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外贸易计划
一、商品流转计划
对外贸易计划管理主要指对商品流转计划的管理。即确定商品流转计划范围、内容、种
类、制定、修改、检查、调整程序和方法。
商品流转计划包括对外贸易活动中的收购、出口、进口、调拨等主要环节的计划。其种
类按流转环节可分为收购计划、调拨计划、出口计划、进口计划;按时间可分为长远计划、
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按作用和性质分,还有一种叫平衡计划。
1.收购计划:包括收购商品计划的总指标;分部门、分地区、分公司的收购计划指标,
根据中央和地方的经营分工确定的“中央商品”、“地方商品”的收购计划指标;以及“以
进养出”、“三来一补”(注: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是外贸业务的灵活
做法。)(出口)收购指标。
2.出口计划:包括现汇出口、记帐贸易、援助出口、以出顶进等指标;并且分别列出国
别(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公司的出口计划。
3.进口计划:包括现汇进口、记帐进口。并按照进口商品性质,分别列出新技术、成套
设备、工业生产建设用一般物资、农业用物资、轻工市场物资、互利物资、粮食等11大类指
标。进口计划根据全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省内自有外汇的收支平衡情况及
国家对进口商品统一管理办法确定。
4.调拨计划:包括调出计划、调入计划。黑龙江省未获自营进出口权时,由国家外贸部
统一安排,调拨省份只负责提供出口货源和接收进口物资。
调拨计划根据外贸部下达的收购计划、调往有关口岸省的调出计划,以及进出口经营业
务的分工和正常、合理的运输流向确定。
除以上四个商品流转环节上的计划以外,还有一种起综合平衡作用的计划——平衡计划
。
平衡计划包括:年初库存;收入(当年收购——以进养出、调入、加工收回、其它收入
);支出(出口、加工付出、调出、损耗、其它支出);年末库存。平衡计划根据加强计划
管理的原则,按照收购、出口调拨计划等环节综合编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确定主要出口商
品的经营战略和具体措施。
对外贸易商品流转计划按时间的长短,还可以划分为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
长远计划:即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5年、10年、15年)指导对外贸易发展的远景规划和
方向性的计划。长远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以及省内对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长远规
划的总任务、总要求、对外已签定的长期贸易协定,对外援助的需要,外汇收支平衡状况,
省内生产的需要和供货可能以及国际市场供应和需求情况制定的。
年度计划:即在一个年度之内指导对外贸易活动的具体执行计划。年度计划是根据国家
对内对外各项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中对外贸工作的要求,外贸长远规划以及
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制定的。年度计划的指标比较详尽具体,包括全年收购、出口、进口调
拨、“以进养出”、“三来一补”、“三资企业”(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
合作企业。)出口等各项业务活动计划。
季度计划:为实现对外贸易的年度计划,掌握执行进度,便于督促检查,各外贸企业还
要编制季度计划。季度计划是根据商品的季节性特点和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的规定、运输
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二、编制程序
(一)起编单位出口商品收购计划、调拨计划由县(市)级外贸机构编制。1972年以前
未建立这级外贸机构时,由地(市)级外贸机构编制。
出口商品计划、以进养出进口计划、调拨计划由省各专业进出口分公司和有进出口经营
权的地(市)支公司编制。起编单位编好计划,上报省经贸厅和国家各专业总公司。
(二)综合起编单位各地(市)经贸局为收购计划、调拨计划的综合起编单位。各地(
市)经贸局将所属各县(市)的收购、调拨计划上报省经贸厅,并抄送省各专业进出口公司
。
(三)计划编制单位省对外经济贸易厅为黑龙江省各项对外贸易计划的编制单位。经过
综合平衡编发的对外贸易计划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后执行。
三、检查修改
(一)计划检查
对外贸易计划经国家批准后,成为外贸活动的重要依据。计划检查的目的是通过定期和
不定期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了解各项计划在完成过程中,如何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
策,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各项计划的完成
。
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既要全面,也要有重点;既检查品种完成情况,也检查金额指标完
成情况;既要检查数量和质量,也要检查仓储和出运情况,做到全面地、综合地检查、分析
,从中发现情况和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检查的重点与内容:
进出口计划检查对外签约和履约的完成情况;检查出口国别政策、客户政策;检查不同
国家、不同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以便调整经营措施。
出口货源和运输计划检查,这两项计划是否落实,能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防落空,
影响履约。
进口计划重点检查省内重点建设项目的技术和设备,以及急需的主要物资的进口到货情
况,以保证按期完成进口计划。
在计划检查过程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确保不同的检查重点;同时,对各项计
划完成中的相互关系,认真检查从中找出关键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利统一运筹,相辅相
成地全面完成各项对外贸易计划。
检查的时间、方法:
对计划的检查,主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
定期检查。通过统计旬报和统计月报,及时检查完成计划的进度,并与上年同期进度加
以比较,加强综合分析,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矛盾、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进计划
的顺利完成。
不定期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地检查。组织检查小组,深入到有
关部门、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有时按地区分片进行,有时对经营某项商品的有关公司
、地区进行检查。
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是计划编制、执行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和经常性的工作,是体现
计划管理、加强计划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级对外贸易计划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的主要包括;计划执行进度、贯彻政
策情况、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问题的建议、措施。
(二)计划修改
对外贸易年度计划——经国家经贸部和省计经委批准下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组
织贯彻执行,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变动和修改,以保证计划的法规性和严肃性。但是计划对
未来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做到完全正确的预测。因此,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的变化,就要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计划
进行适当的调整修改。
调整修改计划应具备的条件:第一,由于对外谈判签订协议、合同后,实际情况与原计
划发生较大变化而严重影响年计划的完成时;第二、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
或其它重大情况的发生,而必须修改计划时;第三,由于国家和省追加新的任务时。
遇到以上情况,由省(市)各专业进出口分公司上报省经贸厅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请省
政府、经贸部审批同意,而后统一组织进行计划的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