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在黑龙江省仅进行过零星的
工作,研究程度很低。
建国后,1956年3月地质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会议。提出地
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的方针是:大力开展水文地质测量,加强矿区的水文地质技术领
导,保证完成重点地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察任务,大力培养干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加强管理、挖掘潜力,力争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为今后工作的发展做好准备。
1956年10月,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局以所属911队(辽宁省沈阳市)为基础,从所属
长江三峡队(湖北省宜昌市)、丹江队(湖北省丹江口市)、青岛队(山东省青岛市)等18
个单位调集人员,于1957年4月组建地质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局松辽队。1958年8月改称为黑
龙江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58年12月大队撤销,分别成立黑龙江省地质局松辽
运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嫩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及合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1959年6月
黑龙江省地质局松辽运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撤销。1960年8月嫩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与合
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队址在齐齐哈尔市
昂昂溪。1978年底改称为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1956年4月水利部在北京勘测设计院沈阳分院穆棱河水利工作队的基础上,由治淮委员会
水利勘测设计院和西北设计院抽调一大批勘测人员,组建了水利部哈尔滨勘测设计院。1958
年改称为黑龙江省水利厅勘测设计院。承担省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规划设计任务。
1957年9月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院成立地质勘探队,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承担黑龙江省
垦区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小型矿床勘察。勘察项目达1500多项,累计钻探进
尺达20万米。
1962年9月黑龙江省林业厅勘察所与林业厅工程公司合并组成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勘察设计
院,1965年11月更名为林业部基本建设总局东北设计院,1969年更名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林业总局设计院,1971年更名为黑龙江省林业总局设计院,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林业设计
院,1979年9月更名为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院内的水文地质队主要承担省内林区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1974年3月至8月地质部由黑龙江省地质局、辽宁省地质局抽调专业干部和专家技术人员
和部队人员,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双城建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普查部队
,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字714部队。1978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914部队。承担黑龙
江省东部地区的区域水文地质普查任务。1983年8月1日改编为地质矿产部904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大队。
1978年黑龙江省地质局组建了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主要承担黑龙江省
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及黑龙江省中部地区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1979年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在哈尔滨市成立,承担省内城市规划与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