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出口货源
在对外贸易工作中,黑龙江省执行国家各个不同时期下达出口商品收购计划,按固定的
收购渠道和方式组织出口商品货源,为实现对外贸易出口创汇奠定了物质基础,使发展对外
贸易有了基本保证。从1954年至1980年,黑龙江省一直为国家出口提供商品货源。曾由省商
业、粮食、供销、工业等部门供货,省外贸部门与其衔接,采取统购、派购、订购等收购方
式。1981至1985年,黑龙江省享有对外贸易自营出口权后,除了有关供货部门以外,外贸部
门按国家收购计划和国际市场的需求,也直接组织出口货源。
为保证出口货源的稳定供应和不断增长,适应黑龙江省扩大出口创汇的需要,省外贸部
门50年代开始,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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