已探明煤炭储量为30亿吨。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建设,到1986年已建成8个生产矿、3个洗煤厂,年产煤达到1569万吨,鹤岗矿务局已成为全国特大型企业。地方工业已建立了冶金、化工、机电、建材、木材加工、纺织、陶瓷等多种行业。郊区有耕地66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和水稻等粮食作物。交通便利,鹤佳铁路、哈萝公路在境内通过。1992年鹤岗市(不含辖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7.1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5.3亿元。全市共辖向阳、工农、兴山、东山、南山、兴安6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总人口6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5万人;少数民族有满、回、蒙古、朝鲜族等。市政府驻地向阳区。
  双鸭山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完达山脉北麓。煤炭城市。西北、东北与集贤县、友谊县毗邻,东南与宝清县接壤,西南与桦南县相连。全市总面积161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4平方公里。
  双鸭山市,以市区北部的一对形似“卧鸭子”的山峰得名。1947年成立矿务局时,始以双鸭山命名,设立行政建制时沿用此称。原为集贤县境内的双鸭山矿区。为适应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1953年12月1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根据松江省政府的报告批复,“准设相当县级的矿区人民政府”,由省直接领导。1954年7月1日,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矿区管辖范围包括尖山子、岭东、岭西3个地区,总人口4.6万人。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双鸭山矿区,设立双鸭山市,以原双鸭山矿区管辖范围为双鸭山市的行政区域,全市人口已达8.36万人。由省直辖。1957年将集贤县的公立、双河等6个自然屯和瓮泉乡全部划归双鸭山市。1958年8月,将双鸭山市划归合江地区管辖。1960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集贤县,设置友谊县,将原集贤县的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管辖。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将原集贤县划入双鸭山市的行政区域划归集贤县。1966年2月8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双鸭山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1980年4月15日,省政府批准,同意双鸭山市设立尖山、岭东、岭西、四方台、宝山5个区(均为县级)。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管辖的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将双鸭山市的岭东、岭西2区合并为岭东区。同年12月4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友谊县所属的七星镇划归双鸭山市管辖。1991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同年4月1日正式改变隶属关系。
  双鸭山是黑龙江省的一个重要煤炭基地,煤质优良闻名全国。中华民国成立后,1920年前后,发现“煤的埋藏量甚多”。1929年至1930年,富锦、桦川矿商先后来岭东、岭西开矿,先后出现了富安煤矿和富桦煤矿。东北沦陷后,1944年日本侵略者强行收买富桦等3个煤矿,进行掠夺性开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7月,合江省政府派干部到双鸭山富安矿(今岭东矿),成立双鸭山矿务局,恢复煤炭生产,逐渐发展成为全国大型统配煤矿。1992年双鸭山矿务局实现年产原煤1000万吨的目标。地方工业有机械、电子、冶金、化工、森工、纺织等。1992年全市(不含辖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0.7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9.2亿元,占92.7%。
  双鸭山市共辖尖山、岭东、四方台、宝山4个市辖区,领导集贤、友谊、宝清3个县。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总人口49.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8万人;少数民族有满、蒙古、朝鲜、回族等。市政府驻地尖山区。
  七台河市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脉西麓。煤炭城市。西、北与勃利县和宝清县为邻,东与密山市相连,南与鸡东县接壤。全市总面积1757平方公里。
  七台河,由“奇塔河”转音,鄂伦春语,意为“薪屋”。设治时以河得名。七台河原属勃利县,1948年设置七台河区,1951年改为第十二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七台河、茄子河、中心河3个乡。1958年9月,成立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12月,成立七台河矿区(包括勃利煤矿筹备处)人民公社。1960年3月,设置七台河镇,称七台河镇人民公社。为适应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1965年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七台河特区,在七台河煤矿进行“政企合一”试点。特区管辖范围,以原勃利县七台河镇所辖行政区域为特区行政区域,“南北35华里,东西20华里”。特区人民委员会驻原七台河镇,隶属合江专区。同年5月20日,七台河特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与矿务局“政企合一”,同时撤销七台河镇。1966年9月26日,将勃利县的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1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决定撤销七台河特区,设立七台河市(县级),隶属合江地区。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七台河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同时将合江地区的勃利县和宝清县的红卫、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984年1月20日,省政府批准,七台河市设立桃山、茄子河、新兴3个市辖区,均为县级建制。至此,全市辖3个区,领导1个县。
  七台河是我国新兴的煤城,以产优质煤著称,是全国焦煤生产基地之一。1958年开始筹建,1961年正式成立勃利矿务局,1965年改为七台河矿务局,逐渐建立新兴、桃山等煤矿。1992年七台河矿务局的煤炭产量达到1020万吨,跨人全国煤炭特大型企业行列。地方工业有机电、机械、塑料、酿酒、食品等行业。郊区耕地面积27万亩,近郊主要种植蔬菜,远郊种植粮食作物。交通便捷,特快列车经佳木斯直达省城。1992年全市(不含辖县)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3.98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占94.85%。
  七台河市共辖新兴、桃山、茄子河3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总人口45.2万人(不含市辖县,下同),其中非农业人口24.2万人,有未落户的常住人口9.5万人。市政府驻地桃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