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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培养选拔女干部

  黑龙江地区早在中共满洲省委时期的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部,就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 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在采取各种公开和隐蔽的形式,动员城乡妇女参加反帝爱国斗争中, 注意发现培养妇女积极分子,使她们成为斗争的骨干力量。
    解放后,妇联组织建立,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依据党的组织路线及选拔干部的标准 ,与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以老带新,干部写实,建立优秀女干部卡片,后备干 部档案,实行定期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途径,为党培养、选拔、输送一批一批 的女领导干部,为妇女干部的成长,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推动妇女运动开展,奠定组 织基础,发挥了党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作用。
    1947年9月,蔡畅同志在《妇女干部工作会议的总结》中提出:“无论农村和城市,培养 大批新干部成为今后一个重要的问题,过去一年来的群众工作,是关内来的一万二千名干部 起了桥梁骨干作用。但工作天天在进展深入,没有大量土生土长与群众血肉相联的优秀干部 起来接替,就不能发展深入,所以,我们有责任培养一大批新干部出来。”她强调:“为支 援长期战争,后方各种工作,都需要大量女干部来担任,须有无数女干部,才能满足目前形 势的要求。”1948年11月10日,东北局妇委在《关于冬季农村妇女工作的指示》中再次强调 :“革命形势的发展,有大批干部才能满足客观的要求,不仅男干部如此,女干部亦然。特 别在战争期间,后方各种建设和生产工作尤须吸收妇女参加,如不发动妇女,不培养提拔女 干部,任务是无法圆满完成的。”中共黑龙江省妇女工作委员会于1948年12月制定了《培养 选拔女干部的一年规划》,并配合省委组织部深入到龙江、北安两县的六个乡搞试点。试点 中,省妇委委员陈明智与县妇联干部一起,对于历史清白,苦大仇深的贫雇农妇女,军烈属 ,干部家属,在土改斗争中表现积极,劳动带头,又能团结群众的妇女积极分子,组织她们 ,利用冬闲时间举办短期培训班,还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妇女干部培训班。经过一年多的 工作,共培养出乡妇联主任5名,乡长7名,县妇联副主任2名,填补了龙江、北安没有女乡长 的空白。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及龙江、北安县委的赞扬。1949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在批转 省妇委《关于一九四八年工作总结及一九四九年工作计划》中写道:“你们在培养推荐女干 部工作中作出了成绩,今后尚应继续。”据统计,从1946年初到1949年8月,嫩江省6个县共 培养起来的县区级妇女干部132人,村屯级妇女干部1280人,区正副妇女委员183人;龙江、 松江两省共培养区级以上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女干部6334名,占区级以上干部总数的10 %,是解放前的13倍。此间,一部分翻身运动中的优秀妇女干部和妇女社会知名人士,被选进 各级参议会和各级政府,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如东北行政委员会女委员韩幽桐兼松江省 教育厅厅长,胡德兰任嫩江省粮食局局长,李健旋女士任齐齐哈尔市副议长,朱敖石为女议 员。当时,各级参议会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女议员。哈尔滨市议会中有女议员6人;嫩江省临时 参议会中有女议员10人。在农村27.7%的村有女村长,17.1%的区有女区长,5.1%的县有女 县长。
    
    1951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中共中央要求:“乡乡配备女乡长,社社配备女社主任 ”。1952年9月13日,松江省民主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地、市、县妇联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农 业合作化的指示,注意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现和培养妇女骨干,并制定规划,要求到1953 年底,60%的乡配备女乡长,50%的社配女社长。通知与规划下发后,松江省妇联与松花江地 区妇联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到勃利、宾县、方正三县的12个乡蹲点,在蹲点中,结合开展 合作化运动,与县委组织部门一起考核了24名妇女积极分子,到1952年6月,在24名积极分子 中有7名被提拔为乡长,5名被选为女社长。同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民主妇联召开地、市、 县妇联主任工作会议,要求县妇联把培养选拔妇女骨干作为重点工作抓,并要求一年内,有 一半以上的乡配上女乡长,40%的社配上女社长。各地妇联采取压担子,即把妇女骨干放到抗 洪救灾,增产运动,抢种抢收的第一线,同男干部一样摸爬滚打,集中培训,即利用冬闲季 节,开办妇女干部训练班,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培养出一批过得硬的女干部。
    1956年初,黑龙江全区实现高级合作化后,各级党委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乡乡配 备女乡长,社社配备女社主任》的指示精神,使农村中的妇女骨干力量有了较大的发展。据 1956年秋48个县统计,86.5%的乡配有女乡长,73.6%的社配备女社主任。这些妇女骨干被 提拔到领导岗位后,绝大多数人感谢人民的拥戴和党的信任,工作积极,虚心向男干部和有 经验的同志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和领导水平;亦有极少数人工作能力差,又不思进取 。如绥化地区11个县244名女社长中,有工作能力联系群众好,能完成行政任务又兼做妇女工 作者有73名,占29.9%;工作积极肯干进取心强,一般能完成行政任务及做妇女工作,或在 妇女工作方面较为突出,只是工作能力弱一些,生产知识、工作经验不足的有152名,占62. 2%;工作能力低,又不想进取的有19名,占7.9%。
    1956年冬,结合整党整社,省妇联深入到松花江、黑河地区,了解在社乡组织整顿中, 妇女骨干的情况。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县、乡党委对巩固现有乡社女骨干有动摇,少数党委 对妇女干部放而不用。例如:通河县15个乡,共有6名女乡长,在社乡整顿中还准备拿掉2名 ,其理由是女乡长不能担起全乡的工作,发现问题解决不果断等。还有些人把培养选拔女干 部同男干部的成长对立起来,说:“配备女乡长影响男干部的积极性。”北安县有的乡让女 乡长在乡上做饭、喂猪、看家;有个别县、乡,开领导会议时,只要不研究妇女工作,就不 叫女乡长、社长参加;不少县提出将女乡、社长一律变成妇联主任。对此,省妇联1957年2月 19日,向省委打了《关于培养提高农村基层妇女骨干问题的报告》,报告全面介绍了农业高 级合作化后,黑龙江省农村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 题,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妇女骨干的领导能力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 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乡乡配女乡长,社社配女主任”的指示。第二,从实际出发合理使用 妇女干部,强调指出男女干部各有所长,要求在使用中采长补短,注意发挥女干部进取心强 ,便于联系妇女群众,工作细致等优势。努力弥补她们经验不足,工作能力一般较低的弱点 。第三,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建议各级党组织应把它列为议事日程做为一项经常 性工作,并结合当时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三点具体意见:1.帮助女领导干部明确职责范围 。2.对女干部领导上要耐心教育,积极培养,大胆使用。3.关心和解决她们在家庭与生活 中遇到的家务重、孩子拖累等实际问题。1957年3月11日,省委向各市、地、县委、伊春林委 ,批转了省妇联党组《关于培养提高农村基层妇女骨干问题的报告》。在批示中,省委强调 指出:1956年全省农业高级合作化后,提拔起来的大批女干部参加政权和社会领导,成绩很 大,效果良好。同时肯定当前确实有不断提高女领导干部能力的必要,指出提高女领导干部 的工作能力是个艰苦的过程,一发现有不足就主张换掉那是永远也不能把妇女干部培养起来 的,并要求各级党委今后一定要注意对这一批女干部的培养与教育,以使她们在农村社会主 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省委文件下发后,引起各级党委的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 大大加强,女干部的成长呈现了历史最好形势。1957年底统计,全省共有女干部61708人,占 干部总数的14.9%,其中有部、办、厅、局级女干部41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5.3%;有县( 处)级女干部193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4.7%;省科级女干部696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4. 3%;区科级556人,正副女乡长1306人,基本上达到了乡乡有女乡长。1965年,全省共有女干 部91007人,占干部总数的18.2%,其中有部、办、厅、局级女领导干部47人,占同级干部总 数的5.2%;县(处)级女领导干部239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4%;省、地科级女干部455 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6%;地辖市科级女干部153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25%;县科( 局)级女干部338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5%。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极“左”路线,搞“双突”(突 击入党,突击提干)“选青”,使正常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遭到破坏,直到1973年省妇联组 织恢复,省、地、市、县妇联的领导干部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是“选青”上来的。黑 龙江省妇联1978年以前,一直实行常委值班制(群众代表担任省妇联常委或副主任),这些 人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上来,在省妇联值班,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原单位参加生产或工作, 各部室的干部也不任命,实行省妇联常委分管。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肃清“四人帮” 极“左”干部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使老领导干部恢 复领导职务,同时清理非正常上来的干部,如“双突”提起来的“文革”中犯有路线错误和 工作不称职的年轻女干部。1976年县级副主任以上女领导干部有106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 .9%,1978年拿掉45名,剩61名,占同级干部总数6.2%;公社副主任以上女领导干部1191名 ,占同级干部的12.5%,1978年拿掉782名,剩409名,占同级干部的5.8%。这期间由于文化 大革命的影响和破坏,加之重男轻女思想的一度泛滥,致使女领导干部数量减少,成长缓慢 。如1979年全省共有部、办、厅、局级女领导干部72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4.4%,比建国初 期的1950年减少1.2%;比1957年减少1.6%;比1965年减少1.5%。全省共有县(处)级女领 导干部678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9%,比1951年减少7.2%;比1957年减少2.2%;比1965 年减少1.2%。1979年,全省有地、市委副书记、副专员、副市长级女干部4人,占同级干部 总数的1.5%;公社书记、社长中的女同志更少,仅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5%;在女职工集中 的文教、卫生、轻纺、财贸等系统普遍存在“男将女兵”的现象。由于各级女领导干部的比 例下降,致使女干部的成长面临着“断档”与“青黄不接”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党把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提到战略的高 度,要求各级党委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对于女干部的成长给予加意关怀”。197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43号文件,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问题向中央的 请示报告》,《报告》从四化建设需要的高度阐述了广集妇女优秀人才到各级领导岗位、促 进妇女参政议政的意义,提出了对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具体要求。为贯彻党中央的指示及43 号文件精神,省妇联组织了调查组,深入到省直属单位、哈尔滨市政府机关、部分县委组织 部门计16个单位,调查了解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情况和问题。1980年1月21日,根据调查了 解的情况,省妇联党组向省委作了《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问题向省委的请示报告》。
    1980年7月,省委书记李力安责成省妇联提出100名女干部名单。省妇联党组专门召开会 议,在明确意义及指导思想的基础上作了具体规划。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提高对新时期用人标准的认识,把发现人才的视野从妇女战线 扩展到全省各行各业,放眼于全省各条战线女干部。为确保后备人选的质量,在名额分配上 留了保险系数。将原定的100名扩为120名。其中分配给地、市、县70名,省委直属机关50名 。同年9月,在省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利用全省妇女工作会议的机会,将培养选拔后备女干部 的工作向各地作了部暑并下达了分配名额。地、市妇联同各地党委及组织部门一起,制定规 划和具体贯彻意见。与此同时,省妇联派两名同志与省委组织部的党政干部处及基层工作处 的同志一道,深入到省直各部、委、办、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28个单位调查了解选拔后 备女干部的进展情况。到1980年12月底,全省各地共提出女后备干部45名,占预定120名的3 7%。其中省直26名,占分配名额的52%;地市19名,占分配名额的27%。省直的26名具体是: 省经委8名,省建委1名,省农办8名,省财贸办4名,省林业总局2名,省委办公厅1名,以上 24名为处级后备干部。省计委1名,省委纪检委1名都是局级后备干部。地市的19名后备干部 是:双鸭山市3名,大兴安岭地区3名,嫩江地区4名,绥化地区5名,松花江地区4名,均为处 级后备干部。其他如哈尔滨、黑河等六市三个地区都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对推荐出来的女后 备干部各级妇联组织设专人或指定工作部门,立女后备干部卡片。为确保后备女干部工作的 落实,省妇联领导吴琳涛,多次深入各地检查与考核后备女干部情况。检查的结果发现,中 央办公厅的文件下发后,多数党委及妇联认识提高了,纳入了议事日程,100名后备女干部的 名单也都落到了人头。佳木斯、大兴安岭、黑河、哈尔滨等市、地普遍建立了女后备干部管 理考核卡片,实行定期考核,坚持思想工作写实,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后备女干部的成长 情况。但是,由于人们思想深处重男轻女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存在许 多思想障碍。省妇联于1980年底,总结推广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的 经验。他们的基本经验是:一不断提高认识,清除重男轻女的思想障碍,将培养选拔女干部 工作真正纳入工作议程。二是积极培养,大胆提拔,克服只备不用的不良倾向;坚持在条件 同等的情况下,优先提拔女干部。三是关心女干部的成长,放手发挥她们的作用。因为他们 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工作,使女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逐步提高。文化 大革命以前,这个区共有女干部(包括教师)2114人,占干部总数的37.5%,副科级以上的 女干部73人,占领导干部总数的10%。到1979年底,女干部增加到3848人,占干部总数的65. 8%,副科级以上的女干部增加到165人,占领导干部总数的29.4%。
    1981年2月12日,中共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党组,在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 ,向李力安书记和省委组织部呈报了《关于选拔后备女干部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了工作 进展情况,选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作好工作的打算。根据调查,当时培养选拔女 后备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少数党委和组织部门对选拔后备女干部的意义认识 不足,重视不够,个别人有抵触情绪。认为妇联抓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不合适,担心会泄露党 的机密。也有少数干部认为选拔后备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事,妇联无权过问。二、一部分妇联 组织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抓,不愿意抓,怕说手伸的太长,怕说为自己争官等等。 三、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后备干部女干部的比例太低。为解决上述问题,省妇联在报告中提出 作好下步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党委加强领导,清除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恢复和 发扬我们党一贯重视培养女干部的优良传统,明确妇联组织协助党委和组织部作好女干部的 培养选拔工作是分内的事,也是党委依靠群众团体的优良传统。二是在推荐后备干部中有必 要规定女干部的比例。三是教育各级妇联组织明确培养选拔女干部是自己的职责,必须克服 各种畏难情况。1982年6月,省委将妇联党组的《报告》转发全省,引起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 的高度重视,涌现出许多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先进集体,总结出一批好的工作经验。
    1982年10月,省委责成省妇联协助省委组织部推荐考核后备女干部。10月6日,省妇联作 出了考核地局级后备女干部的安排,省妇联抽掉四名同志,由吴琳涛主任带队,先后深入到 黑河、大兴安岭、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七个地区三个市及省直机关,共考核女后备 地局级女干部30多名。
    1983年初,省委书记李立安提出全省选拔、推荐200名女处级后备干部的指示。省妇联为 配合省委作好女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抽掉两名同志,用4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嫩江、合江 、松花江、大兴安岭4个地区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五个市进行调查, 并协助省委组织部考核了4名地局级女后备干部,这四位女干部是:佳木斯市的张秀英、肖玉 妹,大兴安岭地区的王招英,齐齐哈尔市的王桂梅同志。
    调查发现,多数党委对女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是重视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 事日程。例如:据所调查的九个地市统计,1983年4月已确定女备干部179名,其中有局级后 备干部4名。她们的年龄结构是:30岁以下的有45名,占25%;40岁以下的有128名,占72%; 45岁以下的6名,占3%。文化结构为:有大专文化的35名,占3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 79名,占44.1%;初中以下文化的65名,占36.3%。有的党委,在纳入日程的同时,还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如佳木斯市委组织部,1983年已有处级以上后备干部202名,其中 有女干部15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7.45%。他们计划,1983年将有4名处级女干部退休,准备 再提5名女处级干部,占1983年要提的处级干部55名的9.1%。1984年将有3名女处级干部退休 ,准备还提5名女处级干部,占备提干部50名的10%。1985年将有30名女处级干部退休,准备 提相应数量的女处级干部补充。这些计划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女处级干部退休后,女干部数 量不减,而且不断的扩充。齐齐哈尔市委对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十分重视,1983年确定63名处 级女后备干部,占同级后备干部480名的13%。为使后备干部尽快地锻炼提高,他们从班子建 设的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特点出发,采取措施,定向培养,缺啥补啥,按照知识化、专业化的 要求,他们先后把36名女干部送到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和深造。
    经过调查发现的问题有:一、女后备干部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比例偏低,如在调查的 9个地市中,有3个地区、3个市没有1名地局级女后备干部。据9个地市统计共有局级后备干部 97名,其中女后备干部只有4名,占同级干部的4.1%。处级以上后备干部3769名,其中女后 备干部97人,占总数的4.7%。二是备而不用,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区虽有后备女干部名单 ,但近期进班子的人数寥寥无几,个别地方对女后备干部的情况不明,根本不打算起用。三 是缺少必要的考核,没有培养措施,更无使用定向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妇联从成 绩和不足两个方面,向李立安书记及省委组织部作了专题汇报。与此同时,利用省妇联的各 种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培养选拔女干部的经验。1984年2月,总结推广了黑河地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当好党委参谋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经验。黑河地区妇联从1983年开始,抓住机构 改革的契机,从调查现状,摸清底数入手,积极主动地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当 好参谋。1983年6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地委写了《关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加强妇联组 织建设意见的报告》,地委对此报告十分重视,加批语后,转发给各县(市)。此后,地委 多次强调,在机构改革中认真做好选拔工作,把符合“四化”标准的女干部大胆提拔到各级 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做出五项决定:一是培养女干部要有规划,有措施,选拔干部时男女干 部条件相同的,应优先选拔女干部。二各县(市)都要配上一名女副县(市)长,如无合适 人选,要配备一名女常委,最好是妇联主任。三是女同志较多的系统和部门,要配上女领导 。四是在提拔科级干部时,女干部要占科级干部总数10%,最少不得少于8%。五是后备干部中 女同志要占相当的比例。地区妇联组织通过会议,并结合日常工作,大力宣传五项决定。19 83年12月,在地委召开的组织部长会议上,她们见缝插针,逐个找(县)市的组织部长交谈 了解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情况、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此同时,地区妇联建起了一支宏 大的女后备干部队伍,这支后备干部是不同级别、三倍于现职的女后备干部队伍,避免了女 干部后继乏人,现用现抓。对于后备干部,坚持立卡、考核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压担 子,交任务,使后备女干部迅速成长。据1985年统计,机构改革后,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区女干部有10069人,占干部总数的34%,其中科级女干部333人,占 科级干部总数的12%,比机构改革前增加2%;处级女干部有20名,占处级干部总数的3.6%, 比改革前增加8名;全区七个市县中,有四个县(市)配上了女副县(市)长,三个县(市) 配上了女常委。
    1985年4月,省妇联在《妇女工作》第六期上,集中刊载了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先进经验 ,其中有大兴安岭地区党委的《在改革中重视提拔女干部》;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的《妇联 要为女干部的成长铺路搭桥》;萝北县委组织部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几点做法和体会》; 哈尔滨市第二轻工业局党委《积极选拔大胆使用妇女人才》的经验。随着培养、选拔、使用 女干部工作的深入,黑龙江省有一批妇女担任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职务。据统计,在全省14 个市、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班子中共有5名女领导干部;在全省69个县(市)的 党政领导班子中有49名女领导干部;全省共有厅(局)级女干部70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4% ;共有处级女干部1772名,占同级干部总数3.4%;共有科级女干部5635名,占同级干部总数 的10.4%;全省有各类女干部351455人,占干部总数的32.5%。比1978年底增加了94119人, 其中女职工相对比较集中的纺织、商业、卫生、教育部门共有女干部107866人,占这些部门 干部总数的45.8%,女领导干部共有4634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