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牡丹江垦区
第二章 大型农场
第一节 牡丹江垦区
兴凯湖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密山市境东南部,场部距密山市政府驻地95公里。
兴凯湖农场,因濒临兴凯湖得名。1955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于此建立劳改农场。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原有劳改罪犯陆续刑满释放,或留场就业转为农工,劳改农场亦转为一般国营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四师第四十三团,并将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并入兵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仍称兴凯湖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领导。1980年将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划出,改由黑龙江省水产局领导。
兴凯湖农场地处兴凯湖的冲积平原上,由低平原与砂岗组成,砂岗与平原相间分布,平原占总面积的96%。小兴凯湖和湖岗泄洪闸,既可自流灌溉又可防洪排涝,适于发展农牧渔业生产。全场土地面积187.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9.3万亩,水面67.4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4.4万吨。畜牧业以养猪为主,1990年生猪出栏3858头。渔业生产以捕捞为主。场办工业有造纸厂、煤矿、水泥厂、砖厂、粮油加工厂等。造纸厂生产的“双湖牌”打字纸、书写纸被评为农牧渔业部、黑龙江省名牌产品。1992年全场总人口1.4万人。场部所在地小湖岗,已形成拥有近3000人口的兴凯湖畔农垦小城镇。
八五七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密山市东南部与虎林县分界处,兴凯湖北岸。场部距密山市区47公里。
八五七农场,原为“密山农场”。1951年由沈阳市劳改大队建立,为劳改农场,对外称“沈阳市密山农场”。1954年8月,划归黑龙江省公安厅管辖,改名为“黑龙江省密山农场”。1957年5月,划归国家农垦部领导的铁道兵农垦局。1960年2月,改为八五七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八五七农场编为第四师第四十二团。1976年2月,撤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朝阳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1979年恢复八五七农场名称。
八五七农场地处穆棱河——兴凯湖冲积平原,土壤肥沃。全场土地面积85.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8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和水稻。1992年粮食总产量6.77万吨,商品率占60%以上,农业总产值达6993万元。场办工业有木材综合加工、乳品加工厂等。全场总人口1.8万人。场部所在地朝阳镇,始由热河省朝阳川垦户到此垦殖,故名“朝阳”。镇内总人口达6000人,已成为新兴的农垦城镇。
八五八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东南部,乌苏里江西岸。场部距虎林县城35公里。
八五八农场建于1956年4月,原为铁道兵农垦局850部队农场第四(河南)大队,旋即改为独立分场,场部驻安兴村。1957年10月,改为“八五八农场”,隶属铁道兵农垦局。1963年1月,将和平、平原、杨木河3个分场划出,成立“庆丰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四师第三十四团,并将原安兴乡所辖农村并入兵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安兴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1979年恢复八五八农场名称。
八五八农场场区属乌苏里江沿江低平原,地势低洼,多泡沼,有面积在百亩以上的月牙泡、荷花泡、后堵泡等。全场土地面积10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2.5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为主,并在两个生产队集中种植水稻,1992年粮食总产量4.3万吨。副业生产以人工培殖木耳为主,为垦区木耳生产基地;也是管理局的渔业生产基地,有两个专业打渔队、9条机动船。场办工业有煤矿、砖厂、制材厂、小型奶粉厂等。全场总人口约1.2万人。场部所在地安兴镇已发展成为农垦小镇。
八五六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南部,穆棱河下游南岸。场部距虎林县城28公里。
八五六农场,原称“青山农场”,因场部附近有一座小青山得名。1953年,由松江省公安厅密山农场派人到青山地区勘测,并确定建场方案,1954年春进行开荒建场。同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1955年3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正式建立地方国营青山农场(劳改农场)。1957年划归铁道兵农垦局管辖,1959年更名为“八五六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四师第三十七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名为“青山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1979年恢复八五六农场名称。
八五六农场场区地处穆棱河——兴凯湖冲积平原地带,土壤肥沃。全场总面积18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9.3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和水稻,1992年粮食总产量6.24万吨,农业总产值达6404万元。场办工业有采煤、建材、粮油加工、乳品厂等。全场总人口1.6万人。场部所在地青山村聚居人口约3000多人,已形成了农垦小镇。
八五五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密山市境西北部与宝清县、七台河市交界处。场部距密山市区30公里。
八五五农场,原名金沙农场,以金沙河得名。1955年10月,在省直属勃利种羊场基础上扩建而成。1956年12月,划归铁道兵农垦局管辖。1959年4月,改为八五五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垦局。1963年1月,将一、三、五分场划出成立北兴农场;二、四分场与试验场仍为八五五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四师第四十一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金沙农场”,1979年改为八五五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
八五五农场场区地处完达山山脉两侧,大部分场区位于完达山南侧金沙河流域。全场土地面积8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2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1992年粮食总产量5.16万吨。工业生产以采煤为主。全场总人口1.5万人。场部所在地金沙镇已发展成为农垦小城镇。
庆丰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东南部,场部距虎林县城9公里。
庆丰农场,以其附近的庆丰山得名。1963年1月,由八五八农场的杨木河、和平、平原分场和建设生产队合并,组建和平农场,归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和平农场编为第四师第三十五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1977年,改为庆丰农场。
庆丰农场地处三江平原穆兴平原亚区地带,场区绝大部分土地属于平原和低平原地区,土壤肥沃。全场总面积61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9万亩。农场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和渔业生产。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1992年粮食总产量5.2万吨,农业总产值6021万元。场办工业有粮油加工、奶粉加工、制砖、制酒、农机修配厂等。全场总人口约1.2万人。场部所在地庆丰镇,1966年开始建立场部,逐渐形成小城镇,聚居人口已达4000多人。
八五○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西南部,场部距虎林县城45公里。
八五○农场,以铁道兵部队代号命名。铁道兵五师副师长余友清率领的复员大队和劳改队,于1954年11月进驻虎林县建点办场。1955年元旦于虎林县西岗正式建立八五○农场,当年开荒14.4万亩,并播上种子。1959年将八五○农场五分场改为农垦部实验农场,并在场部兴建“卫星城”(1961年卫星城下马,改为红星村)。1964年7月,国家领导人朱德委员长、董必武副主席来场视察。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八五○农场编为第四师第三十六团。1975年2月,撤销第三十六团,原下属连队分别划归第三十八团、第三十九团和第三十三团管理。1976年2月,撤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将三十八团改为卫星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领导。1979年5月,将卫星农场改为八五○农场。
八五○农场地处三江平原完达山亚区地带。西北部为完达山低山丘陵区,东南部为七虎林河、穆棱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水资源充足,自然资源丰富。场区总面积50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5万亩。以农业为主,兼营林、牧。农作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种植甜菜为主。1992年粮食总产量6.6万吨,农业总产值6738万元。山区盛产木耳、蘑菇、猴头等山产品以及五味子、刺五加等名贵中药材。场办工业有制糖、乳粉、粮油加工、木材加工厂等。全场总人口约1.7万人。场部所在地红星村,原名“卫星城”,1958年以“大跃进”“放卫星”得名。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卫星城”建设下马,改名为红星村。哈(尔滨)东(方红)铁路、密虎公路于此通过,交通方便,已形成拥有5000多人口的新兴小城镇。
云山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西部,场部距虎林县城65公里。
云山农场,是由场区内的云山(海拔171米)得名。1957年5月,八五○农场于云山建立畜牧场,1958年又组建一分场。1962年8月,将云山畜牧场和一分场合并,改为云山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云山农场编为第四师第三十九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云山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
云山农场地处三江平原完达山亚区地带,北靠完达山,南部为七虎林河、穆棱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1958年在场区南部修建云山水库,总库容量7015万立方米。以防洪为主,兼灌溉、养鱼。场区总面积47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8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5.1万吨,农业总产值5488万元。场办工业有量具厂、修造厂、制材厂、粮油加工厂等。全场总人口1.2万人。场部所在地云山,昔日荒无人烟,1957年开荒垦殖,1963年正式确定为云山农场场部,逐渐发展成为有2900多人口的农、工、商各业齐全的农垦小城镇。
八五四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虎林县境内七虎林河北岸,完达山南麓。场部距虎林县城37公里。
八五四农场,以铁道兵8504部队代号命名。1956年5月,八五○农场派出部分人员,在迎门顶子成立铁道兵八五○四农场,同年8月改为八五四农场。1963年1月,划分为八五四、皖峰两个农场,同年冬季两场又合并为八五四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八五四农场编为第四师第三十三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改为迎春农场。1979年5月,恢复八五四农场名称。
八五四农场地处三江平原完达山亚区地带,西部为低山丘陵地区,东部为冲积平原,土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全场总面积112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万亩,以农业为主,兼多种经营。1992年粮食总产量8.8万吨,粮豆商品率达81%;农业总产值8602万元。养殖业发展较快,饲养奶牛、养蜂、养鹿等。场区内盛产人参、刺五加、五味子等名贵中药材及蘑菇、木耳、猴头、猕猴桃、山葡萄等山产品。场办工业有农机修造厂、小煤矿、粮油加工厂和食品加工厂等。全场总人口1.9万人。场部所在地迎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