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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对外经援

  黑龙江省自1959年开始,由省电力局最早承担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任务,是全国承担对外 经援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由于当时任务少,由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组织。随着对外经援工作 的开展,为适应需要,1963年在省计委内开始设立军工援外处,负责抓援外工作。1964年承 担的援外筹建项目和协作项目已增至15个,在省计委内单独设立援外处。1966年,计委援外 处改为“东北区外经局黑龙江办事处”,仍设在计委内,受东北区外经局和黑龙江省计委双 重领导。“文化大革命”中,东北区外经局撤销,黑龙江省办事处改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援外处,仍归省计委领导。
    1972年,根据周恩来总理关于加强各省市外经机构的指示,援外处改为黑龙江省革命委 员会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为处级机构,负责全省外经工作的归口管理。同时,在省机械、 轻工、农机、建委、林业总局及国防工业局设援外处,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和合江 地区设外经办。1978年4月,省委加强外经工作的归口管理,批准省革命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 办公室改为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为局级机构,隶属于省政府。
    1983年成立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后,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经援工作由 过去国家下达计划变为投标报价,国家择优选取,并以包干形式确定任务。经援工作从过去 的督促、检查、协调关系等行政管理工作转向直接承包筹建、组织现场施工和经营管理。2月 ,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受经贸部委托承建中国援建的缅甸国家第一体育馆。从勘察 设计到设备安装全部由该公司承包。缅甸国家第一体育馆占地2.6万平方米,万人座位,投 资额2272万元人民币,是中国第一个实行经援投资包干办法的试点项目,也是黑龙江省援外 规模最大的一项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包,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组织实 施。省建筑设计院、省建一公司、省建四公司、省体委、哈尔滨电信局、省广播事业局、中 国对外建筑材料设备公司等13个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指导和设备材料供应工作。赴缅甸 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共28批、115人次,发出建筑材料、施工机具13船。这项工程的建设不仅 加强了中缅两国人民的友谊,而且扩大了黑龙江省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许多居住在东南亚 地区的华侨携带子女到仰光参观,把这一建筑视为中国的骄傲,缅甸人士誉之为“中缅合作 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