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女职工劳动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先后在国务院及劳动、卫生等部门
颁布的有关条例中,对女工劳动保护做了明文规定。黑龙江省妇联在发动女职工参加经济建
设的同时,认真宣传、贯彻这些规定,配合工会女工部开展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建国初期,黑龙江地区各级妇联认真宣传贯彻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在女职工中普遍开展了妇幼卫生知识的宣
传教育。1949年10月至1950年9月,松江省所属8个市、县共组织各种宣传会1084次,参加听
会的妇女有49677人。宣传的内容有:新法接生的好处,妇女卫生知识(经、孕、产),育儿
知识,卫生防疫常识,科学处理月经的方法等等。
1952年,黑龙江、松江省、市、县民主妇联在城市女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卫生知识
宣传教育,同时,试行设立卫生室与卫生箱。齐齐哈尔全市工厂共设立6个女工卫生室;有的
工厂利用废棉花给女工做厚褥垫子,发动组织女工在工间进行户外锻炼。哈尔滨市妇联女工
部、市卫生局联合协助女工较多的哈尔滨卷烟厂建立起哈市第一个工厂妇幼卫生保健站,购
置了50年代最先进的自动化冲洗设备,定期为女职工检查妇女病,发放消毒卫生纸,还指导
女工预防妇女病的发生,同时向孕妇和哺乳母亲传授孕期保健、育儿知识及卫生知识等,对
保护女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率发挥了有效作用。1953年春,全国妇联主席蔡畅在哈尔滨
市妇联女工部的陪同下,亲自视察了哈尔滨卷烟厂妇幼卫生保健站,给予很高评价。在烟厂
妇幼卫生保健站的带动下,到1956年,哈尔滨市有22个工厂先后建立起女工卫生室,使1万多
女职工受益。
1956年,国务院制订了《女工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妇联为了解全省女工劳动保护状况
,有针对性地制定贯彻措施,派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在调查中了解到,全
省女工劳动保护情况基本上是好的,但也发现各工矿企业、特别是国营商业女职工劳动保护
工作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对怀孕和有哺乳婴儿的女职工照顾差,没有按规定给休
息和哺乳时间,以及不重视托幼组织的建立等。针对这些情况,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根据
《女工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中国商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
改善女职工工作条件,加强女职工保护工作的联合指示》(1956年9月)的精神,切实加强女
工保护工作,协助督促有关方面贯彻执行《指示》中的有关规定,提高各级领导对女工保护
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扭转那种认为孩子妈妈是“负担”,嫌女职工“事多麻烦”的错误思
想。要求各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或哺乳未满6个月的婴儿期间,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女
职工怀孕不满7个月或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体质弱坚持工作有困难时,也
应适当予以照顾;女职工有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日应给一次或两次的哺乳时间。同时
,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所有适托年龄的儿童(主要是3岁以下的,尤其是1周岁以内哺乳婴儿)
进行规划,在需要和可能的条件下,迅速举办托儿所和哺乳室,以减轻女职工的过重负担。
反对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工作只放在每年“三·八”节,一阵风过去即完事大吉的作风
,要建立经常的工作制度。各级妇联认真贯彻省妇联的指示,向有关方面积极呼吁,与各部
门密切配合,使全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各地工矿企业都贯彻执行了《女工保护
条例》。在女工较为集中的商业、纺织厂大都执行了女工产假待遇的规定,并在女工的劳动
环境、安全卫生设备和妇婴卫生常识教育上加以注意和改进。对哺乳的女工,大部分企业办
有托儿所,有的企业根据情况,扩大原有托儿所或组织家属托儿站解决了部分女职工孩子寄
托问题。同时规定产后一年内给予哺乳时间,一般每天二次,每次为20—30分钟。有的工厂
规定哺乳和怀孕女工不做夜班,为女工照顾孩子,处理家务创造了条件。期间,全省共成立
了48处妇女卫生室,定期配合医务所为女工检查身体,了解女工的健康状况,同时举办妇幼
卫生讲座,增加了女工的卫生知识。
1958年“大跃进”期间,女工大量增加,广大的新女工还缺乏安全生产和卫生知识,尤
其是一些新建企业和社办企业,在这方面缺乏经验,同时还有一部分干部对中央关于女工劳
动保护的政策领会不够,因此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有所削弱。忽视女职工生理特点,一些不适
合妇女的重体力劳动,如炼铁、炼焦,基本建设,或生产中整宿大加班等,致使一些女工出
现经期流血不止现象,早产、流产、妇女病发病率也有所增加,损害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为扭转上述局面,1960年,全国妇联、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提出了《关于女工劳
动保护工作的报告》,要求:改变有损于女工和下一代安全健康的、笨重的、有毒害的劳动
条件和劳累的手工操作,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和健全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
乳期间的保护制度。这样女工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明确了女工劳动保护以
经、孕、产、哺乳“四期保护”为中心,使女工劳动保护的内容更加理论化、系统化、规范
化。各级妇联紧紧围绕“四期保护”做文章,使“四期保护”成为不成文的法规。为切实宣
传贯彻《关于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报告》的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黑龙江省妇联向全省推广了哈尔滨市亚麻厂“妇幼保教一条龙”的经验。“妇幼保教一条龙
”的主要环节是:1.孕期卫生保健。亚麻厂有职工5000多名,其中女职工占50%。为保护女
工及胎儿的健康,亚麻厂专门设立了车间妇女卫生室,建立了月经登记、妊娠访视和产前检
查等制度。2.产妇护理。为了便于孕妇分娩,厂卫生室设有产床、婴儿室,工厂还设有产妇
食堂。3.婴儿抚育。婴儿出生满40天以后,即可以送入车间哺乳室。对于1周岁以上断奶的
婴儿,由哺乳室负责全部转入托儿所。4.幼儿教养。幼儿满3周岁后,由托儿所负责,将这
些孩子全部升入幼儿园,使他们在德、智、体方面得到全面发展。5.儿童教育。经过幼儿园
的培养和教育,满7周岁的儿童全部升入子弟小学校。由于在幼儿园受到良好教育,这些儿童
一入小学就可以编入二年级,而且很多都是班级的优秀学生。“妇幼保教一条龙”的实现,
形成了以妇婴保健、幼儿教养为中心,把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卫生保健,婴儿抚育、幼儿
教养和儿童教育等工作紧密连接起来的有机整体,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随着“一条龙”
的实现,孩子妈妈精神面貌起了巨大的变化,女职工害怕生育子女,怕受孩子牵累而影响工
作、学习、进步的顾虑已经完全解除了。她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出勤率提高了,有力地保证并
促进了生产发展。例如:细纱车间的卓娅小组,全组42名工人,绝大部分都是女工。1957年
小组有7名孩子妈妈,出勤率很低,有时,不能保证全部机器开动。“妇幼保教一条龙”形成
后,全组37位孩子妈妈,出勤率达90%,高于全厂的一般出勤率。她们在技术革新中,千方百
计革新工具,研究成功了摇纱纱管运输自动线。鉴于卓娅小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突出
贡献,她们连续3年被评为省、市先进集体,并成为出席全国群英会和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
积极分子大会的先进集体。
哈尔滨市亚麻厂“妇幼保教一条龙”经验在全省推广后,为全省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推
动了全省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仅哈尔滨市,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67个企业实现
了“妇幼保教一条龙”。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执行多年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遭
到破坏,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也受到冲击。不少企业的妇女卫生室被砸烂,设施被捣毁。加之
,受极“左”思潮的影响,不顾女工的生理特点,组建了一些不适合女工生理特点的“三八
”队等,致使有些女工因劳动强度过大,劳动中不注意保护,患子宫脱垂等疾病的明显增多
。
1973年,省妇联恢复工作后,由于“左”的影响尚未肃清,各企业都在恢复生产过程中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开展不力。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
来。为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各企业逐渐恢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省妇联把发
动女职工投身经济改革和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抓,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
向全省总结推广了牡丹江纺织厂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牡丹江纺织厂共有职工5640人,
其中女职工为3400人,占职工总数的60%。工厂常年三班倒,劳动比较紧张。为解决女工的特
殊困难,减轻她们的负担,调动生产积极性,牡丹江纺织厂重新修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
被砸烂的女工劳动保护设施,建立起女工卫生室。另外在厂内设立了洗涤室、孕妇休息室和
哺乳室。同时厂医院内设有妇产科,家属区有接生站,住院处有分娩室和产妇休息室。他们
还加强了女工的防病治病工作,从1973年开始,坚持每两年对妇女病进行一次普查,对患各
种妇女病的女职工都给予及时治疗。为加强女工保护设施的管理,牡丹江纺织厂建立健全了
各项必要的管理制度,如《女工保护管理制度》、《托儿所卫生制度》,女工卫生室和洗涤
室建立了《定期检查维修制度》以及《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等,有力地改善了女工保
护工作。纺织厂为把广大女工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她们有更多的时间学科学、
学文化,还抓了食堂工作和托儿所、幼儿园工作。由于牡丹江纺织厂注意抓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使广大女职工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从而激发了生产积极性。仅1978年,就涌现
出女劳动模范42名,女先进生产者817名,女技术能手764名。
牡丹江纺织厂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后,使各工矿企业从中看到了不足和差
距,他们奋起直追,开创了全省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新局面。本着尊重科学的精神,根据妇女
生理特点和女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各工矿企业逐步取消了不适宜女工的有毒有害或重体
力劳动的工种,恢复和扩建了遭到破坏的孕妇休息室、女工卫生室,重新制定了对女工的保
护措施,加强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1980年,鞍山钢铁公司针对厂区高温,重体力作业岗位较多,女职工在婴儿哺乳期间大
多数人工作效率低,婴儿在厂内托儿所,受烟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较大的情况,决
定试行女职工哺乳期“留职休假”。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留职休假期限,从产假
期满至婴儿18个月止。休假期满后,如婴儿未得到妥善安置,可申请延长假期,最长延至婴
儿3周岁。女职工在婴儿哺乳期,如婴儿能自行安置,本人又能坚持岗位生产者,可不实行留
职休假。女职工留职休假间的待遇,工资按本人月工资的75%支付,低于30元的按30元支付。
煤粮补贴、副食补贴、冬季采暖补贴和独生子女补助费按规定照常领取,并享受本单位职工
的福利待遇,女职工留职休假期间连续计算工龄。鞍山钢铁公司的作法传到黑龙江后,哈尔
滨、牡丹江、青冈等市、县也开始陆续试行。其中有些工厂企业单位在试行留职休假中撤销
了托儿所、哺乳室,致使一些哺乳期女工因解决不了孩子入托问题无法坚持工作,甚至被迫
休了长假,引起群众强烈反响,女职工意见很大。为了探讨解决这个问题,省妇联、哈尔滨
市妇联会同省、市工会和省儿童保教办公室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省塑料厂、哈尔滨电力设
备制造厂、哈尔滨市安装公司、哈尔滨热电厂、哈尔滨市建工局、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公司、
松江拖拉机厂、哈尔滨市百货公司、道里区服务局、道里区共乐食杂合作商店等14个工厂、
企业进行调查。在被调查的14个单位中,共有哺乳期女职工1223人,已休假585人,占哺乳期
女职工的47.8%。休假期限,14个单位中有6个单位是从产假期满休到孩子3周岁,8个单位是
休到孩子18个月。休假期间的工资,大多数单位是发给本人工资的75%,极个别单位发给50%
。调查中发现,领导和哺乳期女职工对“留职休假”的思想反映各不一样。建筑、重工业等
女工不是生产主力的单位和生产任务不饱满的单位,领导上欢迎“留职休假”;而轻工、商
业、服务等女职工集中的单位,一些领导则不赞同这种办法,他们怕实行“留职休假”,影
响生产任务的完成。从哺乳期女职工看,工作条件差(如室外作业)、孩子小、上班交通不
方便和单位福利设施搞得不好的愿意休假,但大多数哺乳期女职工不愿意休假,如哈尔滨市
百货系统共有哺乳期女职工270人,仅休了69人,占哺乳期女职工总数的25%。不愿休假的原
因是:怕休假后影响政治进步和技术业务提高;怕影响调资、转干;怕影响个人经济收入等
。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试行“留职休假”的做法比较好。如松江拖拉机制造厂、哈市百货
公司等单位,他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保护母婴健康,调动女职工生产积极性为目的,做深
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以自愿为原则,对于那些确有实际困难非休不可的女职工,工厂允
许休,并给创造条件,规定休假期内不影响提职晋级,使休者安心放心;对于有困难但自己
能够克服不同意休假的,厂里支持,托儿所照常办,并努力办好;对已休假的女职工可以提
前上班,确有困难的休假时间适当延长一点也可以。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女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也达到了保护女工劳动力的目的。也有相当数量的工厂企事业单位,把“留职休假”作为
解决企业亏损,变相撵妇女回家的一种手段。他们借女职工“留职休假”的机会,撤销或停
办托儿所、哺乳室。如哈市建工局1980年发出第53号文件,文件中规定:“本规定自试行之
日起,一律停办托儿所、哺乳室”。由于托儿所、哺乳室被停办,那些坚持参加生产的女职
工,孩子无处托,八方求援找人帮带孩子。更严重的是有的单位对不休假的女工取消了喂奶
时间,弄得女工人心慌慌,怨声载道。有的工厂、企业领导有甩包袱思想。一些生产任务饱
满的单位,认为哺乳期女工事多,顶班顶不了岗,与其让上班,不如让她们休假;生产任务
不饱满的单位,则用“留职休假”的办法来解决本单位的人浮于事。在这种甩包袱的思想指
导下,便做了一些硬性规定,以“留职休假”为名,让哺乳期女职工回家。个别单位对哺乳
期休假的女工开支比例过低,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调查结束后,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带有
普遍性的问题,省妇联、省总工会、省儿童保教委员会分别发出黑妇发(1980)24号、黑工
发(1980)135号、黑儿保办(1980)10号文件,并联合向全省下发了《对哈市十四个工厂企
业试行“女职工哺乳期留职休假”情况调查报告》。报告对试行女职工哺乳期“留职休假”
问题提出四点建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1、实行哺乳期女职工“留职休假”的办法,一
定要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保护母婴健康出发,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以“留职休假”为借
口排挤女工,不能用强制女职工“留职休假”的办法解决企业亏损、劳力剩余的问题。凡试
行女职工“留职休假”的单位,都要根据新的情况,作出妥善安置,以保证坚持工作的女工
和休假期满上班的女工孩子入托。2、实行“留职休假”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因地、因人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方法,不能“一刀切”。在纺织、轻工、商业
、服务、教育等行业,女职工比较集中,而且大部分工种适合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因此,在
试行“留职休假”时,更应慎重从事,这些行业应强调办好托儿所、哺乳室,增加福利设施
,帮助女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使她们专心致志地搞好生产、工作。3、对实行“留职休假”的
单位,休假时间要灵活,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可长可短,但也不宜过长。4、“留职休假
”期间,所得工资比例不宜过低,以保证维持正常生活。文件下发后,引起了各地的广泛重
视,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纺织、轻工、商业、服务、教育等行业及工厂、企事业
,大部分停止让女职工放长假,停办的托儿所、哺乳室也大部分恢复,“留职休假”期间,
女工所得工资比例也都提高到维持正常生活水平以上。由此而引起的家庭纠纷、受歧视等问
题也都迎刃而解了。
1980年2月,为了解全省女工劳动保护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省妇联、省劳动局、
省工会、省卫生局转发了全国妇联、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调查女工劳
动保护情况的联合通知》,在全省开展对女工劳动保护情况普查,并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
重点企业进行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不少企业加强了女工劳
动保护工作,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和企事业领导,对女工劳动保护重要
意义认识不足,有的领导还不知道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而把发工作服、吃保健食品等一般
劳动保护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混为一谈。也有的认为:生孩子给产假、喂奶给时间,这就不
错了,旧社会哪有这些。甚至把女工因生理特点、家务负担所带来的实际困难,看成是“累
赘”、“麻烦”、“事多”。还有的单位领导,不敢向女工宣传劳动保护政策,怕女工知道
了不安心工作。女工保护措施差,劳动条件恶劣。大多数单位没有完善的保护设施和制度,
仅仅是执行56天产假,哺乳期16—18个月(机关学校执行12个月),哺乳时间20—30分钟,
部分企业在妇女经期发两包卫生纸。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中直、省直企事业好于地方企业,
全民企业好于集体企业,女工集中的生产企业又好于女工分散的非生产企事业。在调查中还
发现,有些单位把尘毒危害严重的工作,包给农村或街道待业青年去干。哈尔滨市土产公司
的一个猪鬃打毛车间,全部是农村妇女,整个厂房都是尘土飞扬,没有劳动保护措施。职工
住宅紧张,托儿所、幼儿园少,给女工带来很大困难。由于城市住房紧张,尤其是企业分房
又以男方为主,女工上班离家远,北方冬季路滑,人多、拥挤,交通紧张,上下班非常困难
,孕妇和孩子妈妈上下班更困难。机构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工作无人管理。据对26个企事
业单位的调查了解,行政部门均未设有专门的女工保护机构和干部。全省各地、市、县劳动
部门和各企业主管部门基本上都没有专职女工保护干部,主要由工会的女工委员会兼做这项
工作。有的女工保护设施无人监督,使用情况也不好。针对上述问题,省妇联、省劳动局、
省总工会、省卫生局以黑妇发(80)4号、黑劳护(80)5号、黑工发〔1980〕13号、黑卫妇
(80)20号文件形式,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全省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在报
告中提出了如下加强女工保护的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党
和国家关于女工保护的指示,提高对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把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
,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建立健全妇幼保护设施和制度。按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要求,工矿、企事业应增设妇女卫生室、孕妇休息室、浴池、托儿
所、幼儿园等设施。同时要大力兴办各种生活服务设施,使家务劳动逐步社会化,把女工从
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抓好妇女病的普查普治,搞好妇女生理卫
生和五期保护的宣传工作,宣传科学知识,使女工能科学地、自觉地做好五期保护。根据各
部门女工要求,应规定企事业单位女工经期由所在单位发给两包卫生纸。建立健全女工保护
机构。女工劳动保护,是劳动保护工作任务之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妇联、劳动、
工会、卫生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国家应根据女工保护工作任务的
增加,同时健全各级工会女工委员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文件下发后,对各地的触动很大,各级妇联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了女工劳动保护
工作,做到了思想上摆上位置,行动上有部署,开创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全新时期。哈尔滨
市亚麻厂为了利于女工卫生,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将池塘式的浴池改为淋浴,并在女工卫生
室内设立了高压灭菌设备,将卫生纸灭菌后供给女工使用。哈尔滨市第一工具厂,为加强女
工劳动保护,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调动她们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共为女职工办了10件好
事。1.广泛进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召
开各种女工座谈会、报告会83次,有5844人受到教育,树立了25名先进典型,培训宣传员51
人。2.恢复和重建了厂中心妇女卫生室,并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单位增设了4个妇女卫生冲
洗间。3.扩建了托儿所,由原来的900平方米扩建为2824平方米,入托儿童由270名增加到5
68名,并改善了托儿所的条件,原来两个孩子睡一张床,现在一个孩子一张床,解决了孩子
入托难的问题。4.厂赠送托儿所5台洗衣机,解决了托儿所洗被褥难的问题。5.为解决孩子
妈妈通勤难,工厂又增购了一辆海河牌大型客车,解决孩子妈妈上下班乘车拥挤的问题。6.
散居的孩子妈妈乘通勤车上班,送孩子入托时间紧张,上班时间延长10分钟。7.部分车间为
女职工建立了更衣室,解决了部分车间存在的女职工更衣难的问题。8.为解决退休女职工到
厂领取卫生纸难的问题,将卫生纸钱折成现金加入工资里,方便了退休女职工。9.为了提高
女职工身体健康水平,工厂对女职工进行普查普治。10.厂工会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
组织了30名女职工去北戴河疗养。