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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产品开发

  一、制订新产品试制计划   从1970年起,省电子局每年都根据国家“四化”建设的要求和省电子工业发展情况拟定 新产品试制计划。1970年安排129项,其中整机49项,器件23项,元件46项,其它11项。1978 年安排得最多,共277项,按进度计划完成和接近完成的100项,占36%,未完成形象进度的77 项,占28%,因用户变化、主要研制人员调动等原因致使计划落空的100项。从1981开始,大 批老产品滞销或停产,1983年初对全省还在生产的247种产品作了分析排队:具有一定竞争力 的仅有62种,占25%;趋于淘汰、急待改型换代的39种,占15%;产销不对路的达146种,占60%。 加快开发新产品是电子工业发展的关键。1983年5月,省电子局发出了《关于加强新产品开发 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二三年内重点抓好广播电视、敏感特种器件、电子应用产品和半导 体器件等产品门类的开发。为提高主导产品开发进度,从1983年开始,省电子局每年都组织 有关专家、科技人员、政府主管人员对重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论证,从而促进了新 产品开发工作的进展。 新产品年度试制计划完成比例逐年增大,产品技术水平也显著提高。 1983年计划130项,完成56项,占43%,1984年计划158项,完成88项,占54%,1985年计划71 项完成58项,占81%。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哈尔滨无线电七厂和牡丹江电子仪器厂在新产品试制中实行“三包 一挂”(包费用、包进度、包投产,与奖金挂钩),成效显著。基于这两个厂和一些科研单位 改革的经验,1984年在新产品试制中普遍推行了科研试制承包责任制,通过承包改变了吃“ 大锅饭”现象,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出现了试制周期缩短、经费支出精打细算的新局 面。1985年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承包的硅——蓝宝石固态压力传感器,年初进行可行性论证后, 全课题组成员同心协力,10月通过省级鉴定,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二、厂、校、所结合开发新产品 鉴于黑龙江省电子工业技术力量薄弱,独立开发新产品能力差,从省电子局建立开始,就 一直提倡厂、校、所相结合开发新产品,与省内各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所及国家科学院有关 研究所都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在70年代,主要合作方式:一是省电子局每年都到有关院 校和研究所去调查了解他们的科研成果,选择一些项目,安排有关厂与院所合作研制新产品 或接产科研成果;二是根据工厂的产品方向,安排其与有关院、校、所挂钩,请专家指导、 帮助研制新产品。进入80年代厂、校、所合作方式又有新的发展,如联合开发、委托开发、 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等。厂、校、所合作既加快了新产品开发速度,又使科研成果迅速转化 为生产力。哈尔滨通江晶体管厂与黑龙江大学共同试制氧敏器件,当年就完成设计定型。在 1984年定型的42项产品中,有17项是厂、校、所联合开发的,这些项目在技术上居国内外中、 上游水平,电脑压力机、机床程序控制器、飞机驾驶模拟训练器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1985 年联合开发的项目占全省试制计划的75%。曙光无线电厂1985年同五个校所合作开发了10个新 产品,其中与省电子研究所合作的黑白电视游戏机、与贵州电力所合作的银氧化镉触头、与 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的双吸杂外延片等产品,技术起点高,当年就取得经济效益50万元。   三、组织攻关会战 1975年初,省电子局从四机部争取到接产北京大学设计的DJS-11百万次大型计算机(又称 150机)任务,从四机部、国家体委争取到研制大型体育场馆计时记分牌任务。这两项任务技 术要求高,工作量大,一个工厂无力独立承担。在省革命委员会常委陈剑飞主持下,成立了 会战领导小组,由省电子局副局长汪洋任组长,下设会战办公室,罗玉林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150机由哈尔滨电子仪器厂接产,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科技大学、省电子研究所、哈尔 滨无线电三厂、哈尔滨计算机技术研究所等单位30余名技术人员全力参加会战;计时记分牌 由哈尔滨广播器材厂试制,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李仲荣为计时记分牌的总技术负责人、 哈工大一系计时专业10几名教师负责计时部分的设计和试验,请哈尔滨科技大学的4位教师参 加记分部分的设计和试验。省电子局安排曙光无线电厂、鹤岗晶体管厂、安达无线电厂生产 为这两个项目大量配套的集成电路、可控硅和印制线路板。经过各方面通力合作,艰苦奋战, 于1977年12月完成了计时记分牌试制任务,经四机部、国家体委、外经部组织鉴定,批准小 批量投产,出口援外。150机于1979年8月完成了制作任务。合作会战,不仅创造了较高水平 的产品,还锻炼成长了一批技术人才,同时也促进了配套厂技术水平的显著提高。
    随着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1984年1985年集中抓了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的国产化工作。 先后召开了电视机、收录机设计国产化经验交流会。佳木斯电视机总厂首次采用国产显像管、 集成电路、调谐器、行输出、印制线路板等元器件和部件,设计了35厘米彩色电视机,按价 格计算国产化率达85%。牡丹江电视机厂参加了电子部彩色投影电视国产化小组,分工搞了电 源和通道的国产化试验。哈尔滨无线四厂和黑龙江无线电一厂坚持“引进、消化、创新”的 方针,在引进散件组装中,注重研究吸收国外技术,培训了一批技术骨干,为收录机的国产 化奠定了技术基础。   四、试制经费   新产品试制经费的来源,一是四机部按计划每年拨给一笔费用;二是军工口临时安排的 试制项目专项下达的费用;三是每年向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省经济委员会申报一批项目,批 准列项后拨给的费用;四是由用户提供经费的协议项目;五是工厂企业自筹的试制经费。为 加强试制经费的管理,1974年5月,省电子局制订了《关于新产品试制费、技术组织措施费试 行办法》,规定新产品的范围“是指结构、性能、原材料、工艺方法、技术特征等比老产品 有显著区别和提高;过去从未试制、生产过的产品”。规定新产品试制费的使用范围是:“ 设计费、工艺规程制订费;必须增加的个别设备专用工卡具;原材料、半成品、样品购置费。” 规定新产品试制费必须专款专用,企业要定期向地、市主管部门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各地、 市每季向省报送经费执行情况,年终报决算。从1970年到1977年,四机部每年在下拨的试制 经费中,除定项定额划拨外,每年还给60~70万元的机动经费,由省自行安排一些新品开发 项目,从1978年以后,部拨试制费逐年减少并全部按项目下达。据统计,从1970年到1980年, 国家和省共拨科研试制经费3 937.5万元,1981到1985年共拨1 020万元。 随着国家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除军品试制费外,电子工业部不再给民品拨试制费。 省财政因“文化大革命”以前没有电子工业新品试制费这个科目的经费额度,因此电子产品 新品开发费用就一直没有纳入省财政计划。   五、产品鉴定、定型   四机部规定产品和成果定型分三类:设计定型、生产定型、技术鉴定。凡技术复杂、产 量大的要先后履行设计定型、生产定型。有的产品亦可设计、生产同时一次定型。凡产量不 大的,经过技术鉴定后即可小批量投产。   在1970年“全民大办电子”高潮中,大批小企业移植、仿制了一批老产品,未经技术鉴 定和生产定型就投入生产,技术文件残缺不全,工装设备也不配套,产品质量没有保证。1973 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条例》(草案),省电子局也几次发文,要求各地抓好 定型工作。到1974年10月统计,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全省累计履行定型手续的产品只有28项, 尚有381项产品没有生产定型。为迅速扭转局面,省电子局发出了《关于抓紧产品定型工作的 通知》,要求各地市成立有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参加的“产品生产定型委员会”,组 织好产品的生产定型工作。具体要求:(1)1974年四季度定型产品要达到在产品的30%,1975 年6月前结束在产品遗留下来的定型工作,从1976年起,凡未经生产定型的产品一律不予列入 生产计划;(2)新试制的产品要严格履行定型手续,否则不予列入生产计划;(3)对1974年已 列入生产计划的一类产品,要按定型的要求,补办定型手续,可不召开鉴定定型会;(4)对已 列入生产计划的二、三类产品,要努力提高质量,尽快达到定型要求,然后组织鉴定定型。 按照省电子工业局的部署,各地、市抓紧了产品鉴定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凡列入生产计 划的产品都履行了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手续。1975年以后开发的产品,在试制出样机、样品 后,省电子局或地市电子局都及时召开定型会,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考核鉴定。从1980 年起,省电子局每年都制订新产品鉴定、定型计划。本着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列入地、市计 划的由地、市局审批,报省电子局备案,凡列入省电子局和四机部计划的由局、部审批。据 统计,从1980~1985年共安排450项新产品试制计划,完成定型并投入生产的有20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