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进出境物品监管
进出境物品,其国别、数量、品种,不仅反映当时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也反映了
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哈尔滨自设关以来,对进出竟物品实行监管,在变
化中不断调整禁运和允许通行物品监管范围。
清末民初乃至东北沦陷时期,进出境物品监管业务同其它海关业务一样,为外国侵略者
把持。新中国成立后,哈尔滨支关、分关、关、海关都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的法令、政策,对
进出境邮递物品、货样、广告品、行李物品、非贸易性印刷品实施监督管理。哈尔滨进出境
的邮递物品,涉及30多个国家10多种文字。其中以苏联、日本、朝鲜和港澳地区为最多,其
次是波兰、匈牙利、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哈尔滨国际互换局与苏联的莫斯科、列宁格勒、
海参崴、伊尔库茨克,波兰的华沙,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保加种亚的索菲亚,匈牙利的
布达佩斯,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联邦德国的法兰克福,朝鲜的平壤、新义州、稳城、南
阳等有出口邮件直封关系,与其中莫斯科、列宁格勒、海参崴、伊尔库茨克、华沙、布拉格
、布达佩斯、法兰克福有进口直封关系。
1960年起,进出境邮件多数集中在北京封发,哈尔滨与苏联、匈牙利、朝鲜的直封关系
中断。
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开放形势发展迅速,黑龙江省的进出境物品增多,但由于哈尔
滨尚未具备开放口岸条件,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等监管项目,均到口岸海关办理。此时非贸易
性的印刷品增多。海关对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带有不健康色彩的宣传品禁止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