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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利用外资

  利用外资即借入国外资金,吸收外国投资,接受国外捐助。黑龙江省利用外资起步较晚 ,形式比较单一,从1979年开始至1982年主要搞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少数政府贷款。
    1983年以后,利用外资的步伐加快,规模逐年扩大,从使用中国银行贷款发展到利用外 国银行贷款;从来料加工发展到合资经营企业;从引进单机发展到引进成套设备;从零打碎 敲到有计划有重点地利用外资。到1983年末,利用外资对外签约84项,金额3653万美元;租 赁2项,133万美元;中国银行贷款75项,2939万美元。
    1984年以后,加强了同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交往,利用外资的规模扩大。引进的外 资主要用于产品深加工。黑龙江省亚麻产量占全国90%以上。过去出口主要是卖原料,经济效 益差。为把资源优势变为出口创汇优势,利用外资组建6个亚麻纺织厂。其中兰西亚麻纺织厂 (500锭)、佳木斯亚麻纺织厂(500锭)、延寿亚麻棉厂、亚麻纱厂、双城亚麻纺织厂已投 产;牡丹江精制亚麻厂设备已安装完,正式调试。这些厂所产亚麻纱和亚麻布都是国际市场 畅销货,经济效益好,1吨亚麻原料加工15支纱出口,比卖1吨亚麻原料可增值7900元。到19 85年底,黑龙江省利用外资合同金额10084万美元,其中利用丹麦、瑞典政府贷款8项,3104 万美元;补偿贸易332项,合同金额为3060万美元,加工装配23项,合同金额为304万美元; 国际租赁10项,合同金额450万美元,兴办合资经营企业45家,吸收外商投资合同金额3166万 美元。在合资企业中,生产型企业20家,占合资企业总数44%,生产型企业外商投资占合资企 业外商投资70%。45家合资企业有42家企业登记注册,已开业的企业有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