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构
1954年8月,东北大区撤销,松江省和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同年10月4日,成
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编制45人。李庆祥、崔骥生任副局长。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
西12道街54号。内设秘书科、人事科、业务科、计统科、财务科,所辖5个企业公司。有干部
806人。10月4日成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分党组,受省政府党组领导。分党组书记李庆祥、
副书记崔骥生;分党组成员金天麟、徐守信、苏焕英。1955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委托黑龙
江省对外贸易局代管国家海关总署哈尔滨市分关和哈尔滨商品检验分处。
1956年3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精简的原则以及内地省、市对外贸易局
撤销的指示,将省对外贸易局撤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驻黑龙江省特派员办事
处,编制5人。办事处受对外贸易部和省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同年9月,撤销省对外贸易局
分党组,成立对外贸易部驻黑龙江省特派员办事处党组。崔骥生任副特派员、党组书记,党
组成员有金天麟、冯志刚、车志军、徐守信。办事处设政治工作组、业务指导组、秘书组。
办事处代管哈尔商品检验局、哈尔滨分关。原归省对外贸易局经营的茶叶、畜产品的收购、
加工、内销、分配等业务移交给黑龙江省农产品采购局经营。
1957年,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在全国对外贸易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省、市、自治
区必须有一个相当强而精干的外贸机构,才能担负起对外贸易这一重要任务,不要因精简而
将外贸机构减掉。
随着中央下放外贸权力,原由中央掌握的业务也已适当下放。在出口货源中,主要的大
宗农产品日趋减少,小品种农副产品和土产品日趋增加。需组织人力深入山区、水乡、矿山
、工厂组织货源,扶持生产,地方外贸机构的任务日趋繁重。黑龙江省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
发展和部分任务下放的新情况,经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于1957年5月,撤销对外贸
易部驻黑龙江省特派员办事处,恢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实行部分政企合一体制。将省粮
油、杂品两个分公司和中国矿产公司黑龙江省办事处合并到省外贸局,成为局内的3个专业处
,分别为粮油处、杂品处、矿产处(这些公司合并后对外仍保贸公司名称)。同年8月,撤销
对外贸易部驻黑龙江省特派员办事处党组,成立对外贸易局党组。崔骥生任省对外贸易局副
局长、党组书记。1958年10月,黑龙江省进口贸易由黑龙江省物资局划归省对外贸易局经营
,省对外贸易局成立进口储运处。经省委、省人委推荐,国务院批准,张锦伦任省对外贸易
局局长、党组书记,崔骥生任党组副书记。
1960年5月,撤销省对外贸易局党组,成立省对外贸易局党委。6月,经黑龙江省人民委
员会批准,成立科学研究所,崔骥生任所长。7月,刘立华任省对外贸易局副局长。
1962年9月,经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撤销省对外贸易局党委,成立省对外贸易局党组。实
行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党组书记张锦伦,副书记崔骥生,党组成员刘立华
、鞠远忠、王玉昆、王珉、刘文秀。为了加强机关党的工作,11月,经省人委直属机关党委
批准,成立省对外贸易局机关党委,隶属省人委直属机关党委,下设11个党支部,有党员15
9名。张锦伦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王玉昆任副书记。
1965年6月,经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政治部,主任张锦伦兼任,副主
任崔骥生兼任,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宣教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组织之间打派仗,批判斗争领导干部,各项工作
陷于瘫痪状态,致使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受到很大影响,出口商品的数量和出口换汇额明显下
降。1967年11月,“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造反派”掌管了党政财文一切权力,成立了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接管委员会,刘立华、黄文富负责接管委员会工作。
1968年8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撤销,改称为黑龙江省商业革命委员会对外贸易公司,
重新组成新的机构和领导班子。王凤翥为公司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洪忠炼为副组长。1969年
12月,王凤翥调出,黄文富任组长。外贸公司下设政工组、办事组、综合组、业务组、关检
组(海关、商检)。1970年3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任吴国卿为对外贸易公司革命领
导小组组长。5月,任孙居平、毛元珍、刘文秀为副组长。10月,任军代表廖新民为第一副组
长,吴进礼为副组长。1970年5月,成立省对外贸易公司党委。
遵照毛泽东主席关于“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结合省直机
关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本着裁减重叠机构,压缩机关服务人员
,加强职能部门的精神,1972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党的核心小组决定,撤销省商业革命委员
会外贸公司,恢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健全外贸机构,成立党委和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
组、秘书组、综合业务组。廖新民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宋月涛任副主任、党委
副书记;刘立华任副主任。同年全省各地、市恢复外贸机构;县、市首次设外贸机构。
1973年7月,根据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党的核心小组的指示,廖新民等军代表撤走,省对
外贸易局恢复正常领导体制。宋月涛任局长、党委书记;刘梦林、刘立华、吴国卿、孙居平
任副局长。下设政工处、进口处、财会处、综合业务处、办公室。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
商品检验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关。1975年5月,成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党组。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通过拨乱反正、治理整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
和发展,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进出口业务有了长足发展。省对外贸易局领
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任傅嘉兴、王玉昆为副局长。为加强全省外贸工作的领导,适应外贸体
制改革和外贸事业发展的需要,省外贸局下属机构也进行了调整。1978年2月,将综合业务处
改为计划统计处,基地处改为货源基地处,政工处改为干部处;增设国外业务处、科技基建
处、基层工作处、运输处和仓储处。运输处和仓储处不单设编制,分别与外运公司、仓储公
司合署办公。为加强政治工作,设立政治部,将干部处、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划归政治部
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由30人增加到98人。
1981年1月,经对外贸易部批准,黑龙江省正式开展出口商品和地方外汇进口的自营业务
,即由过去单纯向口岸提供出口货源省份,变为自营进出口业务的内地口岸省份。
1982年12月,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外经济工作划归
省对外贸易局,省对外贸易局改为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
贸易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撤销省进出口委、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其工作任务移交省对
外经济贸易厅。根据省委决定,撤销省对外贸易局党组,成立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党组。黑龙
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有关方针、政策、规
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设备
,扶持外贸出口生产;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供货计划,安排、组织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
发运;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和方式,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企业、金融、贸易界进行经济贸易交
往等,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往来和经济贸易发展。修枫任厅长、党组书记,刘文荣任副厅长、
党组副书记,王玉昆、孙居平任副厅长、党组成员。1983年8月,李季任副厅长、党组成员。
同年,成立企业整顿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企业整顿(后改称企业管理办公室,由财会基建处
代管)。
1984年初,省对外经济贸易厅成立整党办公室,4月,成立史志办公室,承担《黑龙江省
志·对外经济贸易志》的编纂任务。9月,省政府口岸办公室划归省对外经济贸易厅代管。到
1985年12月末,省对外经济贸易厅机关设立机构有纪检组、机关党委、工会、整党办、企管
办、办公室、史志办、进出口业务处、经济技术合作处、财会基建处、基地货源处、计划物
价处、政治工作处、劳动工资处。
二、省外办事处
黑龙江省原为内地的外贸货源省,长期从事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加工、仓储运输等工
作,没有直接出口任务。进入70年代,对外贸易事业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对外贸易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贯彻实施,黑
龙江省陆续开展了部分品种的直接出口,1981年获得了自营出口权,成为内地口岸省。随着
口岸的工作量不断加大,黑龙江省经贸部门从1973年开始先后在广州、深圳、大连、秦皇岛
设立了办事处,作为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窗口单位。这些口岸办事处主要负责全省外贸商品
出运的租船定舱、配载、结汇等业务,为国外和港澳客商进行经济贸易洽谈提供服务。
(一)广州办事处
1973年7月,黑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广州设一个驻在组,编制7人,负责供庆香
港活牛的接运、结汇任务。活牛自营出口取得了一定经验。为扩大出口,1974年12月,经黑
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驻广州办事处。原粮油公司驻在组并到办
事处。隶属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编制40人(列企业编制),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口岸办事
处。下设秘书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储运科、深圳中转站。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对内分
别与省有关各进出口公司对口,对外以省各进出口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名义开展工作。广州办
事处主要承担出口商品的接运、中转;负责调查研究和对外宣传,扩大黑龙江省的对外影响
。到1985年,办事处下设5个科(室),1个联营企业公司,有正式职工36人。办公地址在广
州市农林下路42号。
(二)深圳办事处
1974年8月,建立黑龙江(深圳)外贸工作组(又称黑龙江粮油工作组),隶属广州办事
处。主要负责对香港出口活牛的中转业务。由于黑龙江省对香港出口任务的不断增加,出口
品种、范围不断扩大,1977年9月,省对外贸易局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深圳中转站
,办公地址设在文锦渡仓库院内。
为扩大和发展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加强与深圳特区的经济贸易合作,1981年7月成立黑龙
江省对外贸易局驻深圳办事处,隶属广州办事处,职工13人。
1984年3月,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决定,将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驻深圳办事处改为黑龙江省
对外经济贸易厅驻深圳办事处,为处级单位。下设办公室、粮油食品科、纺织科、联合业务
科、中转站,编制40人。同年,经贸部授权黑龙江省对香港出口鲜活商品,从此由深圳办事
处签发出口许可证。
同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任命副厅级干部赵文清为办事处主任,领导广州、深圳两个办
事处。办事处利用和发挥深圳特区的有利条件,为发展黑龙江省的对外经济贸易服务,负责
黑龙江省出口商品的出运和中转以及商情、信息、接待等工作。
从1985年开始,合理地调整了两个办事处的人员和机构。根据业务活动的规律性,结合
实际情况,将深圳中转出口商品全部业务移交到深圳办事处统一管理。同时增设了轻工科、
工艺科。经过调整,减少了环节,加快了转运速度,节约了经费。
(三)大连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外贸是一条重要战线,在大好形势下,外贸需要有一个大发展”的
指示精神,1977年全国外贸计划会议确定,改革大连口岸外贸经营体制,在大连建立东北三
省联合成交机构。大连口岸外贸经营体制改革后,内地货源省逐步由向口岸调拨出口改为直
接对外办理进出口业务。1978年4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在大连成立办事处,为处级单位,
编制30人。办事处主要负责黑龙江省以及省各进出口分公司与对外贸易部驻大连办事处及大
连外贸各进出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调查研究,沟通国际市场商情;协调省内收购货源;及
时解决执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对出运商品报检、报关;组织对破损商品的换装、整理,保
证对外成交合同的履行等。
1980年5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决定大连办事处内部设办公室、粮油食品科(对外称中
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化工科(对外称中国化工进出口
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土畜产科(对外称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
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五矿科(对外称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
大连办事处)、轻纺科(对外称中国轻纺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外
运科(对外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
1981年2月,成立人事科、综合业务科。8月,撤销轻纺科,分别设立轻工科(对外称中
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纺织科(对外称中国纺织品进出
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成立式艺品科(对外称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10月,撤销外运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
公司驻大连办事处)。
为了简化手续,加快中转速度,省对外贸易局以(81)黑外贸财字第359号文件通知,同
意黑龙江省经大连口岸出口的商品实行在口岸就地贷款、就地结汇、就地还贷的办法。
1984年3月,成立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同年5月,恢复中国对外贸
易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大连办事处。至1985年7月,大连办事处内设17个科(室),
编制127人。
(四)秦皇岛办事处
1980年3月,设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驻秦皇岛办事处,处级单位,编制50人,办公地址
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开滦路42号。办事处下设化工科(对外称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
分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粮油食品科(对外称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驻秦皇岛办事处)、土畜科(对外称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秦皇岛办
事处)、五矿科(对外称中国五金矿产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轻纺科(对外称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1980年4月设
立办公室。1981年8月设立财会科,撤销化工、粮油食品、轻纺、土畜产、五矿等5个科,成
立综合业务科,对外仍保留原来的名称。办事处主要任务是为黑龙江省各进出口公司出运货
物,对出运的货物检查、验收、定舱并负责出运过程中的具体工作。1982年7月设立海运科(
对外称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编制18人,企业列支,独立
核算,后因条件不具备而撤销。9月重新设立土畜科、粮油食品科、五矿科、化工科、轻工科
,对外名称不变。
1984年5月,根据(84)黑经贸劳64号文件通知: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驻秦皇岛办事处改
为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驻秦皇岛办事处。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粮油食品科
、土畜科、轻工科、化工科、五矿科,并兼管省经贸厅北戴河干部疗养所。
三、企业
1954年10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成立,下属有5个专业公司: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黑
龙江省公司、中国土产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畜产出口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杂品
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食品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编制472人。
1956年3月,除原有的5个公司外,又增加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绥芬河公司。人员
编制减少少到229人。这些公司直接经营本行业的商品收购出口业务。其中杂品公司经营的品
种包括纺织、轻工、机械三方面。
1957年5月,实行部分政企合一体制,原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杂品
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和中国矿产公司黑龙江省力事处合并到省对外贸易局,成为局内的3个
专来处,即粮油处、杂品处、矿产处(对外仍称公司),其它公司不变。这些企业既是行政
管理单位,又是直接业务单位。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占75%,行政管理人员占16.1%,勤杂人
员占8.9%。
1961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和中国食
品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合并,改称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对内称粮油食
品处),中国畜产品出口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改称中国畜产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土
产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改称中国茶叶土产进出口公事黑龙江省公司(对内称土畜产处)。
撤销中国杂品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分别成立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
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对内称工业品处)
,取销中国矿产公司黑龙江省办事处(含中国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办事处)的名称,分别改
称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对内称五金
矿产处)。成立黑龙江省包装材料储运公司,与局进口储运处一套人员。
1962年9月,政企全面分开,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10月,国家外贸部同意,将哈尔
滨猪鬃工厂划归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进出口专业公司的业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组织机构撤销
。1968年8月,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撤销,改为对外贸易公司,隶属商业革命委员会。各进出
口专业公司分别改为粮油食品组、土畜产组、重工业组、轻工业组。
1972年7月,恢复省对外贸易局。粮油食品组改为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
公司,土畜产组改为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重工业组改为中国五金矿
产化工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轻工业组改为中国轻工纺织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
省分公司。
1972年8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化工商品从五金矿产化工机械进出口分公司划分出
来,单独设立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973年4月,撤销省包装材料储运公司,成立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对内称运输处)。
1974年,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给黑龙江省分公司投资200万元,组建外运分公司船队
,编制15人。1976年9月28日,船队正工试航,1977年开始对外营运(因运输管理体制不顺和
运输货源不足等因素,于1979年经外运总公司批准撤销)。1975年1月,成立中国包装进出口
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内称包装处)。
1978年,为加哟对仓储工作的领导,改善经营管理,国家外贸部成立仓储局和仓储总公
司,要求各省也要建立相庆机构。同年3月,省编委决定,成立中国对外贸易仓储总公司黑龙
江省分公司。
同年11月,经省政府和国家计委、外贸部、财政部、轻工部批准,省外贸局接收原哈尔
滨新华印刷二厂,将其改建为哈尔滨外贸彩印厂,承担出口商品包装装潢的印刷任务。编制
为133人。
1080年3月6日,设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进口公司(对内为进口处),一套机构,两个牌
子,负责统一办理黑龙江地方进口业务。在出口扩大,品种增加,客户增多的情况下,将中
国轻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分别划分为: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
分公司,编制100人;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编制90人;中国工艺品进出
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编制70人。
1980年3月28日,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工作发生变化,既搞货源,又搞外销既抓进口,又抓
出口,既承担中央商品的履约、出运、结汇业务,又直接办理地方商品的出国考察、洽谈业
务、签约成交、交换货物、出运结汇等任务。为便于开展对外活动,灵活贸易和扩大国际交
往,省政府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省对外贸
易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为加强国际市场考察、发展客户、扩大销售渠道,设立对外窗口,1980年8月在香港注册
成立了隆丰有限公司,省外贸局副局长傅嘉兴兼任董事长。
1980年9月,成立黑龙江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与基地处合署办公。撤销省对外贸易
局包装处,将中国出口商品包装公司改称为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981年3月,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改为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受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双重领导,以总公司领导为主。同
年9月,成立黑龙江省对外信托贸易公司,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合署
办公。1982年10月,撤销对外信托贸易公司。
1982年2月,黑龙江广告公司与省包装进出口分公司合署办公,对外挂两个牌子,单独开
展业务。
同年4月,成立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定编30人。经过对远洋运输过程全面
检查后,发现自办海运风险大,货源不足,费用高,1983年10月,尚未营运的远尖公司撤销
。
6月,根据恢复边境地方贸易的需要,建立黑龙江省贸易公司,编制50人,负责易货贸易
业务,隶属省对外贸易局。1983年改为中国黑龙江省贸易公司。1984年改为中国黑龙江省国
外贸易总公司。
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
厅级),黑龙江省对外信托贸易公司并入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主要承办黑龙
江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开展引进技术和设备业务;在国外承办工程项目,提供国际劳
务合作等。该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综合性国营企业,行政隶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业务由对外贸易部归口管理。
1983年12月,成立省对外经济贸易厅机关服务公司。
1984年1月,将省土畜产进出口分公司经营的中药材和省化工进出口分公司经营的西药、
医疗器械等业务合并,成立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7月,在美国纽约设立中国贸易中心黑龙江商品部。12月,省对外贸易进口公司改为省进
出口公司,隶属省人民政府。
至1985年12月,中直、省直专业进出口公司有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
司、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事黑龙江省分公司、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含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含中国
对外贸易仓储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含黑龙江
广告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
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厅级)、黑龙江省国外贸易总公司(副厅级)、中
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绥芬河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香港黑龙江隆丰有限公司(副厅级)、
美国纽约中国贸易中心黑龙江商品部(副厅级)。
为了扩大对外贸易,提高地方出口创汇能力,1959年,哈尔滨市、松花江地区、绥化地
区、嫩江地区、牡丹江地区、合江地区、双鸭山市、鸡西市相继在省对外贸易局驻当地办事
处的基础上建立了对外贸易局,受省对外贸易局和当地政府双重领导。地市对外贸易局主要
任务是根据省下达的收购计划,安排、组织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发运等工作。“文化大
革命”期间,随着省对外贸易局的撤并,地市外贸机构也被撤并。省对外贸易局恢复后,地
市外贸局相继恢复。
1970年9月,黑河地区对外贸易局成立。1972年七台河市对外贸易局成立,1973年大兴安
岭地区、伊春市、鹤岗市对外贸易局成立。随着大庆油田的开发利用,对外出口不断扩大,
1976年8月,大庆市对外贸易局成立。至此,黑龙江各地市都成立了对外贸易局,并与对外经
济贸易公司合署办公,政企合一。
四、事业单位
(一)黑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
1979年7月,国家外贸部第二次调查研究会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成立
商情研究机构。为了适应开展港澳及远洋业务,掌握国际市场变化趋势,扩大出口,使出口
商品卖上好价,进口商品节约外汇,经黑龙江省编委黑编(1980)38号文件批准,成立省国
际商情研究所,设编20人,隶属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该所成为黑龙江省唯一的对外贸易研
究机构。下设调查研究室、资料室、办公室(含电传室)。
1984年,国际商情研究所改为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下设办公室(含电传室)、调查研
究室、资料室。
调查研究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际市场变化趋势,提出与黑龙江省出口商品有关的国际
市场需求预测;研究国际市场商品价格、货币汇率变化动态,提供情况和预测;研究国际市
场的经济贸易、金融、商品供求情况;研究出口商品的生产、质量、规格、花色、品种和包
装装潢;研究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劳务输出等情况;研究各国的政治
、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对如何加强省对外经济贸易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出论证
和建议;编辑、发行《黑龙江对外经贸研究》杂志(双月刊)。
1985年,研究所增设信息咨询部(内含资料室),编辑发行《黑龙江对外经贸信息),
为省各进出口公司及地(市)县经贸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建立信息网络、咨询联系客
户等。
电传室的任务是接收路透社每日发来的商业电讯稿;摘译、编辑《国际商情情报》,发
送省各进出口公司及地(市)县经贸部门;将编余的电讯稿根据情报内容分发给省各进出口
公司,供参考。
(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对外贸易干部学校)
1972年后,黑龙江省进出口贸易额不断增长,各地(盟)、市和绝大多数县(旗)都设
立了对外贸易机构,外贸专业人员和外贸干部短缺。
1980年9月,经黑龙江省计委、教育局批准成立省对外贸易学校,隶属省对外贸易局(与
对外贸易干部学校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并开始招生。学生来源系应届高中毕
业生,学制两年。这所学校成为黑龙江省唯一的为外贸事业培养中等专业人才,为外贸系统
教育培训在职干部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
对外贸易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务科、干训科、总务科,有教职员工45人(其中教师17人
)。教师队伍主要是来自黑龙江省商业学校外贸专业的教员,外贸系统内的业务人员,还有
外地调入的教员以及省商业学校留校的外贸专业毕业生。到1984年8月,共培养中专毕业生2
02名。外贸干校培训在职干部794名。
1984年5月,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有利于改革的原则,学校设置办公室
、政工科(与党总支办公室合署办公)、教务科、干训科、学生科、总务科。学生科和政治
研究室合署办公。
五、民间团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分会成立于1966年10月,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分会之一
。由黑龙江省各进出口公司、外向型企业、团体和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具有法人资
格,为地方民间对外贸易团体。其宗旨是:为增进黑龙江省同世界各国(地区)贸易界的相
互了解和友谊,促进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发展相互间的贸易关系
;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联络,密切与国外商会、厂商和经贸界人士的关系,对扩大双边进出
口贸易等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分会成立初期未设专门办事机构,由省对外贸易局办
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黑龙江省副省长关舟任主席;省财贸委员会副主任王玉、省对外贸易局
局长张锦伦、省商业厅厅长燕文卿、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荆志坚任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黑龙江省贸促分会的活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4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通知全国各省、市分会恢复活动。
1979年,由于外事往来增多,贸促分会办事机构由虚变实,设编15人。主要任务是接待
国外团体人士来访;参加或举办展览会;代理申请注册商标;签发货物产地证明书;组织技
术资料交流;贸易纠纷仲裁等。省对外贸易局局长宋月涛兼任省贸促分会主任,省外事办公
室副主任刘威兼任副主任。
1980年,省对外贸易局领导班子变支,省贸促分会的领导班子也随之变动。省外局局长
宋月涛兼任主任;副局长傅嘉兴、刘文荣、王玉昆、吴国卿、孙居平先后任副主任。省外贸
局党组决定,设立省贸促分会办公室,设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1人。
六、学术团体
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
1982年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建立。学会是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群众性学术
团体,组织从事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对国际贸易学术理论和对外贸易实践问题
进行研究和探索,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促进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
从学会成立到1984年挂靠在省国际商情研究所,宋月涛兼任会长,李剑白任名誉会长。
1985年学会挂靠单位改在省对外贸易学校,修枫兼任会长。
学会有会员3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