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震情会商
震情会商会是地震部门内部分析震情的一种主要形式,根据各种宏、微观观测资料,经
会议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地震预报意见。
黑龙江省地震部门先后由省地震队业务组(1972~1975年)、省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研究
室(1976~1985年)负责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异常核实、震情监视和分析预报研究等项工作。
1974年以前,不经常会商,没有形成制度。只有根据各种异常情况和地震活动,召开会
商会,将震情会商意见向省革命委员会和国家地震局报告。1975年2月4日海城7.3级地震之
后,会商会日趋正规。有紧急会商会、周会商会、月会商会、季会商会、年度(或半年)会商
会。1977年至1985年,东北三省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分析震情,提出地震趋势
意见。全省各地震台、群众测报点的数据资料和内部分析判断的意见,经县、市(地)逐级会
商,全部汇总到省震情分析预报研究室进行综合分析处理,而后再携带数据资料和地震趋势
意见,参加东北三省和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