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七台河市
第十节 七台河市
桃山区 七台河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部,东与茄子河区毗邻,西与新兴区接壤,南部和北部与勃利县分界,为市政府驻地。
桃山区,以境内桃山得名。中华民国时期,属勃利县管辖,初隶南乡,后改隶小五站镇。东北沦陷后,隶属十一甲。1938年5月,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设立桃山开拓点。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管辖,1948年3月划归新增设的七台河区,1951年2月改为第十二区,1955年5月复改为七台河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隶属七台河乡管辖。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划归七台河矿区公社管辖,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政企合一”。1961年5月,政企分开。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同年5月,设立市属桃山街道办事处,1973年6月并入红旗公社。1978年9月,市政府自北山迁至桃南(今桃山区)。1981年10月,复设桃山街道办事处。1984年1月20日,省政府批准,设立桃山区。
桃山区地处东西两大煤田之间,建有七台河矿务局所属的大型煤矿桃山矿,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型煤城。境内的桃山水库,是省内最大的地方水库之一,用以防洪和供应工业用水,兼事灌溉和养鱼。地方工业除煤炭外,还有胶木电料、特等润滑油、预制件厂等。郊区桃山乡有耕地1万亩,蔬菜生产面积占2/3以上。全区总面积74.3平方公里,辖有桃西、桃北、桃南、新岗4个街道办事处和桃西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0.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2%。区政府驻地桃南街。
新兴区 七台河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端,东与桃山区毗邻,南、西、北三面为勃利县所环绕。
新兴区一带,中华民国时期,属勃利县管辖,先后隶属小五站保、第三区、小五站镇。东北沦陷后,初隶第十一甲,1938年5月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建立七台河开拓点,1941年增设七台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1948年3月划归新增设的七台河区管辖,1951年2月改隶第十二区,1955年5月复归七台河区管辖。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七台河乡。1958年9月,于七台河地区成立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并入七台河矿区公社,1960年3月改为七台河镇公社,“政企合一”。1961年5月,“政企分开”。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并为市革委会驻地。同年5月,设立新兴街道办事处。1983年将新风街道办事处并入新兴街道办事处。1984年1月20日,省政府批准,设立新兴区。
新兴区地处七台河西岸,是七台河市开发最早的煤矿区和繁华的老城区。境内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先后建有七台河矿务局所属五大煤矿中的三大煤矿。市属工业企业多在本区。郊区红旗乡有耕地3.1万亩,基本以生产蔬菜为主。全区总面积122.6平方公里,共辖缸窑沟、北山、新合、兴华、新建、新兴、河南、新城等8个街道办事处和红旗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2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1万人。区政府驻地兴华路。
茄子河区 七台河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东部,东、东北与宝清县毗邻,南与密山市、鸡东县接壤,西与桃山区相连,北与勃利县分界。
茄子河区,以境内茄子河得名。原属勃利县七台河区管辖,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茄子河乡。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与矿区合并成立七台河矿区人民公社。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1961年5月,将七台河镇公社的茄子河、新富、富强、万龙、中心河、龙湖6个生产大队划出,设置茄子河公社。1966年3月,增设中心河公社。同年9月26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茄子河、中心河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1981年10月,建立七台河市郊区办事处。1983年10月,将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市管辖。1984年1月20日,省政府批准,设置茄子河区。
茄子河区地域辽阔,煤炭资源丰富,是新的煤田开发区。全区总面积1560.1平方公里,绝大部分地区为山区。耕地面积22.3万亩,主要种植大豆、玉米、小麦,是全市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地方工业除煤炭外,还有轧钢、农机修造等。全区共辖东风、向阳、富强3个街道办事处和中心河等5个乡。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万人。区政府驻地东风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