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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震烈度区划

  地震烈度区划是在地震危险区划的基础上,考虑到危险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影响 场,是预测某地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100年),在一般场地(Ⅱ类地基上)条件下,可能遭遇的 最大地震烈度,它为国民经济建设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和工程设计提供合理的抗震设防指标。
    在地震宏观影响场的预测方法中,采用了等效面积法、直观法。地震危险区的震级换算 成震中烈度,采用统计经验公式:
    M=0.66I0↓+0.98
    式中M为震级,10为震中区烈度。
    黑龙江省1973年以后百年内地震烈度区划情况,具体分述如下。
    六度以下区:包括漠河、塔河、呼玛、爱辉、北安和德都、嫩江县的部分地区,以及齐 齐哈尔、讷河、富裕、依安、克山、克东、拜泉、杜蒙,明水、青冈、兰西、安达、肇东、 肇源、肇州,哈尔滨、呼兰、阿城,尚志、延寿、宾县、五常、双城、牡丹江、宁安、海林、 林口、穆棱、东宁、虎林,伊春、铁力、嘉荫、双鸭山、鸡西、鸡东、七台河、勃利、佳木 斯、桦川、集贤、桦南、宝清、富锦、绥滨、同江、扶远、饶河等市县。
    六度及六度以上区:包括孙吴到德都县的龙镇、嫩江县南部、泰来、绥化北部、望奎东 北部、巴彦、木兰、通河、方正等县和鹤岗市,以及宾县、五常、肇源、虎林等县的部分地 区。
    七度区:包括海伦、绥棱、庆安、依兰、汤原、萝北、甘南、龙江、密山和齐齐哈尔市 的碾子山,嫩江县的西南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