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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鹤岗市

第八节 鹤岗市


  一、鹤岗市区
  新华镇 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南、西三面为汤原县的行政区域所环绕。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5公里。原为汤原县永祥乡。1957年12月,划归鹤岗市管辖。1958年9月,将永祥乡划入新华经济区,1959年改为新华人民公社。1984年2月,设置新华乡。1985年5月,撤销新华乡,改设新华镇。
  新华镇全境北部属丘陵,南部为平原,鹤立河、阿凌达河分别流经东境和西境。鹤岗铁路、哈萝公路通过镇内,为鹤岗市的南部重镇。全镇总面积210平方公里,有耕地6.25万亩。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镇办工业有造纸厂、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259万元。镇内驻有新华农场。全镇共辖东合胜、永义、永兴、永胜、永华、东安、团结、桥北、南华、永芳、永祥、永昌、永安、永利等14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457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0%。镇政府驻地新华街。
  蔬园乡 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与市区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市区3公里。
  蔬园乡,因其所属村屯主要种植蔬菜,俗称“菜园子”,故于1956年建乡时命名为蔬园乡。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属鹤立县新街基区管辖。1948年10月,改隶兴山市,同年底建立义和村。1949年11月,隶属鹤岗市。1956年3月,并村划乡,将原义和村所辖的新一村、五道岗农场和团结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设置新一乡,将义和、太平、德胜、兴发、四合、老头沟6屯合并设置蔬园乡。1958年3月,撤销新一乡,并入蔬园乡。同年11月,将蔬园乡所辖农业生产队分别划给兴山、西山、新街基经济区。1962年又分别从经济区划出成立蔬园人民公社。1984年2月,政企分开,改为蔬园乡。
  蔬园乡全境地势北高南低,西北部多丘陵,东南为川地。境内建有电视台、地震台、净水站等,有鲜明的城郊特点。全乡总面积142平方公里,有耕地2.6万亩,是全市蔬菜主要产区。乡办工业有农机厂、综合加工厂、煤矿、菱镁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达6820万元。境内西部的松鹤公园山青水秀,为鹤岗市的风景区。全乡共辖日新、黎明、更新、新生、裕民、永裕、新发、新结、新立、前进、跃进、合兴等12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5万人,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回、满、朝鲜族等。乡政府驻地蔬园村。
  红旗乡 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北接市区。乡政府驻地距市区11公里。
  红旗乡一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发展起来的,农业合作化初期只有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耕地不足1万亩,属鹤岗市管辖。1954年建立新建村。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新建乡。1957年3月,将汤原县峻德乡划入鹤岗市。1958年3月,将峻德乡并入新建乡。同年9月,改称新建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新建公社所辖各生产队分别划给兴安、南山、大陆、伏尔基河经济区,1962年又从经济区划出重设新建公社。1968年更名为红旗公社。1984年2月,政企分开,改为红旗乡。
  红旗乡东、西境为丘陵,中部低,大小鹤立河在境中部汇流,河谷土壤肥沃。全乡总面积225平方公里,有耕地2.6万亩,是全市主要蔬菜产地之一。乡办工业有水表厂、农机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423万元。全乡共辖长胜、新农、永新、新兴、合心、建兴、峻丰、峻德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3万人,其中回、满、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乡政府驻地兴安区兴长路。
  东方红乡 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濒梧桐河,西靠市区。乡政府驻地距市区约5公里。原是一片荒原。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人口渐增,形成村落,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设置获幸、新照两个乡。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
  东方红乡全境东半部为平川及轻沼泽地,西半部属丘陵漫岗地。全乡总面积180平方公里,境内市、区所属各单位农场较多。乡管耕地面积3.7万亩,西部村屯以种植蔬菜为主,是全市主要蔬菜产地之一;东部村屯主要种植大田,是粮菜并重兼营林牧副渔的乡。乡办工业有煤矿、撕裂膜厂、油米加工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864万元。全乡共辖兴华、东兴、获胜、红旗、志成、安民、立新、小山、红星等9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1万人,除少数朝鲜族外,大多数为汉族。乡政府驻地兴华村。
  团结乡 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东南部,东临梧桐河,南至鹤立河。乡政府驻地距市区15公里。
  团结乡,原名鲜越乡。因是汉、朝鲜、满族混居区,为使各民族之间相处和睦融洽,1970年改为团结乡。今团结乡一带,原属兴山市管辖。1948年末,隶属山河村管辖。1949年11月改隶鹤岗市。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分设新照、鲜悦等乡。1958年初,新照、鲜悦两个乡合并为鲜越乡,同年11月划入新一经济区。1962年从新一经济区划出,成立鲜越人民公社。1970年更名为团结公社,1984年2月,改为团结乡。
  团结乡辖区东部和南部地处梧桐、鹤立二河下游,土壤肥沃,南部河网密布,大部分地区由宝泉岭农场和新华农场经营。由乡直管村屯主要位于乡境西北部。全乡总面积31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万亩,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其中水田面积占1/3以上。乡办工业有煤矿、制砖厂等。全乡共辖立春、双泉、桦春、合胜、东风、河泉、东胜、西股流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6100人。乡政府驻地立春村。
  二、萝北县
  凤翔镇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为萝北县城。哈萝公路通过镇区。
  凤翔镇名称的由来和演变,据新编《萝北县志》载,中华民国初年,由辽宁垦户陶质彬于今凤翔镇西南定居垦殖,遂称“陶质彬屯”。后因距鸭蛋河较近,改称“鸭蛋河屯”。此后,撤区“改行乡镇制”时,因西有梧桐镇,乃取《庄子·秋水》“鹓雏(即凤凰)发于南海而飞往北海,非梧桐不止”之意,改鸭蛋河区为凤凰镇。伪满“归屯并户”,改称凤翔村。
  凤翔一带,中华民国初年,属萝北县西南乡管辖,1921年划为第四区,1929年改为凤凰镇。东北沦陷后,初为凤凰保,1939年1月改设凤翔村。1941年11月,伪县公署由兆兴(今肇兴镇)移驻凤翔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月,县政府移至肇兴,原县址设置凤翔区,1950年9月改为第二区。1953年12月,撤区改设村制时,为纪念牺牲于凤翔区的萝北第二任县长邹万财烈士,将凤翔区改为万财村。1954年10月,萝北县人民政府由“肇兴”迁至万财村。1956年改为凤翔镇,为萝北县城。1958年10月,县、场“政企合一”,改为第三作业区。1962年底,“场社分开”,设立凤翔人民公社。1980年改称凤翔镇。镇政府驻于镇内。
  凤翔镇北据鸭蛋河畔凤凰山,南临广阔的三江平原,为黑龙江省的边防重镇。全镇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县属工商企业多集中于镇内,镇办工业1992年总产值1924万元。镇外农村有耕地3.2万亩,以种植水稻、玉米和蔬菜为主,其中水稻面积占50%以上。全镇共辖1个街道和新立、曙光、卫东、菜队、光明、七马架等6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4万人;朝鲜、满、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
  名山镇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黑龙江南岸,北与俄罗斯阿穆尔捷特隔江相望。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
  名山镇以山命名,镇西有一孤峰雄峙江岸,称“名山”。清代称“托萝山”。中华民国初期建屯,始称“小山”,1929年设名山镇,隶属萝北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始称名山保,1939年改隶萝北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萝北区,1950年9月改隶第一区管辖。1953年划归建设村管辖,1956年设置名山乡。1958年10月,“政企合一”,为第七作业区。1970年7月,成立名山公社。1984年改为名山乡,同年12月改设名山镇。
  名山镇濒临黑龙江畔,西依名山,东连名山岛,南有哈萝公路,为边境口岸城镇。全镇总面积83平方公里,有耕地2.4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黑龙江产鲟鱼、鳇鱼和大麻哈鱼。1990年正式建立萝北名山边境口岸,出口货物以轻工产品、农副产品为主。全镇共辖名山、江红、山江、山河、山湖、山海等6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411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29人;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2.5%。镇政府驻地名山村。
  鹤北镇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西部,梧桐河东岸。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8公里。为鹤北林业局驻地,是新兴的林业城镇。中华民国时期,称“关门嘴子”,隶属萝北县第六区管辖,是采金者及商贾从西线进入金矿的必经之地。1971年建立鹤北林业局(1988年曾生产木材44万立方米)。1981年2月,设置鹤北镇。因其位于鹤岗、萝北之间,故名“鹤北”。镇内除林业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外,还有县林业局贮木场、鹤北粮库、运输联运站等。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79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32人。镇政府驻于镇内。
  肇兴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黑龙江南岸,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镇政府驻地距县城42公里。
  肇兴,又作“兆兴”。清末,已建立屯落,属兴东道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因其地理位置重要,1914年建立第三卡伦。1921年为萝北县第二区驻地。1929年撤区改镇,设兆兴镇。东北沦陷后,1933年8月伪萝北县公署迁至兆兴,初为兆兴保,1939年1月并人萝北村。1941年11月,伪县公署迁驻凤翔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归萝北区,1950年9月改隶第一区,1953年划归建设村管辖。1947年1月至1954年10月,萝北县政府驻“兆兴”。1956年设置肇兴乡。1958年10月,“政企合一”,为第十作业区。1962年底,“场社分开”,改为肇兴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肇兴乡。
  肇兴乡辖境属沿江地区,地势平坦。全乡总面积1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8万亩,是萝北县的粮食主要产区。黑龙江水产丰富,尤以鲟鱼、鳇鱼、大麻哈鱼为贵。全乡共辖前锋、胜利、东兴、永兴、龙江、建兴、先锋、上街基、三马架、良种场、裕丰、群力、勇跃等13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01万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乡政府驻地群力村。
  太平沟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黑龙江西岸,北与嘉荫县毗邻,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5公里。
  太平沟乡,因乡政府驻地太平沟村得名。太平沟一带,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盛产黄金,是漠河金矿局所属观音山金矿所在地。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入侵,金矿被强占,直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才收回,划归兴东道管辖。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萝北设县后,1921年划为第七区,驻太平沟。1929年撤区改镇,设太平镇。东北沦陷后,初为太平保,1939年改设富源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镇东区(含太平沟),1950年9月改为第三区。1953年改设兴东村(辖兴东屯、太平沟屯、金满屯)。1956年设置兴东乡。1958年10月,县场“政企合一”,为第一作业区(即第一分场)。1960年4月,第一分场撤销,划归县林业局。1965年成立兴东公社,1966年改为太平沟公社。1984年3月,改为太平沟乡。
  太平沟乡全境为一沿江长条形状,大部分为山区。全乡总面积607平方公里,森林茂密,有多座林场。盛产蜂蜜及人参、黄芪、平贝等中药材。有耕地2.3万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全乡共辖太平沟、新河口、九里庄、金满屯、炭窑沟、石虎沟、南河、兴东、十里河等9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4238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太平沟村。
  团结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11公里。
  团结乡驻地红旗村,始建于本世纪40年代。东北沦陷后,伪满强迫桦川县移民开荒建村,初名一心屯。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凤翔区,后改隶第二区。1953年建村,定名民主村。1956年设置团结乡。1958年10月,场县“政企合一”,为第六作业区。1962年底,场县分开,改为团结人民公社。1975年9月,划出部分区域设置苇场公社。1984年3月,将团结公社改为团结乡。
  团结乡全境属低平原,无山无河,多沼泽。全乡总面积1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万亩,是小麦、大豆的主要产区。经过多年改洼治涝,已建成8条排水渠,基本上消除了内涝,使耕地面积上升到全县第二位,粮食产量名列全县第三。全乡共辖红旗、红卫、东风、常红、工农兵、东方红、前进、跃进、东岗、前卫、新苗等11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9397人,其中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乡政府驻地红旗村。
  奋斗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西部,都鲁河东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6公里。原为萝北县“小三线”,1971年9月,正式建立奋斗公社。1975年9月,将东部地区划出建立尖山公社。1984年3月,将奋斗公社改为奋斗乡。
  奋斗乡辖境属丘陵与平原过渡地带之山前漫岗,气候具有小区特征。全乡总面积278平方公里,林区由国营林场经营。耕地面积2.6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为主。山区资源较多,农民多从事采金、人工培植木耳、采集蕨菜和黄芪等中药材,收入可观。全乡共辖永胜、泉胜、森山、创业、工农、常胜、奋斗、双河、金山、双泉、烟囱山、双山、振兴、双桥、创西等15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7356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5%。乡政府驻地奋斗村。
  环山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鸭蛋河上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2公里。原属奋斗公社管辖范围。1975年9月,建立尖山公社。1981年4月,因与宝清县尖山公社重名,故以其“环乡皆山”而更名为环山公社。1984年3月,改为环山乡。
  环山乡全境总面积205平方公里,山多地少,不利于发展农业。蕴藏有石墨、石英石、大理石、黄金等资源,石墨的蕴藏量为亚洲第一。已建有石英砂厂和石墨矿。盛产木耳、猴头、蕨菜和蜂蜜等。已垦耕地1.7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为主。全乡共辖新跃、愚公、朝阳、沿河、东升、向阳、尖山、联山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633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乡政府驻地新跃村。
  苇场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都鲁河下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1公里。原属团结公社管辖范围。1975年9月,从团结公社划出建立新的公社,因境内有大面积苇塘,并建有冬季割苇之“苇场”(工棚),故名苇场公社。1984年3月,改为苇场乡。
  苇场乡全境沿河地势低洼,全乡总面积205平方公里,盛产芦苇,建有芦苇场和养牛场。耕地面积5.4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全乡共辖龙滨、红星、苇场、龙兴、东胜、嘟噜河、苇山等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546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乡政府驻地龙滨村。
  莲花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东、南、北三面与军川农场和名山农场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2公里。1977年筹建,1979年1月正式成立公社,因其四周有大小莲花泡,故命名莲花公社。1984年3月,改为莲花乡。
  莲花乡全境地处低平原地带,泡、沼较多,生长着许多野生莲藕,莲花盛开时十分壮观。高于泡沼的地面,过去为原始森林所覆盖,曾是东北抗日联军六军五师密营地。全乡总面积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水稻为主。盛产芦苇。全乡共辖新垦、新颜、莲胜、林海、北莲、勤俭等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315人,其中满族人口约占9%。乡政府驻地新垦村。
  东明朝鲜族乡 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县城凤翔镇东南部。原属凤翔镇和团结乡管辖。东明村是凤翔镇建村最早的朝鲜族村,故乡名以“东明”命名。198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凤翔镇和团结乡所属朝鲜族聚居的村屯划出,设置东明朝鲜族乡。
  东明乡全境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朝鲜族农民具有种植水稻的丰富经验。全乡总面积49平方公里,是萝北县水稻的主要产区,粮食总产量在全县名列前茅。全乡共辖黎明、东明、红鲜、红光、红丰、新胜、新兴、新丰、永丰、永红等10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877人,其中朝鲜族人口约占90%,汉族等人口约占10%。乡政府驻凤翔镇内。
  三、绥滨县
  绥滨镇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松花江北岸。南与富锦市隔江相望。为绥滨县城。
  绥滨镇名源于绥滨县名。中华民国初期,隶属萝北县管辖。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6年9月,将设治局迁至敖来密。翌年,于敖来密(今敖来村)东一公里处丈放新街基号。设治局迁驻新街基后,遂为城关区,故习惯称这里为“敖来密”。1929年绥滨“改局为县”,始称绥滨镇。东北沦陷后期,将城关区改为绥滨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县城区。1949年6月,撤销绥滨县后,改为富锦县第十六区。1955年11月,设置绥滨镇。1958年9月,改称松花江公社,1961年改称绥滨镇公社。1964年4月,正式恢复绥滨县,复为绥滨县城,仍称绥滨镇公社。1980年改称绥滨镇。
  绥滨镇濒临松花江,建有绥滨港。县属工业主要集中于镇内。全镇总面积43.5平方公里。镇办工业有羽绒制品、柳编、制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3066万元。镇郊有耕地1.1万余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烤烟和蔬菜等。全镇共辖1个街道和绥滨、敖来、凤义、庆发、振荣、菜队、畜牧场等7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1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8万人;满、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
  绥东镇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松花江左岸。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
  绥东镇,原称高家屯。清末放荒,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呼兰农民高德才兄弟4人携家迁来垦殖定居,称高家屯。后来垦民渐多,1910年(清宣统二年)9月,设置分防巡检,隶属汤原县。中华民国成立后,划归萝北厅设治局,并将巡检改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8月,改为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旋即拟改佐治局为县佐时,认为“高家屯地方,原属以姓名屯”,“似欠雅驯”,因该处“原有绥东城之称”,拟定名为“萝北县绥东城县佐”,1915年3月得到批准,遂称此地为绥东城。1917年3月,设置绥东设治局,驻绥东城。1926年设治局移驻敖来密后,绥东改镇,隶属第二区。东北沦陷后期,设绥东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绥东区。1949年6月,撤销绥滨县后,改为富锦县第十二区。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绥东乡。1958年9月,与连生乡合并改称东升人民公社,1961年改为绥东公社。1964年4月划归绥滨县管辖后,分设绥东、连生两个公社。1984年2月,将绥东公社改为绥东镇。
  绥东镇全境地势较低,但很平坦,土壤肥沃。全镇总面积2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水稻、玉米为主,水田播种面积占20%以上,是绥滨县水田最多的乡镇。镇办工业有亚麻加工、砖厂、农机配件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281万元。全镇共辖绥东、绥兴、永兴、保安、陈大、六里、凤贤、庆胜、永安、东胜、新兴、大成、大林、大兴、东山、振东、长治、兴安、临江、新立等20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78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5%。镇政府驻地绥东村。
  忠仁镇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黑龙江南岸,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5公里。
  忠仁镇一带,中华民国初年,属萝北县管辖,隶属东南乡。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1年划归第四区。1929年“改局为县”,隶属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集贤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集贤区。1949年6月绥滨县撤销后,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四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集贤乡。1958年9月,成立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并人绥滨农场和二九○农场,1962年“场社分开”,成立集贤公社,同时更名为忠仁公社。1964年4月恢复绥滨县后,划回绥滨县管辖。1966年将西北部地区划出,成立福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忠仁乡。1989年4月,改为忠仁镇。
  忠仁镇辖境地处黑龙江与松花江汇合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全镇总面积20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8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镇办工业有木器、木材加工厂等。全镇共辖集贤、黎明、永发、荣盛、福禄、富山、德胜、兴隆、兴边、荣边、振边、联合、长发、东兴、忠仁、新建、富源、永和、福太、新安等20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69人,主要是汉族。镇政府驻地集贤村。
  大同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松花江北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5公里。
  大同乡,因驻地大同村得名。原属萝北县,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改隶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绥滨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大同区。1949年6月,撤销绥滨县,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一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大同乡。1958年9月,并入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属绥滨镇公社管辖。1964年4月恢复绥滨县,成立大同公社。1984年2月,改为大同乡。
  大同乡全境地处松花江沿江地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全乡总面积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8万亩,以种植大豆、水稻、小麦为主。乡办工业有造纸、制砖厂等。全乡共辖大同、吉福、吉成、吉礼、东升、胜利、吉珍、吉长、吉连、向日、庆祥、中合、和春、庆连、民主、同庆、庆和等1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9960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大同村。
  东方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濒临松花江左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0公里。70年代从县内老社移民开荒建点,1974年建立东方红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以其地居县城最东边,更名为东方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乡。
  东方乡辖境濒临松花江,地势平坦,与二九○农场土地交叉。全乡总面积2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全乡共辖红发、东方红、红胜、红乡、红岩、红星、红联、红光、红旗、红伟、红裕、红生等12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200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红发村。
  连生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松花江左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5公里。
  连生乡,因乡政府驻地连生村得名。1929年属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8年“归屯并户”,设立连生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连生区。1949年6月绥滨县撤销后,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三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连生乡。1958年9月,并入东升人民公社,1961年改称绥东公社。1964年恢复绥滨县后,从绥东公社划出,增设连生公社。1984年2月,改为连生乡。
  连生乡辖境地濒松花江左岸,地势平坦。全乡总面积18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6万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和烤烟、甜菜等。乡办工业有蓄电池、电线、制砖厂等。全乡共辖连生、靠山、新生、长乐、长胜、长丰、长合、长安、长山、长春、东连山、西连山、连礼、凤贤、望江、义和、太和、吉合、福合、农乡、玉升等21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4万人。乡政府驻地连生村。
  中兴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黑龙江南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51公里。
  中兴乡名源于驻地中兴村名。中华民国初年,属萝北县管辖,名为“胡家拌场子”。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1月,改隶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陈大范到此进行抗日活动,改称中兴镇。1939年改称中兴屯,隶属集贤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集贤区。1949年6月划归富锦县,改隶第十四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属集贤乡管辖。1958年9月,并入黑龙江人民公社,后并入农场。1962年“场社分开”,隶属集贤公社(后称忠仁公社)。1964年复归绥滨县管辖。1966年4月,从忠仁公社划出,成立中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中兴乡。
  中兴乡辖境濒临黑龙江,自然条件优越。全乡总面积2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水稻为主。渔业发达,黑龙江产鲤鱼、鲟鱼、鳇鱼、大麻哈鱼等。全乡共辖中兴、高利、康乐、振兴、建边、新垦等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310人。乡政府驻地中兴村。
  境内高利村的“中兴古城”,又称“鄂来木城”,俗称“高丽城子”。位于黑龙江主航道中国一侧的一条江叉子南岸,东距黑龙江、松花江汇合处约20公里。古城平面呈方形,周长1460米,城外西、南、东各有一座小城,为中兴古城的卫星城。是辽、金时期黑龙江中游的军事重镇。为奥里来古城的姐妹城。
  北山乡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7.5公里。原属北岗公社管辖。1974年11月,将北岗公社北部划出,成立北山公社。1984年2月,改为北山乡。全乡总面积7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甜菜为主。全乡共辖北山、古城、荣福、莲花、繁荣、光明、友谊、曙光、战斗、先锋、永丰、永山、新风、新华、永革、卫星、迎春、朝阳等1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5260人。乡政府驻地北山村。
  北岗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松花江北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0公里。
  北岗乡名源于境内北岗村名。原为绥滨县北岗区。1949年6月绥滨县撤销后,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五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北岗乡。1958年9月并入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从松花江公社划出,成立北岗公社。1964年4月,复归绥滨县管辖。1974年将北部和西部地区划出,分别建立北山公社和向阳公社。1984年2月,将北岗公社改为北岗乡。
  北岗乡辖境濒临松花江,地势平坦。全乡总面积14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8万亩,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全乡共辖永生、永胜、永德、建春、建丰、仁合、永富、永成、永利、永乐、永太、永昌、北岗、建立、建新、永祥、永顺、建设、火犁等19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16万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永生村。
  富强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松花江北岸,西与绥滨农场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4公里。原属北岗公社管辖,1974年11月从北岗公社划出部分生产大队,加上“开荒建点”新成立的生产队,建立向阳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更名为富强公社。1984年2月改为富强乡。
  富强乡全境地势平坦,总面积10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全乡共辖富强、向阳、奋斗、五道岗、庆安、凤山、跃进、青春、前进、幸福、团结、宝山、庆华、松滨等14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5580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富强村。
  新富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西部。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1公里。1969年从县内老社动员部分社员到县境西部开荒建点,成立新建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更名为新富公社。1984年2月,改为新富乡。
  新富乡全境地处绥滨农场场区内,与农场土地“犬牙交错”。全乡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全乡共辖新富、新城、新山、新发、新强、新荣、新村、新昌、新滨等9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230人,均为汉族。乡政府驻地新富村。
  福兴满族乡 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北部,黑龙江南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5公里。
  福兴乡名源于驻地福兴村名。福兴村,原名“李家窑”,属萝北县管辖。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1月改隶绥滨县。东北沦陷后期,属福兴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福兴区,1947年并入集福区。1949年6月,绥滨县撤销后,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四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福兴乡。1958年9月,并入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并人绥滨农场。1962年场社分开,隶属集贤公社。同时将集贤公社更名为忠仁公社。1964年绥滨县恢复后,划归绥滨县管辖。1966年从忠仁公社划出,建立福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福兴乡。因是满族聚居的地方,1986年8月,改设为福兴满族乡。满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30%。
  福兴乡全境濒临黑龙江,属平原区。全乡总面积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和烤烟、甜菜等。全乡共辖福兴、德善、同仁等3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4330人。乡政府驻地福兴村。
  境内同仁屯4公里处的“同仁遗址”,据考古界认定为勿吉人的文化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