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震情处理
在震情监视预报工作中,地震部门除定期对地震趋势进行中、长期预报外,还必须对临
时出现的各种突发“震情”作出迅速反应的分析判断,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较明确的
趋势意见,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努力稳定群众情绪和社会生产秩序。
1979年2月6日在省内新巴尔虎右旗额尔敦乌拉公社(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发生5.1级地震。
主震发生后至1979年3月30日为止,共记录到余震29次,其中最大震级为4.0。
地震发生后,黑龙江省地震局立即组成由副局长杨玉民率领的19人的考察队,携带两台
流动地震仪赶赴现场,呼伦贝尔盟地震局也派4名科技人员参加工作。考察队分成震情监视组
和宏观考察组。考察工作从2月8日开始到2月22日结束。根据考察的结果和监视情况以及对该
区地震活动的研究,提出:今后(1979年以后)若干年内本区仍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
估计最高震级可能在6.0级左右。考虑到海拉尔河断裂亦具有一定活动性,故海拉尔河断裂
与扎赉诺尔断裂或嵯岗断裂相交汇的部位及其附近,也具有危险性。为此,建议在本区除加
强专业台站建设,提高观测质量和分析预报水平外,仍需增设、巩固群测点,必要时需派出
流动台予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