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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伊春市

第六节 伊春市


  伊春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中部,东、南、西三面为乌马河区所环绕,北与友好区毗邻,为伊春市区中心,市政府驻地。南乌、伊翠线铁路于此交会。
  伊春区名源于伊春市名。伊春,为满语译音,汉译为“衣料毛皮”之意。原属汤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隶属汤原县带岭村管辖。1940年日本侵略者设“八大柜头”,进行木材掠夺式采伐。1945年初,设伊春街。“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50年改隶第五区。1952年10月,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设置第一区,1955年9月改设伊春镇。1957年7月,伊春撤县设市;同年11月20日,将乌马河、乌敏河、伊春3镇合并设立伊新区。1960年与伊东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61年政企分开。1965年4月5日,撤销伊新区,分设伊春镇和伊东区。1967年10月,撤销伊春镇,设立伊春区。
  伊春区辖境为东西狭长的河谷平原地带,全区总面积100平方公里。伊春市委、市政府和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均驻区内。区属工业有酱菜厂、沙发棚靠厂、木制品厂、薄铁厂等。郊区农村主要种植蔬菜。全区共辖旭日、红升、朝阳、向阳、制材、扶林、前进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东升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9万人;满、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驻地繁荣路。
  带岭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南部,距市区中心77公里。东与南岔区为邻,南、西与铁力市毗连,北接乌马河区。原属汤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实行街村制,设立带岭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50年改隶第五区。1952年10月,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带岭镇。1957年7月,国务院批准伊春撤县设市后,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带岭镇,设立伊春市带岭区。
  带岭区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是伊春市主要木材生产基地之一。1951年秋,将带岭林业局改为生产与科学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局,使带岭成为木材生产和科研相结合的实验基地。地方工业有木材加工、发电、食品厂等,木制品已打入国际市场。郊区农村以种植蔬菜为主,春、夏、秋菜基本自给。区内驻有黑龙江省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全区总面积1041.4平方公里,分设带岭、大青川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大兴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9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7万人;满、回、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区政府和带岭林业局驻地带岭街。
  南岔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南部,汤旺河下游,东邻汤原县,南接依兰县,西界带岭区,北与金山屯区毗连。绥佳线、南乌线铁路于此交会,南岔站为一等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71公里。
  南岔一带,原属汤原县管辖,1945年12月人民民主政府设置南岔区,1950年改为第五区。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南岔镇。1957年7月,国务院批准伊春撤县设市,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南岔镇,设立伊春市南岔区,同时于南部浩良河地区设立浩良河区。1964年10月,区与南岔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69年10月13日,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
  南岔区地处汤旺河下游,是森工生产开发较早的地区,主要树种有红松、落叶松、云杉、水曲柳等。1946年8月,合江省林务局在南岔设林务分局,1949年9月与汤原林务分局合并为汤原林务局。1951年7月,撤销鹤岗林务分局,大部分人员迁至南岔,组建南岔林务分局,1958年4月改称南岔林业局。几十年来,为国家生产了大量木材。为营造百万亩林的先进单位,受到林业部的表彰。南岔木材水解厂为国家二级企业,所产中密度纤维板填补了省内木材工业生产的空白。浩良河化肥厂亦为国家二级企业,主要生产“北大仓”牌尿素。地方工业还有人造革厂、织布厂、乳品厂、木器加工厂等。农村有耕地1万亩,以蔬菜生产为主,兼种粮豆作物。
  全区总面积3088.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是全市面积最大的一个区也是绥佳铁路线上规模较大的一个工业区。区内分设东升、建国、联合、民主、梧桐5个街道办事处和2镇、1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4.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4%。区政府和南岔林业局驻地南岔。
  金山屯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南部,汤旺河中游。东与鹤岗市为邻,南与南岔区接壤,西与西林区相连,北与美溪区毗邻。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55公里。
  金山屯一带,原属汤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和第六军于境内老白山创建密营,坚持抗战多年。抗日将领李兆麟、冯仲云等均在此领导过抗日活动。1943年修筑铁路建金山屯站。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冬至1948年春,从佳木斯市移民96户建立“学习村”,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52年森林勘察队见森林茂密、资源丰富,将此地更名为“大丰沟”,同年4月建立大丰森工分局。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管辖。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隶属伊春市管辖。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伊春市大丰区,1964年区与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大丰区更名为金山屯区。
  金山屯区地处小兴安岭主脉南坡的中部地区,山峦起伏,大丰河、小昆仑河流经本区,注入汤旺河。全区总面积1849.5平方公里,以林业生产为主,主要树种有红松、云杉、冷杉、黄菠萝、水曲柳等。木材综合利用有造纸厂、人造板厂、细木加工厂等,还有机修厂、白铁厂等地方工业。区内分设奋斗、金山、团结3个街道办事处和乐园村1个区辖村。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4.8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61万人;满、回、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和金山屯林业局驻地金山屯。
  境内金山屯北山“大砬子遗址”,为新石器时期遗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西林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南部,小西林河从境内通过。东、南与金山屯区、南岔区接壤,西、北与美溪区毗连。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41公里。
  西林区名源于境内的小西林河名。大、小西林河均发源于美溪区境内,故有大、小西林之称。小西林河盛产细鳞鱼,“西林”取其谐音得名。原属汤原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这里只住有少数猎户。1947年10月,从佳木斯市移民47户来此开荒种地,始建佳林村,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50年改隶第五区。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1953年划归第二区管辖。1956年并村划乡,设置佳林乡。1957年撤县设市后,划归美溪区,设置西林街道办事处。1968年8月,改称西林公社。1969年10月13日,将美溪区管辖的西林地区划出,设置伊春市西林区。
  西林区辖境地处小兴安岭南坡,汤旺河由北向南穿境而过,小西林河由西向东注入汤旺河。全区总面积457平方公里,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品位优良,铅锌矿储量最大。区内有中直企业西林铅锌矿、省属企业西林钢铁厂、市直企业苔青水泥厂等,是伊春林区工矿比较集中的地区。地方工业有果酒厂、白云岩矿、铁矿、机电厂、钢锭模铸造厂等,其中钢锭模产品远销国外。全区有耕地3.3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兼种粮豆作物。区内分设西林、三公里、新兴、白林、苔青5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4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3万人;回、蒙古、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区政府驻地西林街。
  美溪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中部,汤旺河横贯全区。东与鹤岗市相连,东南与金山屯、西林区接壤,南抵南岔区,西靠乌马河区,北与五营、红星、新青区毗邻。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20.5公里。
  美溪区名源于美溪火车站名。美溪,意为“美丽的河川”。原属汤原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隶属汤原县管辖,名为集贤村。1948年12月,设美溪村,隶属南岔区管辖。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美溪镇,隶属第一区。1955年8月,撤销美溪镇,设置美溪区。1956年12月,复设美溪镇。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同年11月,将美溪、大丰、五道库3镇合并设立伊春市美溪区。1958年11月,改为美溪人民公社。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大西林区并入美溪区。1964年9月,区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69年10月13日,将西林地区划出,设置西林区。
  美溪区辖境地处小兴安岭腹地,地势北高南低,小兴安岭由北向东南延伸,群山叠嶂,蜿蜒迂迴。全区总面积2258.9平方公里,以林业生产为主,是伊春林区木材生产基地之一。1950年8月,建立美溪林务分局,累计已为国家生产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有木制品厂、纤维板厂、胶合板厂等。全区有耕地4.6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区内刺五加、五味子、黄芪等野生药材资源十分丰富。全区分设美溪、缓岭、五道库、大西林4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62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区政府和美溪林业局驻地美溪街。
  乌马河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中部,环绕伊春区,乌马河贯穿全区。东与美溪区为邻,南与带岭区接壤,西与翠峦区相连,北与友好、上甘岭、五营区毗连。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10公里。
  乌马河区名来源于境内乌马河名。原属汤原县管辖。1950年伊春森工局建立乌敏河林务分局。1952年10月,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乌马河镇。1955年8月,设置乌马河区。1956年12月,改为乌马河镇。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同年11月,与乌敏河、伊春两个镇合并为伊新区,设乌马河街。1960年3月,设置乌马河区。1962年12月,并入伊新区。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乌敏河区。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管辖。1966年4月14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
  乌马河区地处小兴安岭腹地,山峦起伏,河流沟谷遍布。境内锅盔顶山,海拔1076米,山高林密,1938—1940年曾是中共北满临时省委驻地。李兆麟将军于1938年春率西征军路过,曾于此谱写了《露营之歌》的第四段歌词。1940年1月,中共北满省委在这里召开了第十次特别会议。第三路军所属支队建有被服厂和医院。全区总面积1253.6平方公里。以生产木材为主,50年代到60年代,平均年产木材40多万立方米。70年代以后,为开展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建立刨花板厂等。山特产品有人参、木耳、猴腿等,其中猴腿、山露经济价值较高,远销国外,盒装礼品参销往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区内有耕地3.3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全区分设乌马河、伊敏、锦山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区辖村(锦山村)。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8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3万人;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和乌马河林业局驻地乌马河街。
  翠峦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部,东与乌马河区相连,东南与铁力市接壤,西南与庆安县毗邻,西与绥棱县分界,北抵友好区。是伊翠铁路的终点。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20公里。
  翠峦区名源于驻地名,因过去森林茂密、山峦翠绿而得名。原属汤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始有游猎人员进山采集山果、药材及狩猎,称“伊松甸子”。1942年伪三江省修建南岔到伊松甸子铁路,翌年修建火车站,取名翠峦站。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汤原县南岔区。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翠峦镇。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设立市辖翠峦区。1964年8月,区人民委员会与翠峦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改隶伊春市,为市辖区。
  翠峦区地处小兴安岭腹地,主要树种有红松、白松、水曲柳等10余种。全区总面积1560平方公里,是伊春林区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1949年建立林务所,1950年建立森工分局,到1985年为国家生产商品木材1.3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建有木材加工厂、胶合板厂、刨花板厂等。全区有耕地2.9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区内分设翠中、翠东、铁南、西山4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8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和翠峦林业局驻地翠峦街。
  友好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部,东与上甘岭区接壤,南与乌马河、伊春、翠峦区毗邻,西、北与绥棱县和逊克县相连。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18公里。
  友好区名源于森工企业友好林业局名。1953年3月18日,建立林业局,时逢《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签订三周年纪念日,为纪念“中苏友好”,故命名友好森工分局。由此演变为地名。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友好区,隶属伊春特区。1969年10月13日,将友好区与双子河区合并为友好区,隶属伊春市。
  友好区地处小兴安岭主脉南坡,自然资源丰富。全区总面积2366平方公里。以经营林业为主,70年代以后,兴建了一批林产工业工厂,主要产品有胶合板、层压板等,所产木材就地加工成材占30%左右。地方工业有木器厂、塑料厂、针织厂等。农业生产队、家属生产队和企事业单位有耕地2.6万亩,以种植蔬菜为主,兼搞养殖业。全区分设友好、双子河、红旗、铁林、二十一、铁兴6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7.6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1万人;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区政府和友好林业局驻地友好街。
  上甘岭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中部,东、东北与五营区相连,东南与乌马河区接壤,西南和西部与友好区为邻。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29公里。
  上甘岭区名源于森工企业上甘岭林业局名。1953年1月,伊春森工管理局于汤旺河两岸建立森工分局,为纪念抗美援朝战争中上甘岭战役和红山战役的伟大胜利,命名为上甘岭森林工业分局和红山森林工业分局。同年8月,两局合并为上甘岭森工局,1958年改称上甘岭林业局。1960年3月,设立上甘岭区,为伊春市辖区。1962年12月,并入双子河区。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上甘岭区。
  上甘岭区全境总面积1460.7平方公里,主要树种有红松、云杉、落叶松、水曲柳等。以森林工业和地方工业为主,木材生产由60年代的54万立方米下降到1985年的12.5万立方米。地方工业有木器、五金、建材、食品等行业。全区设有红山街道办事处和1个区辖村(长青村)。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2.5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9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区政府和上甘岭林业局驻地上甘岭。
  五营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北部,东、东北与红星区相连,东南与美溪区接壤,西南与上甘岭区毗邻,西北抵逊克县境。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50公里。
  五营区之名称,源于原狩猎营。过去,从汤原到乌伊岭进山狩猎,设了不少地营子,此地为第五营,故名。原属汤原县管辖的林区,1952年10月,设置伊春县后,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1955年8月,设立县属五营区,翌年12月设置五营镇。1957年11月,伊春撤县设市后,撤销五营镇,设立伊春市五营区。1960年3月,于区境北部分设五星区。1963年4月13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1964年8月,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改隶伊春市。
  五营区地处汤旺河中游,四周山环水绕,河流纵横,山岳林密,谷地狭长。全区总面积1040平方公里。原为小兴安岭红松主要产区,80年代以后以营林为主。区内丰林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原始红松林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素有“红松故乡”之称。工业有木材加工、刨花板、造纸、胶合板、木器厂等。区内有耕地近9000亩,蔬菜基本自给。全区分设五营、丰林两个街道办事处和五星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4.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1万人;满、回、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区政府和五营林业局驻地五营街。
  红星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北部,东与新青区相连,南与美溪区毗邻,西与五营区交界,西北和北部与逊克县、汤旺河区接壤。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87公里。1956年始建红旗森工局,1958年改为红星林业局。1960年12月,设立红星区,为伊春市辖区。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红星区。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红星区,“区局政企合一”,隶属伊春特区管辖,1967年改隶伊春市管辖。
  红星区地处汤旺河上游,地势南北高中间较低,呈一狭长地带,全区总面积3042平方公里。境内多为针阔叶混交林,林木茂盛。以木材生产和木材加工为主,年生产木材20万立方米左右。地方工业建有制材厂、纸浆厂、木制品厂、胶合板厂。炒光豆胶三层桦木茶箱板远销斯里兰卡。全区有耕地1.5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区内分设前进、团结、建设3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2.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3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和红星林业局驻地中心路。
  新青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北部,汤旺河上游。东与嘉荫县、鹤岗市接壤,西南与美溪区毗连,西与红星区为邻,北与汤旺河区分界。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108公里。
  新青区一带,因是一片自然生态良好的原始森林,红松茂密,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故有“墙围子”之称。远眺诸山尽皆青翠,故于1957年建立林业局时,命名为新青林业局。1960年3月,设立新青区。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风区并入新青区。1964年2月,区人民委员会与新青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改隶伊春特区管辖。同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东风区所辖区域划出,恢复东风区。1967年隶属伊春市管辖。
  新青区辖境地势较平坦,群山环绕,河流纵横。全区总面积1181平方公里。以木材生产为主,建局以来,为国家提供商品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地方工业建有刨花板厂、建材厂、机械厂、木器厂等。境内黄金分布广、储量大、品位高,市二轻局于1958—1962年于此设新青金矿局,后移交乌拉嘎金矿局,1982年建立新青黄金公司。区内有耕地1.8万余亩,分布在各农场、林场,主要种植蔬菜和饲料等。全区分设新青、铁林两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3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2%。区政府和新青林业局驻地新青街。
  汤旺河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北部,汤旺河发源地,东与嘉荫县为邻,南与新青、红星区相连,西与逊克县接壤,北抵乌伊岭区。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135公里。
  汤旺河区,以境内的汤旺河得名。1958年8月,建立东风林业局。1960年3月,设立东风区。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风区并入新青区。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东风区,“区局政企合一”,隶属伊春特区管辖,1967年隶属伊春市。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
  汤旺河区地处小兴安岭南坡,山峦起伏,河流众多,西汤旺河于境内与东汤旺河汇合。全区总面积1263平方公里,是个开发时间较晚的原始森林区。森林覆盖率为77%,红松总蓄积量占成熟林针叶树蓄积量的31.7%,还有水曲柳、黄菠萝和胡桃楸等珍贵木材。山特产品及野生草药资源丰富,名贵的灵芝偶有所见。木材生产,70年代后年产稳定在40万立方米以上。木材加工工业有木器厂、胶合板厂等。区内有耕地2.1万亩,主要种植马铃薯和蔬菜等。驻地设有汤旺河街道办事处,各林场设有街道组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4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区政府和汤旺河林业局驻地汤旺河街。
  乌伊岭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最北端,北、东与嘉荫县毗邻,南与汤旺河区相连,西北与逊克县分界。是南乌铁路的终点站。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153公里。
  乌伊岭,蒙古语,意为“长满树林的山岭”。是伊春林区开发建设最晚的地区。1964年筹建乌伊岭林业局,1967年正式投产,同年10月,设立伊春市乌伊岭区。
  乌伊岭区地处小兴安岭顶峰,小兴安岭分水岭从区境北侧通过。树木以落叶松、白桦为主,前卫种子林经营林场经营的落叶松母树林达5399公顷,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落叶松种子生产基地之一。全区总面积3162平方公里。以木材生产为主,年均生产木材26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到1985年初步形成以“三剩”(采伐、造林、加工剩余物)为主要原料,以雪条棒、胶合板、刨花板、鞋楦子、板方材为主要产品的林产工业体系。矿藏有玛瑙石、黄金、石灰石、珍珠岩等。农业有耕地1.3万亩,以种植蔬菜为主。区内设有乌伊岭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2.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7万人;满、回、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和乌伊岭林业局驻地乌伊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