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自治县 一、哈尔滨市辖县
呼兰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东北部。东南与巴彦县接壤,北与绥化市以泥河分界,西与兰西县、肇东市毗连,南与哈尔滨市为邻,东南与阿城市、宾县以松花江分界。全县总面积2611平方公里。
呼兰县,以呼兰河得名。呼兰河,《金史》作“胡刺温水”,《明一统志》为“忽刺温”,到清代称作“呼伦河”、“霍伦河”,最后统称“呼兰河”。呼兰,一说是女真语“忽刺温”的音转;一说是满语,意为“烟囱”。汉晋属夫余之地,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女真铁骊部,金属上京会宁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塔山卫。清属黑龙江将军辖区,始于呼兰河口设卡伦,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拨兵驻防,编为八旗,设城守尉1员。1736年(清乾隆元年),兵部复准,由齐齐哈尔副都统所属乌兰诺尔站起,至呼兰地方止,设立驿站6台。咸丰年间(1851—1861年)放荒兴垦,进入呼兰河一带的流民日趋增多,1862年12月(清同治元年十一月),奏准设置呼兰厅。翌年9月8日(清同治二年八月十五日),呼兰厅理事同知到任,启用关防,与呼兰城守尉同驻呼兰城。据《呼兰府志》载:“同治元年,分呼兰城东北境设呼兰厅,……厅所属有巴彦苏苏十二段地,其稻、粱、菽、麦、黍、稷六界地仍属呼兰城守尉。”1864年11月(清同治三年十月),呼兰厅署移驻巴彦苏苏的中兴镇(今巴彦镇)新建衙署。1879年8月(清光绪五年七月),裁撤呼兰城守尉,改设呼兰副都统,节制中(呼兰)、南(巴彦苏苏)、北(北团林子)三路。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于北团林子设置绥化厅。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奏准,将呼兰厅升改呼兰府,移驻呼兰城,同时于原呼兰厅治巴彦苏苏设置巴彦州;于呼兰副都统辖区东境设置木兰县;于呼兰副都统辖区西境设置兰西县,呼兰府领1州、2县。同年3月(清光绪三十一年二月),黑龙江将军衙门委任官员勘查划定府厅州县属境及界线。1906年1月4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呼兰府知府驰抵任所,启用关防任事。同年2月15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日),裁撤呼兰副都统,呼兰府知府移驻呼兰副都统府第。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将呼兰府改为呼兰县,并启用印信。1914年6月,实行道制,呼兰县隶属绥兰道管辖。1929年2月,裁撤道区,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属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1月呼兰县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哈北专区管辖。1947年8月,哈北专区撤销后,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新设之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改归新设之松花江专区管辖。1983年9月,重新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呼兰县地处松嫩平原,土壤肥沃,是全省重要商品粮基地县。有耕地228.2万亩,农作物有玉米、高粱、大豆、亚麻、甜菜等。呼兰大葱远近闻名,是黑龙江省大葱生产基地。199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7.05亿公斤。工业初步形成轻纺、食品、冶金、化学、机械、建材等综合发展的地方工业体系。199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实现9.9亿元,县属工农业总产值达12.4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29.8万元。
全县共辖8镇、13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63.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5万人;满、回、朝鲜、锡伯、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县政府驻地呼兰镇。
宾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南岸。县境狭长,东西最长处107.8公里,南北最宽处58.8公里,总面积3861.5平方公里。东、南以分水岭与方正、延寿县和尚志市分界,西以蜚克图河与阿城市相连,北至松花江与呼兰、巴彦、木兰、通河4县为邻。
宾县,设治之初命名“宾州厅”。1913年3月,吉林省行政公署发布府厅州改为县的《通令》时,认为“宾州之州字,与县字稍有抵触”,决定改为宾县,使用单字县名。宾州一带,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唐属靺鞨,辽属东京道完颜部,金属上京会宁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初属宁古塔将军,后归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1881年1月25日(清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奏准于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区东北境苇子沟地方设置宾州厅,同年8月22日(清光绪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正式设立衙署,首任同知王绍元到厅施政,修筑城池。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改为宾州直隶厅,并将东南部烧锅甸巡检管辖地方划出设置长寿县。翌年3月(清光绪三十年二月),委任朱烈为宾州直隶厅同知。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改为宾州府,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并于9月(农历八月)批准,将阿勒楚喀地方划出设置阿城县。翌年3月5日(清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宾州府知府到任,启用关防。宾州府领长寿、阿城两县。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11日,将宾州府改为宾县。1914年6月,公布东三省道区域表,宾县隶属滨江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是时,全县总人口31.7万人,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属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1月,宾县民主政府成立,归哈东专区管辖。1947年8月哈东专区撤销后,由松江省直辖。1951年全县总人口30万人,为乙等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8年8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91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哈尔滨市领导,从4月1日起正式归属哈尔滨市。
宾县地处松花江南岸,是一个“五山半水四分半田”的浅山区,是黑龙江省重要商品粮基地县。有耕地222.9万亩,主要种植大豆、玉米、谷子、小麦、水稻、甜菜等,是全省大豆产区之一。199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4.94亿公斤。森林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山区,主要树种有杨、桦、柞、水曲柳、椴树等。南部山区有铜、铁等矿藏,建有松江铜矿。地方工业有制糖、酿酒、机械、纺织、造纸厂等。交通以公路为主,水陆两便,哈同公路干线横贯全境,松花江航运设有鸟河、新甸港口。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2亿元,占27.2%;农业总产值5.9亿元,占72.8%。
全县共辖22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57.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7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县政府驻地宾州镇。
位于宾州镇西6公里的二龙山风景区,两山之间修有大型水库,风景秀丽,已成为夏季旅游避暑的胜地。
方正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张广才岭西北麓,玛

河(蚂蚁河)下游,全县版图如一弯尺,横陈在松花江南岸。东与依兰县为邻,东南与林口县、海林市接壤,南与尚志市、延寿县毗连,西与宾县分界,北与通河县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2969平方公里。
方正县,以县城北之“方正泡”得名。清代,属吉林将军辖区。清末,方正泡一带,属大通县(今通河县)跨江设治管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批准,将原大通县所属江南方正泡地方划出,设置方正县,驻方正泡街,隶属依兰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实行道制,方正县隶属吉林省依兰道。1929年2月,撤道由省直辖。时为三等县,总人口3.8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东专区,1947年8月专区撤销后由松江省直辖。1951年为丁等县,全县共7.3万人。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隶属牡丹江专区。1970年4月,划归松花江专区。1991年2月,国务院批准,划归哈尔滨市领导,从4月1日起正式归属哈尔滨市。
方正县东、西部为山区,中部为平原区,有耕地50.9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大豆等,为重要的水稻种植区。1990年水稻总产量达1.08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76.8%。水稻旱育稀植栽培技术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工业有机械加工、木材加工、煤炭采掘、建筑材料等工厂企业。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哈同公路干线横贯全境,松花江航运设有方正、高楞、沙河子港口。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73亿元。
全县共辖15个乡、镇,总人口21.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万人;回、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县政府驻地方正镇。
依兰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县城座落在牡丹江、倭肯河注入松花江的汇合处,三面环水。西与方正县、通河县、铁力市接壤,北与伊春市、汤原县、佳木斯市为邻,东与桦南县、勃利县毗连,南与林口县相接。全县总面积4658平方公里。
依兰原名三姓,满语为“依兰哈喇”(即:依兰为“三”,哈喇是“姓”)。据《三姓志》载:清初,松花江中游胡尔哈河(今牡丹江)口、汤旺河口、汤旺河口顺流而下玛那哈地方及胡尔哈河正东倭和地方分别有赫哲人数十户或百余户居住。天聪年间,挑选胡尔哈河一带赫哲1000人,前往山东征剿。于顺治二年(1645年),对未出“天花”赫哲人等由军营全行撤回,“因为出力,将此赫哲人等一并作为新满洲,国语依册(伊彻)满洲。随将卢业勒、葛依克勒、胡什哈哩、舒穆鲁等四族长编为世管佐领。”又据伪满《依兰纪略》记载,“嗣以胡氏徙居宁古塔,只余卢、葛、舒三姓,遂呼斯地为三姓”。简称“依兰”。依兰,古为肃慎地,唐属渤海、黑水都督府分辖,辽为女真五国部地(即剖阿里、盆奴里、奥里米、越里笃、越里吉五国)。“越里吉”居于五国最西之三姓为“五国头城”,亦称“五国城”,为历代军事重镇。金设胡里改路,初设万户府,后改设节度使。元设胡里改军民万户府,明设奴儿干都司忽儿海卫。清初,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筑城,始设三姓协领衙门。1731年12月(清雍正九年十一月)批准,添设三姓地方副都统,管理旗务,镇守地方。翌年3月12日(清雍正十年二月十六日),委任二等侍卫觉罗七十五为副都统。所辖疆域包括黑龙江下游、松花江中下游与乌苏里江流域以及海滨和库页岛等地。三姓向为重镇,又是松花江水路干线的中继要港。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吉林将军上奏:“三姓一城,为吉江(吉林、黑龙江的简称)门户,又为松花、牡丹两江汇流东下之区,地多沃壤,户口殷繁”,请求设置府治。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获准,设置依兰府,隶于滨江关道。知府于同年8月2日(农历六月十三日)启用依兰府关防。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批准,于依兰府城设置东北路兵备道,管理依兰、密山、临江(今同江)一带边务及东北沿边兵备事宜,并管理依兰等处关税、交涉事宜,同时裁撤三姓副都统。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将依兰府改为依兰县。1914年6月,将东北路道改为依兰道,依兰县隶属依兰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依兰道,由吉林省直辖。全县总人口16.4万人,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改隶三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依兰县隶属合江省管辖。1947年春,将土龙山、宏克力一带划出,于土龙山设置依东县;将双河一带划出,于双河区设置双河县;将刁翎、三道通一带划出,于刁翎区设置刁翎县。原依兰全境“一分为四”。1948年6月,撤销依东县,将其北部宏克力一带划归依兰县,将其南部土龙山一带划归桦南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依兰县改隶松江省管辖。1953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1.7万人,为丁等县。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划入合江专区。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改由佳木斯市领导。从1991年4月1日起,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依兰县人称“五山一水三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该县以农业为主,有耕地面积181.9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亚麻等。工业有煤炭、电力、机械、拖拉机修配、亚麻厂等。矿藏以煤炭最丰,达连河煤矿已建立哈依煤气工程,成为供应哈尔滨市区煤气的基地。交通以公路为主,哈尔滨至同江的哈同公路干线经由依兰境内。水运是哈尔滨至佳木斯、富锦客货船舶的必经码头。1992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6.8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为5.4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11亿元,占38.6%;农业总产值3.36亿元,占61.4%。
全县共辖7镇、13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5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2万人,占总人口的5.3%。县政府驻地依兰镇。
位于县城北门外的辽金时代的“五国头城遗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二、齐齐哈尔市辖县
龙江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东临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北与甘南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接壤,西北、西南和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札兰屯市、札赉特旗毗连。全县总面积6174.7平方公里。滨洲线铁路横贯县境北部,交通方便。
清代,今龙江县东部和北部地区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西南部为札赉特旗游牧地。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抚民同知郑国华于同年9月15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七日)启用关防任事,管辖齐齐哈尔一带地方。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将黑水厅改设龙江府。因其系黑龙江省首府,故名“龙江府”。府治齐齐哈尔城,由省直辖。其辖境大体包括今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甘南县全境和富裕、林甸、杜尔伯特、泰来4县各一部分地区。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按照“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改龙江府为龙江县,县署驻齐齐哈尔城。由龙江道管辖。1915年3月,于景星镇地方设置景星设治局,由龙江道管辖。1916年2月,将甘井子佐治局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龙江县改由省直辖。时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时为甲等县。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4月,县政府迁驻“富拉尔基”。同年6月,将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龙东县;1948年4月,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1949年5月,嫩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划归嫩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将达斡尔族自治区、昂昂溪镇、富拉尔基镇和榆树屯、达呼店等地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将第十区分别划归泰来县和杜尔伯特旗管辖。1955年9月,龙江县政府迁驻朱家坎镇(今龙江镇)。1956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1958年9月,将朱家坎镇改为龙江镇,同年12月将碾子山镇划归嫩江专区管辖,后划归齐齐哈尔市。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龙江县地处松嫩平原西部,土壤肥沃,草原辽阔,为全省商品粮基地县和东北细毛羊重点繁殖县之一。1990年跨人全省10个产粮大县的行列。1992年全县实有耕地面积311.5万亩,粮豆薯总产量5.01亿公斤;大牲畜存栏9.85万头,其中奶牛1.5万头;羊19.5万只。农业总产值实现5.4亿元。工业已形成冶金、食品、纺织、电器、机械等十大行业为主的工业体系,工业总产值3亿元。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4亿元,财政收入4576万元。
全县共辖5镇、18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5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7万人;满、蒙古、达斡尔、朝鲜、回、锡伯、鄂温克等少数民族人口3万人。县政府驻地龙江镇。
泰来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下游,松嫩平原西部。南与吉林省大安市为邻,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札赉特旗分界,北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接壤,东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连。全县总面积3996平方公里。齐平铁路纵贯全境,交通便捷。
泰来,原名“泰来气”,由蒙古语“他拉戏”音转,意为“栽花先生“或“种痘者”,或译“栽种”。据民国《泰来设治局志》载:“盖其初,有一栽痘喇嘛在此斩棘披荆建室居住,故地以人名也。”设治时,取“亨通吉祥”之意,定名泰来设治局。隋唐为室韦族居住之地,辽、金为泰州辖境,元属中书省泰宁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为科尔沁蒙古十旗的札赉特旗游牧地。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将军辖区设置大赉厅后,隶属大赉厅管辖。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在嫩江西岸设置哈拉霍硕(今泰来县城东北部)屯垦局,管理北洋陆军退伍兵屯垦事宜。1909年(清宣统元年),撤销位于江东多耐站的武兴设治所,并入哈拉霍硕屯垦局,管理杜尔伯特、札赉特两旗荒务,改称杜扎两旗屯垦局。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1月19日,批准,撤销杜扎两旗屯垦局,于泰来镇设置泰来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管辖。翌年6月,将原属大赉县的塔子城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1917年1月1日,将泰来设治局升格改设泰来县,列为三等县,县署驻泰来镇,隶属龙江道。1927年5月,将泰来县嫩江江东地区划出设置泰康设治局。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隶属嫩江专区。同年10月,将龙江县第十区(九河村除外)划入,改设第十一区。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泰来县地处嫩江西岸,土壤肥沃,草原辽阔,素有“鱼米之乡”之称,为半农半牧县份。全县耕地面积145.1万亩,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泰来的西瓜有悠久的种植历史,质化好、口甜、味美、耐贮存,销往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畜牧业是全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全国细毛羊和商品牛生产基地县。1990年全县大牲畜存栏6.77万头,绵羊存栏5.37万只,生猪存栏8.93万头。工业初步形成了全县工业的基础框架,造纸、乳品、啤酒、水泥、羽绒厂等是全县培植财源的骨干企业。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3.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56亿元,占71.1%。
全县共辖16个乡、镇,其中以蒙古族为主体的民族乡3个。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2.2万人,其中15个少数民族人口1.8万余人,蒙古族人口5500人。县政府驻地泰来镇。
位于县城西北45公里的“塔子城”,是辽、金时代的古城遗址,是黑龙江省现存的三大古城址之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甘南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中游右岸,大兴安岭南麓断续丘陵与嫩江冲积平原的过渡地带。全县版图呈角形,总面积4792平方公里。东临嫩江、诺敏河与富裕县、讷河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隔水相望,南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接壤,西和西北部抵金东北路界壕边堡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阿荣旗毗连。甘南属非铁路沿线,交通运输主要靠公路。
甘南,原名“甘井子”。名称来源,一说,相传清代康熙年间,从山西逃荒来此地的几户汉人,临时掘井取水,巧逢甘泉,遂定居垦荒建村,乃以井取名“甘井子”;另一说,甘井子原为达斡尔族牧民为防备每年夏季江汛,赶畜北上放牧为饮牲畜所打的一眼井,由达斡尔语“嘎齐堪·霍都热”演变为“甘井”。清代,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游牧地,清末放荒招垦,设立荒务机构。1905年11月28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于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启用“总理甘井子荒务之关防”,翌年于二站(由齐齐哈尔至呼伦贝尔驿道的第二站,故名二站)附近勘定城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街基落成”,荒务行局迁抵二站(今甘南镇)。1908年4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撤销荒务行局设置甘井子巡防局,隶属西布特哈总管,办理民政事务,管理地方治安。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7月1日,改设甘井子佐治局,隶属龙江县管辖。同年10月9日批准,将甘井子佐治局改为甘井子县佐。1916年2月,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5年12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甘井子佐治局改设甘南设治局,驻地二站改为甘南镇,隶属龙江道管辖。翌年2月13日,启用“甘南设治局之关防”。1929年2月,龙江道撤销后,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改为甘南县,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甘南县地处松嫩平原西部边缘,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份。全县耕地面积263.7万亩,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小麦、大豆、水稻等,葵花种植面积、产量居全省前列。1986年被黑龙江省确定为商品粮基地县。大型国营查哈阳农场位于县境北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奶牛、黄牛、绵羊为大宗,1978年被省确定为商品牛基地县,1986年又被确定为全国优质细毛羊基地县。工业主要有机械、电子、水泥等,甘南柴油机厂是全省唯一生产L—195型12马力柴油机的工厂。1992年全县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7亿元。
全县共辖12个乡、镇,总人口3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4万人,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5700人。县政府驻地甘南镇。
县境西北部的“金东北路界壕边堡”遗址,是金代修筑的重要军事防御设施。甘南县境内的一段界壕全长150公里,有边堡16座、古城址2座、边关隘口2处。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富裕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中游左岸,松嫩平原北部,全境版图呈方形,南北最长距离75公里,东西最宽距离54公里,总面积4026平方公里。东与依安县毗邻,南与齐齐哈尔市、林甸县接壤,西与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以嫩江为界,北与讷河市相连。
富裕,因乌裕尔河流经境内而得名。富裕为“乌裕尔”转音。乌裕尔,又写作“呼裕尔”、“瑚裕尔”、“乌雨尔”,为同一女真语的汉字异书,意为“涝洼地”。清代,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建立驿站,设有塔哈尔站(今塔哈站)、宁年站(今富裕镇)。清末民初,今富裕西部属龙江府(后改龙江县),东部属依克明安旗。1929年3月19日,黑龙江省政府决定,设置富裕设治局。设治员李泽霈于同年4月1日“启用关防,开办视事”。设治局驻隆昌镇(今富路镇,原称大来克村),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将设治局改为富裕县,隶属黑龙江省,翌年12月改隶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8年6月,撤销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同年11月,县政府移驻宁年镇(后改为富裕镇)。1949年5月,嫩江省撤销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嫩江专区。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专区,从1985年1月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富裕县地处松嫩平原西部,是全国商品牛生产基地县和黑龙江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1990年大牲畜存栏6.3万头,生猪存栏6.5万头,羊存栏8万只,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2%。耕地面积138.3万亩,盛产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甜菜、向日葵等。1979年和1980年先后被确定为商品鱼生产基地县和芦苇生产基地县。工业主要有造纸、机械、建材、食品加工等,乳品、编织等工业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1991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4.65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99亿元,占64.3%;工业产值1.66亿元,占35.7%。
全县共辖10个乡、镇,其中有2个民族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8.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6万人;满、达斡尔、蒙古、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县政府驻地富裕镇。
拜泉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西,松嫩平原北部,县域版图略呈方形(东北缺角),南北长55公里,东西宽66公里,全县总面积3599平方公里。南与明水县为邻,西与依安县接壤,北与克山、克东县毗连,东与北安市和海伦市相接。
拜泉,原名“巴拜”,以城西南“巴拜泉子”(俗称大泡子)得名。巴拜泉,又称“八百泉”,蒙古语称“巴拜布拉克”,“巴拜”为“宝贝”、“贵重”之意,“布拉克”意为“泉水”,合称“宝贵的泉水”,故设县时命名“拜泉”。清初,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地,清代中叶以后属依克明安旗辖地,清朝晚期黑龙江将军始放巴拜荒段,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巴拜荒务行局。1906年2月1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初八日),清廷批准,设置拜泉县,隶属海伦直隶厅管辖。首任知县王锡侯受命于是年7月21日(农历六月初一日)在绥化府启用关防,10月25日(农历九月初八日)前赴拜泉,“并亲到莽鼐荒段,督同勘丈”,11月1日(农历九月十五日)“行抵县境太平山地方”。县署初设太平山(今新生乡兴盛村),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秋县署迁至三道镇,1908年11月(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迁驻新街基(今县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拜泉县隶属龙江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后,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嫩江地区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拜泉县地处松嫩平原的开阔地带,丘陵地约占70%,余为平原,土壤肥沃,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份。有耕地361.4万亩,是黑龙江省主要麦、豆产区,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县之一,199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2亿公斤。以黑龙江特产“红皮春”小麦胚乳为原料的颗粒面粉,具有面筋大、色泽纯正、口味香甜、营养丰富等特点,畅销全国。是全省大麻主要产区之一,葵花种植面积居全省之首。工业拥有机械制造、亚麻加工、五金、食品加工等工厂企业。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哈尔滨至黑河公路干线纵贯全境。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8.7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2亿元,占70.7%。
全县共辖7镇、16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5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6%。县政府驻地拜泉镇。
依安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全境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55公里,总面积3760平方公里。东与拜泉县分界,南与明水、林甸县为邻,西与富裕县接壤,北与讷河市、克山县毗连。
依安一带,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并以此命名。设治前为拜泉、林甸、龙江、依克明安4县(旗)的接合部。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出训令,设置依安设治局,将拜泉、林甸、龙江3县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划出为依安设治局管辖区域。设治局驻龙泉镇(今依龙镇)。同年12月27日,成立设治局。1929年1月,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1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村迁至泰安街(今依安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10月,因县政府驻泰安镇,且为火车站名,经东北政委会批准,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5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恢复原名,仍称依安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依安县属松嫩平原一部分,地势低平,微有起伏,是黑龙江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全县耕地面积316万亩,主产大豆、小麦、玉米,并盛产甜菜、马铃薯和葵花籽等,为全省大豆出口基地县,甜菜和葵花籽种植面积居全省前列。工业企业有水箱厂、陶瓷厂、乳品厂、浸油厂等。“冰山牌”(外销称雪山牌)马铃薯淀粉,质量超过英国,赶上荷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县玻璃厂生产的超薄玻璃,填补了国内建材行业的空白。县赤豆沙厂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厂家之一,为黑龙江省唯一的生产厂家。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7.2亿元,其中地方工业产值1.39亿元。
全县共辖18个乡、镇,有汉、满、蒙古、回、朝鲜、达斡尔、锡伯等14个民族,总人口4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17.4%,少数民族人口占1.3%。县政府驻地依安镇。
克山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西,小兴安岭西麓,松嫩平原北缘。县境东靠克东县,南与拜泉县、依安县毗连,西部和西北部与讷河市接壤,东北与德都县为邻。全境南北长最大距离79.9公里,东西宽最大距离67.7公里,全县总面积3186平方公里。
克山一带,清代,属布特哈游牧地,清末添设民官,归讷河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3月18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饬开”,于讷河县属三站地方设置克山设治局,隶属龙江道管辖。设治员薛翘如于3月19日在省城启用关防,衙署初设二克山(因治所附近有双山对峙,俗称“克尔克图山”),因山得名。同年8月2日批准,改设克山县,列三等县,后将县署移驻三站(亦称察霍镇,今克山县城)。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改由省直辖。同年3月,由二等县升为一等县;11月,将二克山一带划出设置克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1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市、县等级,克山县为丙等县。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由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克山县地处松嫩平原北部,以农业为主。全县耕地面积304万亩,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也是黑龙江省小麦、大豆、马铃薯、亚麻、甜菜的重点产区,马铃薯品种优良,全国闻名。小麦、大豆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0%,是全省小麦、大豆、马铃薯良种生产基地县。地方工业主要有亚麻纺织、内燃机配件、肉类加工、农业机械、乳品厂等。交通便利,滨北、齐北铁路贯通县境。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7.8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59亿元,工业总产值2.23亿元。
全县共辖1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万人;满、蒙古、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县政府驻地克山镇。
克东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西麓,松嫩平原北缘。东邻北安市,南接拜泉县,西与克山县接壤,北与德都县毗连,全县总面积2083平方公里。
克东,因其地位居克山县之东,故名。隋唐属室韦辖地,五代属契丹,金设蒲峪路(路治遗址在县城西北古城村),明属奴儿干都司福余卫,清为布特哈游牧地。中华民国初期,先后属讷河、克山县管辖。1929年1月10日,将克山县东部划出设置克东设治局,驻二克山镇;后因德都地方比二克山较为重要,同年2月将克东设治局迁至德都镇,改称德都设治局,二克山仍归克山县管辖。由于二克山商农代表迭次赴省陈述设治理由,同年11月22日黑龙江省政府令称:“查克东、德都之间地面尚属宽广,现在德都设治已定,势不能迁回克东,……经提交政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准予设治,应即仍名为克东设治局,委杜联为设治员,以(民国)18年12月1日为设治局成立日期”。克东设治局由省直辖。1930年1月15日,省政府照准民政厅呈报划定的克东设治局管辖范围,土地面积为213138垧(不包括县城地基的29号井土地)。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将克东设治局改为克东县,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由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克东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克东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份,全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1992年实有耕地面积141.5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谷子等。甜菜以含糖量高而著称。马铃薯具有产量高、淀粉多、食味好等特点,成为主要产区和繁育基地。工业有建材、机械、食品、医药等工厂企业,二克山牌腐乳多次被评为部优产品,畅销全国,远销香港、澳门等地。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60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2亿元,占69.5%。
全县共辖12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3万人;回、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4%。县政府驻地克东镇。
县城东北2.5公里处的二克山,是一座熄火山,因双峰对峙,故名“二克山”。自1919年起在二克山上先后建起了禅房、神祠、匾楼、三圣庙等。1986年克东县政府决定,逐年拨款修建二克山公园。
位于县城西北部金城乡古城村境内的“金代蒲峪路故址”,是金代的北方重镇。1981年蒲峪路古城址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牡丹江市辖县
宁安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张广才岭和老爷岭之间的牡丹江上游谷地。东邻穆棱县,东南与吉林省汪清县接壤,西南与吉林省敦化市毗连,西与海林市以分水岭分界,北抵牡丹江市。县境南北长约100公里,东西宽约140公里,总面积7856平方公里。
宁安,原名“宁古塔”。清初流人方拱乾撰《绝域纪略》载:“相传当年曾有六人坐于阜,满呼六为宁公、坐为特,故曰宁公特,一讹为宁公台,再讹为宁古塔矣。”新编《宁安县志》称:“‘宁古’为满语,汉译为‘六’或‘六个’,‘塔’是满语‘特’的讹音,汉译为‘居址’,合译‘六居址’,是指当时宁古塔地面上的六个大部落而言。”
宁古塔是满族的祖居地之一。汉晋为北沃沮之地,南北朝属勿吉,隋初称靺鞨。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据东牟山(今吉林省敦化市境内),建立震国,仍称靺鞨,史称“旧国”。713年(唐开元元年),唐朝玄宗皇帝册封大祚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遂去靺鞨号),以其辖区置忽汗州,授其都督实职,亦称“渤海都督”。755年(唐天宝十四年),渤海三世王大钦茂从“旧国”迁都于上京龙泉府(忽汗城,今渤海镇),历时171年。辽属东京道,金属胡里改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阿速河卫。清初,1653年6月(清顺治十年五月),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1662年(清康熙元年),将宁古塔昂邦章京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将军衙门始驻宁古塔旧城(今海林市旧街乡古城村),后因水患和为抗击沙俄用兵需要,1666年(清康熙五年),于牡丹江边觉罗城西南5里处修筑新城(今宁安镇)。新城告竣后,将军衙门从旧城迁至宁古塔新城,是清代边外七大重镇之一。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衙门移驻吉林乌拉城,留协领萨布素镇守宁古塔地方。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萨布素升任宁古塔副都统,宁古塔正式设副都统衙门。1727年1月(清雍正四年十二月),于宁古塔设置泰宁县,隶属奉天府,专理汉人民事,与专理满人旗务的副都统同城治事;因距奉天府甚远,领属不便,1729年5月(清雍正七年四月)裁撤泰宁县。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奏准,于宁古塔副都统辖区的三岔口(今东宁县三岔口镇)设置绥芬厅,同年3月(清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委官试署。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将绥芬厅升改为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与此同时,裁撤宁古塔副都统。1910年5月(清宣统二年四月),以府治移驻宁古塔城,就宁古塔取义,改为宁安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将宁安府改为宁安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改由吉林省直辖。是时,全县总人口17万余人,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1937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宁安县隶属绥宁省管辖。同年8月,将县境北部的新安镇、海林、横道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县址海林街)。同年10月,撤销绥宁省,改隶牡丹江专区。1947年5月,将世环镇、镜泊、沙兰等地区划出,设置镜泊县(县址世环镇)。同年10月,隶属牡丹江省。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10月,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设立牡丹江专区,将宁安县划归牡丹江专区管辖,同时将原海林县西部地区划归宁安县管辖。1960年1月至1962年9月,曾将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1962年10月,将原海林县并入宁安县和林口县的行政区域划出,恢复海林县。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牡丹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宁安县再度划归牡丹江市领导。
宁安县辖境属于低山丘陵区,中部为牡丹江河谷盆地,土壤肥沃。有耕地140.6万亩,主产玉米、小麦、大豆、水稻等,响水优质大米驰名中外,被确定为人民大会堂和国宴用米。镜泊湖所产红尾鱼,曾为清代贡品。1990年被确定为全省商品粮、养鱼、烤烟、人参4个方面的基地县。工业已形成电力、建材、化工、机械、电子、家俱、木材加工、食品、针织等多门类的工业体系。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3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8.36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4.3%,地方财政收入5916万元。经济综合实力为全省十强县(市)之一。
1992年底,全县共辖19个乡、镇,其中建制镇6个、朝鲜民族乡3个;全县总人口4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7万人。在总人口中,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9%,其中满族和朝鲜族分别占总人口的8.8%和7.8%。县政府驻地宁安镇。
境内西南部的镜泊湖,是我国最大的高山堰塞湖(湖面海拔350米,湖长45公里,最宽处6公里),为国家重点保护的自然风景区。张广才岭群峰中的火山口森林,俗称“地下森林”,森林茂密,景色壮观。
古迹有唐代渤海国都城上京龙泉府遗址、城墙砬子山城遗址、渤海国三灵坟和清代大石桥等。建于清初的大石桥,迄今已有350余年历史,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单曲石拱桥。桥下北侧有“泼雪泉”,泉水清澈甘甜。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并经雍正年间扩建至同治年间形成规模的清真寺,至今保存完好。
穆棱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穆棱河上游。北靠鸡西市,东邻鸡东县和东宁县,南与吉林省汪清县接壤,西与宁安县、牡丹江市和林口县毗连,东部有与俄罗斯接壤的4.8公里国境线。县境南北最长处142公里,东西最宽处72公里,全县总面积6528平方公里。
穆棱县,以穆棱河得名。“穆棱”,是“穆勒恩”、“木伦”的转音,满语为“马”的意思。一说此地古为“产马之区”,一说为“牧马场”,意思相近。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光绪初年试办屯田,宁古塔至三岔口驿道开通后,垦民渐集,兴建屯落。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廷批准,设置穆棱河分防知事,隶属绥芬厅。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批准,将穆棱河分防知事所辖地方改设穆棱县,治所驻上城子(今兴源镇)。1910年1月2日(清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民政司“札开”,委官试署穆棱县。同年4月17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八日),知县王荣昌“到任视事”。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穆棱县仍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1914年6月改隶依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区后,由吉林省直辖。1930年4月26日,县址迁至八面通镇。时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4.4万余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1937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1938年10月,县址迁至穆棱街(今穆棱镇)。1939年6月1日,将细鳞河、太平岭和黑老婆沟、小穆河、龙山等地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和林口县。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东满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成立穆棱县政府,隶属中共牡丹江地委。同年4月设置绥宁省,由绥宁省管辖,绥宁省撤销后改由牡丹江专区管辖。1947年1月5日,将穆棱县划分为南、北穆棱两县。南穆棱县驻穆棱街,管辖南区、北区、兴源、磨刀石、下城子、马桥河等地;北穆棱县驻八面通街,管辖八面通、东区、西区、梨树镇、穆棱矿等地,两县均隶于牡丹江专区。同年6月15日,将南穆棱县改为穆棱县,北穆棱县改为穆北县。同年10月1日,将穆北县并入穆棱县,县址驻八面通,由牡丹江省直辖。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改由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改由新设立之牡丹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将梨树镇划归鸡西市。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穆棱县全境地势南高北低,太平岭、老爷岭、肯特阿岭主脉蜿蜒于东、南、西部,穆棱河贯穿南北。境内山高林茂,河流密布。地下有黄金、煤炭、石墨、石灰岩等十余种矿藏资源,被称为“百里金川”,是全国闻名的黄金万两县。全县有耕地57.7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烟草等,是全省主要烟草基地,年产量居全省第一位。1976年兴建的雪茄烟厂,生产的“宇宙牌”香烟、“琥珀香”雪茄烟畅销全国十多个省市。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52亿元,工商税收1.01亿元,财政收入6652万元。经济综合实力为全省十强县(市)之一。
全县共辖6镇、3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06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2.3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9.5%和7.5%。县政府驻地八面通镇。
东宁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东与俄罗斯分界,国界线长179公里;南、西南与吉林省珲春市、汪清县接壤;西、北与穆棱县毗连,绥芬河市夹在东北境中部。全境南北长156公里,东西宽75.5公里,总面积7529平方公里。黑龙江省边境县之一。
东宁,清末设治,以其地居宁古塔东部而得名。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1881年(清光绪七年),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招民垦荒。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将招垦局改为招垦总局。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廷批准,撤销招垦总局,于三岔口地方设置绥芬厅。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批准,将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另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将东宁厅改为东宁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1929年2月,撤销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3.3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1937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1939年6月1日,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设置绥阳县(县政府驻绥阳镇),同时将东宁县城移至小城子,改为东宁街。1943年10月后,先后改隶东满总省和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绥宁省,后改隶牡丹江专区,再改隶牡丹江省。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决定,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县政府移驻绥芬河镇。1952年4月28日,松江省政府批准,将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1967年改为牡丹江地区)。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县级)。1983年9月3日,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东宁县西北境为太平岭,西部和南部为老爷岭,中部为绥芬河河谷盆地,东南距日本海较近,气候宜人,物产丰饶,素有黑龙江省“小江南”之称。全县耕地面积43.7万亩,盛产水稻、玉米、大豆、小麦以及花生、烤烟等;人工栽培种植的人参、木耳产量可观,已被省确定为黑木耳生产基地。地方工业已形成建材、煤炭、电力、食品加工、机械、冶炼六大行业。边贸迅速发展,东宁口岸已成为全省重要边贸口岸。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33亿元,边贸履约1.54亿瑞士法郎,地方财政收入达4081万元。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十强县(市)行列。
全县共辖6镇、4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0.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3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33万人,主要是朝鲜族和苗族。县政府驻地东宁镇。
林口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县境北抵依兰、勃利二县,东邻鸡西市和鸡东县,南与牡丹江市和穆棱县接壤,西与海林市和方正县毗连。全县总面积7173平方公里。
林口一带,清代属三姓副都统辖区。清末民初,因此地处于森林茂密的老爷岭与张广才岭相接的峡口,故有“森林之口”之称,并形成林子口小屯(即中亮子)。1936年伪满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取名“林口站”,始有“林口”之称。修建林密线铁路后,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1945年5月再改隶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6年4月,划归绥宁省管辖。同年5月,绥宁省决定,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5月17日启用五林县印,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隶属绥宁省。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1947年2月,又从五林县划出分设林口县,隶属合江省,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划回合江省。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同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改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林口县境内,山多林密,是东北沦陷时期东北抗日联军第五军的主要游击区之一,著名的“八女投江”英雄事迹即发生在县境西北部的乌斯浑河下游。1982年省政府批准,在八女投江牺牲地建立了纪念碑。该县以农业为主,耕地面积116.9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马铃薯等,是全省大豆生产基地县和全国大豆出口基地县。山产品、土特产品享有盛誉,烤烟、人参、木耳已成为黑龙江省的生产基地县。工业以建材、烟草加工、能源、机械、食品、仪表、橡胶为主要项目,形成了地方工业体系。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7.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3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4%,财政收入4988万元。
全县共辖16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2.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9.8%和5.7%。县政府驻地林口镇。
虎林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乌苏里江上游西岸。县境北抵饶河县,南达密山市,西邻宝清县,东隔乌苏里江、松阿察河与俄罗斯隔水相望。边境线长318公里,是黑龙江省边境县之一。全县总面积9330平方公里。
虎林县,由横贯县境中部之七虎林河而得名。七虎林,系满语“稀忽林”之转音,为“沙鸥”之意。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清末放荒开垦,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在呢吗口(今虎头镇,与俄罗斯境内呢吗河口即今伊曼河口相对)设招垦分局。呢吗,满语“山羊”之意。1909年8月24日(清宣统元年七月初九日),吉林巡抚奏准于“密山府属呢吗口地方”,设置呢吗厅。翌年4月18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九日),吉林巡抚奏称:“呢吗口本因俄国境内之呢吗河西流,汇于该处,故有斯名。今设同知一缺,若仍循旧时称谓,深恐日久沿讹,国界未易分晰。查该处本在七虎林河之南,拟请定为虎林厅,以符名实,而垂久远。”同年5月(农历四月)批准,将呢吗厅改为虎林厅,隶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为虎林县,仍驻呢吗口(称虎林县城)。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全县2.59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37年7月,改归新设之牡丹江省。1938年8月5日,伪虎林县公署移驻安乐镇(原名东街基,又称黑嘴子),并将安乐镇改为“虎林”(今虎林镇),原县公署驻地改为“虎头”。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1943年10月,隶属东满总省,1945年5月改隶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虎林县划归合江省管辖。1946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东安专区管辖。1947年10月,改隶牡丹江省。1948年7月,复由合江省直辖。1949年5月,改隶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决定,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1962年11月,改隶合江专区。1964年6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10月10日两县正式分开。虎林县址设于虎林镇,仍隶于合江专区。1970年4月,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虎林县地处三江平原南部,平原区和低平原区占全县总面积的2/3,素有“二山半水七分半田”之称。新中国建立后,50年代大批转业官兵开进荒原屯垦开发,建起了一批以机耕为主的国营谷物农场。60年代初国家建立了迎春和东方红森工企业。境内共有6个国营农场和两个省属林业局,其经营管理土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2/3。全县现有耕地358.1万亩,其中县属耕地82.5万亩。是全省的商品粮基地县和国家重要的木材基地县。工业有机械、造纸、建材、食品等企业。交通发达,密东铁路纵贯全境,还有方虎公路、虎饶公路和森工铁路,乌苏里江可通轮船。县境东部的虎头镇依山傍水,隔乌苏里江与俄罗斯伊曼城(原称呢吗口)相望;该镇西北15公里处的月牙泡,每年7、8月份近千里莲花盛开,为野生荷花自然保护区;沿江而下有闻名中外的珍宝岛,已成为旅游地。1992年全县全部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8亿元,农业总产值6.2亿元;县属工农业总产值占全部工农业总产值的19%。财政收入5201万元。
全县共辖1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万人,占总人口的50%。在总人口中,县属乡镇人口13.7万余人,国营农场系统9万余人,森工系统5.1万余人;汉族人口26.8万余人,满、朝鲜、蒙古、回、苗、布依等少数民族人口1.1万余人。县政府驻地虎林镇。
座落在虎头镇的关帝庙,建于清代雍正年间(1723—1735年),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佳木斯市辖县
桦南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西部。北与佳木斯市、桦川县、集贤县接壤,东北与双鸭山市毗邻,东、南与宝清县、勃利县相连,西与依兰县以倭肯河、松木河为界。全县总面积4412平方公里。
桦南,因从桦川县析置且地处桦川县之南,故名。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中华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分属桦川县和依兰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10月,合江省政府决定,将桦川县南部的湖南营、孟家岗、石头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隶属合江省管辖。县政府驻湖南营镇。1948年6月1日,撤销依东县,将原依东县太平(今土龙山镇)、五道岗、金沙河3个区划归桦南县管辖。1949年5月,将合江省并入松江省,隶属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新设之合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桦南县,并入桦川县。1964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桦南县,以并入桦川县的原桦南县行政区域为桦南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的桦川镇改为桦南镇。隶属合江专区管辖。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桦南为农业县,是全省大豆主要产区和出口基地县之一。全县有耕地194万亩,主产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3.6亿公斤。矿产有黄金、铁、石灰石等,黄金开采历史较久,清代三姓东沟(驼腰子)金矿生产的黄金蜚声中外。全县已发展拥有轻纺、陶瓷、建材、机械等工业企业。陶瓷厂生产的锦砖曾销往日本、香港、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牡佳铁路纵贯全境,交通方便。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6.9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2.34亿元,占33.6%。
全县共辖6镇、13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2万人;满、回、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县政府驻地桦南镇。
位于县境东北部50公里处的七星砬子(又称七星峰),是以保护东北虎为主要对象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北抗联将军祁致中曾在这里创建了修造枪支、弹药的“七星砬子兵工厂”。在七星峰,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英勇牺牲的将领建立了纪念碑。
汤原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西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北抵鹤岗市,东北与萝北县接壤,东、南与桦川县、佳木斯市、依兰县毗连,西邻伊春市。全县总面积4051平方公里。
汤原县,以汤旺河得名。汤旺河,史称“土温水”、“屯河”、“桃温水”,谐音为“屯”,清末称“吞河”、“汤旺河”。汤旺,一说满语意为“岛子“,一说满语为“晨光”之意。设治时因地处汤旺河平原,故以“汤原”名县。周属肃慎,汉属濊貊,唐属黑水靺鞨,辽为女真五国部盆奴里地,金属蒲峪路屯河猛安,元初为辽阳行省开元路,中叶以后属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明属奴儿干都司屯河卫。清代前期,归黑龙江将军辖区呼兰城守尉管辖;中叶以后,改归吉林将军辖区三姓副都统管辖。1904年8月(清光绪三十年七月),于汤旺河荒段设立汤旺河荒务行局,出放官荒,招户开垦。1905年12月24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旨于汤旺河设置汤原县。初隶吉林省依兰府,1908年6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改归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裁撤兴东道,直隶黑龙江省。1914年6月,划归绥兰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直属黑龙江省。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格节河、青黑山线以东地区划归新设置的鹤立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1948年初,将舒乐河乡划归依兰县。同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管辖。1952年10月,将汤原县第五区(南岔)划出,设置伊春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合江专区管辖。1957年3月和11月,分两次将峻德、永发、吉祥、振兴4个乡划给鹤岗市。1959年1月,又将裕德乡和鹤立镇划归鹤岗市。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鹤岗市所属的鹤立镇和吉祥、裕德、永发、振兴4个公社,以及梧桐河、鹤立河、伏尔基河3个农场划归汤原县管辖。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汤原县地处松花江北岸,三江平原西缘,全县(不含国营农场)耕地面积161.3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等,是全省水稻产区之一。工业有金属采选、造纸、建筑材料、机械、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交通便利,绥佳、佳鹤铁路经过本县,松花江航运设有港口。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5.1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17亿元。
全县共辖5镇、11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3.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5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县政府驻地汤原镇。
境内香兰镇双河村的“固木纳古城”,为辽代五国部之一的“盆奴里”部治所,金、元时期沿用。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桦川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下游南岸。东与富锦市为邻,南与集贤、桦南二县毗连,西与佳木斯市接壤,北以松花江为界与汤原、萝北、绥滨三县隔江相望。全境为一沿江狭长形状,总面积2645平方公里。
桦川县名源于“桦皮川”。原指依兰府南境之桦皮川(今林口县刁翎镇),因其地桦树甚多,故名“桦皮川”。今桦川一带,辽属女真五国部之一的“越里笃”部(今悦兴乡万里河村附近),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三姓副都统管辖。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分属依兰府和临江州。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总督、巡抚奏准,于依兰府南境之“桦皮川”,设置桦川县。经派员勘察,该地“山深林密,胡匪出没,治安难防,不宜设治”,故移至依兰府东北之东兴镇(今佳木斯)设治。1910年3月1日(清宣统二年正月二十日),桦川县设治委员到任,筹办设治事宜,4月4日(农历二月二十五日)启用关防。隶属吉林省东北路道。时逢东兴镇水灾,呈请省民政司核议,于同年8月批准,移治悦来镇。1911年4月(清宣统三年三月),设治委员到悦来镇丈放街基,修建衙署。中华民国成立后衙署落成,1912年11月,县署移至悦来镇。1914年6月,改隶依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同年伪县公署迁至佳木斯。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1946年6月,将桦川县南部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1947年11月,将富锦县西部的新城区划归桦川县管辖。1949年5月,合江省并入松江省,桦川县隶属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合江专区管辖。桦川县政府驻佳木斯市。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桦南县并入桦川县;将原桦川县的新城、悦来、太平、苏家店等4个区划归集贤县管辖,将长发区的太平山、三家子村,黑通区的新华、靠山村和建国区的蒙古力、新民村共6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3月15日两县正式合并,县人民委员会驻地湖南营镇,同时改为桦川镇。1957年11月23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桦川县的黑通、西格木、永安、裕太、大来岗、兴华6个乡和四合山乡的花园屯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58年2月,将集贤县的悦来镇和苏家店、孟家岗、丰年、中安、乌龙、新城、东林7个乡划归桦川县管辖。1959年3月,将悦来、新城、星火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所属的建国、星火、拉拉街、苏家店、悦来、中伏、梨树、新城、西格木、永安、大来岗11个公社划归桦川县(但西格木、永安、大来岗3个公社因距县城过远,仍由佳木斯市代管)。同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桦南县,以合并于桦川县的原桦南县行政区域为桦南县的行政区域,桦川县人民委员会迁回悦来镇。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桦川县地处松花江南岸,三江平原腹地,为黑龙江省商品粮基地县。耕地面积143万亩,以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大豆为主,是全省水稻重点产区和水稻种子基地之一。工业有农业机械、食品加工、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交通以公路为主,松花江航运设有悦来港。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81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58亿元,占67.7%;工业总产值1.23亿元,占32.3%。
全县共辖15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1万人,占17.8%;朝鲜、满、回、蒙、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其中朝鲜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4%左右。县政府驻地悦来镇。
县境北部松花江南岸万里河村的“瓦里霍吞古城”,为辽代五国部之一的“越里笃部”故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抚远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祖国的东北角,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地带。南与饶河县毗邻,西与同江市接壤,北、东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与俄罗斯分界,并与俄罗斯远东最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伯力)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262.5平方公里,边境线总长275公里。
抚远县,原名“绥远”,意为“绥抚边境”。后因与山西省绥远县重名,遂以县城附近之抚远山改名抚远县。秦汉属肃慎,魏晋属挹娄,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管辖。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拉哈苏苏(今同江)设置临江州,隶属临江州管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照准,于临江州东境乌苏里江附近设置绥远州,隶属吉林省东北路道。同年12月30日(农历十一月十八日),吉林行省民政司使委派官员前往试办。绥远州设治委员席庆恩于1910年4月29日(清宣统二年三月二十日)“到任视事”,并启用关防。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按“府、厅、州名均改为县”的规定,改绥远州为绥远县。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东北路道改称)。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吉林省直辖。同年9月,因与山西省绥远县重名,行政院命令吉林省绥远县改为抚远县。因行文邮递失误,直至1930年1月始正式改称抚远县。是时,全县总人口7392人,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8年将饶河县挠力河以北地区划归抚远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1年4月,改为抚远特区。同年6月,将挠力河以北之东安镇等地划归饶河县管辖。1952年8月,恢复抚远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1959年4月,将富锦县同江区(包括同江、三村、乐业3个乡)划归抚远县管辖,并将同江区改为同江镇,抚远县人民委员会由抚远镇移驻同江镇。1965年8月,将西部的同江镇和乐业、三村、街津口、八岔公社及勤得利农场乡划归新设置的同江县管辖,抚远县人民委员会迁回抚远镇。1985年1月1日,合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抚远地处三江平原下游,地势平坦多沼泽。历史上荒原辽阔,人烟稀少,设治之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全县人口始终未超过万人。70年代之后,逐渐开垦成为重要垦区之一,先后建立了前哨、前锋、二道河3个国营农场。1992年全县已垦耕地面积123.9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水稻,农场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70%左右。境内水域盛产“三花五罗”及鲟、鳇鱼等,是中国最大的大麻哈鱼产地和黑龙江省渔业基地。工业有食品加工、电力、建材等行业。通公路和内河航运哈尔滨至抚远航线。1992年全县(不含国营农场)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549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占60%。
全县共辖9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5.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2万人,占40%;满、朝鲜、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县政府驻地抚远镇。
著名的抚远三角洲(又称黑瞎子岛),位于县境东北部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地带。抚远镇东之城子山上的明代“海西东水陆城站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饶河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乌苏里江西岸,边境县。南与虎林县为邻,西南与宝清县相接,西与富锦市毗连,北与同江市、抚远县接壤,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613平方公里。
饶河县,因挠力河得名。挠力河,明代称“诺雷河”、“诺罗河”。挠力,是由“诺罗”转音而来。“诺罗”系满语,其意一说“禽鸟众多之地”,一说“河床游荡不定”。商周至汉晋为肃慎人及其后裔挹娄人居地,唐属河北道黑水都督府,金属上京恤品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宁古塔将军三姓副都统统辖。清末,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设置密山府,划归府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照准,于密山府东北境挠力河之南设置饶河县,列入缓设名单。同年11月(农历十月),“乃复准设”。同年12月30日(农历十一月十八日),吉林行省民政司使委派试用知州方世立为饶河县设治员。翌年1月10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日),设治委员启用“饶河县设治委员之关防”。同年3月11日(清宣统二年二月初一日),设治员“驰抵饶河县境,择定小佳气河地方(今小佳河镇小佳河村西),暂租民房办公。”隶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1917年将县署迁至挠力河口(今饶河县东安镇),1925年又迁至“团山子”,并将“团山子”改为“饶河”。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1930年全县总人口1.36万人,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8年将七里沁河以西地区划归宝清县管辖;将挠力河以北地区划归抚远县管辖。1939年6月,将饶河县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和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7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牡丹江省撤销后,复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由松江省管辖。1951年6月,经松江省政府决定,将抚远县挠力河以北之东安镇等地区,重新划归饶河县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虎林县和饶河县,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设置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1963年1月,改归合江专区管辖。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请示,国务院于1964年6月5日批准,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以合并于虎饶县的原饶河县的行政区域为饶河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地饶河镇,仍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10日,虎林、饶河两县正式分开。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迁至石场,1971年复又迁回饶河镇。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饶河县地处三江平原南缘,东濒乌苏里江,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境内先后建立了饶河、八五九等大型国营农场。全县共有耕地229.6万亩,以种植小麦、水稻、玉米、大豆为主。乌苏里江、挠力河盛产鳇鱼、鲟鱼、大麻哈鱼等,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工业拥有农机修造、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工厂企业。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乌苏里江明水期可通客货轮船,饶河港口年吞吐量3万吨。1992年全县(不含国营农场)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0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占64%。
全县共辖12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2.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万人;朝鲜、满、回、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4%。县政府驻地饶河镇。
五、大庆市辖县、自治县
肇州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中部。东邻肇东市,南与肇源县接壤,西界大庆市,北与安达市毗连。全县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
肇州,金初,金太祖阿骨打于出河店(今肇源县茂兴镇南的“昂喇勒”古城)以“兵胜辽,肇基王绩于此,遂建为州”,因名“肇州”。设治时,以“该处有肇州古城,即名曰肇州厅”。汉晋属北夫余,隋唐属黑水靺鞨,辽属泰州,金属上京会宁府。1130年(金天会八年),于出河店设置肇州,领有始兴县,辖区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今肇州县在其境内。1138年(金天眷元年),设防御使,隶会宁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1293年(元世祖至元三十年),设置肇州,委派宣慰使。1295年(元成宗元贞元年),设置肇州屯田万户府,府治今肇东市四站镇境内“八里城”。明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设海西西路肇州站。清为哲里木盟郭尔罗斯后旗游牧地。1904年10月14日(清光绪三十年九月初六日),设立北郭尔罗斯荒务行局。翌年10月5日(清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七日),于察布奇尔台(今肇源县二站镇)设立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勘定“安字十二井子中心”城基地(肇州正式设治后称“老城基”或“老街基”),备添官设署之用。1906年2月1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初八日),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肇州厅,选驻“骆驼脖子”(今肇源镇),辖境包括今肇州、肇源、肇东3县(市),并于昌五城设肇东分防经历。同年7月9日(农历五月十八日),肇州厅同知于巡防局启用肇州厅同知关防。隶属黑龙江分巡道。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1月,将肇州厅东部划出,于昌五城设置肇东设治局。1913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都督令各府、厅、州均改为县。同年3月1日,启用肇州县关防,县址“骆驼脖子”。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设置龙江道,归龙江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由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8月,因松花江水再度泛滥,县城全部被淹,伪县公署迁至老城基(今肇州镇)。同年12月,改隶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西专区,1946年3月划归吉江行政区,同年6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由黑嫩联合省第四专区管辖。黑嫩联合省分开后,仍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58年8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59年11月,以大同、群众、新生、联合、中心5个乡镇和肇源县的大官、兴隆两个乡合并,设立大庆区。1960年5月,将北部大庆区划归新设立的安达市管辖。1965年6月,改隶绥化专区管辖。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
肇州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热资源充足,草原广阔,属农牧县份。有耕地183.4万亩,农作物有玉米、高粱、大豆、甜菜等,1988年粮食总产超过5亿公斤,成为全国百个产粮大县之一。1992年大牲畜存栏6.6万头。工业有机械制造、制糖、啤酒、造纸等企业。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7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15亿元,占47.4%。
全县共辖5镇、11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1.6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7万人;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0.5%。县政府驻地肇州镇。
肇源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两江左岸。县境呈带状沿江延伸,东西长143公里,南北最宽处45公里。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肇州县接壤,东与肇东市、双城市为邻,南、西以松花江和嫩江为界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大安市、镇赉县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4072.8平方公里。
肇源县名源于驻地名称。原为肇州县址,伪肇州县公署移驻“老城基”后,1935年伪郭尔罗斯后旗公署与地方士绅商议,取两肇(肇州、肇东)之本源含义,将此地定名为“肇源”。唐代分属黑水都督府和室韦都督府管辖,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会宁府。1130年(金天会八年),在出河店(今茂兴镇南“昂喇勒”古城)设置肇州。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隶属肇州屯田万户府管辖。明属奴儿干都司,后为郭尔罗斯部游牧地。清初,1648年(清顺治五年),设郭尔罗斯后旗,隶属哲里木盟。旗公府驻公营子(今肇源县茂兴镇西)。清末,1904年10月14日(清光绪三十年九月初六日),设立北郭尔罗斯荒务行局,办理荒务。翌年10月5日(清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七日),于察布奇尔台(今肇源县二站镇)设立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1906年2月(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设置肇州厅,驻“骆驼脖子”(今肇源镇)。自此旗县分治。翌年3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二月),裁撤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中华民国成立后,郭尔罗斯后旗隶属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1934年8月,肇州县城(今肇源镇)被洪水冲毁,伪肇州县公署迁驻老城基(今肇州镇)。同年12月,郭尔罗斯后旗改隶滨江省。1935年8月27日,伪郭尔罗斯后旗公署由老爷屯(今肇东市四站镇东兴村)迁至肇源(即肇州旧县城,今肇源镇)。同年9月,将肇东县第三区的大部分地区划归郭尔罗斯后旗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西专区,1946年3月划归吉江行政区。同年4月,将八里、四兴(今四站镇)、向阳、三星、同仁村划归新设置的乐安县管辖;6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由黑嫩联合省第四专区管辖。黑嫩联合省分开后,仍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4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郭尔罗斯后旗,改设肇源县,县政府驻肇源镇。1958年8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65年6月,由绥化专区管辖。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
肇源县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农牧业发达,并以盛产鱼虾闻名。有耕地152.4万亩,主产水稻、小麦、玉米、高粱等,199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4.18亿公斤;草原辽阔,1992年末大牲畜存栏10万头,羊11万只,猪15万头;1992年养鱼面积31.5万亩,年产量1.1万余吨,商品鱼产量居全省第一。全县已形成了食品、饮料、建材、化工、机械为主的工业体系。交通方便,通让铁路从县境西部通过,松花江畔设有肇源水运码头。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9.8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16亿元。
全县共辖20个乡、镇,其中蒙古族占有相当比例的民族乡3个。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4.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8万人;蒙古、满、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2万人。县政府驻地肇源镇。
位于民意乡大庙村建于清初的“衍福寺双塔”,建筑风格融蒙、汉、藏为一体,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大庙村白金宝屯的“白金宝遗址”,为青铜时代遗址,是距今2300多年前的一个人类居住遗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林甸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北与富裕县和依安县接壤,东与明水、青冈县和安达市毗连,南抵大庆市,西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为邻。全县总面积3495平方公里。
林甸县,因“大林家店”得名。据民国时期《林甸县志略》记载,城北30余里处有姓林者开店,称“大林家店”,四周多系草甸,清末拟设县的建制时避俗就雅,定名林甸县。清代为杜尔伯特旗游牧地,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属安达厅辖境。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准,拟在大林家店设置林甸县。后因“垦户未集,地利未辟”,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0月,于安达厅北境东集镇(原称“大戚家店”,今林甸镇)设置东集镇稽垦局,办理放荒招佃和督垦事宜。翌年,于大戚家店东1里处丈放街基筑城(今林甸镇)。1914年11月1日,将东集镇稽垦局改设林甸设治局,隶属龙江道。1917年7月13日,黑龙江省长令,将林甸设治局改为三等县,并委官和颁发印信,代理县知事于7月14日启用印信,正式改为林甸县。同年8月21日,北京政府照准。1923年后,与依安、泰康、安达等邻县(设治局)进行过区划调整。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曾隶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之嫩江专区管辖。1956年将西南部的第八区划归杜尔伯特旗。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改由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正式撤销嫩江专区,复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
林甸县地处松嫩平原北部,乌裕尔河和双阳河下游,地域平坦,有辽阔的草原,盛产芦苇和羊草。属半农半牧县。1984年被确定为牧业县。全县耕地面积127.5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小麦、谷子、高粱等。工业有机械、电子、造纸、食品加工等,食品工业为全县工业的一大支柱。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93亿元,占56.3%。
全县共辖10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县政府驻地林甸镇。
位于县城东北6.3公里的人工氯化物矿温泉,常年水温在40℃左右,水中含有钙、铁、锰、碘等多种微量元素,对治疗各种疾病有明显疗效。已建有温泉疗养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下游东岸。西邻泰来县,西南与吉林省镇赉县隔江相望,南与肇源县毗邻,东靠大庆市,北与齐齐哈尔市、林甸县接壤。全县总面积6003平方公里。
杜尔伯特,蒙古语,意为“四”。据《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的十二世祖道布莫尔根之兄道蛙锁呼尔有4个儿子,被称为杜尔伯特氏,世代相因,游牧于嫩江两岸,成为杜尔伯特部。清初,1648年(清顺治五年),将杜尔伯特部改设杜尔伯特旗,隶属哲里木盟。清末,1906年2月(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将杜尔伯特荒段靠近中东铁路安达站一带划归安达厅。同年10月,于多耐站(今东吐莫东南)设置杜尔伯特沿江荒务行局,开始出放时、和、年、丰四段荒地,后为泰来设治局辖地;1927年4月设置泰康设治局,又新放民、康、物、阜四段。实行旗县分治。中华民国时期,杜尔伯特旗隶属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将泰康设治局改为泰康县。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0年5月,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伪旗公署迁至泰康街(今泰康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杜尔伯特旗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4月,旗、县分设,泰康县政府驻泰康镇;杜尔伯特旗政府驻巴彦查干(王府)。县、旗均隶于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改由嫩江省管辖;8月2日,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旗政府驻泰康镇。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四专区,黑嫩联合省分开后,仍隶属嫩江省。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改属新设之嫩江专区。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杜尔伯特旗,设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县人民委员会仍驻泰康镇。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改由齐齐哈尔市领导。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地处松嫩平原腹地,水草丰盛,是个牧业县。境内湖泊星罗棋布,草原辽阔,资源丰富。草原面积居全省首位,是全国商品牛基地县之一,也是全省最大的芦苇产地。1992年大牲畜存栏10.28万头,其中黄牛、奶牛占90%;羊6.2万只;猪10万头。养鱼水面140万亩,年产水产品1.35万吨。是全国著名土特产品中药材防风(又名旁风)主要产区之一。全县有耕地100.3万亩,主要种植玉米、大豆、水稻等。工业有毛纺、乳品、制革、造纸厂等。滨洲线铁路经由县境北部。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8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77亿元,占36.5%。
全县共辖11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3.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4万人;蒙古族人口4.28万人,满族、回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约4700人,其余为汉族人口。县政府驻地泰康镇。
六、伊春市辖县
嘉荫县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东北麓,黑龙江右岸。南与萝北县、鹤岗市为邻,西与伊春市、逊克县接壤,北、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739平方公里。
嘉荫县,原名佛山县。境内濒临黑龙江南岸有座山峰,清代礼教徒于山上建有观音庙,故称“观音山”。后来通称为“佛山”。1955年为更改重名县名时,以南境嘉荫河命名,改为嘉荫县。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管辖。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观音山设置佛山府,于乌云河设置乌云直隶厅。均定“缓设”。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添设萝北厅设治局(后改萝北县),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1916年5月,于萝北县北境温河镇设置乌云设治局,佛山一带归乌云设治局管辖。1927年7月1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乌云设治局东境佛山镇(宝南镇,今保安村)设置佛山设治局,9月1日为设治局开办日期。隶属黑河道。因佛山镇无民房租赁,设治局在朝阳镇租用民房办公。1929年2月14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将佛山设治局改为佛山县,列三等县。由省直辖。1930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于朝阳镇修建县署,9月末落成,佛山县政府移入新房办公。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1年8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大部分区域并入逊克县,乌云河以南地区划归佛山县。同年8月,县矿(金矿)机构合署,县政府驻北沟(乌拉嘎金矿所在地)。为便于对金矿生产的领导,同年12月批准划归松江省管辖,翌年3月正式办理接交手续。1949年5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又决定划归松江省。1951年10月,县政府由乌拉嘎金矿驻地北沟移驻朝阳镇。根据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的批复,于1953年3月,将佛山县再度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后因与广东省佛山县重名,195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1965年12月9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逊克县富饶公社(原乌云乡)划归嘉荫县。1970年4月,嘉荫县由黑河地区划归伊春地区。1979年12月14日,改由伊春市领导。
嘉荫县地处小兴安岭北坡,沿江为平原,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平均每平方公里11人。全县有耕地63.1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全县建有农机修造、采金、煤炭、建材等工业企业。位于县境南部的乌拉嘎金矿于1939年设公司开采,1947年建立金矿局,现有采金船3条和机械化溜槽4处,并装备有大型机械。以岩金生产为主,砂金生产为辅。1992年岩金生产规模居全国第二位。交通主要依靠公路。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928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6284万元。
全县共辖9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满、回、朝鲜、鄂伦春、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县政府驻地朝阳镇。
境内黑龙江右岸(东起永安屯东山,西至鱼亮子)埋藏有丰富的龙骨化石,是国内已发现的大型恐龙化石埋藏地之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七、鸡西市辖县
鸡东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边境县。北与七台河市、勃利县接壤,东与密山市为邻,西北与林口县分界,西与鸡西市毗连,西南与穆棱县相连,南与俄罗斯接界。中俄陆地边界线108公里。全县总面积3243平方公里。
鸡东县,因地居鸡冠山之东而得名。鸡东县辖境原属鸡西市和密山县管辖。1964年6月5日,为了解决密山县范围过大和鸡西市缩小郊区问题,经省人民委员会呈请国务院批准,设置鸡东县。将鸡西市的哈达、银丰(原平阳)公社、张家街农业大队和密山县的鸡林、下亮子、平阳、永安、综合、东海、兴隆、永和、向阳、明德10个公社划归鸡东县,为鸡东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平阳镇。归牡丹江专区管辖。经过设县的筹备工作,1965年1月1日,鸡东县正式成立,开始办公。1967年专区改称地区,隶属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鸡西市领导。
鸡东县地处半山区,以农业为主。全县有耕地103.8万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玉米、小麦等。粮食一直高产、稳产,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1.66亿公斤。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有煤炭、莹石、水晶等,煤炭储量约27亿吨,莹石、水晶蕴藏量均居全省第一位。工业有煤炭、轻工、机械、食品、耐火材料等工厂企业。交通便利,林密铁路横贯全境。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5.73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2亿元,占52.7%。
全县共辖4镇、11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7.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5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0%。县政府驻地鸡东镇。
八、鹤岗市辖县
萝北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黑龙江中游右岸。东南与绥滨县接壤,南与桦川县、汤原县相连,西以梧桐河与鹤岗市分界,北与嘉荫县为邻,东北与俄罗斯以江为界。全县总面积6784平方公里。
萝北县,以山得名。境内有托萝山(今名山),设治时因治所在托萝山北,故名“萝北”。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地。清末,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奏准,将绥兰海兵备道自绥化城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今萝北县辖区均在其管辖范围内。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终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26日,经大总统核准,于7月1日正式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设治员于是日在省城启用关防,7月16日“抵局任事”。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县署设在原兴东道署。同时,将所属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为高家屯佐治局。同年10月,将高家屯佐治局改为绥东城县佐。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1933年8月,伪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1941年10月,伪县公署迁驻“凤翔”。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兆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1957年7月,将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85年1月1日,将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
萝北县地处三江平原西北部,地域辽阔。50年代,大批有志青年从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城市到这里垦荒;大批山东移民和转业官兵屯垦戍边,先后建起一大批国营农场,使萝北成为全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1990年全县境内有耕地288.3万亩,其中7个国营农场耕地面积207万亩,占82.6%。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3.9亿公斤。全县已建有采矿、机械、建材、造纸、粮油加工等工业,太平沟采金始于清代。交通以公路为主。1992年全县(不含国营农场)工农业总产值实现1.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占48.9%。
全县共辖12个乡、镇,境内还有7个农场和1个林业局。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8万人。主要是汉族,少数民族有满、朝鲜、回族等。县政府驻地凤翔镇。
萝北是东北抗联根据地之一。赵尚志将军曾率抗联队伍在这里同日伪军作战,1942年12月牺牲于梧桐村。抗日战争胜利后,为纪念赵尚志将军,将梧桐村改名为尚志村。
绥滨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北缘。北以黑龙江与俄罗斯分界,南濒松花江与富锦市、桦川县一水相连,西与萝北县接壤,东隔松花江与同江市相望。全县总面积3335平方公里。
绥滨,在绥东设治局改设县制时,以其县城东部的绥东江岸旧绥滨埠,命名绥滨县。因其地处边境,又濒松花江,乃取“绥靖”(安抚)和“滨江”之意。隋唐属黑水靺鞨部,后归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的“奥里米部”,金属胡里改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为黑龙江副都统辖区。清末,1910年(清宣统二年),经汤原县知县奏请批准,在高家屯(今绥滨县临江村)设分防巡检。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划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1913年末改为高家屯警察事务所。翌年7月1日,改设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因高家屯以姓名屯,“似欠雅驯”,1914年10月9日,奉令改为绥东城县佐。1917年3月30日,根据黑河道尹的呈请,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以绥东县佐所辖区域设置绥东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同年4月13日,北京政府内务部正式照准。1926年9月,将设治局移至敖来密屯(今绥滨镇西敖来村),1927年于敖来村东一公里处始放新街基(今绥滨镇),并将设治局迁驻新建局署。1929年1月9日,黑龙江省长公署核准,将绥东设治局升改绥东县。因与热河省绥东县重名,省长公署又于1月23日发布训令,决定将绥东县改为绥滨县,直隶黑龙江省管辖。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2.57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同年6月23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绥滨县,并入富锦县。60年代初,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工作和对农业生产的领导,1963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绥滨县,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为绥滨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绥滨镇,隶属合江专区。1964年2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下发通知,筹备设立绥滨县,同年3月两县正式分开。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
绥滨县地处松花江和黑龙江两江环抱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洼,土壤肥沃。境内有建于50年代的绥滨、二九○大型国营农场。全县共有耕地205.6万亩,盛产大豆、小麦、玉米、烤烟等,是全省生产麦豆和烤烟的县份之一。盛产鲟、鳇鱼,是鲟、鳇鱼籽出口的重要产地。工业有电力、轻工、食品、建筑等门类。绥滨啤酒厂为国家二级企业,北国牌11度和12度啤酒,分别获得1988年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铜牌奖和银牌奖。交通以公路为主,松花江绥滨港口是佳木斯下游较大的货物吞吐港。1992年全县(不含国营农场)工农业总产值达2.1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占67.9%。
全县共辖3镇、9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7.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人;满、蒙古、回、朝鲜、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县政府驻地绥滨镇。
县境内北岗乡永兴村南0.5公里的“奥里米古城遗址”,是辽代五国部之一的“奥里米部”故城;位于中兴乡高力村的“中兴古城遗址”,是辽、金时期黑龙江中游一座重要的军政重镇。均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九、双鸭山市辖县
集贤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东与富锦市、友谊县毗邻,南与双鸭山市、桦南县接壤,北与桦川县相连。全县总面积2723平方公里。
集贤县名源于集贤街。中华民国初年出放街基时,富锦县县知事与士绅商定,定名为“集贤街”,属富锦县管辖。1946年6月1日,合江省政府决定,将富锦县西南部的集贤、三道岗地区划出,设置集贤县,县政府驻集贤街,隶属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合江省并入松江省,改归松江省管辖。1950年全县分设10个区,并设双鸭山矿区。1954年7月,将县境南部双鸭山矿区正式划出,设置相当于县级的矿区,由省直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桦川县的苏家店、悦来、太平、新城4个区划归集贤县。与此同时,将富锦县永安区柳大林子等4个村划入集贤县。同年4月,县政府由集贤镇移驻福利屯。1957年将与双鸭山市毗连的公立、双河等6个自然屯和瓮泉乡全部划归双鸭山市。1958年2月,将悦来镇和苏家店、孟家岗、丰年、中安、乌龙、新城、东林7个乡划归桦川县。同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先后将三道岗、兴隆、七星、友邻4个乡并入友谊农场。1960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集贤县,设立友谊县,以原集贤县东部地区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将原集贤县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以合并于双鸭山市的原集贤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友谊县的行政区域为集贤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福利镇,隶属合江专区管辖。为在友谊农场地区进行“政企合一”试点,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恢复友谊县,以并入集贤县的原友谊县行政区域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同年10月5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复,恢复友谊县;12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恢复友谊县。1973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84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以原友谊县并入集贤县的行政区域,恢复友谊县。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将集贤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集贤县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以农业生产为主。有耕地219.6万亩,盛产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等,素有“大豆之乡”之美称,是全省商品粮基地县。工业有食品加工、机械、化学、建材等。交通便利,哈同、福饶两条公路贯穿东西,佳富、福前铁路交会于此。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1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3亿元,占64%;工业总产值1.88亿元,占36%。
全县共辖12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0.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57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县政府驻地福利镇。
宝清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北麓。东、南以七里沁河、完达山脊与饶河县、虎林县、密山市和七台河市分界,西与勃利县、桦南县和双鸭山市接壤,北以七星河与友谊县、富锦市毗邻。全县总面积10001.2平方公里。
宝清县,以境内东部宝清河得名。宝清河,一说系满语“宝其赫”的转音,原意为“丑”;一说满语“猴子”的意思。清初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1732年(清雍正十年)划归三姓副都统管辖。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划归临江州(后改临江府)管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抚奏准,于宝清河西设置宝清州(拟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临江府于宝清设置分防经历,1914年改为分治员。1916年4月15日,奉令将宝清分治地方“改设县治”,名为宝清县,隶属依兰道。县境东西宽120公里,南北长100公里。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8年将饶河县七里沁河以西地区划归宝清县管辖。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1943年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和东满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7年8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复归合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合江专区管辖。1983年10月,将西南部的宏伟、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91年4月1日,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宝清县境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低平,挠力河上游纵贯全境,河流密布,土地资源丰富。境内有耕地386.6万亩,除所辖农村外,还有八五二、八五三、五九七和龙头4个大型国营农场,是三江平原主要产粮区之一。农作物主要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亚麻、甜菜等。地方工业已形成原煤开采、电力、机械、制糖、建材等为主的工业体系。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1992年全县(不含国营农场)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03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55亿元。
全县共辖1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0.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3万人,占32.76%;满、朝鲜、蒙古、回等少数民族人口2.7万人,占6.7%。县政府驻地宝清镇。
珍宝岛烈士纪念碑位于万金山北麓;10万官兵开发北大荒誉名全国的“雁窝岛”在县境东部的八五三农场场区内。
友谊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北、东北与富锦市毗邻,东南与宝清县以七星河为界,西南与双鸭山市接壤,西与集贤县相连。是以友谊农场经营范围设置的农场县。全县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
友谊县,以国营友谊农场得名。因其是国家“一五”期间由苏联政府援建的机械化农场,为纪念中苏两国之间的友谊,故命名为“国营友谊农场”。今友谊县境,中华民国初年隶属富锦县管辖。1917年开始部分垦殖,人烟渐增。东北沦陷后,在三道岗、兴隆镇建立三道岗村和兴隆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集贤县管辖。1954年国务院决定接受苏联政府的援助,在集贤县东部三道岗地区建设大型谷物农场,受国家农业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同年12月,在三道岗东北8公里处选定总场场址,1955年开荒建场。1958年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先后将靠近农场附近或有插花地的集贤县三道岗、兴隆、友邻、七星等4个乡并入友谊农场,组成“友谊人民公社”,实行“场、社合一”。1960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集贤县,以原集贤县东部的友谊农场管辖范围设置友谊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友谊镇(友谊农场场部驻地),隶属合江专区;原集贤县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以合并于双鸭山市的原集贤县西部地区和原友谊县辖区为集贤县的行政区域。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在“友谊地区进行政企合一试点”。同年10月5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复,恢复友谊县建制,县、场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县址设于友谊镇,隶属合江专区。12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恢复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地区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1973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84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县的行政区域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友谊镇,由合江地区管辖。1985年1月,合江地区正式撤销,友谊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91年4月1日,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友谊县地处三江平原中部,土壤肥沃。友谊农场是全国最大的国营农场,共有耕地面积128.9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小麦、大豆播种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80%。农业机械设备先进,在国内享有盛名。是国家北方旱粮基地之一,1992年粮豆总产量1.5亿公斤。工业已形成了食品加工、造纸、机电、建材等10多个门类、数百个品种的工业体系。交通便捷,福前铁路横贯全境,公路四通八达。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9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占58%。
全县共辖11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6.4%。县政府驻地友谊镇。
十、七台河市辖县
勃利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脉西麓。北临桦南县,东接宝清县、七台河市,南部和西部与鸡东县、林口县接壤,西北与依兰县毗邻。全县总面积4455平方公里。
勃利县,以境内勃利河(今西北楞河)得名。勃利,满语,“幸福、吉利”之意。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抚等奏准,拟于依兰府东境增设勃利县,列为“暂行缓设”之列。中华民国成立后,经过现场调查和履行呈请程序,1917年5月10日批准,设置勃利县。设治委员于同年9月16日启用关防,县址设于大四站,定为三等县,隶属依兰道。后因县城遭匪患,1919年秋迁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1929年2月,废除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镇、龙爪村和青山村划出,设置林口县。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7年2月,合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依兰县东南部双河地区划出,设置双河县,县政府驻双河镇,隶属合江省管辖。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合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原鸡西县的兴农、平安河和哈达砬子3个乡划归勃利县管辖。1965年1月1日,将兴农公社划归鸡东县管辖。同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七台河镇划出,设立七台河特区。隶属合江专区。1966年2月,将密山县境内国营兴北农场划归勃利县管辖。同年9月,将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83年10月,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
勃利全县是“五山、半水、二分半田、一分村路、一分荒原”的县份,以农业为主。全县耕地面积166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大豆、玉米、小麦、水稻、烤烟、亚麻等。1992年全县粮豆薯总产量2.3亿公斤。工业有煤炭、化工、钢铁、机电、纺织、建材、食品等行业。勃利县毛巾厂生产的彩格毛巾等产品,内销辽宁、上海等地,外销东南亚和欧美等国,为黑龙江省纺织行业创外汇先进单位。交通便利,牡佳、勃七两条铁路干线从境内穿过,公路四通八达。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6.6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79亿元,占57.3%。
全县共辖14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6.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55万人,占26.3%;满、朝鲜、蒙古、锡伯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9%。县政府驻地勃利镇。
十一、松花江地区辖县
五常县 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拉林河上游。北依阿城市,东、东南与尚志市、海林市和吉林省敦化市毗邻,南、西南与吉林省舒兰市、榆树市接壤,西北与双城市相连。全县总面积7512平方公里。
五常县名源于儒教“三纲五常”之“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放荒开垦,陆续建立举仁、田义、崇礼、尚智、诚信五个甲社,遂将此地概称“五常堡”,设治时沿袭“五常”之称。汉晋属夫余,隋属靺鞨,唐属渤海都督府,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会宁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初属宁古塔将军辖区。今五常县北部地区,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为反击罗刹(沙俄)储备军粮,于今五常县北部的拉林镇扩建官仓,俗称“拉林仓”。1744年(清乾隆九年),设置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驻拉林城,隶属宁古塔将军。1761年(清乾隆二十六年),分设阿勒楚喀副都统,拉林、阿勒楚喀两副都统分地管辖。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裁撤拉林副都统,由一协领驻扎该地,由阿勒楚喀副都统兼管。1869年(清同治八年),设置五常堡协领衙门,隶属吉林将军统属。今五常县南部地区,1881年1月25日(清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吏部转呈奏准,于五常堡南30里欢喜岭设置五常厅,并于山河屯设分防经历,于蓝彩桥设分防巡检,均归五常厅管辖。隶属吉林分巡道。自是旗民分治。1882年(清光绪八年),于拉林分设巡检,归双城厅管辖。1909年4月9日(清宣统元年闰二月十九日),吉林行省总督、巡抚奏请,将五常厅升改为五常府,同年6月2日(农历四月十五日)批准,改厅为府,1910年1月19日(清宣统元年十二月初九日),五常府知府启用关防。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2日,吉林行省公署通令,改五常府为五常县。1914年6月,隶属滨江道。1929年2月,裁撤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是时,全县总人口22.7万人,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南专区,后归松江省直辖。1947年1月,以五常县山河镇以南地区与舒兰县部分地区设置山河县,隶属吉北行政区;同年11月,撤销山河县,并入舒兰县。1948年6月,将原划归山河县的五常县部分地区划回五常县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拉林县,并入五常县。1958年8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松花江专区管辖。
五常县地处拉林河流域,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张广才岭支脉蜿蜒东南部,西北部为松嫩平原,素有“六山一水半草二分半田”之称。有耕地238.3万亩,以产水稻、玉米、大豆为主,是全省重要商品粮基地县和水稻产区之一。199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8亿公斤。工业已形成了以国营工业、二轻工业为骨干的包括通用机械、农业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制药等行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交通便捷,拉滨铁路南北纵贯境内8个乡镇,多条公路干线从境内通过。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6.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73亿元,占45.6%,地方财政收入6040万元。
全县共辖11个镇、17个乡,其中民族乡(镇)6个。县境北部是满族聚居的地区,有5个满族乡(镇);中部有朝鲜民族乡1个。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91.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2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2%。县政府驻地五常镇。
延寿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张广才岭西麓,玛

河(蚂蚁河)中游。北邻方正县,东、南与尚志市毗连,西与宾县接壤。全县总面积3150平方公里。
延寿一带,清代属吉林将军辖区。清末放荒招垦,人烟渐稠。1882年(清光绪八年)宾州厅于玛

河适中之烧锅甸子设立分防巡检,专司缉捕,征收赋税。此后,商户和居民陆续增多,仅设分防巡检“难期控制”,经吉林将军奏请,于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批准,设置长寿县,并于翌年3月25日(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委官试署。因该地居东、西长寿河之中,境南有长寿山,故命名为长寿县,隶属宾州直隶厅。中华民国初年,因与四川省长寿县重名,遂以该县隶属宾州直隶厅,取其会同之义,于1914年6月改为同宾县,隶属滨江道辖。后因“同宾”与该县“地理无涉”,取境内玛

(又写作玛延)河之“延”字和长寿山之“寿”字,于1929年11月1日将同宾县改为延寿县。时为二等县,全县14.9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51年全县总人口12.1万人,为丁等县。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新设立之牡丹江专区管辖。1970年4月,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
延寿县以农业为主,耕地面积86.1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大豆、高粱、水稻等。工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的油、酒、米、铁、木等手工作坊式简单化生产,已发展成为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多门类的生产企业。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4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8.9%。
全县划分为15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县政府驻地延寿镇。
巴彦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北接绥化市、庆安县,东邻木兰县,南以松花江与宾县分界,西与呼兰县毗连。全县总面积3137.7平方公里。
巴彦县,原名“巴彦苏苏”。一说蒙古语,一说满语,皆属“富庶”之意。其名称来源,一是认为巴彦与木兰交界之黄泥河(原名佛特库河)附近称“佛特喜苏苏”,“佛特喜苏苏”即“巴彦苏苏”;另是认为,是由境内巴彦苏苏山(俗称“骆驼砬子”)得名。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兰城守尉辖地。1862年(清同治元年),黑龙江将军奏准,添置民官,设置呼兰厅,初驻呼兰城,1864年(清同治三年)移驻巴彦苏苏(今巴彦镇)。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呼兰厅升改呼兰府,移驻呼兰城;“呼兰厅原治之巴彦苏苏地方添置巴彦州”,隶属呼兰府。巴彦州知州王廷槐于同年8月3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二日)“抵苏”,翌日“接任视事”,启用关防。后因辖境过狭,将呼兰府赵湖窝堡划归巴彦州管辖。1908年7月7日(清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九日),设置巴彦州兴隆镇州判。中华民国之初,根据黑龙江都督1913年1月23日令各府厅州一律改县的规定,将巴彦州改为巴彦县,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改隶绥兰道。1929年2月,裁撤道区,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归哈北专区领导;1947年8月撤销专区,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巴彦县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隶属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复又改隶松花江专区。
巴彦县地处小兴安岭西坡余脉,南部为松花江平原,是全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以盛产玉米、大豆著名。全县有耕地270万亩,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8.15亿公斤。全县已建立了冶金、轻工、机械、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等工业行业,部分名优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交通以公路为主,哈萝公路横贯南部,巴彦港是松花江水运要道,滨北铁路经由县境西北部。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8.33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5亿元,占66%。
全县共辖28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6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3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县政府驻地巴彦镇。
木兰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北以青峰岭与庆安县分界,东与通河县为邻,南与宾县隔江相望,西与巴彦县毗连。全县总面积3600平方公里。
木兰县以境内木兰达河(又称穆伦河)得名。木兰,满语“围场”或“哨鹿”之意。魏晋属夫余,南北朝属黑水部,唐属黑水都督府,金属上京会宁府,元属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木兰河卫,清为呼兰城守尉辖地。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吉林将军于松花江北借地设站,其中“佛斯和亨站”,即今木兰县五站。1862年(清同治元年)设置呼兰厅后,归呼兰厅管辖。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大小木兰达河设置木兰县,同年9月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三日)木兰县知县启用关防。初于小石河集(今石河乡驻地)暂设行衙,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移驻索伦张口(今木兰镇)。隶属呼兰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呼兰府改县后,木兰县改由黑龙江省直辖。1914年6月,改隶绥兰道。1927年1月7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木兰县北部东兴镇划出,设置东兴设治局。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北专区,1947年8月改由松江省直辖。同年11月7日,撤销东兴县,并入木兰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隶属绥化专区。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
木兰县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南面临江,北靠青山,为“七山一水二分田”,是以农为主的县份。全县有耕地101.3万亩,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1992年粮食总产量1.65亿公斤。工业有轻工、化工、建材、机械、发电等行业。交通以公路为主,松花江航运设有木兰港。1992年全县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8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43亿元。
全县共辖14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55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县政府驻地木兰镇。
通河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东邻依兰县,南与方正县、宾县以江为界,西与木兰县毗连,北与庆安县、铁力市接壤。全县总面积5675平方公里。
通河县,原名大通县,以境内大通河得名。后因与青海省大通县重名,改称通河县。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吉林将军于松花江北借地设站,其中“崇古尔库站”,即今通河县三站乡驻地。清末,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吉林将军奏准,于崇古尔库站设置大通县,隶属依兰府管辖。同年9月1日(农历七月初三日),知县张熙“开用关防任事”。1908年6月24日(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朱批,仍以松花江为天然界线,“吉省汤原、大通两县所属江北地方”,“改归江省管辖”。大通县划归黑龙江省兴东道管辖。1909年(清宣统元年),将江南方正泡地方划出,设置方正县。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裁撤兴东道,大通县由黑龙江省直辖。因与青海省大通县重名,奉令于1914年4月将大通县改为通河县,同时将县署迁至岔林河口“县治城基”(今通河镇)。同年6月,改隶绥兰道。1929年1月1日,将境内北部凤山镇划出,设置凤山设治局(1933年10月改县)。同年2月,裁撤绥兰道,县、局均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撤销凤山县,并入通河县。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6年8月,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划归新设立之松花江专区管辖。
通河县北部为小兴安岭支脉,南部为松花江平原。有耕地66.2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等。森林资源由国家森工企业经营生产。工业有电力、机械、木材加工、建筑材料等工厂企业。交通以公路为主,哈萝公路干线横贯南部,松花江航运设有通河港。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7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亿元。
全县共辖15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1万人;朝鲜、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占3.2%。县政府驻地通河镇。
十二、绥化地区辖县
兰西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东部。东与绥化市交界,东南与呼兰县毗邻,西与肇东市和安达市接壤,北与青冈县、望奎县相连。全县总面积2489.5平方公里。
兰西县,设县时以其位居呼兰河以西得名。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1879年(清光绪五年)隶属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呼兰河西双庙子设置兰西县,隶属呼兰府。遂即委官试署,同年9月20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知县寿长启用关防。中华民国成立后,由黑龙江省管辖。1914年6月,隶属绥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46年8月,划归黑龙江省。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同年9月,黑嫩两省分开后,仍由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兰西县隶属绥化专区管辖。
兰西县地处松嫩平原东部,地域平坦,有耕地220.6万亩,是黑龙江省粮食、亚麻、生猪、黄牛生产基地和烤烟的重点产区。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5.16亿公斤,亚麻、烤烟全省闻名。全县逐步形成了以亚麻加工业为主的地方工业体系,亚麻产品销往美国、日本、意大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交通以公路为主,哈黑公路干线贯通全境。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7.6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26亿元,占69%。
全县共辖18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7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5%。县政府驻地兰西镇。
青冈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东部。北邻明水县,东以通肯河与海伦市、望奎县交界,南靠兰西县,西界安达市。全县总面积2675平方公里。
青冈县驻地,原名“柞树岗”,因此地有丘陵高岗多生柞树得名。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县时,划分经界,因境内西北有大青岗一道,定名为青冈县。清代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1851年(清咸丰元年),由齐齐哈尔副都统派屯旗官到柞树岗一带“择地开垦,建官屯六个”,统称“六大屯”(又名恒升堡),后对汉人开放,出放官荒。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由通肯副都统管辖。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柞树岗(今青冈镇)设置青冈县。隶属海伦直隶厅。经黑龙江将军衙门委派官员“勘察界址”和呈请委官试署等筹备工作,于同年10月3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四日),青冈县知县“开用关防视事”。1909年(清宣统元年),海伦厅升置海伦府后,青冈县隶属海伦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府、厅、州一律改县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14年6月改隶龙江道管辖。1929年2月,废止道制,复归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更名为绥化专区,归绥化专区管辖。
青冈县属半农半牧县,是黑龙江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有耕地212.7万亩,主产玉米、小麦、大豆、亚麻、甜菜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4.38亿公斤。全县有草原70万亩,畜牧业以养牛、马为主,全县建立黄牛生产基地17处,1992年大牲畜存栏7.08万头,其中黄牛4.6万头,马2.3万头。工业主要有粮油、食品、轻纺、机电、建材、化工等企业。交通以公路为主,哈尔滨至黑河公路干线纵贯全境。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7.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2亿元,占56.9%。
全县共辖19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3.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62万人;蒙古、回、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县政府驻地青冈镇。
望奎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北部。东、东南与绥化市毗连,南与兰西县为邻,西与青冈县以通肯河为界,北与海伦市接壤。全县总面积2299平方公里。
望奎县驻地,原称“双龙城”。放荒之初,“因县地居高,遥望西北,卜奎(省城齐齐哈尔)隐约可现”,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将双龙城改为望奎镇,属海伦府辖地。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海伦县管辖。1916年春,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将海伦县南部三道乌龙沟以南地区划出,设置望奎设治局。设治员严兆霖于同年9月20日抵望奎“设局开办,启用关防”。1918年2月11日,奉令将望奎设治局改为望奎县,列为二等县。隶属绥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2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同年9月复归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1958年8月改由松花江专区管辖。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更名为绥化专区,望奎县隶属绥化专区。
望奎县地势平坦宽阔,三面临水,土壤肥沃,是黑龙江省主要产粮区之一。有耕地212.3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谷子、小麦、大豆、甜菜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4.69亿公斤。工业已形成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制糖、制粉、乳品以及机械、建材、农机修造、汽车配件等工业体系。交通以公路为主,有望奎至绥化、四方台、海伦、青冈四条地方公路干线。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3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74亿元,占68.6%。
全县共辖19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5.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万人;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县政府驻地望奎镇。
明水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东邻海伦市,南界青冈县,西与林甸县毗连,北抵拜泉县,西北与依安县接壤。全县总面积2308平方公里。
明水县,1923年设治时,以拟划区域境内有明水泉子(今青冈县境内),定名为“明水”。清末,分属拜泉、青冈两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拜泉之兴隆镇,为克山、安达、拜泉各署往返孔道,……亟应建治设官,俾资治理。兹定名为明水设治局”。设治员于同年12月15日抵兴隆镇“莅局视事”,启用关防。隶属绥兰道。1929年1月,将明水设治局改升明水县,列三等县。县址第一区(原兴隆镇)。明水县知县于1月25日启用“明水县印”,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将县城改为明水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黑嫩联合省分开后,隶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隶属绥化专区。
明水县属半农半牧县。境内地势平坦,有耕地160万亩,草原70.5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小麦、大豆、甜菜、亚麻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3.35亿公斤,大牲畜存栏6.54万头。工业有农机修造、汽车修配、机械制造、亚麻加工、制糖等工厂企业。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哈黑公路干线经过境内。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7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2亿元,占67.1%。
全县共辖15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县政府驻地明水镇。
绥棱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西南麓。东与伊春市、庆安县接壤,南与绥化市分界,西与海伦市 v、北安市毗邻,北与逊克县相连。全境总面积4238平方公里。
绥棱,原称“上集厂”,与绥化下集厂(今绥化市双河镇)相对而得名。设治时,始以境内诺敏河(即努敏河)取名,设置诺敏河设治局;旋因与本省拟设之诺敏县重名,故以该境东北之“绥楞额山”,定名绥楞设治局。绥楞,满语“蚂蜂”之意,因山上多蚂蜂而得名。后因“棱”与“楞”同音,铸县印时,改为“绥棱”;后又将“棱”改为“稜”。简化字“稜”与“棱”通用,故为“绥棱”。清代为呼兰城守尉辖地。光绪初年,垦民来此地垦荒,建立新立屯,1878年(清光绪四年)改称“上集厂”(今上集镇)。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设上集厂分防经历,隶属绥化厅。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将上集厂分防经历改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13日,将上集厂警察事务所改为绥化县上集厂佐治局。1915年4月,设置诺敏设治局,旋因与拟设诺敏县重名而改为绥楞设治局,同年7月1日设治员于上集厂正式开办。隶属绥兰道。1917年1月1日,将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为三等县,县址上集厂。1921年6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时,将“楞”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实行街村制后,将县城(上集厂)改为绥稜街。1941年7月,伪县公署由绥稜街移驻兴农街(今绥棱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绥稜县隶属黑龙江省。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黑嫩联合省分设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归绥化专区管辖。1980年按地名普查标准要求,县名的“稜”字复改用“棱”字。
绥棱县是以粮豆生产为主的农业县,有耕地124.2万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小麦、玉米等,是国家确定的7个大豆万亩攻关县之一(1984年试验成功,亩产168公斤)。1992年粮食总产量2.68亿公斤。该县又是黑龙江省重点天然林区之一,有红松、樟子松、云杉、黄菠萝等,国家设有森工企业经营生产。地方工业发展较快,1.2万锭的纺纱厂是县内的骨干企业;工艺美术陶器厂生产的工艺陶花盆,内销全国各地,外销日本、美国。交通以公路为主,滨北线铁路经过本县西部。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5亿元,占60.2%。
全县共辖14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0.9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58万人;满、回、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3%。县政府驻地绥棱镇。
县境中部的老金沟,是1939年前后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机关活动的地区之一,为黑龙江省的革命纪念地。
庆安县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山脉西麓。东与铁力市以安邦河及依吉密河为界,东南与通河县毗连,南与木兰县和巴彦县为邻,西接绥化市,西北与绥棱县接壤,东北界伊春市。全县总面积5470平方公里。
庆安一带,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后为呼兰副都统管辖。原名“于清窝堡”。清同治初年,山东农民于清携眷来此垦殖定居,渐成村落,称“于清窝堡”。继而商贾日兴,1882年(清光绪八年)改称“于清街”。1885年5月(清光绪十一年四月),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绥化厅治的同时,于于清街设分防经历,并取“于清”二字之谐音,以“吉庆有余”之意,定名“余庆街”。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奏准设置县的建制,沿用街名,定名余庆县。知县王耀昆于同年11月17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于余庆街“开用余庆县木质关防”。隶属绥化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因与贵州省之余庆县重名,于1914年2月5日改为庆城县。同年6月,隶属绥兰道管辖。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管辖。1939年6月,又改隶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3年7月1日,庆城、铁骊两县正式合并,改为庆安县。县城改为庆安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庆安县隶属黑龙江省。1946年6月,将原铁骊地区划出,恢复铁骊县。1947年2月,庆安县由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管辖。同年9月,黑嫩联合省分开后,仍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由松花江专区管辖。同年9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将原并人庆安县的铁力地区划出,恢复铁力县。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庆安县隶属绥化专区。
庆安县全境地处呼兰河流域,水源充沛,中部平川,土壤肥沃。全县有耕地157.8万亩,盛产水稻、玉米、大豆等,是全省商品粮基地县和水稻重点产区之一。1992年粮食总产量3.7亿公斤,其中水稻产量占52%。工业生产已形成机械、建材、制药、食品、农机修造等行业。绥佳铁路横贯县境,交通方便。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8.0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2亿元,农业总产值5亿元。
全县共辖18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4.6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84万人;朝鲜、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8%。县政府驻地庆安镇。
十三、黑河地区辖县
嫩江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嫩江上游东岸,小兴安岭与松嫩平原过度地带。北抵呼玛县,东与黑河市、孙吴县及德都县接壤,南与讷河市毗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以江为界。全县总面积15107平方公里。
嫩江县,以嫩江得名。嫩江,古称“难水”、“那河”、“脑温江”。清初称“诺尼木伦”(蒙古语,“诺尼”为“碧绿”之意,“木伦”为“江”),清代中期称“嫩江”。
嫩江一带,两汉及南北朝属北夫余,隋唐为室韦地,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蒲峪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尔干都司,清为黑龙江将军辖地。清初,为“达斡尔、索伦、鄂伦春戈猎之地”。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清廷以墨尔根地方紧要,决定筑城设兵驻守。同年,于此地设北路驿站第六站,称“墨尔根站”。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由黑龙江(瑷珲)城移驻墨尔根城。1694年(清康熙三十三年),自黑龙江城移来副都统一员,与将军同驻墨尔根城。1698年(清康熙三十七年),副都统移驻齐齐哈尔城。翌年,黑龙江将军衙门亦移驻齐齐哈尔城,墨尔根城留城守尉驻守。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墨尔根城复又设置副都统衙门,隶属黑龙江将军管辖。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裁将军改设行省,隶属黑龙江行省管辖。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照准,裁撤墨尔根副都统,同时设置嫩江府,驻墨尔根城。1909年8月2日(清宣统元年六月十七日),委任周玉柄为知府,同年9月23日(农历八月初十)知府在省城启用关防,10月25日(农历九月十二日)到墨尔根城接收原副都统衙门“改编知府”。嫩江府隶属黑龙江行省。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都督府令,将嫩江府改为嫩江县,县署驻墨尔根城。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改隶龙江道。1929年2月,复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将嫩江以西的行政区域划归巴彦旗。同年12月,改隶龙江省管辖。1939年6月,改隶新设之北安省。1943年10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曾隶于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第二专区。1949年5月,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之嫩江专区。1959年,将爱辉县的霍龙门乡划归嫩江县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70年4月1日,改由黑河地区管辖。
嫩江为农业县,地域辽阔,50年代建立了一批国营农场,形成了机械化农场群,境内设有九三农场管理局。全县耕地面积达470.7万亩,1992年粮食总产量6.92亿公斤,其中小麦、大豆产量占70%以上,是全省重要商品粮基地县。工业有采矿、电力、机械、化工、建材、粮食加工等企业,黑宝山煤矿为黑龙江省地方重点煤矿。富嫩、嫩林铁路,黑嫩和嫩漠公路穿越县境,为黑龙江省西北部交通要冲。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11.1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48亿元,占22.2%。
全县共辖19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1万人,占36.2%;满、回、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口占2.6%。县政府驻地嫩江镇。
德都县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南与北安市、克东县为邻,西与讷河市、五大连池市、克山县相连,北与嫩江县、孙吴县接壤,东抵逊克县境。全县总面积9080平方公里。
德都县名,为“德都勒屯”之简称,系达斡尔族的一个姓氏。设治时,简称“德都”。清代,为布特哈总管辖区。1910年(清宣统二年),隶属讷河直隶厅。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为克山县第四区,并设立德都镇,后改为第三区。1929年2月,根据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克东设治局迁至德都镇,改为德都设治局。其辖区除原克山县第三区外,从讷河、嫩江、龙镇县各划入一部分地区。全境宽80里,长150里,总面积1.04万平方公里。德都设治局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将德都设治局改为德都县。1934年12月1日,划归龙江省管辖。1939年6月1日,改隶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由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3月,为纪念在“德都事件”中牺牲的赵青山烈士,将县城德都街改为青山街。1947年将北安县第八区和第九区划归德都县,成立龙纳区。同年2月至9月,成立黑嫩联合省时,曾隶属第一专区管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9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1963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德都县,仍管辖原并入北安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青山镇。隶属黑河专区。1983年10月8日,将五大连池镇一带划出,设置五大连池市。
德都县是黑龙江省麦豆生产基地县之一。全县共有耕地297.1万亩,以生产小麦、大豆、玉米为主,1992年粮食总产量4.39亿公斤。工业有农机、水泥、食品厂等。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北黑铁路由龙镇通过。1992年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1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31亿元,占73.1%。
全县共有15个乡、镇,另有7个国营农场。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68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7%。县政府驻地青山镇。
孙吴县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山脉北麓。北抵黑河市,东与逊克县毗连,南与德都县接壤,西与嫩江县为邻,东北以黑龙江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国境线长37公里。全县总面积4154平方公里。
孙吴县名源于驻地名称。相传此地原有孙、吴两姓人居住,故命名“孙吴”。原为瑷珲县境内的一个村落,后划归龙镇县。东北沦陷后,日本侵略者于孙吴一带安插武装移民。1935年11月1日,北(安)黑(河)铁路辰清(今孙吴县南境)至黑河段通车,在此设立孙吴站。日本殖民主义者视孙吴为战略要地,1937年12月1日,将瑷珲县和龙镇县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设置孙吴县,伪县公署驻孙吴街。隶属黑河省。1940年5月,将奇克县的西霍勒莫津、东霍勒莫津、东地营子等村落划归孙吴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由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2月,划归黑河专区(始称地区)管辖。1947年2月至9月,改隶黑嫩省第五专区(原黑河专区)管辖。黑嫩两省分开后,仍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1951年全县总人口1.03万人,为丁等县。
孙吴县地处小兴安岭北侧,以农业为主。全县有耕地83万亩,盛产小麦、大豆、亚麻等。地方工业有木材加工、农机修配、建材等工厂企业。北黑铁路、哈黑公路干线纵贯全境。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2.3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0.94亿元。
全县共辖14个乡、镇,有汉、满、达斡尔、蒙古、鄂伦春等民族。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7.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万人。县政府驻地孙吴镇。
逊克县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北麓,黑龙江右岸。东与嘉荫县接壤,南与伊春市及绥棱县为邻,西与北安市、德都县、孙吴县毗连,北与俄罗斯阿穆尔州隔江相望,国境线长140公里。全县总面积17344平方公里。
逊克县名,由逊河和奇克两县合并时,各取原县名一字组成。逊河县,因逊河得名。“逊河”,又称“逊别拉河”。“逊别拉”为满语,“逊”为“奶浆”之意,“别拉”为“河”。奇克县,因山得名。境内有一山称之为“奇克勒”,后转音为“奇克特”,简称“奇克”。
逊克一带,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为鄂伦春族游牧地。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逊河地方设置毕拉尔路鄂伦春协领公署,管理鄂伦春族事务。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奇克勒设置卡伦,隶属瑷珲兵备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毕拉尔路鄂伦春协领公署驻车陆。1915年6月2日批准,撤销奇克特卡伦,改设奇克特县佐,隶属瑷珲县。1916年5月15日,设置逊河稽垦局。1928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逊河稽垦局改为逊河设治局,隶属黑河道。1929年2月11日,将奇克特县佐改升奇克设治局;同年3月15日,将奇克设治局改为奇克县,县政府驻奇克镇,为三等县。由黑龙江省直辖。1931年9月15日,黑龙江省政府咨请将逊河设治局改设为县。翌年5月10日,内务部批准设置逊河县,7月1日正式“将局改县”。隶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1934年12月,两县均划归新设之黑河省管辖。1943年7月1日,将逊河县和奇克县合并为逊克县,隶属黑河省。伪县公署驻逊河镇,并在奇克镇设逊克县公署奇克办事处。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6月,县政府迁驻奇克镇。同年9月,改归黑河专区管辖。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改设乌云区。1951年全县总人口1.93万人。1965年12月,将富饶公社(原乌云区)之大部划归嘉荫县。
逊克县地处小兴安岭北麓,黑龙江右岸,形成沿江平原和逊河河谷平原。有耕地128.4万亩,主产小麦、大豆,是全国首批50个商品粮基地县之一。黑龙江、逊河盛产大麻哈鱼和鳇鱼。工业有机械、建材、农机修配、食品加工厂等。交通以公路为主,奇克镇设有黑龙江航运码头。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2.5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03亿元,占80%。
全县共辖11个乡、镇,其中以鄂伦春族为主体的民族乡2个。全县有汉、鄂伦春、满、蒙古、达斡尔等民族。1992年全县总人口8.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万人。县政府驻地奇克镇。
十四、大兴安岭地区辖县(区)
呼玛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是我国最北部的边境县之一。东与俄罗斯以江为界,国境线长377公里,南与黑河市、嫩江县、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接壤,西与新林区毗连,北抵塔河县。县境南北长230公里,东西宽135公里,全县总面积14335平方公里。
呼玛县,因呼玛河得名。“呼玛”,又称“呼玛尔”、“库玛尔”,系达斡尔语,“高山峡谷不见阳光的急流”之意。汉晋属鲜卑,唐属室韦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室韦部,金属上京蒲峪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初,始属宁古塔将军管辖。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在黑龙江上游呼玛尔河口附近,修建呼玛尔木城,改隶黑龙江将军管辖,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1727年(清雍正五年),黑龙江将军于呼玛尔城设置呼玛尔卡伦。清末,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拟设呼玛直隶厅,驻西尔根卡伦。后因条件所限,缓设。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呼玛尔河口设置呼玛尔河总卡官,节制呼玛尔河、依西肯、倭西门、安干、察哈彦、望哈达卡伦。隶属瑷珲兵备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1日,设置呼玛厅设治局,驻呼玛尔河口(又称“金山口”,今金山乡金山村)。1914年1月11日批准,将呼玛厅设治局改为呼玛县,为二等县。同年7月11日,呼玛县知县孙绳武启用“呼玛县印”,隶属黑河道;10月批准,呼玛县署迁至古站(今呼玛镇)。1915年1月,将倭西门卡伦改为呼玛县分驻倭西门县佐。1916年4月,呼玛县署正式移驻古站。1929年2月1日,倭西门县佐升改鸥浦设治局,旋即改设鸥浦县。呼玛县由黑龙江省直辖,同年4月提升为一等县。1930年呼玛全县1.4万人。东北沦陷后,初由黑龙江省直辖,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3月,撤销鸥浦县和漠河县,并入呼玛县。呼玛县改隶黑河专区管辖。1964年8月,将西部林区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70年4月,将呼玛县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81年5月,将沿江漠河、兴安、开库康、依西肯公社和十八站公社分别划归新设置的漠河县和塔河县管辖。
呼玛县地处黑龙江省最北部的高寒地区,历史上人烟稀少,而且随着采金业的兴衰,人口流动性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烟渐稠。采金业始于清代,今境内设有兴隆、韩家园冶金部直属现代化大型金矿。1990年全县共生产黄金1.7万余两,曾被国务院授予“黄金万两县”称号。地方工业有机械、采金、煤炭、木材加工等企业。全县有耕地28万亩,农作物主要是小麦、大豆,1956年试种水稻成功。交通运输以公路和黑龙江航运为主。199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1.6亿元。
全县共辖11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5万人。全县除汉族人口外,还有满、鄂伦春、达斡尔、回、蒙古、朝鲜、鄂温克等少数民族人口2547人,占总人口的5.7%。县政府驻地呼玛镇。
塔河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伊勒呼里山北坡,北抵黑龙江右岸。东邻呼玛县,西接漠河县,南与呼中区、新林区毗邻,北抵黑龙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国境线长171公里。是个林业县,全县总面积14247平方公里。
塔河县名源于驻地塔河镇名。“塔河”,当地鄂伦春人称“小故其固”,意为“小河”。1954年进行森林调查时,因此地位于塔河口,定名为“塔河”。原属呼玛县管辖,1960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塔河镇。1964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下设松岭、新林、呼中、塔河4个区,为县级单位,实行“政企合一”。塔河区人民委员会驻塔河镇。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塔河区和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公社合并,设置塔河县,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县政府与林业局合署)。县政府驻地塔河镇。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塔河县地处大兴安岭原始森林的腹地,设有塔河、十八站林业局两个森工企业,并相继建立了发电厂、造纸厂、建材厂、木材加工厂等。199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3.57亿元。
全县共辖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0.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8万人;鄂伦春、满、蒙古、回、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县政府驻地塔河镇。
境内十八站遗址,系旧石器晚期遗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漠河县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大兴安岭山脉北麓,祖国的最北端。东与塔河县接壤,南与呼中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毗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右旗为邻,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沿黑龙江国境线长245公里。全县总面积18233平方公里。
漠河县,以境内漠河命名。漠河,古称“木河”、“末河”,因河水黑如墨,又称“墨河”。又因河水曲折旋转若石磨之转动,亦称“磨河”。“墨”、“磨”同音,渐沿用“漠”。汉晋属鲜卑,隋唐属室韦,金属上京蒲峪路,元属岭北行省,明属奴尔干都司木河卫,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为索伦部游猎之地。晚清,1888年10月(清光绪十四年),清朝政府于老沟开办漠河金矿。金矿兴起,“兵民辐辏,商贾繁荣,屹然为边重镇”。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设置漠河直隶厅,驻漠河,列入“缓设名单”。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置漠河总卡官,驻漠河,节制洛古河、讷钦哈达、漠河、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开库康、安罗卡伦。总卡官于翌年6月7日(清宣统二年五月初一日),“接管地方一切事务”。隶属瑷珲兵备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5月8日,奉令将漠河总卡衙门改设漠河设治局,驻漠河街,隶属黑河道。1917年1月1日,将漠河设治局改为漠河县,为二等县,县署驻漠河街。全县共划分两个行政区,管辖21个村屯。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同年4月,由二等县提升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改隶黑河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1947年3月,撤销漠河县,并入呼玛县。1948年1月,将斯大辽克以西划给内蒙古自治区管辖,确定洛古河以上第一号航标灯为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分界点。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置漠河县,以呼玛县北部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阿木尔、图强、古莲3个区为漠河县的行政区域。同年8月16日,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驻西林吉镇,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漠河县地处北纬53°线的高纬度,气候寒冷而干燥,结冰期长,无霜期短,昼夜温差大,有“一日四季”之说。昔日人烟稀少。19世纪80年代,俄人结伙进入阿勒巴金河(今阿木尔河)支流的什都哈河(今老沟河)流域盗采黄金。清政府派兵驱逐盗匪后开设金矿,采金工人逐渐增加。大兴安岭地区全面开发后,逐渐形成以森林工业为主,黄金、煤炭、农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2.9亿元。
全县共辖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万人;满、蒙古、达斡尔、鄂伦春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县政府驻地西林吉镇。
位于境内黑龙江畔的漠河村,是中国唯一观测“北极光”的最佳观测地,故有“北极村”、“不夜城”之称。每年“夏至”前后,有大批中外游客来此观赏绚丽多彩的“北极光”,已成为漠河县的一个重要旅游景点。
加格达奇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南端,东、北两面与松岭区接壤,南、西两面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毗邻,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
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这一带,昔日是一片原始森林区,只有鄂伦春猎民经常出入游猎,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同年8月10日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特区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驻加格达奇。于是人口急剧增加,迅速形成工业城镇,1968年设置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21日,经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置加格达奇区。同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加格达奇区全境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地带,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全区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市区地势平坦,1987年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兴安大街全长850米,铺装沥青路面。中直和地直工业企业集中于加格达奇城区内。地方工业主要是轻工、化工、机械修配、制材、食品工业等。郊区有耕地4.4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和小麦、大豆。山产品有木耳、蘑菇、猴头等。
全区分设红旗、卫东、曙光、光明、东山、长虹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加北、白桦两个乡。1990年全区总人口1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4万人;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区人民政府驻地加格达奇。
松岭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南部,东北与呼玛县接壤,东南与嫩江县以嫩江分界,西南和西部分别与加格达奇区、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毗邻,北与新林区相连。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45公里。
松岭区名,是根据1964年12月大兴安岭会战指挥部会议审定总体设计方案而命名的。原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翌年成立松岭林业公司,与松岭区“政企合一”,驻加格达奇。1970年松岭区(林业局)驻地移至小杨气镇,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松岭区地处伊勒呼里山东南坡,森林覆盖率为60%。1965年开始林区开发建设,纵贯全区的嫩林线铁路正式通车,并成立林木生产机构,今已成为新型的林业生产基地。区(局)经济以森林采伐和营林为主,是我国重点开发的林区之一。林产工业以生产胶合板、木器为主。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植物有木耳、蘑菇、猴头等山产品及沙参、百合、玉竹等中草药材;动物有鹿、犴、飞龙、乌鸡等及名贵的水产资源细鳞鱼。
全区总面积7408平方公里,共辖5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万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驻地小杨气镇。
新林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中部,东与呼玛县接壤,南与松岭区分界,西与呼中区相连,北与塔河县毗邻。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140公里。
新林区名,是1965年3月完成本区的开发方案,开始投资建设,命名为“新林林业公司”,意为“建设一个新型林区”。原属呼玛县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65年3月成立新林林业公司,同时设新林区,“政企合一”。1967年将新林林业公司改为林业局,仍为“政企合一”。1970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新林区总面积8786平方公里,山峦起伏,河流密布,森林覆盖率为79%,是我国木材生产基地之一。1958年曾筹建开发,1960年因林业建设调整暂停开发。1965年投资建设,全面开发,到80年代后期,年采伐木材80万立方米左右。同时也是高寒地区的天然动植物园。动物有马鹿、驼鹿、獐子、黑熊、雪兔、飞龙、乌鸡等。主要山特产品有党参、黄芪等珍贵药材。地方工业有木材加工、机械修配、酿酒等。有耕地11.7万亩,以种植马铃薯、秋白菜为主,马铃薯在全区已达到自给有余,蔬菜达到半自给。
全区共辖8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9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6万人;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区政府驻地新林镇。
呼中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部,东与新林区接壤,南与松岭区、鄂伦春自治旗相连,西以雉鸡场山分水岭与额尔古纳左旗分界,北与漠河县、塔河县毗邻。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185公里。原属呼玛县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65年7月,成立呼中林业公司,同时设立呼中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1970年将呼中林业公司改为林业局,仍为“区、局合一”,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呼中区地处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北坡,呼玛河发源并流经全境。全区总面积9403平方公里,森林资源丰富,落叶松为优势树种,占80.6%,是我国重点开发林区之一。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中国北部最大的寒温带原始落叶松生态型呼中自然保护区。山特产品有猴头、蘑菇、灵芝、黄芪、党参等。区(局)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以营林为基础,以木材生产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有耕地3万亩,主要种植蔬菜。
全区共辖6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6万人;回、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驻地呼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