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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曾设与原辖县(旗、市)

第四节 曾设与原辖县(旗、市)


  一、曾设县(旗、市)
  鸥浦县 位于黑龙江省呼玛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中华民国年间设治,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10月9日,内务部转呈大总统批准,将呼玛县所属倭西门卡伦改设倭西门县佐。黑龙江巡按使公署确定,以1915年1月1日“为该县佐实行改设日期”,并委任卡官张兴代理倭西门县佐。代理县佐于3月11日启用“呼玛县分驻倭西门县佐之关防”。由于倭西门距县较远,“遇有民刑案件,赴县呈诉,诸多困难”,经黑河道尹呈请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赋予倭西门县佐处理司法事务的权限。
  黑龙江省长公署鉴于倭西门县佐距县城过远,且倭西门对岸俄其麟年克为俄之沿边重镇,只隔一江,地方交涉不时发生,遂于1929年1月9日发布训令,将呼玛县所属之倭西门县佐改升鸥浦设治局,并规定2月1日为设治局成立日期。设治局驻老街基岛(今鸥浦乡政府驻地西北3公里)。同年2月14日,省长公署令,将鸥浦设治局改升三等县。同年6月1日,首任县长高式琦“遵令将鸥浦设治局改组成立县政府”,驻老街基岛。由黑龙江省黑河市政筹备处管辖。后经黑龙江省政府补报,内政部“核议”,行政院“照准”。东北沦陷后,1936年伪鸥浦县署由老街基岛迁至今鸥浦村,由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3月,撤销鸥浦县,并入呼玛县。
  乌云县 位于黑龙江省嘉荫县境北部,黑龙江中游右岸。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
  清末,曾被清廷批准于乌云河添设乌云直隶厅(列入缓设名单)。乌云直隶厅,以黑龙江支流乌云河得名。“乌云”,满语,意为“森林”。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5月8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决定,“以温河镇为城基地点”,设置乌云设治局,隶属黑河道。乌云设治局的管辖区域“大致东临黑龙江,西界兴安岭,南至宝兴镇以南乌拉嘎河,北滨克尔芬河龙门已放荒界”。设治局于5月15日正式成立,5月28日启用“乌云设治局之关防”。1927年9月1日,按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乌云设治局南部地区正式划出,于佛山镇设置佛山设治局。1929年2月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乌云设治局改升为三等县。后经黑龙江省政府补报,内政部“核议”,行政院“照准”。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始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新设之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后隶属黑河专区。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设置乌云区。1966年12月,将乌云地区划归嘉荫县管辖。
  景星县 位于黑龙江省龙江县境南部。中华民国初年设治,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景星地名的由来,一说城北有座山,名景星山,因山得名;一说,相传,建立屯落之初,人们骤然发现“景星”闪烁于天空,预示吉祥,遂取名“景星”。
  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始设大赉厅景星分防经历,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划归龙江县管辖,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将警察事务所改为景星镇佐治局,同年10月改为龙江县分驻景星镇县佐。1915年3月,奉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令,于景星地方设置景星设治局,隶属龙江道。设治员于3月22日启用“景星设治局之关防”。设治局辖区地形北宽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长180里,东西宽72里。东至龙江县界36里,西至扎赉特旗界45公里,南至泰来设治局界65公里,北至吉沁河北段极边,与扎赉特旗界接壤,总面积约4860平方公里。1929年1月,景星设治局升改三等县,县署驻景星镇。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
  泰康县 位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北部。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1927年4月28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泰来县东境杜旗时、和、年、丰暨新展之民、康、物、阜八段内,设立泰康设治局,委任马汝郲为设治员。……定于本年5月1日为该局实行开办日期,暂借小蒿子站清理时、和、年、丰四段荒务办公室办公。”隶属龙江道。同年11月14日,省长公署决定,将安达县属之喇嘛甸子站以西一带划归泰康设治局管辖。1929年2月,省长公署又令,将铁道以西林甸县各地及小蒿子街一并划归泰康设治局,同时将泰康设治局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按伪民政部规定,将泰康设治局改为泰康县,县署驻小蒿子站(今泰康镇)。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据《满洲地名考》载:县之区域由时、和、年、丰四段及民、康、物、阜四段构成,前四段为了和泰来县分开用了“泰”字,预定在后四段的康字段修筑县城,遂取名泰康县。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后因“县小人少”,于1940年5月将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恢复泰康县,县政府驻泰康站,隶属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改由嫩江省管辖;8月2日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
  通北县 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境南部。中华民国初年设治,隶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通北县,地居通肯河北岸,为“海伦所属北字段”,“清时皇家围场地”。清末,1908年8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清廷准奏,拟设通北县,知县驻通肯河北,定名“通北”。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9月,设置海伦府通北稽垦局,“专理垦务”。翌年,省署派员查勘界址后,奉令将龙门续放安古镇、天乙公司、八旗生计地三段荒地划归通北稽垦局。1915年5月14日,奉令将原通北稽垦局改设通北设治局,选定周家地房为城基修筑衙署。隶属绥兰道辖。设治局辖区,东至萝北县界160里,西至克山设治局界10里,南至海伦县界75里,北至龙门设治局界45里,总面积约4200平方公里,人口1.8万余人。1916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规定龙门、通北等设治局于1917年1月1日“实行改升县缺”,为三等县,隶属绥兰道。委任原通北设治局设治员熊良弼为代理通北县知事。代理知事于1月22日启用“通北县印”。县知事驻今赵光镇前进村。至1930年,通北县城“名为县城,实无城池”,县政府“房屋坍斜,院墙未筑”。东北沦陷后,始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4月,将拜泉县石泉区划归通北县,县政府迁驻通兴镇(后改通北镇)。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通北县,并入北安县。
  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的请示批准,设置北安市的同时,恢复通北县。批文到省未实行。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的请求,同意撤销通北县,并入北安市。
  东兴县 位于黑龙江省木兰县境北部。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
  东兴,地处青山口外,地方扼要,清朝晚期出放旗地,安设屯田,创立集镇。中华民国成立之初,东兴镇商民代表曾呈请设治。1927年1月7日,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于木兰县所属东兴镇设置东兴设治局。所辖“区域面积,南北长约120里,东西宽200里”,共有人口3万余人,已垦熟地5万余垧。隶属绥兰道。1929年2月,裁撤道区后,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按伪民政部训令,1933年10月1日,将东兴设治局改为东兴县。隶属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47年11月7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东兴县,并入木兰县。
  凤山县 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境北部。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
  凤山县,地居岔林河上游。清朝晚期仅有少数猎户,中华民国初年始有垦户,1914年设凤山稽垦局,1925年裁去。1927年开发林场后,户口日盛,距县城较远,“鞭长莫及”。1929年1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于凤山镇设置凤山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管辖。同年7月30日,省政府批准了省民政厅为凤山设治局划定的与四邻的行政区划界线。东北沦陷后,按伪民政部的规定,1933年10月1日,将凤山设治局改为凤山县,为丁等县。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1日,撤销凤山县,并入通河县。
  鹤立县 位于黑龙江省汤原县境东部。伪满始设县的建制,隶属三江省管辖。
  鹤立县,以鹤立河得名。清末,黑龙江总督、巡抚曾奏请于鹤立冈设置鹤冈县,隶属兴东道。虽拟“即设”,但人口稀少,未能成行。中华民国年间,鹤岗农、商代表联名呈请要求将“汤原之鹤岗镇分区设治”,黑龙江省政府以“库储空乏”,令复“暂从缓议”。东北沦陷后,1939年6月1日,伪满公布,“以三江省汤原县及萝北县区域之一部,设置鹤立县”,伪县公署驻鹤立镇,隶属三江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5年12月,经合江省政府批准,将鹤立县所属兴山镇划出改设兴山市,由鹤立县领导。1946年4月,兴山市改由合江省管辖。同年9月,复将兴山市改由鹤立县领导。1947年2月,合江省政府于鹤立镇设立第四专员公署,将鹤立县及兴山市同时划归第四专区管辖。同年7月,撤销第四专区,鹤立县改由合江省管辖。1948年10月1日,合江省政府发布《布告》,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将汤原、鹤立两县合并为汤原县。
  滨江县 原名滨江厅,位于松花江中游右岸,今属哈尔滨市境内。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吉林省管辖。
  清末,1907年1月23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清廷批准,设置滨江厅,“专理华洋交涉”及“命盗案件”。滨江厅设于傅家店(后改为傅家甸,今属哈尔滨市道外区),就近隶属哈尔滨关道(即滨江关道)。同年4月18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六日),滨江厅江防同知到职“开篆任事”。后“因俄人不认”,又兼辖区较小,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奉旨将江防同知改为分防同知,改隶双城府。后于1910年(清宣统二年)前后,相继将双城府、阿城县靠近滨江厅之沿江一些地方划归滨江厅,扩大了该厅管辖区域。并因滨江厅地处哈尔滨,“中外环集,交涉日繁”,吉林巡抚陈昭常于1910年4月18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九日)奏请将双城府属滨江厅分防同知改为抚民同知,旋即照准,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2日,改为滨江县。1914年6月,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滨江县归滨江道管辖。1929年2月,裁撤道区,改由吉林省直辖。同年5月1日,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等地为滨江市辖区,脱离滨江县,为吉林省辖市。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伪满国务会议决定,将滨江县及滨江市并入哈尔滨特别市。
  拉林县 位于黑龙江省五常县境北部。解放战争初期始设县的建制,隶属松江省。
  拉林县,以拉林河得名。拉林,满语“欢喜”之意。清初,为抗击沙俄入侵,储备军粮,于拉林设立官仓,故又名“拉林仓”。1744年(清乾隆九年),于拉林城(今拉林镇)设置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裁撤拉林副都统,改设拉林协领,隶属阿勒楚喀副都统。清朝晚期,1882年(清光绪八年),裁去拉林协领,改设分防巡检,隶属双城厅管辖。中华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隶属双城县管辖。
  1947年1月,将双城县属拉林地区划出设置拉林县,县政府驻拉林镇,隶属松江省管辖。同年11月7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拉林县,并入双城县;松江省政府因战争形势变化未予公布,并于11月28日经省政府常委会议决定,保留拉林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拉林县,并入五常县。
  苇河县 位于黑龙江省尚志市境东部。中华民国前期始设县的建制,隶属吉林省。
  苇河县,以其治所濒临苇沙河口而得名。《满洲地名考》载,“苇沙河产苇子,并且两岸有砂石,名曰苇沙河”。中华民国初期,为勘放荒地,吉林省曾在同宾县(今延寿县)所属一面坡地方设立放荒处,勘放同宾、五常两县接壤地区的荒地。由于土地开辟,户口增加,商民叠次呈请设治,但一面坡“地势狭隘,无建筑衙署地点”,经省派员调查,拟选乌珠河镇设治,而同宾县民呈诉“苇沙河镇地方适中,请以该处为设治地点”。经内务部咨复吉林省长复查,并根据吉林省长关于乌珠河、苇沙河两处“均勘设治”并一并添置设治局的请求,转呈大总统于1921年12月17日批准,分设乌珠河设治局和苇沙河设治局,并同意“设治以一年为期,期满查看成绩改升县治”。吉林省长公署于1922年2月11日委任冯诚求为苇沙河设治局设治员。该设治员于同年4月21日启用关防,“莅任视事”。隶属滨江道。
  苇沙河设治局经办数年,已具有“升县之资格”,滨江道尹呈请并经吉林省长公署令准,于1927年5月1日将苇沙河设治局升改为苇河县,为三等县,驻苇沙河镇。同年11月5日,经内务、财政两部具呈大元帅“照准”,仍隶滨江道,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新设之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48年3月29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苇河县,并入尚志县。
  绥阳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北部。东北沦陷期间设置县的建制,隶属牡丹江省。
  绥阳县,清末属绥芬厅“讲礼社”管辖范围,中华民国初期隶属东宁县第六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归东宁县第四区管辖,后划归小绥芬河保。1938年伪东宁县公署于小绥芬河北岸设立办事处,地当“小绥芬河之阳”,遂命名绥阳办事处。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划出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设置绥阳县,伪县公署驻绥阳街,隶属牡丹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隶绥宁省管辖,后隶牡丹江专区及牡丹江省。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改隶松江省管辖。1948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发布通令,决定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
  虎饶县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乌苏里江左岸。1960—1964年,由虎林、饶河两县合并设置。
  虎饶县之名称,是在两县合并时,因虎林、饶河两县历史较久,“过去均系抗联活动地区,为了表明该两县的原意,把两县各取一字”,称虎饶县。50年代后期,在虎林县与饶河县境内,由人民解放军广大转业官兵建立了一大批大型国营农场。但因农垦企业属农垦局领导,而政权工作则属于两个县,有许多不便之处。为试办“政权和经济组织合一的单位”,经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呈请,国务院于1960年1月7日批准,将虎林县与饶河县合并设置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1963年2月1日,改由合江专区管辖。是时,虎饶县共辖5个区、14个公社(乡、镇)、32个农场乡,总面积2.1万余平方公里,人口25.8万人。其后,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请示,1964年6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均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8月6日,省人民委员会下发通知,责成有关专署和县人民委员会做好恢复县的筹备工作。同年10月10日,虎林、饶河两县正式分开。
  泰宁县 位于黑龙江地区东南部,原宁古塔将军辖区内,隶属奉天府。是清代初期宁古塔将军辖区内首设民官的一州(永宁州)、二县(泰宁县、长春县)之一。1727年1月12日(清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廷谕旨,于宁古塔地方添设泰宁县,隶属奉天府,管理当地民人事务。后因距奉天府过远,归府管诸多不便,根据宁古塔将军哈达等所请,1729年5月22日(清雍正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清廷批准,裁撤泰宁县。
  依克明安旗 位于黑龙江地区西部,乌裕尔河流域。清初将蒙古准噶尔部东迁,安置在齐齐哈尔莽鼐岗东北,徙牧于乌裕河草原。1757年(清乾隆二十二年),以氏命旗,始建依克明安旗,受黑龙江将军节制。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黑龙江将军奏准放荒招垦。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依克明安旗境内设置拜泉县,与旗分治。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设置依克明安公荒务行局。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13年4月12日,依克明安旗贝勒衔扎萨克贝子启用“依克明安旗扎萨克之印”。1923年10月,将旗属部分区域划归依安设治局。1929年4月,又将旗属西部地方划归新设之富裕设治局。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8年6月,撤销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
  东安市 黑龙江地区原设市。位于黑龙江地区东南部,今密山市境内。
  东安市,原名东安街,位于密山县境内。中华民国初期,称“二道岗”。1938年铁路修通,设立火车站,俗称新密山(与密山县城——老密山相对应)。1939年5月28日,伪牡丹江省公署令,将“新密山”改称“东安”,并为东安省省会。1942年1月1日,从密山县境内将东安街划出,设置东安市,隶属东安省管辖。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1945年5月再改隶东满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6年4月,划归绥宁省管辖,同年6月划回合江省,隶属东安专区(1947年2月改称第二专区),并为东安专员公署驻地。1947年8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建制的同时撤销东安市,并入密山县。
  镜泊湖市 黑龙江省拟设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宁安县境内。
  镜泊湖是国家重点名胜风景自然保护区之一。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1986年7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宁安县西南部镜泊湖地区(包括镜泊乡、杏山乡、沙兰镇山区的小北湖林场和尔站地区、渤海镇的1个街道及8个村)划出,设置镜泊湖市(县级),市政府驻渤海镇。由牡丹江市代管。但因某些意见不一致,市的建制未正式设立。1987年11月27日,国务院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请求,同意撤销镜泊湖市的建制,原拟划归镜泊湖市管辖的行政区域仍归宁安县管辖。
  二、原辖县(旗、市)
  洮南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洮儿河南岸,今吉林省洮南市。洮南境内四家子古城,曾是辽上京道泰州和德昌节度使、金北京路泰州、元开元路泰宁府、明泰宁卫的治所。
  洮南,因治所位于洮儿河南岸而得名。清初,属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领地。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蒙地全面解禁,放荒招垦,盛京将军设立扎萨克图蒙荒行局。1904年7月4日(清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盛京将军奏准,在双流镇设置洮南府,领靖安、开通等县。隶属盛京将军管辖。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裁将军,设行省”,改隶奉天行省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为洮南县,隶属奉天省北路道。1914年6月,改隶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改隶吉江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4月,将庆平、永平等10个村划出,设置洮北县,驻瓦房村;洮南县改隶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白城县与洮南县合并,改为洮安县,县人民委员会驻洮南镇。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洮安县,设立洮南市(县级)。仍隶白城地区。
  白城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原白城县城,今吉林省白城市。
  白城县,因旧城城墙均以白土墁之,蒙古语称“查干耗头”,汉译“白城子”。清初,属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领地。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蒙地全面解禁,允许招民开垦。翌年,盛京将军设蒙荒行局,主持招垦。1904年7月4日(清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盛京将军奏准,设置靖安县,驻白城子,隶属洮南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因与江西省靖安县重名,1914年2月5日,奉令更名为洮安县。同年6月,改隶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隶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5月,改为白城县。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复称洮安县。1946年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复归嫩江省;10月,划归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撤销辽吉行政区,划归辽北省管辖。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同年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安县。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0年10月23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改为白城县。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白城市(县级),以原白城县的白城镇为白城市的行政区域;原白城县与洮南县合并改为洮安县。白城市仍隶白城专区。
  开通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今吉林省白城地区通榆县境内。
  开通县驻地,俗名“七井子”,因当地有7个给水井子而得名。原属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游牧地。清末,1904年7月4日(清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经盛京将军奏准,于洮南府东南120里的哈拉乌苏(青龙泡屯)设置开通县,隶属洮南府。翌年10月5日(清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七日),于七井子(今富平镇)设署,“开厅视事”。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隶属奉天行省洮南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改隶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辽宁省改称),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划归吉江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5月,复归嫩江省;6月,划归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改隶辽北省。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开通县与瞻榆县合并为通榆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开通镇。仍隶白城专区。
  瞻榆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今吉林省白城地区通榆县境内。
  瞻榆县,因县城南有古榆树一棵,出城即可眺望,故取名瞻(望)榆(树)。清末,属醴泉县(今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批准,“9月14日咨覆到省”,将醴泉县的二、四、五区划出,于六家镇设置开化县。1916年10月,治所移驻开化镇(今瞻榆镇)。隶属奉天省洮昌道。1917年因与云南省开化县重名,奉令改为瞻榆县。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辽宁省改称),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划归吉江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5月,复归嫩江省;6月,划归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瞻榆县与开通县合并改为通榆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开通镇。仍隶白城专区。
  安广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洮儿河南岸,今吉林省白城地区大安市境内。
  安广一带,清代属盛京将军辖区,为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领地。光绪初年,渐有民人入境垦荒。1905年9月22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奉旨于洮儿河南岸设置安广县,县署驻解家窝堡。隶属洮南府。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裁将军,设行省”,改隶奉天行省。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隶属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6年伪县公署由平安镇迁驻龙泉镇(今安广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划归辽吉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5月复归嫩江省。同年9月,与大赉县合并为赉广县,改隶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同年5月,撤销赉广县,恢复安广县与大赉县,隶属辽北省。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复,将安广县与大赉县合并为大安县,县址大赉镇。仍隶白城专区。1988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县级)。
  大赉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嫩江下游右岸,与肇源县隔江相望。今属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大赉县一带,清初,属扎赉特旗扎萨克领地。清末,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设立扎赉特荒务行局,放荒垦殖,相继出放莫勒红岗子街基。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嫩江右岸设置大赉厅,驻莫勒红岗子(今大安市大赉镇)。1906年4月22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代理大赉厅通判辛文烺“开厅视事”。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裁将军,设行省”,改隶黑龙江行省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为大赉县,隶属龙江道。1929年2月,废止道的建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1月,划归吉江行政区;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同时将洮儿河以北地区划出设置赉北县;5月,复又划归嫩江省;9月,与安广县合并改称赉广县,隶属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同年5月,撤销赉广县,恢复大赉县和安广县,仍隶辽北省。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大赉县与安广县合并为大安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大赉镇。仍隶白城专区。1988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县级)。
  镇赉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嫩江下游西岸,南濒洮儿河,北邻泰来县。今属吉林省白城地区。
  镇赉一带,清初,属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领地。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蒙荒解禁”,垦户渐增。1909年10月(清宣统元年九月),盛京将军奏准,于科尔沁右翼后旗东部地区设立镇东设治局。翌年9月6日(清宣统二年八月初三日),奉旨准设镇东县,县署驻南查干挠(蒙古语“白泡子”之意),后移驻现址。隶属奉天行省洮南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初隶奉天省北路道,1914年6月改隶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5月复归嫩江省;10月划归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同年8月,将镇东县与赉北县合并为镇赉县,仍隶辽北省。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
  扶余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松花江干流南岸,北以松花江与肇源县分界。今吉林省松原市。
  扶余一带,清代,属吉林将军伯都讷副都统辖地,副都统驻伯都讷城。伯都讷城是清初“边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设立伯都讷站,是宁古塔将军境内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1693年(清康熙三十二年),在伯都讷驿站南20里处建新城,名伯都讷新城(今扶余镇),添设伯都讷副都统专城驻防。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设置伯都讷厅,驻伯都讷新城,同时设分防巡检一员,驻孤榆树屯(今榆树市),隶属伯都讷厅。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伯都讷厅升改新城府,驻新城,与伯都讷副都统同城;孤榆树屯巡检改设榆树县,由新城府领。翌年4月,裁将军,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批准,裁撤伯都讷副都统。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为新城县。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191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新城县重名,奉令改称扶余县。同年6月,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隶属滨江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吉林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吉江行政区,1946年5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划归吉林省管辖。1956年隶属公主岭专区,1958年10月改隶白城专区。1987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余市(县级)。1992年6月6日,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
  突泉县 由醴泉县改称。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今隶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突泉一带,清初,属蒙古科尔沁部领地。清末,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醴泉镇设置醴泉县。隶属奉天行省洮南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1月,因与陕西省醴泉县重名,奉令更名为突泉县,县址改称突泉镇。同年6月,隶属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由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7年3月,又改称醴泉县。1943年10月,划归兴安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突泉县名称,划归嫩江省管辖。1946年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5月,复归嫩江省;6月,改隶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划归辽北省管辖。1949年5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兴安盟。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60年1月,撤销突泉县,并入科尔沁右翼中旗。1962年10月,恢复突泉县。1969年7月,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地区。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呼伦贝尔盟。1980年10月,改隶兴安盟。
  呼伦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西部,呼伦贝尔草原中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呼伦,原称“呼伦贝尔”,因其地居呼伦、贝尔二湖附近,故取名“呼伦贝尔”,设置道、厅建制时简化为“呼伦”。清初,隶属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总管(副都统衔)管辖。1880年(清光绪六年),改由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清末,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经黑龙江省总督、巡抚奏准,于呼伦贝尔城(简称呼伦城,今海拉尔市)设置呼伦兵备道和呼伦直隶厅。呼伦直隶厅辖境包括今呼伦贝尔盟中部地区。隶属呼伦兵备道。呼伦直隶厅同知于翌年10月2日(清宣统元年八月十九日)启用关防,“到任视事”。1912年1月,在沙俄策动下,呼伦贝尔地区少数民族中个别上层反动分子发动叛乱,宣布“独立”,呼伦直隶厅被废止。1915年11月,中俄签订条约,规定该地区为“特别区域”,直接受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节制,并受黑龙江省长官监督。1920年2月,取消“特别区域”,在原呼伦直隶厅的基础上设置呼伦县,驻呼伦城。隶属黑龙江省呼伦贝尔善后督办。1925年5月设置呼伦道后,隶属呼伦道。1927年于呼伦城设置海拉尔乡。1929年2月,废止道制,设置呼伦市政筹备处,呼伦县隶属市政筹备处,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1932年9月,撤销呼伦市政筹备处。同年12月,伪满民政部令,将呼伦县划归兴安北分省管辖。1933年1月,废止呼伦县建制。
  胪滨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西部,中俄边境,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胪滨一带,清初,隶属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总管(副都统衔)管辖。1880年(清光绪六年),改由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清末,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经黑龙江省总督、巡抚奏准,于满洲里(中东铁路修筑后,为从俄国进入当时惯称“满洲”的中国东北地区首站,故名满洲里站)设置胪滨府,辖境包括今呼伦贝尔盟西部地区。首任知府张寿增于翌年10月23日(清宣统元年九月初十日)于任所启用“胪滨府关防”。隶属黑龙江行省呼伦兵备道管辖。1912年1月,呼伦贝尔地区少数民族中个别上层分子发动叛乱,胪滨府被废止。1920年2月,在原胪滨府的基础上,复设胪滨县,隶属黑龙江省呼伦贝尔善后督办。1925年5月,设置呼伦道后,隶属呼伦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隶呼伦市政筹备处,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1932年12月,伪满民政部令,将胪滨县划归伪兴安北分省管辖。1933年1月,废止胪滨县建制。
  室韦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北麓,额尔古纳河右岸,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室韦县,原名“吉拉林”。因地处吉拉林河北岸,故名。古代属室韦部辖地,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总管(副都统衔)统辖。1880年(清光绪六年),改隶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1907年1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黑龙江行省公署选派候补知县卞调元于吉拉林地方试办设治事宜,并刊发“试办吉拉林设治委员之关防”。后经黑龙江总督、巡抚奏请,于1908年6月22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奉旨照准。同年8月5日(农历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江省添设民官增改道府厅县办法折》,同意于吉拉林设置室韦直隶厅,隶属呼伦道。旋设吉拉林设治局,兼办金矿。1912年1月,吉拉林设治局被废止。1920年2月18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设置室韦县,县知事郭文田于3月23日启用“室韦县印”。隶属黑龙江省呼伦贝尔善后督办。1925年5月,设置呼伦道后,隶属呼伦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隶呼伦市政筹备处。1930年5月,经黑龙江省民政厅核准,县址移至苏沁屯(今室韦镇)。东北沦陷后,1932年12月,伪满民政部令,将室韦县划归兴安北分省管辖。1933年1月,室韦县被废止,设立室韦办事处。同年7月,将原室韦县和奇乾县所辖区域分设额尔古纳左旗和额尔古纳右旗。
  奇乾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北麓,额尔古纳河下游右岸,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奇乾县,因位居奇乾河口,设治时以河命名。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总管(副都统衔)统属。1880年(清光绪六年),改隶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20年10月,按黑龙江省长公署令,于奇雅河卡伦(哨所)设置奇乾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呼伦贝尔善后督办,同年12月14日,依照黑龙江省所请奉令核准。奇乾设治局辖境,“上至莫里勒克河,下迄额尔古纳河,延长七百余里”,“东界漠河,西北边俄,南抵室韦,幅员辽阔,形势扼要。”1921年12月17日批准,将奇乾设治局改升奇乾县,为三等县。1925年5月,设置呼伦道后,隶属呼伦道。1929年2月,废止道的建制,隶属呼伦市政筹备处。东北沦陷后,1932年12月,伪满民政部令,将奇乾县划归兴安北分省管辖。1933年1月,废止奇乾县建制,设立奇乾办事处。同年7月,将原奇乾县所辖区域分别划归额尔古纳左旗和额尔古纳右旗管辖。
  雅鲁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南麓,东与龙江县毗邻,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雅鲁县,以流经境内之雅鲁河得名。雅鲁,满语“田边”、蒙古语“河边”之意。清代,属黑龙江将军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中华民国初期归黑龙江省龙江道管辖。1916年3月和7月,先后设济沁河稽垦局和扎兰屯稽垦局。1925年12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将扎兰屯、济沁河二稽垦局所属地区合并,设置雅鲁设治局。翌年2月,正式委官设局。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1929年1月,将雅鲁设治局升改雅鲁县,同年12月行政院核准。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划归兴安东分省。同年3月,撤销雅鲁县,改为布特哈旗。
  索伦设治局 黑龙江省原辖县级行政单位。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索伦,又称“索伦山”。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2月1日,于黑龙江省龙江道境内暂定“特别区域”设置索伦山宣抚局。1917年3月15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呈请获准,将索伦山宣抚局改设索伦山设治局,驻哈海镇。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设治局辖境,东南以绰尔河至景星县界,东北至雅鲁县界,西、北以大兴安岭至呼伦县界,南以洮儿河至奉天省洮昌道界。设治员于3月17日启用设治局关防,3月30日抵索伦山,4月1日“接任视事”。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2年11月21日,改为喜札嘎尔旗,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隶属兴安盟。1948年11月,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
  布西设治局 黑龙江省原辖县级行政单位。位于原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东麓中段,嫩江西岸,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布西一带,清代,先后隶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布特哈副都统管辖,清末划为西路布特哈总管辖地,故称“布西”。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经黑龙江省总督、巡抚奏准,拟于西布特哈设置布西直隶厅,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5月,设置布西设治局,驻宜卧奇屯。由西布特哈总管兼署。1925年11月,设治局移驻尼尔基。1926年2月,将甘井子佐治局划出设置甘南设治局。1928年12月,布西设治局与西布特哈总管分立。1929年2月15日,设治员曾将布西设治局改为布西县,后奉省长公署电令,于3月4日恢复设治局称谓。布西设治局由黑龙江省直辖。1933年1月,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改为莫力达瓦旗。
  布特哈旗 黑龙江省曾辖县旗。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南麓,东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毗邻。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所属扎兰屯市。
  原为黑龙江省所属雅鲁县。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伪兴安东分省公署驻扎兰屯。同年3月,将雅鲁县改为布特哈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兴安省纳文慕仁盟。1949年4月,改隶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1953年4月,改隶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一并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布特哈旗,设立扎兰屯市(县级),翌年1月1日,正式撤旗设市。
  扎赉特旗 黑龙江省原辖县旗。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南部,大兴安岭南麓,东与泰来县毗连,北与龙江县为邻。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
  扎赉特,系蒙古语,为古代蒙古族部落的名称。清初,分蒙古科尔沁部部分区域为扎赉特部,亦即扎赉特旗,旗府驻音德尔镇。隶属哲里木盟。清末,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由黑龙江将军会商扎赉特旗奏准,出放荒地,至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派员设扎赉特荒务行局,并相继出放莫勒红岗子街基。1905年1月(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清廷批准,于嫩江右岸设置大赉厅,驻莫勒红岗子(今大赉镇)。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后划归兴安南分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兴安省纳文慕仁盟。1949年改隶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1953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隶属呼伦贝尔盟。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一并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初隶呼伦贝尔盟,1980年1月改隶兴安盟。
  阿荣旗 黑龙江省曾辖县旗。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南麓,东与甘南县毗邻。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阿荣,蒙古语,意为“清洁”。清代,属黑龙江将军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中华民国时期,属黑龙江省龙江道境内。东北沦陷后,1933年3月,于红花梁子设置阿荣旗,隶属兴安东分省管辖。之后,伪旗公署迁至那吉屯(今阿荣镇)。1943年10月,改隶兴安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兴安省纳文慕仁盟。1949年5月,改隶呼纳盟。1953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一并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呼伦贝尔盟。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黑龙江省曾辖县旗。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西岸,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莫力达瓦,达斡尔语,意为“马岭”。原为布西设治局,属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改为莫力达瓦旗;并于北部巴彦街地方设置巴彦旗。1934年2月,撤销西布特哈总管。1943年10月,改隶兴安总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兴安省纳文慕仁盟。1949年4月,撤销巴彦旗,并入莫力达瓦旗,隶属呼纳盟。1953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58年8月15日,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69年7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翌年4月,改隶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呼伦贝尔盟。
  鄂伦春自治旗 黑龙江省曾辖县旗。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南侧,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
  鄂伦春自治旗,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副都统)管辖的游猎地区,中华民国时期属布西设治局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以莫力达瓦旗所属的甘奎、诺敏、多布库尔和喜桂图旗的托扎明4个苏木设置鄂伦春旗,驻小二沟(今诺敏镇)。由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领导。1952年5月3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将鄂伦春旗改设为鄂伦春自治旗。1953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59年1月15日,国务院批准,自治旗驻地迁至阿里河镇。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0年4月,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呼伦贝尔盟。
  海拉尔市 黑龙江省曾辖市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北呼伦贝尔草原中心。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为呼伦贝尔盟公署驻地。
  海拉尔,原称“海兰儿”,以海拉尔(海兰儿)河得名。海拉尔,蒙古语和鄂温克语,意为“野韭菜”。清初,属黑龙江将军辖区。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建城,因其地居呼伦湖和贝尔湖附近,取名“呼伦贝尔城”,后简称“呼伦城”。先后为呼伦贝尔总管、呼伦贝尔副都统和呼伦兵备道、呼伦直隶厅驻地。1912年1月,额鲁特总管胜福与沙俄勾结发动叛乱,攻占呼伦城,宣布“独立”,成立所谓“呼伦贝尔自治政府”。1915年11月,中俄签订条约规定为“特别区域”,直接受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节制,并受黑龙江省长官监督。1920年2月,取消“特别区域”,设置善后监督办公署和呼伦县,为督办公署和县署驻地。1923年4月,将海拉尔铁路交涉分局改为海拉尔市政分局,隶属东省特别区管辖。1925年设置呼伦道,为道署驻地。1927年,设置海拉尔乡,在呼伦城成立乡政公所。1929年2月,废止道制,设置呼伦市政筹备处。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伪满取消呼伦县,改设海拉尔办事处,并成为兴安北分省省会。1936年1月,改设海拉尔市政管理处。1940年5月,设置海拉尔市,隶属兴安北分省管辖。1943年10月,改隶兴安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1949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1953年4月,改由内蒙古自治区直辖。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并为盟公署驻地。1969年7月,与呼伦贝尔盟一起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1990年全市总面积144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8平方公里;总人口20.9万人,汉族占绝大多数。
  满州里市 黑龙江省曾辖市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岭北中俄边境,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边境口岸城市。
  满洲里,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后为呼伦贝尔副都统)辖区。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中东铁路西部线建成后,建立火车站,因是从俄国进入中国东北地区(当时惯称“满洲”)的首站,故名“满洲里站”。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设满洲里铁路交涉分局。1909年10月(清宣统元年九月),黑龙江行省于满洲里正式设置胪滨府,1912年1月被废止。1920年2月,复设胪滨县。中华民国时期,1923年4月,将满洲里铁路交涉分局改为满洲里市政分局,隶属东省特别区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伪满取消胪滨县,设满洲里办事处。1936年1月,改为满洲里市政管理处,1940年改为满洲里街。1941年1月,改为满洲里市,隶属兴安北分省管辖。1943年10月,改隶兴安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1949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1953年4月,改由内蒙古自治区直辖。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69年7月,与呼伦贝尔盟一起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1990年全市总面积696.3平方公里;总人口13.7万,汉族占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