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是指一个地区或一个含水层中,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地下水数量。它不同于
一般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是有流动性与可恢复性,因此在评价时必须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
流、排泄条件和预测它在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以前按地下水的静储量、动储量、调
节储量和开采储量来计算地下水资源;近年来则趋向于按天然资源(天然补给量)、储存资
源(储存量)和开采资源(可开采量)进行评价。
黑龙江省水资源分布较为广泛,一部分在地表形成丰富的地表水资源,一部分潜入地壳
构成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资源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分为4个区,即松嫩平原区、三江平原区、大小兴安岭丘陵山地区和
东部丘陵山地区。4个区又分为11个亚区。
根据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85年提交的《黑龙江省地下水资
源计算与评价》,黑龙江省的地下水资源量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