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壳活动性、古地理条件、古气候条件和古生物群特征等因地而异,必然导致各地区地
层发育存在差异。为了进行地层的区域对比,划分出不同的地层区域这就是区域地层区划(地层区划包括对某一层系的“专门地层区划”和常用的“综合地层区划”。)。
划分的准则是沉积建造特征、层序特征、古地理条件、生物群特征和构造变动。综合地层区
划一般分三级:一级地层区划(地层区),二级地层区划(地区分区或亚区),三级地层区
划(地层小区)。地层区划是为编制区域地层对比表,建立标准地层剖面,编纂区域化石手
册以及合理规划区域地质调查,普查找矿等服务的。
“地层区”的划分以古生界为主,一般相当于大地构造分区上的一级构造单元,区为“
系”以上的地层单位在“相”(生物相、岩相等)上应该可以对比,“统”在“相”上可以
基本对比或分区对比。“地层分区”的划分除考虑古生界外,应着重考虑岩相古地理情况、
基底情况和中、新生界。大致相当于大地构造分区上的二级单元,每一个地层分区内,要求
“统”在相上完全可以对比,“组”基本上可以对比或能够分区对比。“地层小区”划分更
多侧重中、新生界的特点和古地理以及生物相带、岩相带和含矿性等特点,在一个小区内应
建立区域综合地层剖面,达到组一级地层单位的对比。
1956年中国地质学编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编“中国区域地层表”中将黑龙
江省划分4个区:大兴安岭区、小兴安岭区、松花江下游区、牡丹江及延边区。
1959年全国第一届地层会议关于“中国地层区划的初步建议”一文中将黑龙江省划分为
两个一级区:天山内蒙区、松花江区。1964年全国地层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全国地层会议学术
报告汇编,将黑龙江省按系进行分区。
1973年黑龙江省区域地质测量第一队徐衍强、张胜元、邢玉玲在“黑龙江省地层区划及
地层特征”一文中将黑龙江省地层区划划分为2个一级地层区(地层区)、5个二级地层区(
地层亚区)和8个三级地层区(地层小区)。
1976年黑龙江省区域地层表编写组编写“东北地区区域地层表”(黑龙江分册)将黑龙
江省地层划分2个一级地层区,8个二级地层区(分区)及16个三级地层(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