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妇女联合会 1954年8月,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松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组成黑龙江省民主
妇女联合会。1957年9月,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妇联被迫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1973年7月,黑龙江省妇联恢
复建立。
一、妇女代表大会
(一)黑龙江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7年3月18日至24日在哈尔滨市铁路工人俱乐部召开。
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有571人。其中农业代表205人,占35.9%;妇女工作者代表91人,占15
.7%;女职工家属代表40人,占7%强;职工家属代表62人,占11%;工商界代表18人,占3.
1%;手工业界代表10人,占1.7%;妇幼卫生界代表33人,占5.8%;女教师7人,占1.2%;
保育界代表42人,占7.4%;文化艺术界代表4人,占0.7%;女教师代表4人,占0.7%;女学
生代表1人,占0.2%;女高级知识分子5人,占0.95%;军属代表6人,占1.1%;街道妇女代
表5人,占0.95%;女公安人员代表2人,占0.4%;军队代表3人,占0.6%;国家机关女干部
12人,占2.1%;少数民族代表16人(索伦族、满族、蒙族、回族、朝鲜族、鄂伦春族、达斡
尔族、吉尔吉斯族、赫哲族等),占2.7%;宗教界代表5人,占0.59%。大会是在全国基本
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全国人民为积极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主要指标而英勇奋斗
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总结合省后两年来全省妇女工作的成就;提出在
新形势下作好妇女工作的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制定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研究黑
龙江省贯彻《为实现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奋斗纲要(草案)的规划方案》规划意见
;改选省妇联委员会;选举出席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长欧阳钦,省委书记强晓初、冯纪新、杨易辰,省委秘书
长李剑白出席了大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长欧阳钦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
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中作出的伟大成就,他指出由于妇女在经济方面的
独立和对社会的贡献,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已经有了显著的变化。歧视妇女的社会风气已经
开始为尊重妇女的社会风气所代替,妇女依赖男人自己处于附属地位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
改变。他要求全省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要为争取妇女的彻底解放和作好妇女工作作进一步的
努力。欧阳钦在讲话中希望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能够按照全省工作的总任务,动员全省妇女根
据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为努力完成全省的总任务而奋斗。
省工会联合会、共青团省委、省工商联合会等单位负责人也出席大会并向大会致词祝贺
。
省妇联主任柏青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两年多来妇女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工作
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1.广泛动员各民族、各阶层妇女进一步发挥劳动积极性,从各个方
面参加和支持社会主义建设。2.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群众的共产主义
思想觉悟和文化科学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作用。其中特别强调了(
1)要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妇女懂得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正确关
系,启发妇女热爱集体,爱护公共财产,加强团结互助精神。(2)向妇女群众进行时事政策
教育,提高国际主义、爱国主义觉悟。(3)向妇女群众宣传学习文化,提高技术与建设社会
主义及对个人切身生活的好处,使妇女积极学习,树立坚强的学习信心和毅力。3.关心妇女
群众生活,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安全、健康和应得的权益,积极解决妇女特有困难。其中(
1)要重点做好妇女劳动保护工作,要在实际工作中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树立保护妇女的新
风气。(2)积极开展托儿工作。要充分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宣传力量,宣传育儿、教养子女
的知识,树立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保护儿童的新风气。报告根据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妇女
工作的新任务提出了各级妇联组织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动员妇女参加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出妇联组织要掌握妇女运动情况,有计划
的总结经验和提出开展妇女工作意见,要加强群众观念,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关怀和维护妇
女儿童权益,树立艰苦朴素,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刻苦钻研的作风,加强与各阶层、各民族
妇女的团结,把妇女运动推向新的阶段。
大会通过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
业发展奋斗纲要(草案)的规划方案》和黑龙江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决议提出:1.
要动员全省各民族各阶层妇女根据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从各方面
参加和支持社会主义建设。2.要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的共产主义思想
觉悟和文化科学技术水平。3.关心妇女群众生活,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安全、健康和应有的
权益。4.向社会、向妇女进行以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对待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的教育。
大会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71人:
于 航 王 光 王庆芬 王 勇 王玉环
甘久忱 白金花 石玉华 申铉钰 宋淑珍
付娴寿 任凤威 刘志敏 刘幼新 刘玉屏
刘玉珍 刘 英 孙景霞 关玉华 乔淑华
邢玉范 李淑珍 李振坤 李贵先 李 敏
李金花 李 枫 李耀文 吴琳涛 吴舜英
武 敏 吕妈妈 沈凤琴 孟大娘 何莲玉
范秀珍 罗玉荣 苏志诚 陈凤兰 陈少健
柏 青 赵晓军 赵云珍 赵 辉 赵立华
马敬铭 胡慧敏 时素兰 张 宁 张文华
张凤云 张玉文 张玉芬 张永龄 张蓉华
商文兰 许柏崑 彭镜秋 舒 青 莫金华
杨秀兰 解莹泽 黎 伟 暴淑欣 海殊英
戴资明 韩凤桐 庞述坤 潘 青 高 瓦
梁纯德
候补委员8人:
王亚卿 邹雅珍 郑培玉 马克彦 崔 力
曹 杰 姜淑清 杨 威
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一次执行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
柏 青 吴琳涛 商文兰 张 宁 刘志敏
王 光 付娴寿 李贵先 沈凤琴 罗玉荣
张永龄 舒 青 黎 伟 庞述坤
主 任 柏 青
副主任 吴琳涛 商文兰
(二)黑龙江省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3年8月13日至22日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召开,出席这
次大会的代表有443人,列席代表66人,共计509人。其中农业女代表155人,占30.6%;女职
工代表63人,占12.4%;手工业女代表6人,占1.18%;街道妇女代表36人,占7.27%;科学
技术界女代表9人,占1.77%;文化艺术界女代表8人,占1.57%;文教卫生界女代表33人,
占6.4%;军队女代表4人,占0.79%;国家机关女代表17人,占3.34%;军烈属女代表6人,
占1.18%;少数民族女代表14人,占2.75%;华侨女代表3人,占0.59%;工商业女代表12人
,占2.36%;宗教界女代表3人,占0.59%;司法公安女代表3人,占0.59%;妇女工作者代
表137人,占26.1%。这次大会的任务是:总结六年来全省的妇女工作;确定今后任务;改选
黑龙江省妇联执行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李范五参加了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他祝贺全省广大
妇女几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妇女是社会主义革
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要求广大妇女要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
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李范五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下一代,是关系到能否将无产阶级革命
事业继承下来的大问题。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要求我们把下一代培养
成为坚强的革命后代,使他们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立场;具有热爱劳动和热爱人民的思想;
具有认真学习的风气;具有遵守纪律的美德,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成为有社会主义觉
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共产主义事业的可
靠接班人。
参加开幕式的还有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工商联、省科协等单位的
负责人,开幕式上,哈尔滨市300名少先队员向大会献词。
黑龙江省妇联主任柏青代表第一届委员会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团结全省妇
女,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全省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
是:“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高举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三面红旗,踊跃投入阶级斗争
、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项伟大的革命运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
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团结一
致,艰苦奋斗,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贡献最大的力量。”
报告分别对加强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妇女社会主义觉悟,更好地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
设中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勤俭持家、勤俭建国活动,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待和
处理好婚姻、家庭问题,进一步关心妇女儿童特殊问题,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
组织作用等问题作了专门阐述。
参加大会的代表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并批准了省妇联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
通过了决议。决议号召全省各民族、各阶层、各岗位上的妇女,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团结
一致,发奋图强,艰苦奋斗,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任务,为把全省建设
成为繁荣昌盛的黑龙江而奋勇前进。
大会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81人:
于 宁 于 航 王 勇 王也甲 王 馥
王 光 王和琴 王瑞芝 王伏芳 王亚卿
王 毅 王玉环 孔 玉 孔繁茹 付 博
申铉钰 石 铭 石玉华 白金花 刘志敏
刘 静 刘幼新 刘玉珍 刘 瑛 刘淑环
孙景霞 孙雅琴 关玉华 吴琳涛 吴 琦
李 鸣 李 敏 李 剑 李贵先 李 伟
李 润 李金花 李春玲 何琏玉 宋善玉
陈少健 陈再茹 陈桂珍 牧 岚 林淑云
金福顺 苏志诚 柏 青 赵晓军 赵 辉
赵淑清 赵翠翔 郑一凡 姜福英 马克彦
马敬铭 高 瓦 海殊英 夏桂芳 商文兰
曹碧君 张玉琴 张 宁 张永龄 张 恕
张 华 张玉珍 张秀兰 张玉文 张蓉华
张保杰 曹秀英 莫金华 舒 青 付娴寿
解莹泽 杨淑清 潘 青 庞述坤 栾淑伟
戴资明
侯补委员5人:
王惠英 史桂岚 房 勤 苗文芳 姚 碧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省妇联第二届执
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
柏 青 吴琳涛 商文兰 陈少健 张 宁
王和琴 孙景霞 李贵先 王 光 张永龄
宋善玉 刘志敏 于 宁
主 任 柏 青
副主任 吴琳涛 商文兰 陈少健
(三)黑龙江省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6年2月10日至19日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召开。来自全
省各条战线,包括各阶层、各民族的妇女代表,先进妇女和先进妇女集体代表以及妇女工作
者等791人出席了大会。其中工业代表65人,占8.13%;农业代表250人,占31.3%;财贸代
表19人,占2.3%;街道妇女代表80人,占9.9%;科学技术代表9人,占1.1%;文化艺术代
表8人,占1%;文教卫生代表27人,占3.38%;军队(民兵)代表9人,占1.1%;机关团体代
表11人,占1.37%;军烈属代表6人,占0.75%;少数民族代表11人,占1.37%;华侨代表3
人,占0.36%,工商界代表8人,占1%;宗教界代表3人,占0.36%;司法公安代表3人,占0
.36%;妇女工作者代表273人,占34.1%;其他代表6人,占0.75%。这次大会是在“文化大
革命”前夕,全国经济建设已经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
讨论确定全省今后妇女运动的任务;举红旗树标兵,进一步促进妇女的革命化,为实现第三
个五年计划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改选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二书记欧阳钦,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李范五,省委书记处书记王
一伦、杨易辰、任仲夷、李力安、侯补书记谭云鹤、李瑞,省委常委陈剑飞、解云清出席了
大会开幕式。
省妇联副主任商文兰主持大会并致开幕词。李力安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讲话。他首先向
出席大会的代表,并通过她们向在各条战线上辛勤劳动、积极工作的全省妇女,致以热烈的
祝贺。李力安阐述了国内大好形势,着重指出:妇女在革命建设事业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现
在妇女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妇女的作用不是减小了,而是更大了。党和人民对
妇女的要求也更高了,寄予无限的希望。
李力安指出: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方针。在
勤俭节约方面,妇女担负着重大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教育广大妇女树立为革命和建设而节
约的思想,反对好逸恶劳、铺张浪费的资产阶级思想行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要用革命的思想和革命的观点去操持家务,去办好一切事情。同时,要用无产阶级的思想对
待婚姻问题,反对用资产阶级的、封建的婚姻观点教育子女,培养革命后代。李力安特别指
出:要完成这些任务,最根本的一条是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妇女,用毛
泽东思想指导行动。要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放在一切工作首位,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掀起
大学毛主席著作的热潮,并且把大学毛主席著作看作是长期的思想革命运动。
李力安希望全省妇女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在生产和工作中,发扬大寨和
大庆人吃大苦,耐大劳,苦干、实干的革命精神。自力更生,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加速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吴琳涛代表第二届委员会在会上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进一步促进全省
妇女革命化》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妇联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是:要根据毛主席“备
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思想,突出地把农业搞上去,实现农业生产上“纲要”过“
黄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省妇女要和全省人民一道为实现这个伟大的历史任务而共
同奋斗,为多、快、好、省完成1966年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为胜利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
支援世界革命做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总结了全省几年来的妇女工作,提出今后妇女运动的任务是:突出政治,用毛泽东
思想武装妇女,进一步促进全省妇女革命化。
报告指出:妇女工作必须突出政治,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活动开展起来。
报告还指出:广大妇女必须坚持勤俭持家,搞好家务劳动,以革命思想教育子女,从一
切方面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报告还谈到,为了适应生产建设需要,
必须关怀妇女儿童的特殊问题,解决妇女参加生产的实际困难。妇联工作必须革命化,加强
基层,活跃基层,最大限度地把全省妇女团结起来。报告最后强调,千条万条,党的领导是
第一条。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教育和带领妇女永远跟着党和毛主席走,沿着
正确的方向前进。
大会期间有30多名代表介绍了她们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等方面的经验。
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一致通过了省妇联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动员全省妇女积
极参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议。
大会号召全省妇女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持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为
纲,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起来,参加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为争取
今年农业全面大丰收,多快好省地完成1966年各项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为胜利实现第三个
五年计划,支援世界革命,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闭幕式上,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对出席会议的“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了表彰和
奖励。授予甘南县中兴公社太平大队妇代会、伊春美溪林业局圣旨山林场职工家属农副业生
产队、牡丹江纺织厂女工曹秀英等15个集体单位和个人以妇女标兵的称号,授予勃利县双河
公社兴安大队妇代会、牡丹江桦林橡胶厂家属委员会、哈尔滨制药厂女工李桂英等250个集体
和个人以“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的称号。
大会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17人:
于 宁 于 志 于 航 于兰馨 王也甲
王 光 王庆芳 王和琴 王宜贤 王英杰
王亚卿 王桂芬 王瑞芝 王 毅 王 馥
毛伟鹭 孔 玉 孔繁茹 史业英 史月芝
白金花 申铉钰 石玉华 石 铭 关玉华
朴惠淑 邢忠孚 邢桂英 多凤芝 孙雅琴
孙景霞 刘玉珍 刘幼新 刘志敏 刘淑芬
刘淑环 刘惠溪 刘 瑛 刘凤英 刘 静
毕淑珍 何淑清 何琏玉 吕 凡 吴琳涛
宋善玉 宋湘蓉 刘润芝 时淑兰 李竹筠
李 光 李金花 李国英 李 伟 李 敏
李贵先 李瑞芝 李 润 李 剑 依桂珍
牧 岚 苏志诚 金淑子 金福顺 陈少健
陈占荣 陈再茹 陈秀珍 陈秀英 陈桂珍
柏 青 赵戌征 赵艳平 赵 辉 赵晓军
胡桂清 徐淑芹 修葆华 奚云霞 涂玉花
姜福英 马克彦 马敬铭 郭秀英 郭静德
莫秀梅 商文兰 曹秀英 曹碧霞 常力群
常金芳 康玉梅 舒 青 付 洋 付 博
张 宁 张玉文 张玉珍 张庆书 张永龄
张秀兰 张宝杰 张桂兰 张健侠 张淑兰
张 瑛 张蓉华 董兰香 解莹泽 杨淑芳
潘 青 霍玲霞 冀 峰 薛 琳 庞述坤
栾淑伟 戴资明
侯补委员24人:
甘久忱 包光华 刘佩珠 刘淑兰 刘敬敏
曲秀兰 邢淑范 孙 勤 宋桂芝 杜龙凤
李 蕊 李淑芳 金跃云 房 勤 苗文芳
赵文芳 凌枝红 高秀芝 项春亚 景淑芳
张庆兰 闫治芳 霍淑琴 鲍玉珍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省妇联第三届执
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
吴琳涛 商文兰 陈少健 王 馥 张 宁
孙雅琴 王和琴 王 光 孙景霞 宋善玉
于 宁 王宜贤 李竹筠 李 光
主 任 吴琳涛
副主任 商文兰 陈少健 王 馥
张 宁 孙雅琴
(四)黑龙江省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7月27日至31日,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召开。出席
这次大会的有工、农、商、学、兵各界和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爱国人士等各方面的代表,
共计1306人,还有特邀代表15人,列席代表68人。代表中工交战线女代表257人,占19.6%;
农林战线女代表603人,占46.2%;财贸战线女代表73人,占5.5%;文教卫生战线女代表99
人,占7.6%;科技战线女代表10人,占0.8%;解放军、民兵、民警女代表13人,占0.9%;
党政机关干部女代表28人,占2.1%;街道妇女代表52人,占4%;妇女干部代表169人,占13
%;其他方面的女代表2人,占0.2%。这次大会规模之大,代表范围之广是历次妇女代表大会
所没有的。这次大会是省妇联恢复工作以后的首次大会。1973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
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元旦社论精神,决定筹备召开省妇女代表大会,
首先成立筹备委员会,并在全省开展恢复组建各级妇联组织工作。到1973年6月,全省70%基
层妇联组织整顿健全工作已经结束。在继续抓好整顿、健全妇联组织的同时,筹委会决定召
开黑龙江省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提出的会议中心任务是:认真学习马、恩、列、
斯和毛主席关于妇女运动的指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23号文件精神;确定今后工作任务;选
举产生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动员全省妇女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在三大革命
运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同时也错误地提出要对所谓刘少奇一类骗子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
线进行批判;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全省妇女运动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汪家道、第二书记刘光涛,书记傅奎清、张林池、任仲夷、杨
易辰、王一伦等出席大会,汪家道书记代表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祝贺。他充
分肯定了全省妇女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作用,认为妇联工作必须迅速跟上形势发展的
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新任务。汪家道提出:妇联最根本的任务是要在党的领导下,组
织妇女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大力培养和输送妇女
干部;关心妇女群众生活,注意解决妇女切身问题;教育广大妇女发扬国际主义精神,支持
各国人民革命斗争,努力为全人类解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省军区副军长黄浩,省总工会副主任李敏,省贫下中农代表胡爱云,团省委副书记陈凤
兰在大会上致词表示祝贺。
省委常委张秀芝向大会作了题为《全省妇女团结起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的报告。
报告提出了全省妇女工作的任务:动员全省妇女认真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加
快全省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反对重男轻女旧思想,进一步贯彻党的妇女工作政策;继续整顿
和健全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
大会通过了《全省妇女团结起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决
议》。决议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这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省委书记任仲夷在闭幕式上指出,要认真传达、宣传、贯彻好大会精神,在贯彻中要注
意同搞好革命和生产紧密结合;同进一步发动广大妇女深入开展批林整风相结合;同发动广
大妇女搞好当前工农业生产相结合;同贯彻中共中央〔1973〕23号文件,继续整顿和健全妇
女组织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推动全省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各项生产建设计划。
大会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50人:
杨冬菊 潘 军
孙淑杰
曹秀英 张丽萍
艾玉文 张云舫
杨献彩
张春兰 张惠铮
焦淑珍 金顺玉
陈桂茹
李月琴 王绍贤
张秀芝 王金素
赵翠祥
邵方芝 哈 斯
杨淑梅 郝玉玲
李奇教
宣继英 宋桂清
薛 文 韩国范
崔文艳
张岫竹 董双琴
太连玉 王桂娥 阿尤勒图贵 毕淑文 斯 琴
潘士珍 董玉珍
吴彩春
赵立芳 冯继芳
张美良 孙淑芝
蒋美华
张玉春 李亚范
王淑田 刘素文
陈凤兰
常英兰 于清贤
张翠花 崔 莹
查焕玲
李锦姬 陈希芬
姜桂珍 洪 晶
柳玉芳
崔玉珍 赵德书
孟香菊 张蓉华
张丽华
郭静德 郭玉英
高翠芳 黄 萍
李继庸
高淑珍 康玉梅
邢桂英 文花子
潘 青
田力茹 安春玉
谭淑兰 王桂芬
吴琳涛
张 宁 王和琴
郭秀英 马尔素
宋善玉
矫庆芳 顾仁莲
李 光 刘淑源
张淑贤
关中芳 张 华
张永龄 赵戌征
戴资明
胡 木 刘向军
苗翠兰 王 琦
马伯英
张玉珍 郑一凡
赵晓军 张淑兰
石凤兰
赵永华 杨玉珍
齐淑英 李宝珍
刘淑荣
姜润芝 张淑珍
历洪芳 霍菊芬
邰 峰
曲 翠 史桂岚
柳桂芳 李金荣
赵兰英
金 荣 高风云
曹玉英 陶玉清
刘庆威
奚云霞 吕淑芬
赵文芳 张秀琴
张景荣
李会云 王秀云
宫玉凤 张淑芳
田桂兰
陶冰华 薛桂芳
石玉华 唐金枝 王也甲 张佩斯 闫立梅
陈德芳 商 克 刘凤琴 徐趾书 王玉珍
李 润 孙雅琴 浦 素 何琏玉 马敬铭
7月31日,黑龙江省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省妇联常务委员会
,委员17人:
张秀芝 吴琳涛 张 宁 于清贤 陶冰华
潘 军 王和琴 宋善玉 郭秀英 矫庆芳
孙淑芝 冯继芳 王金素 孟香菊 李继庸
胡 木 张永龄
主 任 张秀芝
副主任 吴琳涛 张 宁 于清贤
陶冰华 潘 军
(五)黑龙江省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7月29日至8月3日在哈尔滨省展览馆剧场召开。出
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1050人,特邀代表20人。其中工业战线女代表110人,占10.5%;农业战
线女代表209人,占20%;教育战线女代表53人,占5%;卫生战线女代表36人,占3.4%;文化
体育战线女代表17人,占1.6%;财贸战线女代表45人,占4.3%;科技战线女代表33人,占
3.1%;街道妇女代表56人,占5.3%;政法战线女代表7人,占0.7%;党政干部女代表41人
,占3.9%;解放军女代表8人,占0.8%;爱国人士女代表13人,占1.2%;妇女工作者代表
422人,占40.2%。著名女科技人员、老红军、烈军属、老妇女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代表20人
应邀出席会议。大会是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新形势下召开的。大
会中心议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
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新时期妇女运动崇高任务;总结全省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以
来的工作;审议省妇联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
;表彰奖励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动员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同心同德、全力以赴为加快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妇女彻底解放而努力奋斗。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剑白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李剑白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
事实证明,妇女的作用和力量是伟大的,广大妇女要认清自己的力量,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
使命。他希望妇联工作能够紧紧跟上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动员组织各条战线妇女,在四个
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目前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配合有关方面,积极兴办
各种后勤服务事业,解决职工吃饭、穿衣、孩子托管等问题。2.精心培育革命后代,教育好
子女。3.在婚姻家庭关系上,要继续消除林彪、“四人帮”流毒和影响,狠刹“四旧”歪风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他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妇联组织要做好教育妇女学习、
了解掌握各项法律的工作,妇女组织对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必须要敢说敢管,敢于主持公道
,敢于同残害虐待妇女的行为做斗争,当好广大妇女的贴心人。
省委书记赵德尊在会上作了题为《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集中力量把农业搞上去
》的讲话。他充分肯定全省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建设中的伟大作用。他讲到:广
大妇女素有手巧、心细、聪明的特长,在发展社队企业、多种经营方面,可以大显身手。他
希望全省妇女积极行动起来,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不断提高科学种田、科学管理
水平。和男同志一道,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兴办农产品加工工业和其他农村工
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以及大力发展养殖业、采集业、种植业、编织业,特
别是要多养牛、养羊、养猪、养鹿、养禽、养蜂、养蚕、养兔,办好多种经营基地,在向生
产深度和广度的进军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要在搞好集体生产的同时,搞好家庭副业生
产。要多搞国内国际市场需要的农副产品,手工业工艺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繁荣农村
经济,活跃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省妇联主任吴琳涛代表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胸怀全局艰苦奋斗在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全省妇女运动的工作任务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
新时期妇女运动的崇高任务,为打好调整国民经济第一个战役,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进一步
推进妇女彻底解放事业而奋斗。报告指出:在全党工作着重点的伟大战略转移中,有许多新
情况、新课题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有个大提高,工作上有个新面貌,作风上有
个大改进,努力把妇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到“三
个学会”。即学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学会走好群众路线;学会做好调查
研究工作。各级妇女工作干部都要练好这三项基本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大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吴琳涛所作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
议。决议号召全省各族妇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
高政治觉悟和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努力增产,厉行节约,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充分行
使民主权利,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同迫害摧残妇女儿童行为作斗争;积极搞好后勤服务事业,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现
代化,当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后勤兵;精心培育革命后代,教育子女正确对待理想和前途;
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用共产主义道德对待婚姻、恋爱、家庭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改造社
会风气;树雄心,立壮志,胸怀全局,艰苦奋斗,积极参加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劳
动竞赛,争当“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为打好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为把
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努力奋斗。
大会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29人:
苑淑琴 马淑英 金顺玉 王军英 杨冬菊
杨慧新 周爱琴 郭海春 穆长青 王金素
卢 菊 于庆花 吴国芳 申铉钰 管淑琴
周桂芬 于信香 管钦花 常英兰 武青华
金玉花 孟梅花 于 杰 李翠清 王桂娥
张淑范 郭庆芝 周 瑛 柳玉芳 崔玉珍
杨树境 崔凤子 宋学敏 王 光 郭静德
李继庸 吴国华 高翠芳 高淑珍 潘 青
张蓉华 张丽华 文花子 张通菊 牟秋萍
初桂芝 范慧琴 洪 晶 何琏玉 翁秀英
田桂兰 李淑琴 马瑞英 单德琴 袁长英
阎雅林 安春玉 侯缘雾 林 钗 马敬铭
王也甲 王 军 肖 寒 孙雅琴 曹秀英
陈凤兰 田丽茹 浦 素 张佩斯 高 瓦
徐趾书 吴琳涛 张 宁 于清贤 王和琴
宋善玉 郭秀英 矫庆芳 马尔素 张淑贤
刘志敏 张永龄 常桂芝 戴资明 李 伟
由春芳 王 会 李 敏 陈玉清 李 光
陈玉杰 王晓英 孙伟波 陈淑琴 王丽华
苗翠兰 刘风琴 曲 翠 王延华 赵秀兰
奚云霞 刘庆威 高 威 辛云芳 张淑珍
杨玉珍 刘 莉 赵雅琴 齐淑英 屈相琴
于淑清 李淑琴 陶玉清 李淑萍 张素兰
石凤兰 汪 恒 刁佩兰 赵文芳 宫玉凤
周凤英 秦德英 常力群 顾仁莲 张丽娟
檀力英 王绍贤 李政兰 邓祥荣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
吴琳涛 李 光 张 宁 于清贤 王和琴
宋善玉 郭秀英 矫庆芳 马尔素 张永龄
张淑贤 袁长英
主 任 吴琳涛
副主任 李 光 张 宁 于清贤 王和琴 宋善玉
(六)黑龙江省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召开。出
席这次大会的代表有720人。其中工业女代表84人,占11.7%;农业女代表106人,占14.7%
;财贸战线女代表28人,占3.9%;教育界女代表31人,占4.3%;文化界女代表18人,占2.
5%;卫生界女代表26人,占3.6%;体育界女代表7人,占0.9%;科技界女代表30人,占4.
2%;政法界女代表9人,占1.3%;儿少工作者女代表22人,占3.1%;街道妇女代表21人,占
2.9%;党政干部女代表25人,占3.4%;民主党派女代表23人,占3.2%;烈军属女代表2人
,占0.3%;解放军女代表4人,占0.6%;妇女工作者女代表284人,占39.4%。这次大会是
在我国国民经济开始出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形势下召开的。大会
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在改革中团结奋斗,再展宏图。(一)审议通过黑龙
江省妇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在新形势下全省妇女工作的任务。(二)选
举产生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三)交流在新形势下锐意改革,开拓前进的典
型经验。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刘成果到会并在开幕式上讲话。刘成果在讲话中肯定了在过去6年
中,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妇女工作方针,议大事
、懂全局、管本行,在服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妇女工作,取
得了很好的成绩。他指出:提高妇女素质,适应改革、开放,对妇女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
期妇女运动一项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也是80年代我国妇女运动的新特点。希望全省1600万
妇女,要发奋自强,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刻苦钻研,顽强拼搏,学文化,在思想政治、文化
科学、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尽快提高自己的素质,在“七五”计划期间,为两个文明建设
建功立业。
他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妇女运动在改革中前进,出现了令人鼓舞的新局面。现
在全省有500万妇女劳动力战斗在商品生产第一线,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农工商联
合体、家庭农场、牧场、林场星罗棋布;养殖业、种植业、运销业的女能人大量涌现;站在
改革前列的女劳模,“三八”红旗手,懂经营、会管理的女改革者、女经理,女厂长、女董
事长等具有时代风貌的优秀人物层出不穷;遍及全省城乡的“五好家庭”、“五好街委”、
“五好楼院”越来越多。这充分说明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
标志着全省妇女运动进入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朝气蓬勃的新时期。
省军区81032部队、86001部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省文联、省台联、省侨联
的领导同志在大会上致词,表示祝贺。
省妇联主任梁维玲代表第五届委员会在会上作了题为《团结起来坚持改革为开创妇女运
动新局面振兴黑龙江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后五年妇女运动的光荣任务是: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党的代表会议和中国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动员全省各族各界妇女,
积极投身改革,努力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宪法
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权益,精心培养儿童少年健康成长,为开创全省妇女运动新局面,完成
“七五”计划,振兴黑龙江而努力奋斗。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报告提出各级妇联组织要抓好
6项工作:1.积极投身改革,为完成“七五”计划建功立业。2.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做
“四有”、“四自”的一代新型妇女。3.努力学文化,学技术,掌握建设四化的真本领。4
.学法守法,依法维护妇女自身合法权益。5.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建立文明、健康、科
学的生活方式。6.做好母亲,当好园丁,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号召,全省各族各界妇女要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团结
一致,奋发努力,为开创全省妇女运动新局面,振兴黑龙江而奋斗。
大会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17人:
喻春枝 温桂珍 刘国范 杜贤英 阴凤丽
张柏芹 张亚琴 清桂云 山玉珍 耿玉珍
常桂梅 涂玉芝 姚桂荣 梁凤颖 何桂香
鲍玉娜 包淑芹 胡文莲 计亚芬 德淑兰
张亚娟 马淑洁 贾兰芬 周 瑛 程晓莉
周玉清 李晓光 贾淑珍 宋兆芹 郭静德
李继庸 马兰义 安灵锭 潘 青 白淑贤
马 莲 宫长青 盛仙芝 初桂芝 赵淑荣
洪 晶 赵 浦 嵇汉雄 翁秀英 金爱莲
宋秀芝 沃淑芝 曹 华 安春玉 曹秀英
梁玉荣 关莹玉 刘 捷 宋善玉 郭秀英
王桂芬 浦 素 申 予 陈秀云 姚炳妹
伍增荣 马敬铭 朱秀芳 周文玲 罗云翘
侯浦英 毛成霞 朱英姬 李和美 孙 英
孙庆书 任蒲英 梁维玲 杨彦平 王桂香
于清贤 曾桂云 潘永文 吴琳涛 张 宁
王和琴 矫庆芳 刘柏耀 杜临涛 王 竞
王晓英 陈玉洁 辛云芳 苏秀琴 张玉洁
周凤兰 孙伟波 张连荣 付桂珍 李长荣
郭淑英 杜素芬 赵玉芬 孙东江 郭玉琴
吴崇梅 由春芳 杜凤兰 矫金萍 衣木生
包文华 常桂芝 李淑珍 丁 楠 赵 萍
高 岚 倪彦杰 王世翠 吕桂珍 张玉玲
李月华 张玉琴
11月3日,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
,委员10人:
梁维玲 杨彦平 王桂香 于清贤 曾桂云
潘永文 杜临涛 刘柏耀 王 竞 丁 楠
主 任 梁维玲
副主任 杨彦平 王桂香 于清贤 曾桂云 潘永文
二、机构
(一)历届省妇联领导名录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1954年8月,由松江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组成。
主 任 柏 青(1954年8月—1957年8月)
副主任 吴琳涛(1954年8月—1957年8月)
商文兰(1954年9月一1957年8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
主 任 柏 青(1957年9月—1963年8月)
副主任 吴琳涛(1957年9月—1963年8月)
商文兰(1957年9月—1963年8月)
陈少健(1960年4月—1963年8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
主 任 柏 青(1963年8月—1964年7月)
吴琳涛(1964年7月—1966年2月)
副主任 吴琳涛(1963年8月—1964年7月)
商文兰(1963年8月—1966年2月)
陈少健(1963年8月—1966年2月)
王 馥(1964年6月—1966年2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
主 任 吴琳涛(1966年2月—1966年5月)
副主任 商文兰(1966年2月—1966年5月)
陈少健(1966年2月—1966年5月)
王 馥(1966年2月—1966年5月)
张 宁(1966年2月—1966年5月)
孙雅琴(1966年2月—1966年5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
主 任 张秀芝(1973年7月—1979年3月)
吴琳涛(1979年3月—1979年8月)
副主任 吴琳涛(1973年7月—1979年3月)
张 宁(1973年7月—1979年8月)
于清贤(1973年7月—1979年8月)
陶冰华(1973年7月—1978年8月)
潘 军(1973年7月—1978年8月)
王和琴(1978年8月—1979年8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
主 任 吴琳涛(1979年8月—1983年5月)
梁维玲(1983年5月—1985年8月)
副主任 张 宁(41979年3月—1985年7月)
于清贤(1979年8月—1985年8月)
王和琴(1979年8月—1985年7月)
李 光(1979年8月—1983年5月)
宋善玉(1979年8月—1985年7月)
曾桂云(1983年9月—1985年10月)
潘永文(1983年9月—1985年10月)
杨彦平(1985年8月—1985年10月)
王桂香(1985年8月—1985年10月)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
主 任 梁维玲(1985年8月—
副主任 杨彦平(1985年8月—)
王桂香(1985年8月—
于清贤(1985年8月—
曾桂云(1985年8月—)
潘永文(1985年8月—
(二)历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办公室。
2.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办公室。
3.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办公室。
4.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办公室。
5.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办公室。
6.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设:
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
1983年9月,省妇联对工作机构作了调整。撤消农村工作部和城市工作部,增设生产福利
部、组织部、成立法律顾问处、机关党委。将妇女儿童福利部改为儿童工作部,和儿童少年
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1985年8月,增设史志办公室。调整后的工作机构设置为:宣传部、组
织部、生产福利部、儿童工作部(儿童少年工作办公室)、法律顾问处、机关党委、史志办
、办公室。
7.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设:
组织部、宣传部、法律顾问处、生产福利部、儿童少年工作部(儿童少年工作办公室)
、权益部(对外称法律顾问处)、机关党委、史志办公室、办公室。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妇女干部学校
黑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是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培养、培训妇联专职干部的重要基地,创
办于50年代初期,是全国创办较早的妇女干部学校之一。学校的创立经历了从流动到固定,
从短期轮训到长期培训,从单一业务培训到兼为大、中专学历教育与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并
举,逐步实现正规化、专业化办学的坎坷曲折发展历程。
1948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以后,为了适应妇女工作的需要,经省委
批准,在省委党校附设创办了妇女干部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在党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设两个学员班,成立了两个学员党支部。妇女干部培训班于1950年冬开学,共办3期(1950年
冬,1951年春、夏各一期),每期3个月,每期学员100名左右。妇女干部培训班以区、县以
上妇联干部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主要学习时事、政策、工作业务等。政策课,工作业务课
的比例各占一半,时事、政策课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国内形势》、《农村政策》、《合作
化问题》等。业务课的主要内容包括《妇女工作方针任务》、《福利》、《生产》、《基层
组织》等。时事、政策课请省委有关部门领导讲授。业务课由省妇联主任、各部部长讲授。
以后,这类培训班一直沿续到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每年大约培训两批学员。
1953年9月以前,松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培训妇联干部的方法同未合省前的黑龙江省妇联
一样,采取不定期形式进行培训。1953年初,松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根据全国妇联第四次执
委会《关于当前妇女工作问题的报告》中关于加紧培养训练干部,以适应当前工作任务需要
的指示,积极请示省委,筹措资金,筹备建立松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1953年
9月,松江省妇女联合会在尚志县苇河镇创办了黑龙江地区第一所妇女干部学校,即现在黑龙
江省妇女干部学校的前身。妇女干部学校编制14人。校长由省妇联主任吴琳涛兼任,岳枫任
副校长。妇女干部学校创建后,主要培训区、县级以上的妇联干部。先后举办培训班两期,
每期3个月,每期培训学员170人左右,分为3个班。教学内容以妇女工作业务为主,兼学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心工作和政治常识。党的方针、政策、政治常识由省委宣传部、农村
工作部和政策研究室的领导讲授。妇女工作业务课由妇联各部部长讲授。
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妇女联合会合并,松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改为黑龙江省妇女
干部学校,校址迁到齐齐哈尔市(天主教堂楼)。编制14人。校长由省妇联副主任吴琳涛兼
任,岳枫调离,副校长李性菊。先后举办训练班两期。一期是1954年10月中旬开学至12月底
结束,学期为两个半月,学员100人左右,分两个班。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与原松江省妇女干
部学校相同。另一期于1955年初,由省妇女干部学校、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举办保教人
员训练班。培训学员100人,分两个班。教学内容主要是保育基本知识。1955年3月,因校舍
被占用,学校暂时停止办学。1956年8月,省妇女干部学校在呼兰县继续办学,名为妇女干部
训练班,编制为20人。训练班主任由省妇联副主任吴琳涛兼任,副主任胡慧敏、许柏崑、杨
濬英、林淑云。训练班于1956年10月开学,学期3个月,培训学员为120人,分两个班。1957
年举办训练班共三期,每期3个月,培训学员为120人。教学内容有哲学、政治常识、方针、
政策和妇女工作业务。1958年5月,妇女干部训练班由呼兰县迁到哈尔滨,校名恢复为黑龙江
省妇女干部学校。1958年8月,受全国“徐水”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撤销工会、妇联组织的影响
,妇女干部学校于12月被撤销。
1962年7月,经省委决定省妇女干部学校,在省农业干部学校重新办学(借省农干校一层
楼)。学校编制为20人。校长由省妇联主任吴琳涛兼任,副校长孙景霞、许柏崑。学校1962
年10月开办一期培训班,学期为3个月,培训学员100人,分两个班。1963年先后举办训练班
3期。每期培训学员110人,分两个班,学期3个月,培训对象为县、区以上妇联干部。教学内
容除增加解放军政治工作经验外,均与以前相同。1965年办了一期流动(大庆式)培训班,
学期1个月,学员50人。此期培训班从哈尔滨开学,在牡丹江结束。培训期间,参观了牡丹江
桦林橡胶厂,宁安县镜泊湖家属木器厂等。
1966年5月,“五·一六”通知下发后,揭发和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高潮在省妇干
校和省妇联机关掀起,省妇女干校的干部、工人都到省妇联机关参加“文化大革命”,妇女
干部学校自行解体,停止办学。
1974年10月,省委决定成立工青妇干部学校,由工、青、妇三家联合办学(校址在哈市
延兴路11号)。学校编制70人,列事业费开支。工青妇干部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
负责制。校长张洪池(省委常委、团省委书记),副校长池文斌、胡建良、包凯、孙淑芝、
戚贤。机构设有办公室、教务科、基本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行政科。省工青妇干部学
校于1974年10月开学。分为3个班,学员分工、青、妇干部各50名,计150人。第一期培训于
1974年12月结束。工青妇干部学校期间,先后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为203人。
培训内容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反杜林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
1978年8月,省委决定省工青妇干部学校撤销,同年11月,省委决定恢复黑龙江省妇女干
部学校,并借省委党校半层楼办妇女干部训练班(校址在哈市清滨路24号)。1978年9月2日
,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下发龙编(1978)123号文件,批准省妇干校编制20人。校长由省妇联
主任吴琳涛兼任,副校长张淑贤。1980年8月,根据哈尔滨市劳动局哈劳社〔1980〕36号文件
,因建校占用土地,安排给妇干校集体所有制工人5人。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生活来源,以及
今后安排职工子女就业,经申请批准于1980年10月,建立了黑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劳动服务
队。1980年9月8日,黑编(1980)186号文件同意给省妇干校增加编制20名,即由原来的20人
增加到40人。1980年11月李润任副校长。省妇干校机构设有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总务
科。省妇干校自1979年2月起到1980年底止,举办妇联干部轮训班5期,培训学员236人。轮训
对象为市、县、区妇联的正副主任,教学内容为《实践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
经济学》和妇女、业务知识等。政治课由党校教员讲授,妇女业务课由妇干校教员承担。学
员生活由省委党校代管。
办学中,学校注意抓党员的基础理论教育,采取什么时候办什么班,根据形势任务定;
开设哪些课程,根据培训对象和培养目标定;每期办多长时间,根据学习内容定的原则。最
短的班每期1个月,一般都在3个月左右。
1979年3月21日,省委决定建立妇女干部学校。经省政府同意,省计委将妇女干部学校列
入1980年省自筹基本建设计划,并于2月12日开始下达投资指标。总投资金额为280万元。19
81年开始学校“兵分两路”,一手抓基建,一手抓办学。副校长张淑贤带领一部分人抓建校
,副校长李润带领一部分人在省委党校抓办班。经过两年多的辛勤努力,于1982年9月,一座
崭新的省妇女干部学校教学大楼、职工宿舍楼全部建成。从此,省妇女干部学校有了自己独
立办学的校园。省妇女干部学校座落在哈尔滨市王兆新村。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在万米
见方的校园内,有五层教学办公大楼一座,建筑面积为5335平方米,职工宿舍楼一栋,建筑
面积为2040平方米,有容纳600多人的俱乐部和一次就餐300多人的饭厅等附助设施,全校总
建筑面积为7789平方米。在建校的同时,省妇干校从长远建设出发,着眼于独立办学,把系
统培养教师,提高师资的理论、业务水平,做为根本大计,选送1名教员到中央党校旁听马克
思的《资本论》(1.2.3卷),3名教员到全国妇干校全面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
经济学,妇女工作业务知识。7名教员到省委党校分别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党
史。同时,还组织8名教员到牡丹江、松花江两个地区、5个县、1个郊区、8个公社、8个大队
进行实地调查。通过调查研究,扩大了视野,增加了感性认识,积累了实际材料,为备课、
讲课提供了必要的资料。
1981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妇女干部学校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儿童保教干部培训班,参加
学员200人。教学内容为《决议》,中发〔1981〕30、31号文件,儿童保健、早期教育知识,
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儿童保教工作的任务、方针和政策等。1982年2月,举办了妇联干
部妇女工作业务培训班,学期3个月,培训学员50人。教学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
学和妇女工作业务等。在抓好办学的同时,学校还十分重视现有教师培养提高工作。为了使
教师掌握外语,派出8名教师到省科协和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外语(英、日、俄)学习班学习
,都得到了中级外语结业证书。
1983年1月18日,省编委下发黑编〔1983〕9号文件,使妇干校的编制增加到75人。1983
年4月,省妇女干部学校正式投入使用。4月10日,省妇女干部学校举办了儿童保教业务培训
班,学期45天。培训学员173人,分4个班。这期学员来自全省15个地、市、县和农、林、煤
、铁各有关单位的儿童保教干部、园所长或幼儿教师。培训内容主要有幼儿心理学、教育学
、教学法、卫生保健等基础理论知识。9月份,又举办了农场总局妇女干部理论培训班,学期
为3个月。培训学员44人。教学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
1983年9月,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逐步实现妇女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提高
妇联干部的理论、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妇女工作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哈师大、省妇女干部学校联合举办在职妇联干部大
学中文专修班,学制2年,并于9月开学,共有学员92人。从此,省妇女干部学校真正成为全
省培养妇女干部的培训中心。并在办学上有了新的突破。即由依附省委党校办学,开始走向
独立办学;走向了专业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正规化办学新阶段。
10月,根据妇联组织担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省妇女干部学校举办了妇
女干部法律培训班,为期二个半月。培训对象为地、市、县妇联维权专职干部和信访干部,
培训学员87人。教学内容为学习有关法规及基本法律知识,共分9个专题。
1984年学校编制为75人,教职工已配备到62人,其中教务、教学人员接近一半。教学人
员都是建国后各个时期的大学毕业生。学校实行校长分工负责制。校长由省妇联主任吴琳涛
兼任,副校长张淑贤、李润、杜龙凤、付亚芬。1984年5月9日,中共省委宣传部下发了黑宣
发〔1984〕79号文件,同意省妇干校创办《校刊》。先后印发校刊两期。学校机构设置为办
公室、教务科、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校刊编辑室、总务科、劳动服务队。1984年在校
学员共为215人。其中2年制83级中文专修班学员92人。4个月的短期理论培训班两期(哲学班
、政治经济学班),共培训学员87名。新招收84级中文专修班学员36人。
1984年6月20日,省委组织部下发黑组发〔1984〕53号文件,同意省妇女干部学校成立党
委,隶属省妇联党组。1985年1月30日,中共省妇联党组任命张淑贤(副校长)为省妇女干部
学校党委书记;杜龙凤(副校长)为副书记,李润(副校长),付亚芬(副校长)为党委委
员。
1985年11月,妇女干部学校对机构设置和人员进行调整。工作机构设办公室、教务科、
文史教研室、理论教研室、学前教研室、业务教研室、学生科、图书资料室、总务科、伙食
科、卫生科、劳动服务队。有专兼职教师21人,其中有讲师职称的7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
14人。初步建立起了一支以讲师为骨干,以聘任大学本科教授(兼职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
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从而保证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除学历大专班课程外,其余班次的课
程基本由妇干校教员承担。全年授课量为1910课时。其中由妇干校教师承担的授课总量为13
54课时,占全年授课量的80.3%。
1985年,省妇女干部学校坚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学。先后举办各类短期
培训班3个,文化补习班1个。在校中文大专班2个(83级中文专修班1个,于7月毕业。84级中
文专修班1个)。新招85级政治大专班1个。新招85级幼师中专班1个。全年在校学员达482人
。是恢复妇女干部学校以来培养妇女干部年在校学员最多的一年。不仅为全省妇女干部成长
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且为实现邓小平提出的“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四个现代化”指
示精神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二)《妇女之友》杂志社
1.筹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的大潮中,为动员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投身四化建设,填
补黑龙江省无妇女公开刊物的空白,在省妇联党组书记吴琳涛主任的倡议下,经省妇联党组
讨论一致同意,并决定由省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宋善玉(朝鲜族)负责整个筹创工作。
1981年4月,从省妇联办公室综合组抽掉姜束霞、李敏先行到辽宁省《妇女》杂志社学习
考察,得到《妇女》杂志社总编辑许春义同志的大力相助。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于1981年5月
13日,向省妇联党组,就创办经费、出版、印刷,发行等情况作了汇报。省妇联党组于同年
6月22日,向省委呈报了“关于创办《妇女之友》杂志的请示报告”,7月14日,中共黑龙江
省委同意省妇联创办《妇女之友》杂志。
批复下发后,省妇联党组抽掉姜束霞、罗颖、刘淑英、郑晓铜、张一兵、李金荣正式成
立了筹创小组,并决定试刊。这期间宋善玉领导整个筹创小组,一方面跑创办经费,联系出
版、发行;一方面到省内各大新闻单位请求帮助推荐和物色总编辑人选。同时,开始了紧张
的组稿,印刷,广告等试刊的准备工作。1981年10月,省财政厅为创办《妇女之友》杂志拨
款20万元,社址设在南岗区阿什河街11号工青妇楼内一楼。1981年11月,先后从《哈尔滨日
报》社调入刘柏耀(女、副处级)任《妇女之友》杂志社总编;从黑龙江省林业设计院党委
政治部调入韩磊(男、副处级)为《妇女之友》杂志的副总编。1982年2月,中共黑龙江省编
委给《妇女之友》杂志定事业编制12名。从此,黑龙江省《妇女之友》杂志社正式成立。
《妇女之友》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的综合性
月刊,面向全国发行。她以激励各族各界妇女积极投身四化建设,搞好儿童少年教育,保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普及文化科学知识为宗旨。
《妇女之友》筹创期间确定的报道内容是:宣传在四化建设中各条战线的妇女先进人物
,歌颂她们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并提供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关
系方面的知识,开展婚姻道德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热爱党、热爱社会主
义的教育。介绍古今中外妇女人物事迹;宣传和介绍妇女成才之路;传播教育儿童少年的作
法和经验,以及儿童少年中的先进事迹和道德风貌。
《妇女之友》强调思想性,并注重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的统一。在形式上要求丰富
多彩,图文并茂,从多方面反映妇女儿童的生活,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文风泼辣,具有自
己的独特风格。既能帮助读者瞻望世界、目睹大事,开阔眼界,活跃思想,陶冶情操,丰富
生活,增长知识,又能充当读者的生活顾问。特别强调《妇女之友》既要成为妇女的知音、
知己和良师益友;又要成为男人的朋友,家庭的朋友。
筹创期间,《妇女之友》实行总编辑负责制,将行政与编采业务融为一体,实行编采合
一。在总编、副总编领导下,下设行政办公室和采编室。采编室内分5个报道组:1.是美术
摄影组,负责封面、封底、刊头、插图等美术摄影工作。2.板式组,负责画板式、校对、插
图调整等。3.文艺组,负责采编文艺稿件,包括《文艺与欣赏》、《妇女新作》、《影评》
等专栏的编辑工作。4.服务组,负责《妇科顾问》、《道德法庭》、《父母指南》、《儿童
宫》、《趣味珍闻》、《民俗民习》、《盘中餐》等专栏的采编工作。5.报道组,共分三条
线,即妇幼、副刊报道线,如幼儿教育、保健、家庭教育、托幼工作方面的报道;生产线,
负责工业、农业、科技、文教、卫生及妇女工作方面的报道;政教线,包括言论、短评、编
后、社论等方面的报道。
2.出刊
《妇女之友》杂志于1982年3月8日,在哈尔滨市正式出刊,在黑龙江日报印刷厂印刷,
16开本,彩色封面、封底,内文48页,定价0.25元,由哈尔滨市邮局发行。中共黑龙江省委
书记李力安同志在试刊号开篇写了《祝贺与希望》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对建国三十多年来
,黑龙江省出版的第一个妇女刊物的诞生表示热烈地祝贺,并希望《妇女之友》在注重宣传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鸣锣开道的同时,要把《妇女之友》办得
丰富多彩,形式活泼,文字生动,要注重知识性、趣味性,要办出自己独特的风格,使广大
读者喜闻乐见。《妇女之友》刊名题字,由黑龙江省省长陈雷同志亲笔题写。试刊号发行5万
份。到1982年底达到8万份。1983年发行量达12万份。截止1983年底,《妇女之友》杂志,开
始自负盈亏,不需要国家财政的补贴,开了黑龙江省报刊史上,自费订阅杂志一年实现自负
盈亏的先河。1984年发行量达22万份,到1985年最高发行量增至78万份。出刊总数为46期,
居省内各种期刊发行量的第一位。
《妇女之友》从创刊到1985年,始终坚持筹创时的办刊宗旨,遵循“向社会宣传妇女,
向妇女宣传社会”的原则,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出版改革的规定,在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同时,积极引导妇女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
设,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坚定的执行“离妇女近些再近些,离家
庭近些再近些,离生活近些再近些”的报道方针,坚持为妇女群众服务,为家庭服务,为生
活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真正成了妇女群众的良师益友,成了家庭和生活的顾问。
《妇女之友》在稿件的宣传报道中,始终显现出积极的、奋进的、光明的、鼓舞人心的
主旋律。自创办迄1985年底,发表了大量的各界突出的妇女人物,宣传她们在四化建设中的
精神面貌和作用,为广大妇女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如宣传报道了李真等几位中国的女将军,
老妇女工作者郭霁云,免疫先驱冯理达,时装模特冠军叶继红,“活雷锋”朱莲香,优秀女
企业家张维德、郭凤云,新式农民企业家赵凤彩等。还介绍了读者们喜爱的女作家张洁、程
乃珊,歌唱家朱明英、艺术家白杨、白峰溪,世界速滑冠军王秀丽等,还有女工程师、女教
师、女飞行员、女记者、女服务员、女个体户等。这些人物的共同特点是自强不息,积极投
身四化建设大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她们有很强的时代特征,代表了妇女中的主流。看到她
们的事迹,就看到了妇女的希望,读了有关她们的报道,很多人的“四自”精神增强了。有
的读者来信表示:要向她们学习,做新时代的新女性。
《妇女之友》在宣传报道中,除了始终不渝地坚持激励向上、奋进的主旋律外,还坚持
反面文章正面做的报道原则。匡正时弊、揭露和批评不良现象,是杂志战斗力所在。《妇女
之友》从创刊起,就辟有《社会一角》、《道德法庭》等专栏,期期都刊载一定数量的反面
典型,它宣传报道反面典型的特点是:不是为暴露而暴露,为揭露而揭露,而将功力下在解
决问题上,为受害者指出光明出路,惩治该罚者,篇篇有结果,给人以深刻启迪。如1984年
,第一期在《道德法庭》专栏中以《今天的“张忠良”》为题,报道了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
法院接到的省军事体育运动学校干部张忠良要求与其妻张淑清离婚的案件。报道从张忠良提
起诉讼写起,步步深入地揭露了张忠良由于地位条件的变化,而产生喜新厌旧的思想过程,
和多年来乱搞两性关系,造成家庭不睦,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事实。颂扬了龙江县人民
法院秉公执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大无畏精神。文章发出后,引起社会极大反响。许多读
者来信说:“看了今天‘张忠良’”的下场,出了一口气,感到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妇女
的合法权益才真正能得到法律的保护”。1984年第四期《社会一角》专栏,以《我不当“祥
林嫂”》为题,发表了哈尔滨手表厂女工闵桂莲的自述文章。闵桂莲1980年12月,经人介绍
与哈尔滨鞋厂工人佟文滨结婚。婚后,夫妻生活很和睦,闵桂莲十分贤惠,她一心一意扑在
婆家,每天早起做全家人的饭菜,为婆婆冲鸡蛋水,倒便盆,打洗脸水,勤勤恳恳地照顾老
人。正当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时候,她的公爹因车祸而死亡,从此,佟文滨及其一家,由于
封建迷信思想作怪,硬说父亲是闵桂莲“妨死”的,说她是“丧门星”,百般虐待她,并撵
她回娘家。对此,闵桂莲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大胆反抗。文章体现了闵桂莲不当鲁迅笔下祥
林嫂的自立、自信精神,反映了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精神。文章发表后,一
些有类似遭遇的妇女纷纷给编辑部写信,赞扬闵桂莲不愧为社会主义时代的妇女。赞扬闵桂
莲勇敢与侵犯自己权益行为作斗争,敢于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精神,同时,呼吁全社会支持
闵桂莲的勇敢行动。
《妇女之友》把“创新”作为办刊的重要原则。从编辑到记者,都力求自己采编的稿子
有新意。自创刊以来,有计划地组织采写人员抓了一批批具有时代新意的稿子。如《多情与
薄情的检查官》、《三个女劳模的爱情》、《祖国啊!我们属于您》、《女人·强者·改革
家》、《大潮头上数风流》等。还有关于离婚问题、新型女性问题、及女人干点事业为何这
样难等的大讨论。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现时代的新观念,新的妇女问题。在一些栏目里,
编者千方百计引导读者摒弃封建思想的束缚和一些陈规陋习。象多年来妇女因受“好女不嫁
二夫郎”的思想影响,对正当的离婚持有很深的偏见,尽管已进入80年代,仍有一些妇女因
为离婚而精神失常,被杀或自杀的也不在少数;有的离婚案一拖就是20年,男女双方心力交
瘁,青丝变成了银发,就是因为有些妇女坚持把自己拴在丈夫的衣襟上,两个人的幸福双双
被埋葬。针对这种情况,《妇女之友》编发了《泪水润出的故事》和《一桩十年未了的离婚
案》,并加了编者按。1985年《妇女之友》第八期发表的《一桩十年未了的离婚案》,写的
是陈义德和柳梅一对结婚20多年的“老夫妻”,然而,他们实际上只是做过几天的“露水夫
妻”,便成为名存实亡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了。他们总共过了三天夫妻生活,接着便是10年
分居,10年闹离婚,直到1985年仍在爱和恨的漩涡中挣扎。文章中的女主人公,面对这已经
死亡的婚姻,始终不改从一而终的旧的观念,20多年来,吃尽了人间情网的苦头。编者对此
作了深刻的剖析,为受害者指出了跳越苦海,战胜自我的路子,教育了一大批有相同观念的
人,为树立新的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观念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真心实意地想着读者,把关心妇女儿童疾苦,想她们所想,急她们所急,全心全意为妇
女儿童排扰解难,是《妇女之友》宣传报道的一大特点。自创办到1985年底,共出刊46期,
先后发表了《是谁杀死了4个月的女婴?》、《虐待妇女,国法难容》、《惨死的姐姐未瞑目
》等,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使犯罪分子得到严惩的报道。赢得了广大妇女群众信赖。当妇
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许多妇女首先想到《妇女之友》,经常有人向《妇女之友》杂志
社投诉自己的冤屈,以求得她们的帮助,《妇女之友》不负所望,对于侵权案件,不仅认真
接待,组织调查,而且勇于旗帜鲜明地同侵权现象进行斗争。1983年《妇女之友》在《社会
一角》专栏中,以《痴情女与薄情郎》为题,发表了哈尔滨化工总厂张清敏骗娶哈市某工厂
女工黄兰香的报道。1980年3月,张清敏(黑龙江省海伦县参军的八一八五部队战士,共产党
员)转业前夕,他急于在哈市物色一个对象,以便借此留城。经邻居介绍与黄兰香结婚,当
张清敏骗婚入城后,就一反常态开始遗弃和虐待黄兰香,致使黄兰香精神分裂。报道发出后
,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就此,《妇女之友》与省妇联信访人员密切配合,深入司法、民政部
门,为惩治犯罪作了许多工作,在各方的努力下,最后张清敏被开除党籍,工厂除名,退回
原籍。对此《妇女之友》于1984年第一期,以《‘痴情女’转忧为喜,‘薄情郎’损人害己
》为题作了跟踪报道。1984年11月23日,黄兰香精神焕发,面带笑容与父亲一起到省妇联和
《妇女之友》杂志社道谢。黄的父亲说:舆论的作用是大的,没有《妇女之友》的支持,就
不会有兰香的今天。接着《妇女之友》还为黄兰香找到了如意的对象,建立了幸福的家庭。
黄兰香为表达感激之情,为《妇女之友》送了一面锦旗,锦旗上绣着“待我如亲人,救我于
苦难”。
《妇女之友》从创办之日起,就重视读者的来信来访工作。设专人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编辑部每年都要拨一定的经费,用来请医学专家教授解答读者求医问药问题;请退离休的
党务工作者解答读者提出的思想方面的问题;请心理学专家开展心理疾病咨询,并设有《为
您解忧》、《心理咨询》专栏,请各类学者在刊物上办信箱回答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受到
读者的极大欢迎。
《妇女之友》强调文章的可读性,讲究报道的适用性,文章力求短小、容量大,不做文
字游戏,不搞辞藻堆砌,讲求真情实感,开篇受益。截止1985年底,先后开辟有《群芳录》
、《婚姻、道德、家庭》、《杂谈》、《采珍》、《父母指南》、《法律顾问》、《巾帼轶
事》、《家庭百科》、《妇运史话》、《儿童宫》、《农家乐》、《文苑》、《祖国名胜》
、《专访》、《她和黑龙江》、《妇幼保健》、《漫话夫妻关系》、《社会一角》、《有这
样一个家庭》、《现代生活方式》、《红娘》、《当您恋爱的时候》等专栏。
3.社会活动及其效益
《妇女之友》杂志社,在作好编辑工作的同时,为了达到“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
传社会”的目的,还陆续向社会推出了献给妇女、儿童和党务工作者的工具书,开展了各种
有益的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1982年到1985年底,先后编辑出版
的《妇女百科全书》、《儿童知识大全》、《女界大观》、《妇女之友精华本》、《妇女之
友》增刊、《女性热点问题解答》、《政策学概论》等大型书刊。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如
1984年由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妇女之友百科全书》(上下卷),不仅在省内供不应
求,辽宁、吉林、河南等省也都纷纷购买。这些书刊的出版,不仅成为妇女儿童的良师益友
,而且为妇女儿童的精神文明建设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妇女之友》从创办之日起,每年都通过多种形式,介绍自己,开展多渠道的社会宣传
活动。从而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使《妇女之友》的办刊宗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赢得了
读者,吸引了各界各流的支持。诸如,在各级发行会议上宣传,通过制做广告、拈贴画、发
简报、传播办刊经验。1985年由《妇女之友》主办的《巾帼之春》联欢会,在黑龙江电视台
和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新潮毛衣编织大奖赛》联系了千家万户;颂扬妇女风采的歌会—
—《大地·女性与人类》,由王酩、谷建芬、付林等著名词曲作家创作,成方圆、李玲玉、
安冬等歌星演唱。1985年《妇女之友》杂志,为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而举办的《笑
的晚会》,著名的歌星苏红、王洁实、谢莉斯、郁钧剑、著名笑星黄宏、赵本山出台演出,
分别在黑龙江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播出。这些活动通过电视舆论的传播,收听收看覆盖面在
城市占人口总数的70%;在农村占人口总数的20%以上。
与此同时,《妇女之友》还为城乡求业人员,提供就业和致富信息和资料;为未婚丧偶
者提供公开和内部征婚服务,从1982年3月迄1985年末,共为1万多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3年多,河北省大兴县通过《妇女之友》征婚启示,为20多对青年男女当红娘,使她们喜结良
缘。对此,该县党组织派人专程前来答谢杂志社。
在创刊3年多里,《妇女之友》边探索边实践,以其在读者中的声誉赢得了许多专家名流
的关注。如全国十大名记者之一的田流同志,著名的散文家黄秋耘同志,1985年专程来哈尔
滨参加《妇女之友》杂志社举办的笔会。著名作家谌容、梁晓声等亲自为本刊撰稿。
《妇女之友》由于办刊方向对头,真诚地为读者排忧解难,竭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
法权益,开展了多种丰富多彩的具有吸引力的活动,不仅成了读者的知音,生活和家庭的顾
问,而且自身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得到了许多荣誉和奖励。198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总结了《妇女之友》、《党的生活》和《黑龙江日报〈农村报〉》的办刊经验并向全省推广
。《新闻出版报》(原中国报刊报)和《黑龙江日报》多次报道《妇女之友》杂志社的事迹
和经验。1983年《妇女之友》杂志社被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授予省“优秀新闻单位”。1984年
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1985年,该刊在全国妇女报刊评比中名列前茅。
《妇女之友》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妇女
之友》从创刊到1985年间,多次摆脱纸张涨价、印刷费调整和发行费率提高等经济方面的严
重困扰。它不仅一年自负盈亏,不靠国家补贴过日子,还为国家上缴了大量利润。《妇女之
友》杂志每年纯利润近30万元,除前3年免税外,每年将利润的33%和55%上缴国家。
(三)儿童少年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是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在全国建立的六个科学育儿基地之一,
是我国在亚寒地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育儿活动的研究场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
,占地3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它是由全省人民和国际友人集资及省政府
投资建设的。
儿童少年发展中心(事业单位)隶属于省妇联领导。由省妇联牵头,与省卫生厅、省教
委等部门共同协作,开展科学育儿的宣传、普及、培训、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并与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项目合作。它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面向四个现代化”的方针,以儿童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为先导,以培训宣传为主,积极开展
为儿童少年服务的项目,为促进黑龙江省儿童少年身心全面发展而努力。
1983年1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19号文件关于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指示精神,改
善全省儿童少年活动环境和条件,省妇联党组提出创建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的设想,
并向省委打了报告。1983年6月3日,经省委常委第四次办公会议批准,在哈尔滨市马家沟(
原飞机场)建立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并决定由省计委牵头,省建委、省财政厅、省
妇联等部门参加组成筹建小组。根据省的财力情况,开始筹备基建工作,并逐步加以实施。
1984年6月2日,省计委下发黑计字(1984)119号文件,批准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新建
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要求未来的儿童少年发展中心既要有足够的室内活动面积,又要有
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要求总体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划分明确,把建筑和园林很好地结合起
来,造成丰富多彩的空间,使之成为既对儿童少年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文化、科技活动场所,
又是环境优雅的科研、实验、培训场所,工程概算为总投资970万元。建设方案和工程量为:
1.科研、培训馆:设有教研室、展览馆、编辑室、琴房、练功房等,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2.文化艺术馆:设有剧场、游艺活动室,阅览室,排练室、展览室、电教室等,建筑面积
为6000平方米。3.科技馆:设有声学、光学、电学、化学、数学、地理、生物等科技展览、
实验与讲演等活动设施,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4.其他:包括招待所、餐厅、锅炉房、行
政管理用房及围墙等,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5.室外活动场地:设有游艺场及园林绿化设
施。
1984年8月27日,省编委下发了黑编〔1984〕154号文件,批准儿童少年发展中心按处级
单位管理,暂定编制8名,抓筹建工作,列事业费开支。至此,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筹备处成
立。主任乔治国,实有人数5名。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筹备处成立后,重点抓了4项工作:1.
落实建设用地。2.设计总体规划。3.筹集建设资金。4.开展业务工作。1985年5月下旬,
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筹备处与有关部门配合,在省展览馆共同举办了儿童生活用品展销博览会
。有60多个厂家参加。博览会为期一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是扩大了
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的声誉和影响。5月末,全国妇联提出以中国儿童发展中心为依托,在全国
建立6个科学育儿基地的设想。为了争取到此项目,省妇联积极向全国妇联提出申请,并为此
做了大量的考察、准备工作。最后,全国妇联批准在黑龙江省建立儿童少年发展中心。
1985年6月,省计委下达黑计经字〔1985〕685号文件,批准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第一期建
设培训部和实验幼儿园预备项目。经请示省、市有关领导和市规划部门同意其建设用地落实
在中山路马家沟机场。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同意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在规定地块内做总体规
划。为编制好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总体规划设想方案,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筹备处组织人员先
后去北京、天津、上海、内蒙古、广州、深圳等地的儿童公园、青少年宫进行了考察。组织
省内有关部门和儿童工作的专家、学者进行多次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征求全国妇联、中国儿
童发展中心对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在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中,儿童少
年发展中心对建设基金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建设资金不足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为
能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又能减轻国家负担,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31号文件“
关于为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而举办的有奖集资,经过当地政府批准可以试点”的精神,1985年
9月15日,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向省政府提出了以省儿童福利基金会名义,向社会通过发
行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建设纪念奖券形式,为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筹集建设资金的报
告。当月,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同意在全省发行建设纪念奖券,并成立了省发行“建设纪
念奖券”领导小组。赵德尊(省人大主任)担任名誉组长,王钊(省政协主席)任组长,副
组长由靖伯文(副省长)、孙凤刚(省政府副秘书长)、梁维玲(省妇联主任)等担任。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于9月25日开始集中办公,办公人员以省妇联、省建行为主,
同时抽调团省委、省森工总局、松花江地区妇联、省妇女干校等18人组成。办公室下设发行
、宣传、秘书、监察、奖品五个组,负责组织、发行、监督、检查和现金划转等工作。办公
室成立后,主要着手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筹备召开地、市发行奖券工作会议和全省发行仪式
会,起草省政府领导报告,修改《倡议书》、《宣传提纲》、《发行方案》等宣传材料,设
计宣传画,落实《全省儿童少年致爷爷奶奶的一封信》和《孩子家长的讲话》等。二是完成
了奖券的选样、设计、印刷工作。三是落实了奖品工作。
1985年10月22日至23日,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建设纪念奖券”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市召开
了发行“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建设纪念奖券”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儿少纪念奖券”
和‘儿少发展中心”)。会议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指示精神
为指导思想,传达了1985年省政府25次常务会议指示精神,听取了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儿
童少年工作委员会主任)何首伦作的关于发行“儿少纪念奖券”的动员报告。省妇联副主任
于清贤向与会人员公布了发行“建设纪念奖券”的方案。省建行副行长苏文川就发行建设纪
念奖券有关政策讲了话。会议最后讨论修改了“建设纪念奖券”发行方案、组织方案、倡议
书、宣传提纲,对发行“建设纪念奖券”工作作了全面部署。11月1日,在黑龙江省第六次妇
女代表大会期间,省妇联副主任于清贤首先向妇女代表们作了关于认购“建设纪念奖券”的
动员报告。到会的各位代表一致表示关心后代,人人有责,购买奖券,义不容辞。纷纷解囊
,争相购买,不到一天时间就认购纪念奖券4373元。
1985年11月12日,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发展中心“建设纪念奖券”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市正
式举行“建设纪念奖券”发行仪式。副省长靖伯文,省政府副秘书长孙凤刚、省建行行长王
玉夫、副行长齐英、省妇联副主任于清贤出席会议。靖伯文、于清贤分别代表省政府和省妇
联讲了话,号召全省各族各界人民,为造福子孙后代,慷慨解囊,踊跃认购奖券。儿童少年
发展中心“建设纪念奖券”是捐赠性集资有奖证券。发行后不记名,不挂失,不作货币流通
。无利息,不还本,中号有奖。奖券分为“壹元券”和“伍元券”。“壹元券”主要面向个
人,每10万张为一个计奖单位,设有一等奖一个,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二个,各奖18寸
进口彩电一台;三等奖十个,各奖人民币100元;四等奖二千个,各奖人民币5元。“伍元券
”主要面向集体,每10万张为一个计奖单位。设奖五个,各奖进口20寸彩色电视机一台,未
中奖的“纪念奖券”可作为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特别参观券使用。对于个人捐赠、认购奖券50
元以上,单位在500元以上的,在儿童少年发展中心纪念册上留名;凡个人捐赠,认购100元
以上,单位在300元以上的,在纪念碑上刻名留念;凡个人或单位捐赠赞助某项工程,可以尊
重捐款个人或单位意见,为项目留名。“建设纪念奖券”发行的原则是自愿认购,不搞摊派
,贫困地区、灾区不发行,不搞强制命令。其发行由省、地、市、县发行办公室负责组织(
主要是各级妇联组织负责)。“建设纪念奖券”工作由“建设纪念奖券”发行办公室(以下
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下设两个小组,发行组和宣传组。发行组成员乔治国(组长
)、岳淑芳、王树文、陈国明等,宣传组成员谢景文(组长)、范玉铮、聂征、陈平等。在
发行工作中,发行组和宣传组的全体成员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宣传工作。不仅创办发行了“建
设纪念奖券”发行《简报》,而且通过省电视台、省报社、省电台开展了大张旗鼓地宣传报
道,还多次深入到各地、市宣传并协助发行奖券。在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全省各地张
贴宣传画5万多张,散发宣传传单10万多份。
1985年11月,全省各地发行“建设纪念奖券”工作陆续展开。大兴安岭地区领导亲自挂
帅,狠抓组织落实和宣传动员工作,他们在讲话中号召全区人民要为“儿少发展中心”多添
一块砖,多加一片瓦,多出一把力踊跃购买“建设纪念奖券”,为培养教育后代作贡献。松
花江地区行动迅速,仅仅用10天时间,就在全区上下形成踊跃认购“建设纪念奖券”工作热
潮。省直机关广大干部都把认购“建设纪念奖券”作为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好事,省直各部、
办、厅局领导带头,掀起了认购“建设纪念奖券”的热潮。省儿童福利基金会名誉会长赵德
尊、省顾问委员会主任陈雷、省工商联副主任马敬铭、省民委主任李敏、省妇联副主任于清
贤都认购百元以上。省儿童福利基金会会长王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原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柏青、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琳涛、省计委离休干部陶竞华、省妇联主任梁维玲、副
主任杨彦平、王桂香、曾桂云、潘永文等都带头认购“建设纪念奖券”50元以上。省出版局
在不到20天时间里就认购奖券13000多元。到12月16日,省直机关80多个单位共认购“建设纪
念奖券”16万余元,全省共发行“建设纪念奖券”折合人民币123万元,日元100万元。
(四)婚姻家庭研究所
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所,是全国成立最早的专门研究婚姻家庭问题的部门。它的成立
填补了我国缺少专门婚姻家庭问题研究机构的空白。婚姻家庭研究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同时接受黑龙江省妇联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双重领导。以省妇联为主,属省社会科学院
院外所。核定编制15人。
婚姻家庭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进行妇女及婚姻家庭
方面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以应用理论研究为主,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解放
、婚姻家庭发展状况及其规律;研究妇女地位、婚姻家庭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问题;
为解决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提供咨询指导;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从多学科多
角度完善发展妇女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理论,同时通过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培养妇女及婚姻家
庭研究方面的专门人才;为推动社会科学的理论队伍建设作贡献。
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19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妇联为了深入探讨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
领域中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提
供理论依据,1984年1月,省妇联党组在(1984)1号文件中提出成立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
所的设想。4月,省妇联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一些有关专家、学者,对成立黑龙江省婚姻家
庭研究所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了研究和论证,提出许多可行性意见、建议。随后,省妇联
与省社会科学院联合派人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具体请示。在取得支持后,于8月初,向
省委,省政府呈报组建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所的报告。1984年10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
后,黑龙江省妇联开始组建全国第一个婚姻家庭研究所。10月15日,省编委下发黑编(1984
)148号文件,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15名。
1984年11月至1985年,省妇联先后派人去北京、天津、武汉、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社
会科学院,以及与婚姻家庭研究有关的科学院、所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个人访问,向
著名专家、学者请教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最后形成创办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所的设想和
思路。1985年10月,省婚姻家庭研究所正式成立。1986年1月,省妇联任高彩琴为婚姻家庭研
究所所长,张一兵为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