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改建扩建地方企业
地方电子企业没有新建的工厂,都是从其他行业转隶的简陋小厂,厂房少而破旧,设备
落后,不具备大生产条件。牡丹江市于1958、1959两年给牡丹江电器厂投资40万元扩建厂房
购置设备,从1960年开始批量生产电动机、电焊机、变压器等产品。1968年国家给哈尔滨电
子仪器厂拨款51.7万元,扩建厂房4 796平方米,使该厂成为国家仪器生产的定点厂。1968年
国家给哈尔滨无线工具厂拨款18.4万元,改建了烧结车间,建设了氢气站,扩大了生产能力。
1970年省电子局建立的当年,国家和省拨给地方电子工业的基建费分别拨给齐齐哈尔市
38万元,鸡西市8.44万元,牡丹江市10.2万元,哈尔滨市6.5万元,松花地区12万元,绥化地
区12.8万元。从1971年开始,基建经费直接下达给企业。
1972年,1973年国家给哈尔滨广播器材厂拨款50万元,建设装配车间2 614平方米,为工
厂发展打下基础。1973年国家给哈尔滨电子仪器厂拨40万元,建工厂主楼2 184平方米。1974
年、1975年国家和省拨给哈尔滨无线电三厂41万元,换建厂房3 465平方米(先锋路154号,占
地17 698平方米)。1972年、1975年国家给哈尔滨无线电五厂拨款31万元,省拨5万元,建打
印机厂房3 120平方米。1975年国家给牡丹江电器厂拨款40万元,建厂房3 120平方米,拉开
了磁带机生产线。1973年和1975年省给佳木斯电视机厂拨款44万元,建车间2 069平方米,1978
年该厂建彩电生产大楼7 200平方米(基建费249万元,其中省拨90万元,地方拨5.6万元,贷
款153.4万元)。1975到1977年省给牡丹江电视机厂拨款61万元,扩建厂房8 658平方米。1976
到1983年省给黑龙江无线电一厂拨款168万元,建厂房8 121平方米,购置了比较配套的机加、
注塑、模具制造设备,建成两条收录机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台收录机能力,使该厂成为省
电子行业骨干企业。1971到1978年国家和省给齐齐哈尔北方无线电一厂拨款218万元,建厂房
7 525平方米,改善了器件生产条件。此厂被国家定为“七专”产品定点厂。1977年到1979年
国家给哈尔滨晶体管厂拨款180万元,建设了含有超净车间的生产大楼4 874平方米,为保证
产品质量、提高生产能力打下了基础。黑龙江无线电元件一厂原是省柳河“五七”干校所属
下乡青年组建的小厂,地处庆安县山区,水质不好(含铁量过大),不适于铝电解电容器生产,
1976年、1977年国家和省拨款37万元,通过换建方式将厂址迁到哈尔滨市城高子,1978年、
1979年省又拨款25万元在哈尔滨市内建了新厂房。1976到1979年,国家给肇东电声器材厂拨
款70万元,扩建了厂房,铺开了扬声器生产线。1977年国家和省给阿城电位器厂拨款11万元,
扩建了生产车间,1978年省给呼兰天线厂拨款12万元,扩建了厂房,形成大批量生产电视机,
收录机拉杆天线能力。1971到1973年,国家连续给鸡西材料厂拨款128万元扩建厂房、购置设
备,但由于当地水质不符合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要求,生产不出合格产品,尚未正式投
产,工厂即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