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哈尔滨市
第四章 市辖区
第一节 哈尔滨市
道里区 哈尔滨市所属市辖区。位于市境西部,濒临松花江南岸。东、南与道外区、南岗区毗邻,西、西南与双城市接壤,北以松花江与肇东市和道外区分界。全区总面积479.2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2.6平方公里。
道里区,原称埠头区,清末修筑中东铁路,以铁路为界,铁路以西为“道里”,铁路以东为“道外”。清代,属宁古塔将军(后为吉林将军)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修筑中东铁路,今铁路以西之城区被划为铁路附属地。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公布《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将埠头区与新市街(今南岗)约7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市区,归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逐渐以中央大街(原称中国大街)为中心形成金融商业区。中华民国以后,1926年3月30日,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发布布告,宣布解散俄人把持的市公议会,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同年4月17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哈尔滨市自治试办章程》;6月17日开始实施《试办章程》,将埠头区、新市街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归新组建的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埠头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将埠头区改为道里区。1947年12月,将新阳区并入道里区,1948年6月又重新划分为道里、新阳两个区。1953年11月,撤销新阳区,并入道里区。1956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顾乡区,并入道里区。1958年11月,撤销滨江区,将新发等农村公社划归道里区。1960年1月,将肇东县的万宝公社划归哈尔滨市,隶属道里区管辖。1963年3月,将新发、万宝等农村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新发、榆树、新农、群力公社划归道里区管辖。1979年1月,将双城县太平公社划归哈尔滨市管辖,隶属道里区。1984年将所属农村公社改为乡的建制。
道里区是哈尔滨市的中心城区之一,素以风光秀丽、建筑优美、交通发达、商业繁荣而著称。闻名遐迩的斯大林公园和兆麟公园均在本区境内,是哈尔滨的旅游窗口。主要街道有中央大街、尚志大街、经纬街、新阳路、友谊路等。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运输、建筑、服务等各业都有较大发展。始建于1898年的哈尔滨车辆厂(原为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1988年产C62A(N)型铁敞车850辆,年修理各种车辆900台左右。1990年末,区直工业、街道工业分别完成产值1.2亿元和1.09亿元。位于尚志大街东侧的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店,是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一。区内哈尔滨阎家岗机场,是中国主要航空干线的大型空港。一年一度于兆麟公园举办的哈尔滨冰雪节和大型冰灯游园会为世人所关注。1990年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7.9亿元,完成销售额11.25亿元。全区共辖兆麟、新阳路、抚顺、共乐、新华、城乡路、工农、尚志、斯大林、通江、经纬、工程、安静、安和、正阳河、建国、康安等17个街道办事处和2镇、3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64.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3.6万人,占83.5%;满、朝鲜、回、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4%。区政府驻地霞曼街。
道外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北部,松花江自西而东横贯全境,是一个“跨江而治”的城市区。东邻太平区,南接南岗区,西以滨洲线铁路与道里区分界,西北与肇东市接壤,北与呼兰县毗连。全区总面积29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8.2平方公里,风景区面积38平方公里。
道外区,原以中东铁路分界,其西称“道里”,其东称“道外”。道外,原称“傅家店”,以早年傅氏兄弟于此开小客店、大车店形成聚落,遂称傅家店。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新任滨江厅江防同知何厚琦认为“店”字义狭,将“店”字改为“甸”,故称“傅家甸”。
道外一带,清代中叶以后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清末添设民官,1907年1月23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吉林将军等奏准,设置滨江厅,管辖傅家店、岗家店(今道外八区)、四家子(今道外十六道街)等地。滨江厅同知朱启经于同年4月18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六日)“开篆视事”,厅署设于今道外区南十一道街。隶属哈尔滨关道(即滨江关道)。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改隶双城府。后因辖区过小,于1910年(清宣统二年)前后将双城府、阿城县沿江一些地方划归滨江厅管辖。辖区东西宽70余华里,南北长40余华里。同年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将滨江厅改为滨江县,翌年6月将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遂改隶滨江道。1916年为繁荣傅家店,将四家子(今十六道街)辟为新市街,并逐步扩展到二十道街。同年12月,滨江县署移驻四家子。1919年将阿城县的圈河、太平桥一带划归滨江县管辖,辟为商埠。1929年2月,改由吉林省直辖。同年5月,设立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为滨江市辖区,滨江县只管农村部分,实行市、县分治。直隶吉林省。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并入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将傅家甸地区(太平桥除外)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将原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1946年9月,又将道外区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8年7月,市政府决定调整行政区划,将东、西傅家区划分为东、西、北3个傅家区。1949年10月,撤销北傅家区,分别划归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东、西傅家区以靖宇九道街分界。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傅家区与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同年10月两区正式合并。1958年11月,将原滨江区的松浦乡划归道外区管辖,并改为松浦人民公社。1963年3月,将郊区农村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松浦、前进、万宝3个农村公社划归道外区管辖。1983年至1984年,政社分开,将农村公社改为乡的建制。1985年3月,将松浦乡改为松浦镇,将万宝乡改为万宝镇。
道外区是哈尔滨市的老城区,旧中国曾以手工业、商业和粮油加工业著称,人口密集,街道纵横。民族资本家武百祥创建于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的“同记商场”,即座落在靖宇大街。新中国成立后,工、商、服各业全面发展,建立了工具、造船、电缆、制糖、毛织等一批较著名的工厂,商服网点星罗棋布,流通市场活跃。座落在松花江道外区段的哈尔滨港,是我国八大内河港口之一,东北最大的内河港口。全区已形成以工业、商业、乡镇企业、建筑业和农业为五大支柱的经济格局。主要街道有北环路、靖宇大街、景阳街、承德街等。1990年全区完成社会总产值7.7亿元。全区共辖靖宇、太古、东莱、滨江、仁里、南市、崇俭、振江、东原、大兴、胜利、南马路、三电、太阳岛等14个街道办事处和2镇、1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8万人;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4%。区政府驻地靖宇街。
闻名遐迩的疗养旅游胜地——太阳岛,座落在松花江北岸,与斯大林公园隔江相望,四周由长堤和江水环抱,林木葱郁,环境幽雅。
南岗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南部,北与道外区相邻,东北与太平区接壤,东与香坊区、动力区毗连,东南连接平房区,西南与双城市以运粮河为界,西北界抵道里区。全区总面积182.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6平方公里。
南岗,昔称“秦家岗”,因今哈尔滨火车站地方有一秦姓人家居此耕种而得名。原指马家沟河以北,中东铁路线以南,由东南至西北一长形如屋脊状高岗地。清代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修筑中东铁路,逐渐形成街市,称新市街。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将新市街(以大直街、火车站为中心地区)划为市区,以及沿铁路线的王岗镇等村屯均为铁路附属地,归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中华民国时期,1926年3月30日,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发布布告,宣布解散俄人把持的市公议会,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同年4月17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哈尔滨市自治试办章程》;6月17日实施《试办章程》,将埠头区、新市街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隶属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南岗、马家等区。原新市街划归南岗区,马家沟河以南地区划归马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为南岗、马家两个区。1949年10月,撤销马家区,并入南岗区。1958年11月,撤销滨江区,将王岗等农村公社划归南岗区管辖。1963年3月,恢复滨江区,将郊区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王岗、红旗、跃进、新春4个公社划回南岗区。1984年政社分开,将农村公社改为乡的建制。1985年3月,将王岗乡与王岗街道办事处合并改为王岗镇。
南岗区城区地居全市中心地带,主要街道有东西大直街、红军街、中山路、奋斗路、学府路、和兴路、宣化街等。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工业蓬勃发展,形成了机械工业、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等27个行业;商业繁荣兴旺,著名的秋林公司和地下国贸城均在南岗中心地区;郊区农、牧、副各业全面发展,乡镇企业总产值有两个乡1992年超过一亿元。驻区高校密集,有工业大学、船舶工程学院、师范大学、医科大学、黑龙江大学等20余所大专院校。1989年7月,省、市确定南岗区为“科技兴省、兴市”试点区。1990年全区完成社会总产值14.4亿元,财政收入7932万元。全区共辖花园、奋斗路、革新、文化、大成、芦家、荣市、邮政、燎原、松花江、曲线、通达、七政、清滨、和兴路、哈西、保健路、先锋路等18个街道办事处和1镇、3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7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6.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4.5%。区政府驻地海城街。
文庙和极乐寺等名胜古迹,均座落在南岗区。位于奋斗路东侧的儿童公园及其园内的小火车,蜚声国内外。
太平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北部,濒临松花江南岸。东与阿城市为邻,南与香坊区、南岗区接壤,西与道外区毗连,北与呼兰县隔江相望。全区总面积24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4.1平方公里。
太平区,以马家沟河上的“太平桥”得名。清代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光绪初年放宽垦荒政策,先后形成了王家店、拉拉屯、三棵树、韩家洼子等村屯,隶属宾州厅管辖。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陆氏发起募捐,在马家沟河上修建了一座木桥,人们为祈求安宁,给新修木桥起名“太平桥”。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置阿城县后,分属宾州府和阿城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8年分隶滨江县和阿城县。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置太平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立三棵树区。1946年9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将三棵树区改为太平区。1958年11月,将东风公社先后划归太平区。1961年和1962年,将东风公社先后划分为东风、团结、民主3个公社。1963年3月,将郊区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又将原划出的3个农村公社划回太平区管辖。1983年11月,改革农村公社管理体制,将东风、团结、民主公社改为乡的建制。1985年5月,将东风乡改为东风镇。
太平区城区地居市区东北部,主要街道有东直路、先锋路、南直路、化工路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已成为建材、化工、食品加工、金属制品的重要生产基地。郊区农业贯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逐年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成为哈尔滨市春、夏、秋菜和水稻主要产区之一。交通便利,区内有哈尔滨东站(原三棵树站),哈同公路横贯区境东部。1990年全区完成社会总产值6.37亿元,财政总收入1.02亿元。全区共辖民强、大有坊、南直路、化工、火车头、新一、三棵树大街、水泥路、太平大街、黎华、新乐等11个街道办事处和1镇、2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1.5万人。区政府驻地宏南街。
香坊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南部,东与阿城市接壤,南与动力区毗连,西与南岗区为邻,北与太平区分界。全区总面积208.5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8.5平方公里。
香坊,因清代嘉庆年间(1796一1820年)出现“线香作坊”而得名。同时,因有田姓人开烧锅,亦称“田家烧锅”。清末,位居今香坊区东部的聚源烧锅,在埠头区(今道里区)设有分号,因香坊地势高于道里,故称香坊为“上号”,道里为“下号”。还因修筑中东铁路,最初测定于香坊预修火车总站,定名哈尔滨站。后来火车总站移至秦家岗(今哈尔滨站),人们又称香坊一带为“老哈尔滨”。
香坊地区,清末,属阿城县管辖。1898年修筑中东铁路,田家烧锅被收买作为铁路工程局驻地,西香坊被划为铁路附属地。中华民国成立后,1921年后,中东铁路沿线收归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香坊区。下设升永街、六顺街、油坊街、通天街4个城市分区和平房、朝阳、大嘎哈、柳树林4个农村分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香坊区隶属哈尔滨市管辖。1950年2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将香坊区改为郊区,全区辖王家店、莫力街、朝阳、平房、新香坊、平新等25个行政村。1952年将双城县平安、平顺两个行政村划归香坊区管辖。1953年1月,进行区划调整,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将农村部分划归新设置的平房区(郊区)管辖,将原香坊区城区改为城市区。1959年和1960年,将阿城县石槽公社全部和新乡、舍利公社的10个生产大队划入香坊区。1963年3月,将郊区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1972年8月,将原滨江区的向阳、幸福、和平3个公社划归香坊区管辖。1984年政社分开,将公社改为乡的建制。1985年5月,将和平乡和成高子街道办事处合并改为成高子镇。
香坊区是哈尔滨市的主要工业基地之一。电碳厂、轴承厂、建成机械厂是全国的骨干企业。郊区农业贯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向专业化、基地化发展,两乡一镇分别建立了春、夏、秋菜基地。商服企业稳步增长,商品购销两旺。1990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实现4.79亿元。主要街道有公滨路、红旗大街等。全区共辖香坊大街、安埠、通天、新香坊、铁东、新成、红旗大街、六顺等8个街道办事处和1镇、2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2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20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3%。区政府驻地公滨路。
香坊地区是金代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有莫(墨)力街古城、庙台子沟等金代遗址。曾出土有铜镜、铜钱、陶器、六耳铜锅等文物。
动力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中南部,东与香坊区、阿城市毗邻,南界平房区,西与南岗区接壤,北抵香坊区。全区总面积13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5.3平方公里。
动力区,原称“动力之乡区”,以“一五”期间建起的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即三大动力厂命名为“动力之乡”,后改为动力区。原属香坊区管辖,1958年11月1日,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香坊区所辖的和平路、哈平路、安东、通乡、前进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和朝阳、黎明两个乡划出,组建机电人民公社。1960年1月,更名为动力之乡人民公社(区)。1963年1月4日,改称动力之乡区。同年3月,将郊区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1968年11月,改为动力区。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朝阳、黎明公社划回动力区。1984年1月,将朝阳、黎明公社改为朝阳、黎明乡。
区境北部,50年代初规划为城区,并进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三大动力”等一大批机电、军工、量具、纺织建设项目的兴建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动力区成为哈尔滨市的新兴工业区,1990年全区总人口比1958年建区时的8万人增加了三倍多。汽轮机厂是制造大型电站汽轮机的工厂,是国家大型骨干企业之一,周恩来总理称她为“掌上明珠”。郊区农村贯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重点发展蔬菜生产,全区8.17万亩耕地,菜田面积占56%,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分别占18%和26%。城区主要街道有和平路、大庆路、通乡街、和兴路等。全区共辖建筑、哈平路、安乐、健康路、大庆路、进乡、通乡、和平路、民生路、文政、王兆等11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4万人,占90.7%;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4.4%。区政府驻地和兴路。
平房区 哈尔滨市所属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南部,东临阿城市,南与双城市毗连,西接南岗区,北与动力区接壤。城镇区域相对独立,距市区中心25公里,素有哈尔滨“卫星城”之称。因拉滨线铁路于此设有平房火车站而得名。
平房地区历史悠久,清代嘉庆年间(1796—1820年)垦荒设屯,属双城堡协领管辖。中华民国时期,归双城县二区二保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侵华日军占领平房地区。1934年拉滨铁路建成,设平房火车站。1936年日本侵略军选定平房站北4公里处建立731部队细菌实验工厂,1938年将平房地区划为“平房特别军事区”,隶属哈尔滨特别市。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香坊区管辖。建国前后,国家投资兴建国营东安、伟建、东轻等大型工厂,城区自然形成两大片,人们把平房地区称为南厂、北厂。1953年11月,哈尔滨市设立平房区(郊区),管辖区域包括发源、平顺、平安、平乐、平新、腰二道沟、平房等7个村。全区总人口404万人。1954年为加强城市管理,分设友协、新疆、保国3个街道办事处。1955年将双城县的平康、平治村划归平房区管辖。1956年3月,将平房区所辖9个村划归朝阳区,平房区改为城市区,仍辖3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将原滨江区的3个农村管理区划归平房区,旋即改为朝阳、平新、平房3个农村分社。同年11月,将阿城县杨树公社和新华公社部分村屯划入,组成利新分社。1967年将平房区改为新曙光区,并将所属农村公社全部划归滨江区。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平房、东方红两个农村公社划归新曙光区;同年9月,将新曙光区更名为平房区。1980年1月,将城区原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6个街道办事处。1984年1月,撤销农村公社,设置平房、平新两个乡。
平房区以四大中直企业及其名优产品名扬中外。被誉为“中国铝加工业的骄子和摇篮”的全国最大的铝合金工业基地——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有中国“银鹰之母”之称的国家大型航空工业骨干企业——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生产飞机、汽车等各类发动机,国产率达99.6%的国家大型二级企业——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生产航空机电产品的中直中型企业——滨江电器厂,均在这里。平房秋白菜全市闻名,是哈尔滨市的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地之一。1990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15.3亿元。全区总面积93.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3.8平方公里,主要街道有友协大街、新疆大街、保国大街等。全区共辖兴建、保国、联盟、友协、新疆、新伟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2万人;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6.3%。区政府驻地友协大街。
东傅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外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邻太平区,南与南岗区毗连,西与西傅家区接壤。清末民初,隶属吉林省滨江县,1929年5月划归滨江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置东傅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1946年9月,将道外区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8年7月5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将东、西傅家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西从靖宇三道街起,东至靖宇十三道街,南自南勋街,北至松花江岸),增设北傅家区。1949年10月,撤销北傅家区,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并入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东、西傅家区以靖宇九道街分界,其东归东傅家区管辖,其西归西傅家区管辖。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傅家区与西傅家区合并,改为道外区。
西傅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外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邻东傅家区,南与南岗区接壤,西以滨洲线铁路与道里区分界。清末民初,隶属滨江县,1929年5月划归滨江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置西傅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1946年9月,将道外区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8年7月5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将东、西傅家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西从靖宇三道街起,东至靖宇十三道街,南自南勋街,北至松花江岸),增设北傅家区。1949年10月,撤销北傅家区,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并入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东、西傅家区以靖宇九道街分界,其东归东傅家区管辖,其西归西傅家区管辖。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傅家区与西傅家区合并,改为道外区。
新阳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里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与道里区接壤,南与南岗区为邻,西南、西与顾乡区毗连。清末民初,铁路工厂一带为中东铁路附属地,归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1926年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新组建的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新阳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2月,将新阳区与道里区合并为道里区,翌年6月又重新划分为道里、新阳两个区。1953年1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新阳区,将其所辖区域划归道里区和顾乡区管辖。
马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南岗区的马家沟河以东,东、南与太平区和香坊区毗连,西、北与南岗区接壤。中华民国成立后,1926归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局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马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马家区的管辖范围,西和西北以马家沟河与南岗区分界,东北至洛道屯、王家店、拉拉屯与太平区接壤,东至新乡里、东南至安东村与香坊区毗连,东西宽约3.5公里,南北长约8公里。1948年9月,全区划街、编组,将原8个街村划为11个街村。1949年10月,将马家区与南岗区合并为南岗区。
顾乡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市境西部,北濒松花江,东与朝阳区毗邻。东北沦陷后,1933年,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于正阳河一带设立顾乡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9月,仍设顾乡区。1950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顾乡区改为市郊区,全区共辖翻身、尤家、兴农、永义、兴隆、富强、靠山、新乡、新兴、新农、民主、中安、榆树、万家、东井、新立、生产、杜家、程家、胜利、新发、建设、薛家、长岭等24个行政村。1953年11月,撤销新阳区,将其一部分街道划归顾乡区管辖,改为城市区。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顾乡区与道里区合并为道里区。
松浦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郊区。位于松花江北岸,北邻呼兰县,南与城区隔江相望。
松浦,原名“马家船口”。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有马姓人氏在此摆渡,得名“马家船口”。清代,先后隶属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呼兰府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呼兰县管辖。1919年12月,黑龙江省于马家船口地方设置马家船口市政局,翌年1月31日市政局成立,改为松北市政局。1925年9月1日,将松北市政局改为松北市政管理处,旋改松浦市政局。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将松浦市政局辖区并入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松浦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市建立人民政权,仍设松浦区。1948年9月,松浦区将大村划为小村,将原7个行政村划为大王家、韩家店、大耿家、汲家店、上坞村、平原街、造船所村、马船口街、糖厂村、新立村、松浦村、马家村、庙台子村等13个行政村。1950年2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将松浦区改为郊区。全区共辖松浦、马船口等13个村(街)。1956年3月,并村划乡,将原行政村合并为乡的建制。据1958年6月统计,全区共辖松浦、新兴两个乡和糖厂、船口两个街,总人口2.4万余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哈尔滨市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王岗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市境西南部。
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和郊区分设,新设立王岗等4个郊区。王岗区北濒松花江,南、西与双城县毗连。据1958年6月统计,全区共辖民主、新发、新农、榆树、胜利、平等、富强等7个乡,全区总人口8.39万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朝阳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哈尔滨市境东南部。
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新设朝阳等4个郊区。1956年3月,哈尔滨市对郊区行政村进行了并村划乡。同年8月,将朝阳区所属的部分农村(韩家店、张家店、三家子、正红头屯、老五屯、刘家窝堡、平房)划归平房区;10月,撤销天恒区,并入朝阳区。新的朝阳区,北濒松花江,东邻阿城县。据1958年6月统计,朝阳区共辖朝阳、新香坊、黎明、平房、联胜等5个乡,全区总人口7.2万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天恒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哈尔滨市境东部。
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新设朝阳、王岗等郊区。同年6月29日,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阿城县所属第六区的双恒、新立、联胜等9个村和第五区的勤劳、和平共11个村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同时新设天恒区,管辖从阿城县新划入的11个村。1956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天恒区,并入朝阳区。
滨江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所辖区域为环哈尔滨市城区周围农村。
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管辖哈尔滨市郊区14个农村人民公社。同年11月,撤销滨江区建制,原滨江区所辖农村公社分别划归7个城市区管辖。1963年3月8日,恢复滨江区,将各城市区管辖的17个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其所辖的农村公社分别划回原属城市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