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由于封建宗法观念的束缚和历史上男多女少的原因,黑龙江地区妇女较普遍地
存在“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依赖思想。但迫于生计,广大农村妇女除了从事一定量的家
庭种植业、养殖业、编织业、采集业外,还要帮助男人下田劳动。据统计,黑龙江地区解放
前夕,有23.9%的妇女在春耕、夏锄、秋收农忙季节参加少量的辅助性劳动。
1948年末,东北全境解放后,黑龙江各级妇联组织,根据解放区妇女“斗争、生产、教
育”三大任务的要求,针对当时黑龙江农村妇女的依赖思想,开展了劳动光荣教育,大力宣
传了妇女必须参加生产,才能提高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除本身痛苦的道
理。为把广大农村妇女尽快组织到生产战线上来,妇联干部深入到一家一户,做一人一事,
一点一滴的宣传教育和生产动员工作。同时,每当春耕等农业季节开始的时候,省妇联都要
向各级妇联组织发出通知,要求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召开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劳模大会,动
员妇女踊跃参加春耕、夏锄、秋收。梁军是农村参加生产建设的新型妇女代表。她是我国第
一位女拖拉机手,并带出许多徒弟,被光荣的选为全国及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成为当时中国
妇女学习的楷模。梁军事迹有力的带动了广大妇女参加生产建设。1948年,黑龙江地区农村
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总人数比1947年增加一倍,比解放初期1946年增加2.5倍。仅龙江省就
有200万妇女参加夏锄,嫩江省有14万妇女投入农业生产。全地区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总人数
占妇女总人数的40%以上。
妇女在生产实践中,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生产技能,有少数妇女学会开拖拉机,还有部分
地区的妇女拿大锄。如依兰县道台桥的一心屯妇女多数参加铲头遍地,提高了劳动效率。许
多妇女能够代替男人种地(因为许多男子上前线),并担负很大任务量。
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激发起个体农业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使农业生产有了一定发展
。但是农业个体经济受到自然条件、物质条件、劳动力条件的极大限制。如土改中,农民分
得的车、马、犁杖以及其它小农具,品种各异,数量不一,大多数贫雇农由于劳力少,牲畜
不配套,很难适时进行生产。各级妇联组织根据党组织和政府自愿两利的原则,及时引导农
村妇女换工插犋,组织互助组。形式主要有妇女随男子组,妇女单编组。经过生产实践,各
地普遍认为,妇女单独编组或以不同形式强调单独行动的生产组织其结果都是妨碍生产。一
易流于形式,二违反家庭利益。妇女组织认为,男女合编组最好。群众也感到,这样编组合
理,互助合作的意义大,以后多数地区采用了这种组织形式。
1950年,黑龙江地区开展了规模空前的、群众性爱国丰产竞赛运动。各级妇联向广大妇
女深入进行爱国、丰产与妇女解放一致性教育,提高了她们的政治觉悟,有40%以上的妇女订
立了以参加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公约,激发了生产热情。黑龙江省106名劳模在《黑龙江日
报》发表了给全省妇女的一封信,表示她们要带起全省60%以上的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同时,
全地区妇女对吉林省敦化县模范集体成记号屯妇女提出的爱国生产竞赛挑战表示应战。各级
妇联组织广大妇女比爱国、比生产、比技术、比互助,并树立了妇女劳动模范郭玉兰、吴桂
芝、甄宝库、郭玉霞等为竞赛标兵,受到全区妇女的热烈响应,掀起了爱国丰产竞赛高潮,
进而形成了广泛的村与村、组与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竞赛。
1953年至1957年,根据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国家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
改造,即引导经过互助合作的亿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在此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在发动农村
妇女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她们配合有关部门,到农村妇女中进行党的政
策的宣传,说明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是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妇女只有走集体化道路,才
能获得进一步解放的道理。同时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为实现
其中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女社员的权利、福利的规定,进行了切实有效的工作。如很好地贯
彻了同工同酬、劳动保护政策;对家中无人照管的孩子,通过发展托幼事业,解除女社员的
后顾之忧;教育妇女努力学习提高农业技术,为参加生产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培养了大批妇
女技术人才。上述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村妇女走集体化道路的积极性,使妇女参加合作
化的人数大量增加,许多妇女成为全家入社的带头人。至1955年底,全省已有80%左右的妇女
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加入了初级社。至1956年底,全省96%的农户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广大妇女同男农民一起参加了集体生产劳动。
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使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由过去的断断续续、一时一晌的季节性劳动变
为经常性的、连续性的常年劳动。她们的眼界更加开阔,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提高,劳动范围
大大扩展。妇女由过去的辅助性劳动成为农业生产的一支主力军。
1956年3月,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提出:“全国妇女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
发展纲要(草案)的奋斗纲要”。纲要规定:每个农村妇女全劳力,每年必须完成120个工作
日,认真学习农副业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黑龙江省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
,积极发动和组织农村妇女为实现“纲要”而奋斗,采取了多种形式对女社员进行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政策教育及妇女彻底解放教育,提高女社员的思想觉悟,使她们树立“爱社如家
”的思想。同时积极组织她们认真学习农副业生产技术。经过不断实践,许多女社员学会精
选籽种、药剂拌种、合理施肥、制颗粒肥、埯种苞米、合理密植、间苗保苗、人工授粉、锄
草、整枝提蔓等农业管理技术,学会了养猪、鸡、奶牛等技术。许多妇女还学会了操作新式
农具,如双轮双铧犁、脱谷机、打稻机、铡草机等。同时,许多农业合作社女社员仅用一年
时间,就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7年内每个农村妇女全劳动力,每年至少作
到120个工作日”的要求,妇女劳动日数占社会劳动日总数的40%以上。由于妇女作出的贡献
和在合作化运动中表现的高度热情,许多妇女积极分子被选为合作社的领导干部。1954年,
黑河地区52个合作社中,有54名女理事,35名女队长,170名女技术员和640名女组长,基本
达到了社社有女社长,队队有女队长。许多妇女骨干在办社中,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增长了领导才干,深受群众拥护。
1958年,全国范围内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6月,全国妇联召开全国妇女
工作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反对“反冒进”的精神,批评那种把基层发生的妇女儿童伤亡事故
,归于生产规模过大,指标过高的认识;批评合作社运动中过多强调对妇女利益的照顾,认
为全国妇女工作也出现了“马鞍形”;还批评第三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制定的“勤俭建国、
勤俭持家”的妇女运动方针,“不能充分体现总路线的精神”,“不能体现妇女参加社会劳
动的远景”,“看不出解放妇女的明确方向”,这次会议加剧了妇女工作指导思想上“左
”的倾向。1959年,全国妇联提出妇女运动已进入了新阶段,三个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妇女参
加集体生产的人数已达90%。1960年上半年,全国掀起新的“跃进”高潮,2月,全国妇联召
开三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充分肯定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妇女工作,进一步
提出“全面组织人民生活,使集体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生活方式”的过头口号。在
这种形势下,黑龙江省妇联认为家庭的职能已经由生产、教育、消费、棲栖之所四个职能,
变成棲栖之所一个职能了。妇女参加生产的规模越大越解放,走出家门的人数越多,妇女解
放的愈彻底。为此不切实际地提出“四九”、“五化”口号,即要求妇女参加生产的人数占
妇女劳力总数的90%,投入集体生产的人数占参加生产总人数的90%,孩子入托率达90%,吃集
体食堂的达90%。“五化”是:要求妇女吃饭食堂化,孩子托儿化,行动军事化,组织集体化
,家务劳动全盘社会化。由于这些要求和口号不符合实际,脱离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
平,是妇女工作把大呼隆、高指标误当作革命精神的具体体现,结果助长了“五风”,即浮
夸风、共产风、平调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妇女战线兴起一阵虚报高产、争放高产“
卫星”的浮夸浪潮。
“大跃进”运动中,虽然妇女工作出现了失误,但由于强调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客
观上为解放妇女生产力,破除迷信,克服自卑感,为妇女参加生产创造了条件。1959年,参
加农村各项劳动的妇女由1957年的110万人(含辅助劳力)增长到200万人(含辅助劳力)。
劳动范围和生产技术大大提高。在积肥、选种、田间管理、秋收等许多重要生产项目中妇女
也成为主要力量。劳动出勤率也由1957年每个劳动力平均75个工作日提高到120个以上,妇女
劳动量占社内劳动量的35%以上。特别当大炼钢铁,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抽走了大部分青
壮年男劳力以后,妇女承担了农业生产的重任,发挥了巨大的生产潜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的
正常进行。在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同时,各级妇联组织了30万妇女大军和男子一道奋战
在水利战线,除参与一般小型水渠的修筑劳动外,还单独修建“三八”“穆桂英”水库、水
坝、水井达4300处。此外,还有14万农村妇女和男社员一道活跃在林业战线,为绿化祖国作
出了卓越贡献,涌现出许多造林、育苗、护林的妇女模范人物。并有50万农村妇女参加了技
术革新,创造和改革生产工具达2万余件,涌现出一大批以孟庆云、赵淑清、包莲花、原振英
为代表的科学技术骨干。
1958年12月3日,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黑龙江省农业战
线33名妇女代表出席了大会。她们是:伊春市翠兰区前进社妇女生产队长徐志芬,依兰县红
光人民公社五国城作业区妇女主任兼第一生产队长李勤,九年如一日的模范接生员、拜泉县
三道镇接生站孟大娘,优秀饲养员、木兰县柳河人民公社社员郭珍,绥芬河人民公社妇女主
任王秀英,宁安县江南公社柳林作业区、舍己为公的朝鲜族妇女东方女,勃利县恒太人民公
社农民耕作区妇联主任郭春青,密山县东新耕作区的妇女主任许竹顺,林甸县隆山乡八号新
村、荣获665满勤的女垦荒队员宋春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密山铁道兵农垦局第一职工
医院放射线科医师柳树仁,省水利厅下乡锻炼的干部、优秀教养员唐淑琴,由天津到萝北县
参加垦荒的纪根建,让美利奴羊布满北方草原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克尔台人民公社畜牧
受精员包莲花,逊克县火箭人民公社全面农具手王秀珍,呼玛县新华农业生产合作社敢想敢
干、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的第四生产队队长灌玉琴,国营友谊农场五分场十五生产队女康
拜因手刘英,宾县居仁人民公社多面手铁姑娘李真芬,密山825农场垦荒姑娘飞刀手孟庆芬,
双城县农丰社农业科学研究室的妇女代表,集贤县东风人民公社联合作业区“三八”包车组
组长邢彦良,巴彦县“三八”筑路队的代表,阿城县玉泉镇“三八”水库修建者的代表,肇
源人民公社古龙作业区踊跃生产大队的代表,肇源人民公社古龙作业区创造谷子高产卫星的
七姊妹代表,望奎县卫星公社厢兰头西作业区妇女林业队代表,人人学政治理论、个个写诗
篇的泰来县丰田耕作区妇女代表,五常县战斗在水利建设前哨的妇女大军代表,甘南县建设
音河水库的“三八”突击队代表,响应毛主席提出的“除四害、讲卫生,振奋民族精神,改
造国家”的伟大号召,和男社员一道开展“九有五勤”(“九有”是牛马有棚,猪羊有圈,
鸡鸭有圈,家家有厕所,户户有灰仓,家家有尿盆,队队有粪坑,队队有积肥员,有大粪场
。“五勤”是:勤起,勤垫,勤打扫,勤检查,勤评比。)运动的肇州县肇州公社万宝作业
区妇女代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标兵、黑河地区社会主义之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妇女代表,
全省第一个扫除文盲的文化村、宁安县江南乡榆林耕作区的妇女代表,专区妇女宣传工作标
兵、望奎县妇联的代表,领导广大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黑龙江省妇联合江办事处的代表
。
1960年下半年,中央颁布调整农村经济的“十二条”、“六十条”政策后,特别是全党
采取压缩城镇人口和农村非生产人员,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措施后,参加田间劳动的男劳力增
多了。同时,由于口粮、饲料不足,农田基本建设用工量减少,生产队的总投工量普遍减少
,田间用妇女干的活计项目不多,因此妇女参加生产的人数、投工量和女劳力的平均工作日
,都程度不同地回落。1961年,黑龙江省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为140余万人(含辅助劳力),
比1960年减少50万人(含辅助劳力),1962年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人数比1961年少。但是,
有适合妇女的农活,她们都积极参加。同时,在口粮紧缺的情况下,为渡过难关,她们踊跃
参加了“小春收”和“小秋收”活动。据绥化、松花江、黑河三个地市1962年调查统计,43
万妇女共捡回粮食326万余斤,菜帮、菜叶、薯类等176万余斤。全省妇女千方百计节约用粮
、计划用粮,利用闲田和零星土地种植早熟作物和瓜菜,在生产繁忙的紧要关头,保证了男
劳力出勤,对渡过困难,保证农业好收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妇联还积极发动妇女参加副
业生产。1962年,全省共养猪268.6万头,比年初219.2万头增加22.5%;养禽1600万只,
比年初1219万只增加31.3%。养蚕、养兔以及编织等副业生产也程度不同的高于1961年。在
困难时期,农村妇女以坚韧不拔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全省人民一起,在党的领导下,胜利
的渡过了难关,充分显示出妇女为国分忧、不畏艰辛的精神面貌。
1963年,由于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使生产力有了恢复和发展。农村妇女以农为乐,热
爱农村,特别是女青年扎根农村的思想进一步树立。同时,由于各级妇联认真贯彻全国妇联
“关于当前农村妇女工作任务的决议”,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教育,关心妇女儿
童生活,保护妇女劳动力,整顿和建立基层妇代会组织,从而使妇女在巩固集体经济,发展
农业生产中起到了积极作用。1963年,妇女出勤率比1962年提高,妇女参加生产趋向正常化
。1964年后,各级妇联发动妇女投入“农业学大寨”运动,教育妇女学习大寨人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一个“以大寨为榜样,以大寨妇女为标兵
”的学习热潮,在全省农村妇女中迅速开展起来。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所谓的“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妇女饲养的猪
、鸡以及手工业编织等副业生产,统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1973年,省妇联恢复
工作后,在发动妇女参加“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中,继续了一些左的做法。如只强调妇女
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反对妇女搞家庭副业生产,单纯追求妇女出勤率,投工量的数字,忽视
妇女的健康等。
1976年,农村妇女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级妇联发动妇女狠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
坏农业生产的罪行,肃清其流毒,妇女莫不欢欣鼓舞,以极大热情投入了各项劳动。据不完
全统计,全省有210万妇女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占有劳动能力妇女总数的32.7%。参加多种经
营、社队企业、科学技术研究、机械作业、农田基本建设、后勤管理等各项生产的人数有了
新的突破。据40个县统计,1976年前农村妇女参加非田间生产的人数仅占有劳动能力出勤妇
女人数的7%,1978年达到10.6%。特别是妇女参加社队企业的人数有了显著的增加,占全省
社队企业总人数的25.7%。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妇联把动员农村妇女参加经济改革放在了工作的首
位。为了帮助农村妇女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和社办企业,1980年省妇联组成调查组
,分别对麦豆主要产区、平原杂粮区、山区半山区、水田及蔬菜等不同地区的9个县、1个市
、13个公社、17个生产大队进行了发展商品生产的调查研究。在调查中,省妇联从各地的资
源优势和妇女的实际出发摸索出大搞科学种田,发展多种经营,包种责任田,社员和集体联
办副业生产等9条发展商品经济的渠道,总结了一些典型经验,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促
进作用。呼兰县大用公社妇女积极发展养猪、养羊、养禽等家庭副业,仅养鹅一项每年就为
公社罐头厂提供一万只鹅,成为社办工业最大的生产基地,社员一年增加收入4万多元。双城
县五家子公社妇女参加社办企业的人数占从业人员的65%,其中猪鬃厂、抽纱厂全部是女社员
,她们白手起家办工厂,为外贸出口加工产品,几年来为国家换取外汇1140余万元。调查结
束后,省妇联向省委呈报了《关于合理安排农村节余妇女劳力、发展商品生产问题的调查报
告》,并在全省推广了典型经验。
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在农村的
各项经济政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经济改革的几个1号文件,解决农村妇女想富不敢富,
想富不会富的实际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她们开辟生产门路,提供信息。并通过举
办和组织技术培训班、技术交流网、技术咨询小组等形式,来提高妇女的技术。至1984年,
全省参加各种生产的妇女人数达到400多万,她们在发展农村专业化、社会化的商品生产中,
从过去单一种植业发展为一业为主兼它业,从从事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生产转变为有计划的商
品生产,并开始由综合性经营走向专业化经营,由承包自营走向联合经营,出现了一大批以
妇女为主的自营、承包专业户。1984年,全省有自营、承包专业户63万多个,其中以妇女为
主的约占40%,好的地区占50%以上。她们是农村改革的骨干和带头人,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
代表。
在发展多种经营中,广大农村妇女开辟了新的致富途径——发展庭院经济。庭院经济不
受季节、气候的影响,什么时候有时间什么时候干,对有家务的妇女尤其适合。省妇联在海
伦县丰山乡丰胜村搞了发展庭院经济的专题调查,证实了庭院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妇女
,而庭院经济的发展,又为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1984年6月,绥化地区
妇联在全省地、市、县妇联主任会上作了组织妇女发展庭院经济的经验介绍。东宁县大城子
村参加庭院生产的妇女有432人,她们利用塑料大棚种韭菜、芹菜等,1983年,仅韭菜一项每
户增收600元。嫩江县墨尔根公社团结大队,共有391户农户,从事庭院生产的就有352户,其
中以妇女为主的282户,占庭院生产总户数的80%,妇女成为庭院经济中唱主角的人。
1985年,中国农村开始了第二步改革。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
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调整,使妇女参加生产的范围
越来越宽广,1985年全省农村有500万(含129万辅助劳力)妇女投入商品生产,占男女从业
人员总数的52.6%,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已发展到占全省专业户总数的42%,以妇女为主经
营的家庭农场和联营专业户也占相当比例,并涌现出一批商品率高、经营效果好的“尖子户
”。在她们的带动下,出现了一批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村。据统计,全省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村
、屯有937个,占专业村、屯总数的38%。仅牡丹江市以妇女为主的养鸡、种人参等村、屯就
有297个。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不断摆脱自然经济束缚,商品化程度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经
济效益普遍高于非妇女为主的专业户。主要表现为三高:劳动效率高、资金利用率高、商品
率高。闻名全国的“养鸡大王”梁凤颖,自1981年起从事专业养鸡,家庭纯收入和人均收入
4年翻了4番,她的养鸡场已有固定资产40多万元。她共帮助1000多户农民摆脱贫困,其中有
21家成了万元户。从1981年至1985年,她接待参观学习的人达2万多人次。她教过失足青年,
收过聋哑徒弟,帮助孤儿寡母成了万元户,还收养了6名孤儿,并资助一名孤儿上了大学,乡
亲们夸她是“活雷锋”。她讲技术课2000多次,答复全国各地技术咨询信件1.5万多封。她
总结养鸡经验,写出了《梁凤颖养鸡法》,并自费印刷8万册,给求教于她的养鸡户。她还在
本地最穷的万兴村创办了一个3000多平方米面积的养鸡培训中心,对佳木斯市23个极贫户实
行科技扶贫,保证她们在短时间脱贫。1983年,梁风颖晋升为农民技师,先后被评为省劳动
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被全国妇联命名为“改革中的女能人”和全国“三八”红旗手”。
生产领域的拓宽,迫切要求提高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在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引导、组织下
,广大农村妇女掀起了学科学、学技术、学经营、学管理的热潮。据1985年统计,全省已有
430万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参加各类文化、技术、经营、管理培训,占有劳动能力妇女的84%,
其中350万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项实用技术,占接受培训妇女的83%。在全省四级农业科研网中
,妇女已由1979年的2万人增加到7.8万人,参加多种经营的妇女人数已由1979年的12万人增
加到1985年的30万人,社队企业中的妇女已由1979年的6.3万人增加到30.9万人,占从业人
员总数的37.1%。她们踊跃投入种植、养殖、加工、运销等各业生产,1985年创产值49.7万
元,占全年农业总产值的34.2%。农村妇女从事的烤烟、玉米叶编织、绢花、亚麻抽纱等出
口创汇项目已达30多种,平均年创汇1551美元。
为了表彰广大妇女在改革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妇女改革的典型,进一步动员和组织
全省妇女积极投身到改革的洪流中去,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普遍开展了表彰“改革中的女能人
”活动。各地、市、县、乡妇联表彰树立了5060名,省妇联表彰树立了40名,其中来自农业
战线的有11名。她们是:佳木斯市长青乡五一村养鸡专业户梁凤颖,牡丹江市密山县铁西村
综合经营户潘世英,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涌泉乡均冲村天麻专业户柴芳,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
来镇工程队党支部书记兼经理卢惠芝,绥化地区肇东县向阳乡综合服务厂厂长马金芝,佳木
斯市汤原县汤原镇四海信息公司经理张凤琴,佳木斯市桦南县石头河子镇核心村运销专业户
李秀琴,佳木斯市集贤县集贤镇丰收村新凤种禽公司饲养场场长崔秀英,佳木斯市富锦县种
子公司经理张丽文,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综合服务专业户朱玲,七台河市大四站乡联合村
多种经营专业户李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